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前首富「跑路」!曾身價百億、娶女星 法院懸賞9000萬找人
#領口的荷葉編:這怎麼可能敢出來...
#首富 #李兆會 #海鑫鋼鐵集團
同時也有2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4萬的網紅メンタリスト DaiGo,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Dラボが20日間無料⏩/ 月額599円〜【本1冊の半分の値段】で 毎月20冊以上の書籍・論文の知識が 1日あたり【わずか10分】で学べる 【Dラボ】はこちらから→https://daigovideolab.jp/?utm_source=youtube&utm_medium=social&utm_c...
「民法31」的推薦目錄:
- 關於民法31 在 東森財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民法31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民法31 在 新新聞周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民法31 在 メンタリスト DaiGo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民法31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民法31 在 Dd tai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民法31 在 Re: [問題] 關於民法第27條第三項跟31條的法條- 看板TransLaw 的評價
- 關於民法31 在 民法總則,單元31:無效與撤銷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民法31 在 民法31的推薦與評價,YOUTUBE ... - 法律條文查詢及法律問題經驗分享 的評價
- 關於民法31 在 規定子女如果無正當...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的評價
民法31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非常感謝司法正義行動聯盟頒發「優秀司法正義黨團」獎,肯定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上司法改革的決心。
🔺積極推動司法改革 守護台灣民主
時代力量深知台灣的民主與人權得來不易,法律的完善對民主國家運作具有關鍵作用,因此更積極推動司法改革,並持續監督以捍衛民主成果。
為對抗中國的崛起,扼殺人民對民主的追尋,時代力量除了長期關注聲援香港、新疆、泰國、緬甸與圖博等國家的民主運動外,也提出《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難民法草案》,以供來台尋求庇護的朋友,在援助程序上能有制度化的保障。並呼籲台灣社會應不分朝野,一齊為促進亞洲地區人權,及全球的民主價值一同努力。
時代力量在司法改革與人權議題上,也曾提出設置「司法改革推動委員會」經常運作,「陪審制參審制」促進司法民主化,力推「婚姻平權」法案,或比照國際人權公約,增訂「侵害受迅速審判的國家賠償責任」等,以強化民主公民社會,有助司法獨立免受政治干預。
🔺人權法律提案榮獲優秀司法正義黨團獎
上一會期,為因應 2019 年 5 月 31 日大法官釋字 777 號解釋,刑法酒駕條文宣告肇事逃逸罪部分違憲,由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主提案,《刑法》第 61 條、第 185-4 條肇事逃逸罪相關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認為,為避免對無過失之行為人施加不當且重複的處罰規範,並讓確保事故傷者能獲得適當的救護措施為主要目的,提出修正草案以重新釐定相關條文的保護法益、體系定位及刑度。
針對 2020 年 5 月 29 日大法官釋字第 791 號,宣告刑法通姦罪與憲法第七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時代力量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提出,《刑法》第 239 條、第 245 條與《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條文修正草案,確保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有不受國家干涉婚姻的自由能獲得落實,且將婚姻忠誠、維繫婚姻,此雙方於婚姻上的義務與共同責任,排除於刑法規範之外。
一直以來,時代力量就非資源最多的政黨,但這不會成為,時代力量在司法改革路上的阻礙,而民眾的支持與鞭策,更是時代力量於司法改革道路上,最重要的力量!所以非常感謝一直予以時代力支持的朋友,我們也會不負眾望,持續推動司法正義,守護台灣民主。
民法31 在 新新聞周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胡海波,是這個時代悲劇的代表之一,他誤會了台灣並沒有《難民法》,並不收留政治難民;他還誤會了協助偷渡人士轉往第三地並不是台灣政府的義務,即使偷渡者是所謂的「維權人士」。自去年9月於廈門偷渡金門以來,他被拘留於高雄收容所,無法轉送不能居留,他不能決定自己的命運,台灣政府甚至不知該如何改變他的命運……。
去年11月,胡海波一度絕食抗議,政府將他轉到民間替代收容所,但在今年6月被控「無故不報到」,又被拘留於高雄收容所;8月底,他展開第二度絕食,並指控遭到非人道待遇,於8月30日吞入異物抗爭,要求轉往第三國(如美國)尋求政治庇護。
但據台灣官方人士說法,胡海波參與香港反送中運動的具體事證不足,沒有台灣人權團體願意擔保,若要移送第三國,目前未有其他國家願意接收。
更完整的故事,請看《新新聞》報導。
--------------------------------
🔔 加入新新聞Telegram頻道,熱門資訊一手掌握!
http://bit.ly/3c6Pi5b
🔥《新新聞》全力監督公共政策,您的贊助支持,是我們前進的動力
http://bit.ly/3gqzxcT
㊙LINE好友獨家全新服務
http://bit.ly/3bTyVIZ
民法31 在 メンタリスト DaiGo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Dラボが20日間無料⏩/
月額599円〜【本1冊の半分の値段】で
毎月20冊以上の書籍・論文の知識が
1日あたり【わずか10分】で学べる
【Dラボ】はこちらから→https://daigovideolab.jp/?utm_source=youtube&utm_medium=social&utm_campaign=official&utm_content=BBNQL1g-XQ0
※クレカ登録がありますが、20日以内に解約すれば一切のお金はかかりませんのでお気軽にどうぞ
\本日の参考📚/
【Unlimited無料】増補新版 芸能人はなぜ干されるのか? を Amazon でチェック! https://amzn.to/3uzNEkM
ブラック職場があなたを殺す を Amazon でチェック! https://amzn.to/2zQkMh7
【無料】自分を操り、不安をなくす 究極のマインドフルネス を Amazon でチェック! https://amzn.to/2WY2jHN
ローマが恐れた世界に1ヵ所でしか作られていない幻のオーガニックワイン【ブロンクス・ドルチェ 】500ml
→https://amzn.to/3dgTFMn
→https://amzn.to/2PgcDuz
\今ならオーディオブック無料♫/
メンタリストDaiGoのオーディオブックはこちらから【どれでも1冊無料】→https://amzn.to/2UBuD1j ※Audible無料体験
Researched by http://ch.nicovideo.jp/paleo
Chapter by ちゃらあい
0:00 スタート
23:00 芸能界と創価学会についての繋がり
24:34 DaiGoさんの初恋は?
25:04 元SMAPがなぜ民法に出ない?
26:30 これからの芸能界は個人?
27:40 DaiGoさんの芸能界エピソード
28:52 芸能界の暴露ある?
30:06 芸能界は在日が多い?
31:03 スマブラで勝つ方法
31:51 歯科矯正はやるべきか
32:57 タレント美女に言寄られたことある?★
35:00 プロダクションビジネスを始めたい
36:55 知り合いが陰謀論を言っている
37:42 猫の魅力を3つ教えて
39:00 承認欲求が強いのを治したい
40:54 定員さんを口説きたい
41:58 市議会議員になったらなにする?
43:20 親が鬱だが自分は明るい
43:56 今回の騒動で出川さんどうなる?★
49:19 役員たちの活動内容をもっと知るには?
50:17 島田紳助さんヤクザ?
51:02 やりたい仕事につけない
52:55 怠け癖がひどい
55:10 会話中に自分の世界に入ってしまう
57:20 なぜダイヤを買うのか
59:27 音楽の効果を科学的に調べる方法
1:02:02 夜型で会社が合わない
1:04:04 アドバイザービジネスはありか?
1:06:09 好きな映画や音楽が知りたい
1:10:09 スカイプとペイペイのマネタイズ
1:11:07 ネットやSNSで集客する方法
1:13:10 薬に頼らず治療したい
1:14:42 ビックファイブの良い使い方
1:15:30 パニック障害の治し方
1:16:05 日本の今後の芸能界について
1:18:25 大好きな彼に遊びだと言われた
1:22:20 今の時代に芸能人になるには
1:26:11 視野が狭い人にオススメの本
1:27:05 接待を成功させたい
1:28:05 兄のせいで人生が報われない
1:29:40 中国輸入で利益を出したい
1:30:55 年上の医者に自分の意見をわかってもらいたい
1:33:02 精神疾患を寛解されたい★
1:35:27 会話を奪われる
1:37:48 DaiGoさんがフォロワー、資金、スキルゼロになったらどうする?★
1:39:33 ストレスに対する耐性をつけたい★
1:42:56 彼女と別れた罪悪感から逃れたい
1:46:31 旦那との関係が悪化してしまった
コメント拾いタイム
#今なら
#Dラボとオーディオブックが概要欄から無料 #今なら
#Dラボとオーディオブックが概要欄から無料
民法31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0722ETtoday 惡鄰退散!律師教「三招」抗噪音 拍賣惡鄰房屋
惡鄰居不斷製造噪音,讓人夜間難入眠;陣陣菸味不斷從通風管飄來,該如何處理?由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律師蘇家宏、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北市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分別從法律和社區管理角度,探討惡鄰該如何處置?
新聞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魔音傳腦!律師教你「三招」抗噪音,面對半夜噪音,律師蘇家宏提供三種對應策略:
第一走《民法》途徑,請求法院讓鄰居在特定時間內,不能發出噪音。
第二報警,只要有「兩人以上」報案,就構成妨礙「公眾」安寧,警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報警的優點是不用上法院,甚至能讓警察幫忙蒐證,且報警會留下報案記錄,日後若上法院,只要法官調閱通聯記錄和筆錄,確認鄰居屢勸不聽,到時即使鄰居在法庭說自己很可憐,法官也可以判重一點。
第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要求住戶強制搬遷,並變賣他的房子,讓惡鄰直接從社區消失。
善用「惡鄰條款」四步驟拍賣惡鄰房屋
若對於惡鄰忍無可忍,希望他搬走,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有明確規範「惡鄰條款」,只要住戶同心協力,就能將社區內擾亂安寧的釘子戶強制驅離!
具體作法如何操作,蘇家宏律師將過程簡化成四步驟:
第一,公寓大廈必須先有明確的「社區規約」,而規約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制定,讓住戶知道有哪些事情不能做,例如不能堆積、亂丟垃圾。
第二,要求住戶改善,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給予住戶「三個月」的改善期,可透過寄出「存證信函」的方式處理。
第三,若三個月後沒改善,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1條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訴請法院強制出讓房屋。
蘇家宏律師提醒,在召開住戶大會時,要特別注意法律對於區分所有權比例和出席人數的要求。以100戶的社區為例,若注意大會決議要符合法律要求,必須至少有2/3的住戶(即67戶)出席。而同意權的行使,必須是出席人數的3/4同意(即67戶的3/4)。
在住戶大會決議結果做出後,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必須先經過「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程序,才能要求惡鄰搬遷。
第四,若惡鄰在法院判決確定「三個月內」,沒有搬遷完成移轉登記手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可聲請法院拍賣房屋。
像這類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情形,在法院已經累積不少案例。蘇家宏律師強調,「要讓你的房屋有價值,請自己要保護你的家。」只有好的管理,才會有高的房價。
除了噪音問題,菸味也常影響社區居住品質。依據網路溫度計民調,十大惡鄰之首,抽菸就排在第一名!
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表示,有些人有躲在廁所抽菸的習慣,但有些大樓整棟的管線是互通的,過去曾發生有人在一樓廁所抽菸,結果透過浴室管線,連16樓住戶都聞得到菸味!
陳泰源指出,在大直就有個高級住宅區,管委會就乾脆強制規定,抽菸必須到戶外,不可以在大樓內。住戶也很識相,因為一戶房要上億元,所以不論是抽菸或抽雪茄,住戶會走到住家外抽。因為在陽台抽菸,味道會飄散,影響到其他住戶。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22ettoday74-3.html
民法31 在 Dd tai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香港法律制度以法治及司法獨立的精神為基礎,大部分沿襲自殖民地時期的宗主國英國,少部分沿襲歸英前的大清。查理•義律於1841年登陸香港島後,宣佈華人仍依當地習慣治理,而英國一直奉行的習慣法也引入當地。例如同樣的謀殺罪,當年若罪犯為歐洲人,則按照當時的英格蘭法律判處絞刑,但若罪犯是華人的話,就會被斬首。而根據《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新界地區屬於被英國租借,主權仍屬於清政府,因此亦適用部分《大清律例》。即使在中華民國建立後60年間,包括推行《民法典》等法律時,《大清律例》依舊適用於香港,在香港的華人社會當中依然通行。根據 1844 年頒布的《最高法院條例》,英國法(包括普通法、判例法、衡平法及制定法等)均開始在香港適用,英國司法機構的設置及許可權的劃分、法官制度、律師制度等,也跟著引入香港,對本地的華人司法習慣等就未有所排除。到1970年代,香港政府開始著手將所有參照《大清律例》的案例重新編寫成為成文法,與此同時亦利用合適的法例來取代過時的舊法。例如1971年頒布的《s:婚姻制度改革條例》結束香港男性依《大清律例》納妾及休妻。但在1971年10月7日前依《大清律例》訂立的妾侍若仍然在世,她們、她們的子女與後代仍然有繼承權(但繼承權分攤比例少於妻子)。而憲制性文件,就以英國皇室特權立法的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為準。英皇制誥作出了關於總督、行政局、立法局和法官的規定。皇室訓令則規範行政局和立法局運作方式。直至香港主權移交前,香港可以直接適用英國判例法;英國上議院與樞密院司法委員會的判例,才具有約束力。而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判例,一般就會尊重兼採納。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法律制度保持一國兩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規定了國家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據此,香港現時的憲制性文件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在香港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憲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和相關決定,以及其他適用於香港的全國性法律。 而原本遺留的大清、英國等法律基礎均繼續沿用,例如2018年挑戰原居民丁權司法覆核案,訴訟雙方在解釋「合法傳統權益」時,仍會引用回大清律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性法律,關係國防、外交等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根據《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適用於香港特區,由香港特區在當地頒佈或實施。
民法31 在 民法總則,單元31:無效與撤銷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楊智傑教授/ 民法 總則,單元 31 :無效與撤銷 民法 總則完整播放清單: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sacd5OUQqatRJZYHaQPLVTq8_BOPf7nv楊智傑 ... ... <看更多>
民法31 在 規定子女如果無正當...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的推薦與評價
【新聞網摘】行政院會31日通過民法繼承編的相關修正草案,規定子女如果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可剝奪繼承權;此外草案也明訂遺囑必須親自簽名、降低特留分在應繼分中 ... ... <看更多>
民法31 在 Re: [問題] 關於民法第27條第三項跟31條的法條- 看板TransLaw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bbsdon (夢想邊界)》之銘言:
: 民法第27條第三項: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 民法31條:法人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不得以其對抗第三人。
: 關於這兩條法條,請問有何不同?
簡單地說
民27條:董事還是有代表權,只是他的代表權受限制,例如總會決議某甲僅能代表法人購買
土地,至於其他業務,則無代表權。
民31條:董事根本沒代表權
: 最令我感到疑惑的是:若今日A法人有甲乙丙 丁四位董事,因疑似職權濫用
: 所以只規定甲和乙有董事代表權,此向變更也去登記。今日因為A法人和戊買賣房屋。
: 戊因不知道法人內的董事代表權改變。所以和丙定立買賣契約。
: 事後A法人不承認此項契約。請問該如何解決?
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28.57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