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243〈願意放下專業身段的學習,才是令人敬佩的學習〉
昨天有場很特別的演講,
分享的題目是:「法庭展演力」。
對象是法務部的檢察官們。
原因是法院從2023年開始,
針對特定的重大案件將加入國民法官,
如何讓非法律背景的素人法官,
能夠聽懂訴訟過程中的法律專業術語,
未來的司法官和律師們,
可能都必須隨身攜帶一份「翻譯蒟蒻」。
即使是面臨中秋連假的前夕,
(我原本猜想人應該不會太多)
感謝高檢署智財分署費心主辦
陳文琪主任的開場和朱帥俊檢座的協助,
準備的會議室在符合疫情規定下竟然坐滿。
感謝這群來自於高檢署、地檢署、廉政署、地的檢察官們,
願意犧牲自己中午的時間抽空學習,
而且結束後仍然願意發問和留下來討論。
這幾年在不同的場合中,
我遭遇過無數的專業人士,
無論是醫療專業、法律專業、科技專業、金融專業,
都開始拉近和一般民眾的距離,
慢慢體會「專業常常位居仙界」,
但是也願意「學習偶爾回到人間」。
如同我昨天Po文所說的,
與其「完整說出」專業術語,
不如「清楚解釋」專業術語,
很高興真的遇到一群親切隨和的專業人士。
今天星期六
專業可以固執不能傲慢
避免傲慢的開始是放下身段
各位河粉早安
PS. 李河泉老師的內容都歡迎分享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萬的網紅白同學DIY教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上個月有對那些在留言版公開辱罵我的人提告,這幾天傳票收到了,順便分享一下傳票是用什麼方式寄送的。。。。等等相關問題,感謝支持(白同學DIY教)的同學們,希望正義是站在白同學這一邊,。。。。 Last month, those who in the message version of the pub...
民法102 在 陳美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同學們上課嘍❤️
#民法總則
民法102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竟然有小三?!雙重國籍人沒在台灣登記結婚告的成嗎?】
A男與B女皆有雙重國籍(台灣籍、C國籍),兩人在C國登記結婚後,決定回到台灣定居,沒多久竟發現A男出軌有了小三,B女傷心之餘,決定對A男與小三提出侵害配偶權告訴,卻想到自己與A男並未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這樣還告的成嗎?
🎸A男與B女以其關係最切國籍台灣的法律為本國法
A男與B女都擁有雙重國籍,在兩個國籍衝突時,要依據哪一國的法律呢?涉外民事適用法第2條規定,當事人有多數國籍時,依其關係最切之國籍定其本國法。依第2條的立法理由,當事人與各國籍關係之密切程度,宜參酌當事人之主觀意願(例如最後取得之國籍是否為當事人真心嚮往)及各種客觀因素(例如當事人之住所、營業所、工作、求學及財產之所在地等),綜合判斷之。
本案A男B女在C國結婚後,沒有繼續留在C國,而是選擇回到台灣創業,並有意在台灣永久居住,可以認定與台灣有深切聯繫,所以以台灣法為本國法。
🎸A男B女的婚姻依C國法合法、有效成立
兩人的婚姻是否成立,依涉外民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婚姻的成立依各該當事人的本國法,也就是台灣法規定,但結婚方式依舉行地法也有效。C國的婚姻以登記,並舉行結婚儀式為有效,A男與B女在C國登記,並舉行婚禮,適用C國法律,合法有效成立婚姻關係,B女為A男之配偶無誤。(涉外婚姻的效力參照102年度民商上字第5號)
夫妻必須互負忠誠義務為婚姻的效力,依涉外民事適用法第47條,依夫妻共同的本國法,無共同的本國法時,依共同的住所地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A男與B女的共同本國法為台灣法。
🎸B女可以以侵害配偶權為由,請求精神慰撫金
夫妻互守誠實,是為確保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故配偶因婚姻契約而互負誠實之義務,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即為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之權利,故A男與小三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是侵權行為。(55年台上字第2053號參照)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5條規定,關於侵權行為所生之債,依侵權行為地之法律,A男與小三侵害配偶權的地方是在台灣,本件侵權行為事件之準據法是台灣法。
A男與小三破壞B女圓滿的婚姻生活,並侵害B女的配偶權及其身為A男配偶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使B女身心飽受打擊與痛苦,所以B女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第3項之規定,請求A男賠償精神慰撫金。
雙重國籍人即使是在外國結婚,如果外遇也是可能侵害配偶權。結婚後,雙方就必須對對方互付忠誠義務,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為只要換個國家外遇就沒事喔。
民法102 在 白同學DIY教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上個月有對那些在留言版公開辱罵我的人提告,這幾天傳票收到了,順便分享一下傳票是用什麼方式寄送的。。。。等等相關問題,感謝支持(白同學DIY教)的同學們,希望正義是站在白同學這一邊,。。。。
Last month, those who in the message version of the public insult I told these days, the summons received, by the way to share the subpoena is what way to send. The The The And so on related issues, thanks for support (white students DIY teaching) students, hope that justice is standing on the side of white stud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