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的各地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用金額公佈啦啦啦~~~
.
相信對於面臨離婚課題,且有孩子的父母來說,#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用費用 這個統計數字,應該都不陌生。
.
因為這個是目前多數實務法官衡量父母雙方要負擔多少金額的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時,會參考的數據。
.
但除了這個統計數字,法官又是如何考量父母應該分別負擔多少比例的扶養費用呢?
.
還有、還有,假設對方不給扶養費,我可以不讓對方探視孩子嗎?
.
以上的疑問,都可以在這集的影片中,找到你想知道的答案。趕快來看看,喵編腦闆怎麼說吧~~
.
#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民法第1089條
#民法第1116條之2
#如果中樂透_就可以要多少都給你XD
民法第1116條之2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投保的人壽保險,離婚後保險利益關係消滅,保險契約會不會失效?
本案的事實概要如下:
妻子為要保人,先生為被保險人投保終身壽險,嗣後將要保人變更為先生,一段時間後再一次將要保人變更回妻子。二人離婚後,先生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確認他為保險契約的要保人,理由是他與妻子已經離婚,保險利益關係消滅,最後一次將保險契約要保人變更為妻子的行為無效。
苗栗地方法院106 年保險字第 3 號民事判決認為先生的起訴沒有理由,判決他敗訴,先生也沒有再上訴,案子就這麼結束了。法官主要的理由有以下幾點:
1、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2、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無保險利益者,保險契約失其效力
3、所謂「家屬」,係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之人。又夫妻既互負同居及扶養的義務(民法第1001條、第1116條之1 參照),且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結婚,彼此間自然有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
4、又人身保險往往與被保險人的生命身體安全息息相關,若於訂約時沒有保險利益,恐怕會發生道德危險,但是保險實務上,人身保險契約訂定時具有保險利益,而於契約訂定後,卻經常發生保險利益消滅的狀況(例如夫妻離婚、債務人還清債務等),保險人實在很困難就保險利益是不是繼續存在,一一追蹤調查,因此,如果認為保險利益消滅時,保險契約就失效,後面將衍生保險費比例退還與如何計算短期保險費等諸多問題,不但增加紛擾,對於防範道德風險也沒有幫助。
5、因爲人身保險的目的跟財產保險不同,為防止道德危險並顧及實際狀況,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應以「訂約時存在」就可以,不需要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利益繼續存在為必要。
6、既然這個案件保險契約訂立時,妻子對先生有保險利益存在;又保險契約的要保人於104 年7 月20日變更為妻子時,先生與妻子仍為夫妻關係,妻子對先生自然有保險利益。縱二人後來於104 年9 月間離婚,導致保險利益消滅,但對於保險契約的效力不會有任何影響。
這個法官想盡辦法要說明,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在訂約時存在就可以,但熟悉保險實務工作的都知道,離婚是一定要進行保單校正的,道德風險是確實存在的,所以,該檢討的應該是,人身保險到底有沒有必要適用保險利益的觀念,而不是逼法官越說越糊塗。
#保險利益
#離婚
#保險契約無效
#保單校正
--
🔥掌握台灣《保險法》權威劉北元,政策分析、時事觀點、法院判決見解,立即按讚追蹤>> https://reurl.cc/A1KE93
🔥《劉北元讀書會》學員回饋影片:https://youtu.be/8JL0jysdSrQ
🔥《劉北元.理事長談判決》:5分鐘帶你透視法律&保險 https://reurl.cc/Qd3mQM
🔥劉北元《康健雜誌》專欄: https://reurl.cc/VadKx5
民法第1116條之2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最近看到有人發問,
說目前已經 #離婚,但是收到了未成年孩子的健保繳費單,
可是監護權也不在他手上,在想說那他要繳嗎?
網友給的回覆大部分都是從「情」下去回應,說阿就你的孩子阿,幹嘛不繳之類的ㄎㄎ
這邊要來告訴大家,確實是要繳喔!
全民健康保險是 #強制性 的 #社會保險,保險對象是被保險人及被保險人的眷屬,而未成年的孩子如果沒有工作,則符合眷屬的定義,是被保險人的眷屬,應該要以眷屬的身分依附父母加入健保。
如果當初離婚的時候,父母並沒有約定小孩的扶養費用或健保費用等,那麼根據民法規定,#離婚不會影響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
這樣不管監護權判給父或母,父母都有繳納健保費的義務囉~
#民法第1116條之2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民法 #扶養義務 #健保 #未成年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FB:#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IG:@hugowulaw
民法第1116條之2 在 免除扶養義務流程. 免除扶養義務流程的推薦與評價,PTT 的推薦與評價
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民法第1118條之1第1項、第2項定有明文。. 民法第1084條第1項明定,子女應孝敬父母, ... ... <看更多>
民法第1116條之2 在 免費法律諮詢- 關於扶養費民法第1084條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 的推薦與評價
關於扶養費民法第1084條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民法第1116-2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