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照新書賞閱📚民法總則
【作 者】葉啟洲│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本書簡介】
民法總則是民法五編之中,民法學習者最早接觸,但也最難理解的一個單元。原因在於它使用了許多的高度抽象的概念,而且它的解釋適用,都不可避免地會與債編、物權編及身分法產生連結,對初學者增加了吸收上的難度。
本書之撰寫,是以初學民法者為主要對象,各章節均編寫案例,與基礎理論搭配說明,以輔助讀者理解高度抽象的民法概念與基本原理。
本書蒐集整理重要判決見解,俾便讀者得以掌握民法學理在實際案例上的運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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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那句話—彎道超車,彎的過就拓海,彎不過就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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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養費、#孝親費 傻傻分不清楚】
👨🏻🦳 小明的爸爸退休在家,爸爸有房產及退休金傍身,但認為小明身為兒子應該要盡孝,因此爸爸要求小明每月要支付 扶養費新台幣1萬元,小明為此請教律師什麼是扶養費?爸爸的要求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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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親 #民法第11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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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民法第1148條已修正成限定繼承後,現行法下繼承人對其所繼承之債務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則類推適用民法第118條第2項規定之結果,將使得「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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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ren810263 (這不是生日= =)》之銘言:
: 今天考完司特,想請問一題這次民法總則的題目
: Q:甲男乙女為夫妻,無子女。乙於甲生重病時,擅自以甲之名義,將甲所有之一幅名畫
: 賣給不知情之丙。不久,甲死亡,乙為甲唯一之繼承人。
: 1.乙所為之買賣行為效力如何?
: 2.乙、丙各得為如何之主張?
: 我的疑惑:1.乙以甲名義賣畫不是無權代理嗎?可是我看補習班答案是無權處分@@
: 無權處分不是以自己名義處分他人之物嗎?
很明顯補習班亂寫
無權代理和無權處分的區別是無處分權人是不是以自己名義處分
依照題意已經很明顯是無權代理
附帶一提
無權處分和無權代理結果差不多但是論述過程會差很多
如果是無權處分的話丙因為善意取得而原始取得所有權
如果是無權代理的話丙不會因為善意取得拿到所有權
但是因為乙繼承甲導致使丙取得所有權
: 2.如果確定是無權代理的話,那買賣行為應屬效力未定?
: 請問版上大大,是我哪裡有出錯嗎?
簡單來講,這題考點很簡單
因為乙無權代理甲,所以買賣契約效力未定
甲死後乙繼承甲,同時也繼承到甲的買賣契約承認權
依照推論如果乙不承認買賣契約的話則買賣契約無效
但是實務上認為既然是乙無權代理甲為買賣契約,嗣後乙又不承認該契約違反誠信原則
所以乙不得不承認,因此買賣契約有效
總之如果寫到民法118第二項無權處分事後得到處分權有效就錯了
要不然就掰個類推適用民法118第二項還有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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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40.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9869079.A.0D2.html
※ 編輯: ulycess (220.134.240.195), 08/18/2015 11:51:24
我只想說無權代理不會適用無權處分
如果是是無權處分的話,丙會因為善意取得而原始取得所有權
變成債權行為效力未定,但是物權行為有效
嗣後不管乙要不要承認該契約都不影響丙的所有權
也沒有甚麼文義解釋取得所有權的空間
但是實務上認為無權代理沒有善意取得的適用
所以在無權代理的場合就會變成債權行為和物權行為都效力未定
因此才會衍伸出乙要不要承認物權行為使丙繼受取得所有權的問題
從這點就能知道無權代理和無權處分的區分吧
自始主觀無效不會導致債權行為無效,而是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 編輯: ulycess (220.134.240.195), 08/19/2015 08: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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