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前首富「跑路」!曾身價百億、娶女星 法院懸賞9000萬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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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31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非常感謝司法正義行動聯盟頒發「優秀司法正義黨團」獎,肯定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上司法改革的決心。
🔺積極推動司法改革 守護台灣民主
時代力量深知台灣的民主與人權得來不易,法律的完善對民主國家運作具有關鍵作用,因此更積極推動司法改革,並持續監督以捍衛民主成果。
為對抗中國的崛起,扼殺人民對民主的追尋,時代力量除了長期關注聲援香港、新疆、泰國、緬甸與圖博等國家的民主運動外,也提出《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難民法草案》,以供來台尋求庇護的朋友,在援助程序上能有制度化的保障。並呼籲台灣社會應不分朝野,一齊為促進亞洲地區人權,及全球的民主價值一同努力。
時代力量在司法改革與人權議題上,也曾提出設置「司法改革推動委員會」經常運作,「陪審制參審制」促進司法民主化,力推「婚姻平權」法案,或比照國際人權公約,增訂「侵害受迅速審判的國家賠償責任」等,以強化民主公民社會,有助司法獨立免受政治干預。
🔺人權法律提案榮獲優秀司法正義黨團獎
上一會期,為因應 2019 年 5 月 31 日大法官釋字 777 號解釋,刑法酒駕條文宣告肇事逃逸罪部分違憲,由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主提案,《刑法》第 61 條、第 185-4 條肇事逃逸罪相關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認為,為避免對無過失之行為人施加不當且重複的處罰規範,並讓確保事故傷者能獲得適當的救護措施為主要目的,提出修正草案以重新釐定相關條文的保護法益、體系定位及刑度。
針對 2020 年 5 月 29 日大法官釋字第 791 號,宣告刑法通姦罪與憲法第七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時代力量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提出,《刑法》第 239 條、第 245 條與《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條文修正草案,確保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有不受國家干涉婚姻的自由能獲得落實,且將婚姻忠誠、維繫婚姻,此雙方於婚姻上的義務與共同責任,排除於刑法規範之外。
一直以來,時代力量就非資源最多的政黨,但這不會成為,時代力量在司法改革路上的阻礙,而民眾的支持與鞭策,更是時代力量於司法改革道路上,最重要的力量!所以非常感謝一直予以時代力支持的朋友,我們也會不負眾望,持續推動司法正義,守護台灣民主。
民法31 在 新新聞周刊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胡海波,是這個時代悲劇的代表之一,他誤會了台灣並沒有《難民法》,並不收留政治難民;他還誤會了協助偷渡人士轉往第三地並不是台灣政府的義務,即使偷渡者是所謂的「維權人士」。自去年9月於廈門偷渡金門以來,他被拘留於高雄收容所,無法轉送不能居留,他不能決定自己的命運,台灣政府甚至不知該如何改變他的命運……。
去年11月,胡海波一度絕食抗議,政府將他轉到民間替代收容所,但在今年6月被控「無故不報到」,又被拘留於高雄收容所;8月底,他展開第二度絕食,並指控遭到非人道待遇,於8月30日吞入異物抗爭,要求轉往第三國(如美國)尋求政治庇護。
但據台灣官方人士說法,胡海波參與香港反送中運動的具體事證不足,沒有台灣人權團體願意擔保,若要移送第三國,目前未有其他國家願意接收。
更完整的故事,請看《新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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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by ちゃらあい
0:00 スタート
23:00 芸能界と創価学会についての繋がり
24:34 DaiGoさんの初恋は?
25:04 元SMAPがなぜ民法に出ない?
26:30 これからの芸能界は個人?
27:40 DaiGoさんの芸能界エピソード
28:52 芸能界の暴露ある?
30:06 芸能界は在日が多い?
31:03 スマブラで勝つ方法
31:51 歯科矯正はやるべきか
32:57 タレント美女に言寄られたことある?★
35:00 プロダクションビジネスを始めたい
36:55 知り合いが陰謀論を言っている
37:42 猫の魅力を3つ教えて
39:00 承認欲求が強いのを治したい
40:54 定員さんを口説きたい
41:58 市議会議員になったらなにする?
43:20 親が鬱だが自分は明るい
43:56 今回の騒動で出川さんどうなる?★
49:19 役員たちの活動内容をもっと知るには?
50:17 島田紳助さんヤクザ?
51:02 やりたい仕事につけない
52:55 怠け癖がひどい
55:10 会話中に自分の世界に入ってしまう
57:20 なぜダイヤを買うのか
59:27 音楽の効果を科学的に調べる方法
1:02:02 夜型で会社が合わない
1:04:04 アドバイザービジネスはありか?
1:06:09 好きな映画や音楽が知りたい
1:10:09 スカイプとペイペイのマネタイズ
1:11:07 ネットやSNSで集客する方法
1:13:10 薬に頼らず治療したい
1:14:42 ビックファイブの良い使い方
1:15:30 パニック障害の治し方
1:16:05 日本の今後の芸能界について
1:18:25 大好きな彼に遊びだと言われた
1:22:20 今の時代に芸能人になるには
1:26:11 視野が狭い人にオススメの本
1:27:05 接待を成功させたい
1:28:05 兄のせいで人生が報われない
1:29:40 中国輸入で利益を出したい
1:30:55 年上の医者に自分の意見をわかってもらいたい
1:33:02 精神疾患を寛解されたい★
1:35:27 会話を奪われる
1:37:48 DaiGoさんがフォロワー、資金、スキルゼロになったらどうする?★
1:39:33 ストレスに対する耐性をつけたい★
1:42:56 彼女と別れた罪悪感から逃れたい
1:46:31 旦那との関係が悪化してしまっ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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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31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0722ETtoday 惡鄰退散!律師教「三招」抗噪音 拍賣惡鄰房屋
惡鄰居不斷製造噪音,讓人夜間難入眠;陣陣菸味不斷從通風管飄來,該如何處理?由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律師蘇家宏、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北市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分別從法律和社區管理角度,探討惡鄰該如何處置?
新聞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魔音傳腦!律師教你「三招」抗噪音,面對半夜噪音,律師蘇家宏提供三種對應策略:
第一走《民法》途徑,請求法院讓鄰居在特定時間內,不能發出噪音。
第二報警,只要有「兩人以上」報案,就構成妨礙「公眾」安寧,警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報警的優點是不用上法院,甚至能讓警察幫忙蒐證,且報警會留下報案記錄,日後若上法院,只要法官調閱通聯記錄和筆錄,確認鄰居屢勸不聽,到時即使鄰居在法庭說自己很可憐,法官也可以判重一點。
第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要求住戶強制搬遷,並變賣他的房子,讓惡鄰直接從社區消失。
善用「惡鄰條款」四步驟拍賣惡鄰房屋
若對於惡鄰忍無可忍,希望他搬走,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有明確規範「惡鄰條款」,只要住戶同心協力,就能將社區內擾亂安寧的釘子戶強制驅離!
具體作法如何操作,蘇家宏律師將過程簡化成四步驟:
第一,公寓大廈必須先有明確的「社區規約」,而規約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制定,讓住戶知道有哪些事情不能做,例如不能堆積、亂丟垃圾。
第二,要求住戶改善,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給予住戶「三個月」的改善期,可透過寄出「存證信函」的方式處理。
第三,若三個月後沒改善,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1條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訴請法院強制出讓房屋。
蘇家宏律師提醒,在召開住戶大會時,要特別注意法律對於區分所有權比例和出席人數的要求。以100戶的社區為例,若注意大會決議要符合法律要求,必須至少有2/3的住戶(即67戶)出席。而同意權的行使,必須是出席人數的3/4同意(即67戶的3/4)。
在住戶大會決議結果做出後,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必須先經過「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程序,才能要求惡鄰搬遷。
第四,若惡鄰在法院判決確定「三個月內」,沒有搬遷完成移轉登記手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可聲請法院拍賣房屋。
像這類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情形,在法院已經累積不少案例。蘇家宏律師強調,「要讓你的房屋有價值,請自己要保護你的家。」只有好的管理,才會有高的房價。
除了噪音問題,菸味也常影響社區居住品質。依據網路溫度計民調,十大惡鄰之首,抽菸就排在第一名!
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表示,有些人有躲在廁所抽菸的習慣,但有些大樓整棟的管線是互通的,過去曾發生有人在一樓廁所抽菸,結果透過浴室管線,連16樓住戶都聞得到菸味!
陳泰源指出,在大直就有個高級住宅區,管委會就乾脆強制規定,抽菸必須到戶外,不可以在大樓內。住戶也很識相,因為一戶房要上億元,所以不論是抽菸或抽雪茄,住戶會走到住家外抽。因為在陽台抽菸,味道會飄散,影響到其他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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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31 在 Dd tai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香港法律制度以法治及司法獨立的精神為基礎,大部分沿襲自殖民地時期的宗主國英國,少部分沿襲歸英前的大清。查理•義律於1841年登陸香港島後,宣佈華人仍依當地習慣治理,而英國一直奉行的習慣法也引入當地。例如同樣的謀殺罪,當年若罪犯為歐洲人,則按照當時的英格蘭法律判處絞刑,但若罪犯是華人的話,就會被斬首。而根據《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新界地區屬於被英國租借,主權仍屬於清政府,因此亦適用部分《大清律例》。即使在中華民國建立後60年間,包括推行《民法典》等法律時,《大清律例》依舊適用於香港,在香港的華人社會當中依然通行。根據 1844 年頒布的《最高法院條例》,英國法(包括普通法、判例法、衡平法及制定法等)均開始在香港適用,英國司法機構的設置及許可權的劃分、法官制度、律師制度等,也跟著引入香港,對本地的華人司法習慣等就未有所排除。到1970年代,香港政府開始著手將所有參照《大清律例》的案例重新編寫成為成文法,與此同時亦利用合適的法例來取代過時的舊法。例如1971年頒布的《s:婚姻制度改革條例》結束香港男性依《大清律例》納妾及休妻。但在1971年10月7日前依《大清律例》訂立的妾侍若仍然在世,她們、她們的子女與後代仍然有繼承權(但繼承權分攤比例少於妻子)。而憲制性文件,就以英國皇室特權立法的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為準。英皇制誥作出了關於總督、行政局、立法局和法官的規定。皇室訓令則規範行政局和立法局運作方式。直至香港主權移交前,香港可以直接適用英國判例法;英國上議院與樞密院司法委員會的判例,才具有約束力。而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判例,一般就會尊重兼採納。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法律制度保持一國兩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規定了國家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據此,香港現時的憲制性文件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在香港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憲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和相關決定,以及其他適用於香港的全國性法律。 而原本遺留的大清、英國等法律基礎均繼續沿用,例如2018年挑戰原居民丁權司法覆核案,訴訟雙方在解釋「合法傳統權益」時,仍會引用回大清律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性法律,關係國防、外交等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根據《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適用於香港特區,由香港特區在當地頒佈或實施。
民法31 在 民法總則,單元31:無效與撤銷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楊智傑教授/ 民法 總則,單元 31 :無效與撤銷 民法 總則完整播放清單: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sacd5OUQqatRJZYHaQPLVTq8_BOPf7nv楊智傑 ... ... <看更多>
民法31 在 規定子女如果無正當...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的推薦與評價
【新聞網摘】行政院會31日通過民法繼承編的相關修正草案,規定子女如果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可剝奪繼承權;此外草案也明訂遺囑必須親自簽名、降低特留分在應繼分中 ... ... <看更多>
民法31 在 Re: [問題] 關於民法第27條第三項跟31條的法條- 看板TransLaw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bbsdon (夢想邊界)》之銘言:
: 民法第27條第三項: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 民法31條:法人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不得以其對抗第三人。
: 關於這兩條法條,請問有何不同?
簡單地說
民27條:董事還是有代表權,只是他的代表權受限制,例如總會決議某甲僅能代表法人購買
土地,至於其他業務,則無代表權。
民31條:董事根本沒代表權
: 最令我感到疑惑的是:若今日A法人有甲乙丙 丁四位董事,因疑似職權濫用
: 所以只規定甲和乙有董事代表權,此向變更也去登記。今日因為A法人和戊買賣房屋。
: 戊因不知道法人內的董事代表權改變。所以和丙定立買賣契約。
: 事後A法人不承認此項契約。請問該如何解決?
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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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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