[Old People Like Us]
區域法院二樓的法庭裡,漆上棗紅色的牆上,一條垂直用來收藏電線的幼身膠喉管,有人用索帶鞏固了一把銀色的鋁梯。鋁梯沒有被打開,扁平地靠在牆邊,腳踏的鋁板上,兩邊皆呈現NOW TV的字樣,一邊是用黑色電線膠布拼貼而成,另一邊用螢光紅色筆寫上,確保不同方向都有人看到。
警員潘景臨,被律師要求辨認一下這把梯子。剪了清爽髮型,臉有點圓的潘說,「不肯定是不是當日那一把,梯子每一把都是銀色……。」
法官打斷潘:「唔該你可不可以幫幫手,我沒有全世界的時間來審這宗案。」
潘難為地道:「鋁梯有很多款式嘛。」
法官用回話:「我們也知道梯有很多種,只要你直接答問題,人生會簡單一點,不要帶我們遊花園。」審訊是用英語進行,法官說 “in Chinese we say, don’t going around gardens”.
審訊的事件,是關於一宗年代久遠,發生於六年多前,2014年佔領運動的事件。警方聲稱NOW新聞台一名工程人員用鋁梯襲警,但後來並沒有控告該人士襲警。
相反,該NOW工程人員卻表示,他和攝影師一起進行直播期間,忽然被便衣警衝前搶走他的鋁梯,當他被拉入警察群之後,更被拳打腳踢。他決定向律政司展開民事訴訟,就人身損害索償。
訴訟程序漫長,六年之後,經歷過反修例事件,這宗「記者VS警暴」案件在現今脈絡下,又有了新的意義。
***
一宗關於六年前的事件,在民事索償法庭上,無論法官、代表記者的大律師,都是資歷深厚的。
席上的李樹旭法官年屆52歲,他戴着的眼鏡不時滑到鼻尖,雙手不斷在鍵盤上打字;代表記者的是資深大律師林孟達在馬來西亞出生,身型肥胖,他自70年代尾已取得大律師資格,黃色的資深大律師短假髮下,露出銀白色的頭髮和鬍子,他拿着鱷魚皮公事包,審訊期間,右手拿着蛋黃黃色的墨水筆,不時翻閱他的binder,裡面的活頁紙是舊式文具那種黃色紙間條紙,寫滿墨水筆筆記,用英語發問問題時,目光銳利,眼白滿是紅筋。
林大狀仍在用墨水筆,年輕的律師已經在用手提電腦和平版式電腦了。
李官和林資深大律師對話中,也有自嘲他們是「老一輩」。量度鋁梯高度時,林大狀曾提出,鋁梯大約4 feet. 而李官則說,要拿一個以「米」為單位的紀錄,於是有律師拿軟尺即時量度,1.22米。李官自嘲:「old people like us才仍然會用feet.」
審訊保留了舊式風味。盤問層層遞進,問答具張力。法官適時打斷介入。
潘警員表示,當日NOW工程人員用鋁梯襲擊他,而他在現場時,並不知道這位是新聞團隊工作人員。
林大狀請潘警員看當日照片。圖片中,被指襲警的工程人員,心口掛着記者証。
林大狀:「警員,圖片中原告人頸上掛着繩和卡片套,你當時看不看到?」
潘警員:「當晚我唔覺,睇到張相至見到。」
林大狀:「你當時以為佢係示威者?當時示威者有掛身份証明文件在頸上?」
潘警員:「我見過示威者頸上有繩出現,裡面是甚麼証件短時間無可能識別到。當時原告人用梯襲擊我,所以我注意力係把梯度,無留意佢身上佩戴咗咩証件。」
庭上播放NOW新聞片段,片段中,警員把工程人員扯進警員群中,穿紅色風衣的NOW新聞台記者仇志榮早前上庭確認大叫的是他。仇記者在畫面中大聲向警員喊:「記者!記者!」
本身在馬來西亞出生的林大狀,此時嘗試用廣東話摸仿這把叫聲,問潘警員當時有沒有聽到有人喊:「畸遮!畸遮!」懂廣東話的李法官糾正他的讀音,「記者!記者!」林大狀笑說,自己廣東話發音不標準。繼續問潘警員,當時有沒有聽到有人大喊:「記者!記者!」
潘警員表示當時聽不到,直到事發後,看片段才聽到。
較早前,法庭亦播放了另一片段,法官一度要求警員澄清他聽力有沒有問題。
該youtube片段拍攝在較後時間,NOW工程人員被拖入警群之後,他被幾名警員帶到路邊。工程人員打手機報警,表示被打。片段中,被警員圍着的工程人員,向現場警員表示:「(有片段)影到我係冇郁過手!」
潘警員在片段中,站在工程人員的不遠處。然而他在法庭表示,不知道當時對方有致電999報警,當時亦聽不到工程人員這句關於自己「沒有動過手」的控訴。
由於審訊是以英文進行,每一句來回,都反覆經過法庭翻譯以中文重覆,故此對話拉長。
林大狀:「你聽唔聽到原告人這句話?(我係無郁過手)」
潘警員看片段,要重覆看兩次才表示聽到。
林大狀追問:「that was said in a loud and clear voice.」
翻譯:「那時是大聲而清晰的一句話。」
潘警員堅持,當時聽不到。
此時法官搖頭。
潘警員解釋:「當時唔肯定聽到,可能因為拍攝片段的攝錄機更接近(原告人)。」
法官此時介入:「警員,你有沒有聽力問題?那時候,及現在?」
潘警員表示:「沒有。」
法官用心把警員的作供紀錄在案。後來,對於潘警員的作供,法官更特意提醒警員,他是在宣誓的情況下作供。
這位指控NOW工程人員襲警的警員,整個下午被林大狀盤問,他為何要不止一次更改口供。警員表示被襲後,連自己求醫的醫院都說錯,他在法庭先說自己是廣華醫院,後又稱忘記了。原來是伊利沙伯醫院。而他第一份口供寫道工程人員用「雙手」拿梯襲擊他,亦漏寫了工程人員第一次對他的襲擊。被問及為何改口供,他表示「太累」、「遺忘了」。
林大狀不可思義地說:「你被襲擊,你竟然因為太累而遺忘了?作為一個專業的警員你知道落口供要準繩,詳細,精準?」
其中一個潘警員承認的口供「遺漏」,就是他在第一次口供上寫道自己有向工程人員說「你襲警」之前,沒有記下其實自己也說了一句粗口:「我睇番片段先至道,我講咗這一句(粗口)。」
該被粗口慰問的NOW工程人員,早前上庭作供表示,當時無端端被罵:「X你老母」,然後被搶梯,更被拖入警員群中被打。當晚他到醫院求診,左眼有明顯傷痕。
入稟索償的為41歲名為「李小龍」的NOW工程人員。這天來法庭旁聽的除了他、他的一位朋友和一位來替他祈禱的牧師外,旁聽席空無一人。始終太多更大更重要的案件在審訊中,這宗案件原訂審6天,現在已進入第11日。小龍說:「很多年輕人比我更值得關注。」
然而決心把自己的案件告上法庭,小龍代價不小。這宗為民事索償,一旦敗訴,李小龍本人將會承受巨額律師費,他表示事件在2014年發生時,自己也有掙扎過是否「去馬」,當時對香港司法系統還有信心,沒想過後來發生連串社會事件,但官司已經於2015年啟動了。
在社會運動之中,不少記者也受過暴力對待,但願意拿上法庭討回公道的人不多。小龍說:「乜嘢令到我肯去馬,都係因為記者行家。我們出來採訪,唔係要畀人打的。」
「李小龍」是他真名嗎?他尷尬地說是,當年他在廣東省出生,「小」字是跟隨族譜,當年爺爺知道生了個孫,想替他改個「龍」字,以為孫兒在內地生活,和香港明星同名字不怕。怎知童年他就來港生活,於是從小到大都被問及名字由來。他說笑,雖然他有名「李小龍」,除了這一次,從沒發生過和別人肢體衝突。
喜歡這個名字嗎?「基本上李小龍這位武打明星,不會惹人討厭,而且李小龍咁有正義感,我有時會想,上法庭這件事,我更加不能放棄吧。」
***
2021年6月7日,在審訊了十五日之後, 結案陳詞前,雙方達成庭外和解協議,法官怒斥雙方浪費法庭時間和資源。李官指,律政司應該一早決定是否接受庭外和解。據了解,律政司一方將支付原告的訟費。李小龍向眾新聞表示,「有片有證據,可能係現場解決到的問題,點解要搞七年?」
(圖為他在庭外留影)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民事 索償 敗訴 在 明周文化 MP Weekl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編者的話】打官司, 尋找小市民的公道?
打機、打拳、打籃球、打麻將──打什麼都好,沒有一個小市民會預料到,自己有一日要「打官司」。
「法律是有錢人的玩意」,對很多人而言,「生不入官門,死不入地獄。」一個資深事務律師曾經說過:「記住法律的『法』字怎樣寫,有水就有得去。」在香港,刑事檢控工作由律政司司長全權負責;理論上,政府擁有無限資源。面對龐大的司法架構,平民百姓往往望之生畏。
然而,最近一年,慣例似乎打破了。香港出現多宗私人刑事檢控案件,首次有人向警員提出私人檢控,亦有人向廣播處長及立法會議員提出私人檢控。此外,也有學生因為遭受疑似警員毆打,已經向警務處處長提出民事訴訟索償。
司法機制的使用日漸增加,也許,我們更應該關心的,不止是制度有否被濫用,而是在公義和權力平衡之間,代表着什麼更深層的意義。法律可以解決很多事情,同樣地,許多事情也無法用法律解決,例如「人情」。
例如,食環署可以根據《廢物處置條例》,清走露宿者佔據街道的物品,毋須事先通知。不近人情地執法後,雜物消失了,街道清潔了,但是露宿者沒有隨之消失,背後的深層次社會問題也依然存在。
過去一年,香港發生了許多事情,有一些問題,依然存在。
自古民間有一句說話:「公道人情兩是非,人情公道最難為;若依公道人情失,順了人情公道虧。」放諸今日的香港,有點出乎意料地貼切。一個小市民,面對的官司無論大小,結果只有兩個:或勝訴,或敗訴。就算敗訴後可以上訴,直至終審庭,最終還是會有一個判決。
無論結果如何,有一句老話,永遠都會適用──「公道自在人心。」
專題組編輯
伍詠欣
《小市民・打官司》系列
https://bit.ly/3lQJLDU
---
更多精彩內容,請訂閱 iPad 版明周:
http://goo.gl/Ohgkt1
◢ 緊貼明周文化 ◣
IG:bit.ly/2TORYuE
YouTube:bit.ly/2klNzmB
TG:t.me/mpwchanneldepthreport
#私人檢控 #民事訴訟 #法治 #司法獨立 #律政司 #鄭若驊 #許智峯 #林洋鋐 #傅華伶 #八三一 #義務律師 #警隊 #警察 #執法 #鄧炳強 #反送中 #反修例 #雨傘運動 #朱經緯 #鄭仲恒 #法律 #法庭 #公義 #權力 #人情 #公道自在人心 #小市民 #打官司 #我就是我
民事 索償 敗訴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張超雄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612人道支援基金係乜東東?信託人吳靄儀親自解說】
我的D100 PBS台節目「#超雄出沒注意」,將會於今晚7:30播出。
這場反送中運動,至今逾700人被捕,亦有不少市民需要尋求醫療及情緒支援。612人道支援基金成立至今兩個月,於八月初已籌得近五千萬元,為反送中運動中受傷、被捕或有關人士,提供人道支援,包括醫療費用、心理輔導費用、法律費用及其他有關援助。
612基金現時有五個信託人,包括吳靄儀、何秀蘭、許寶強、何韻詩、陳日君樞機,負責就個案批出款項,並定期公布資金用途以及由會計師進行核數。款項來自市民,市民自然會有監察,最近亦有市民向基金提出問題,包括如何運作、法律費用是否天價、甚麼項目包括或不包括等。今集我們邀請到信託之一吳靄儀到節目解答大家的問題。
看網上的討論,有人質疑既然有「義務律師」,但為何仍有法律方面的支出?但與此同時,網民又會質疑為何基金「使得好少錢」,是不是沒有幫助有需要的人?吳靄儀解釋,由於現時被捕的程序上,並無當值律師在警署提供援助,所以被捕人士要自己尋求律師協助,而民陣、民權觀察、星火同盟三大被捕支援熱線的律師,在被捕、搜屋、錄口供的階段,會免費提供協助,「當然有啲被捕人士係搵咗三大熱線以外嘅其他律師,所以係會有法律費用。」
而如果被捕人士有需要,基金亦可暫借代繳保釋金,「我都好多謝我哋嘅工作人員無分晝夜工作、去接聽電話,佢哋會有一筆現金,可拎去警署、法庭、醫院幫手交錢。」至於為何是暫借,吳解釋,如當事人沒有違反保釋條件,保釋金是會發還給當事人,故當事人須將保釋金歸還予基金。
當案件去到正審階段,被告則可聘用當值律師或申請法援。612基金亦已公布了法律支援計劃的詳情 (http://bit.ly/612Fund_LegalAssistance)。「有人問點解好似用咗好少錢,其實好多時就係件案未開始,律師未有單俾到我哋。」此外,基金亦一直有批出款項去支援醫療及情緒支援。
網上亦有不少傳言指612基金「唔幫勇武派」或「唔幫暴動案被告」,吳靄儀強調,只要案件跟反送中運動有關,都是基金支援的對象,包括暴動、襲警、刑事毀壞、非法集結、阻差辦公等等的被告。
而面對警察濫權、濫打示威者等,亦有市民查詢關於民事索償或司法覆核方面的支援。吳靄儀指出,事實上民事索償或司法覆核亦要面對風險,一旦敗訴就要支付對方堂費,所以基金會對每宗求助作個別考慮,並會邀請申請人提供較詳細的案件資料去評估案件的勝算,而如果申請人的代表律師能提供事前估價,亦有助基金去作出考慮。
吳靄儀表示明白市民對基金有不同疑惑,她亦歡迎市民向基金查詢,「我哋都諗緊點樣去建立大家對基金更好嘅信任,我哋保證所有資料都會保密,而且最緊要係佢哋有需要就搵我哋傾。」
超雄出沒注意 直播傳送門︰
http://www.d100.net/radio.php?cid=1
612人道支援基金 612 Humanitarian Relief FundFacebook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612Fund/
612人道支援基金捐款方法︰http://bit.ly/612Fund_Donate
612人道支援基金申請及查詢熱線(Whatsapp / Telegram)︰9845 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