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對鴻禧前篇貼文📝,「對於輕微、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檢舉案件,應先勸導再舉發」的建議與討論🗣️,各位的意見鴻禧虛心接受,也會協助使下情上達📣,對此案鴻禧在此繼續闡述如下。
現行警方執行交通整理勤務👮,除依據違規事實外,另會考量道路狀況、交通情形及民眾違規理由,再據以勸導或舉發🕵️。法律雖賦予一般民眾可行執法單位採證之事,卻毋須受有執法單位所受之限制,有凌駕執法單位之嫌,以致於執法秩序矛盾(原應以警方執法為主,民眾檢舉為輔)😅。
部份民眾對於法條規定、構成要件認知模糊,以致許多烏龍檢舉都僅憑行車紀錄器中的截圖或個人認知即逕行舉報🕵️。例如有民眾只是倒車準備路邊停車,卻遭人故意以併排停車檢舉,另有民眾在自家門口欲倒車入庫,也被檢舉紅線違停,或因個人心態,以自身違規行為引誘他人違規,甚至發現他人違規後,尾隨其後惡意跟車,造成被檢舉人心生恐懼,進而遭連續檢舉,以致申訴案件暴增,除造成民眾不便外,也增加警方巨量行政負擔😫。因此鴻禧認為現行法條實有修正之必要🙋。
📣「各位好友有任何建議與指教🗣️,歡迎在下方留言讓鴻禧知道,謝謝大家🙇。」
#執法秩序矛盾
#惡意檢舉變擾民
#鴻禧關心您的權益
民眾檢舉違規停車 連續舉發 在 游輝宂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違規停車被人連續檢舉,收到罰單後可能就是一連好幾張?!
違規停車或是超速行駛常常是民眾檢舉及員警逕行舉發常見違規行為,為了避免在罰單送達期間可能重複違規,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建置交通違規即時簡訊便民服務系統,民眾可先行登錄資料,當檢舉人上傳違規資料或固定桿照相案件受理成案後,會發送✉️訊息通知車主預先登錄之手機號碼
服務網頁(https://trafficsms.ntpd.gov.tw)申請會員登記。
民眾檢舉違規停車 連續舉發 在 早安.台灣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你是檢舉達人嗎?有沒有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台灣需要跟蹤法嗎?
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View/id/789
◎早安現場-過去檢舉達人(抓耙子)靠著檢舉違規,有的可以月入十萬元。這麼高的收入,讓很多人願意當起檢舉達人。(據:目前檢舉交通違規已無獎金)但在法律上,檢舉達人真的沒有問題嗎?專訪 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副教授,從日前一件法律案件判例,談檢舉達人在現代法治社會適合存在嗎?如果只是違規停車、排放廢氣。真的要說一聲,達人們,你們辛苦了。目前也只賸下危險駕駛、吸煙等違規事項可以成案。
吳景欽副教授認為,只有貪瀆案件,因知情者少、才需要鼓勵舉發違法。大家應該思考,舉發不法事件的獎金,不是為了讓達人成為職業!
本集節目內容發想來自上周一篇聯合報的新聞報導。原文如下:
張姓女子挪出自宅私有地作停車空間,未料住家前被畫紅線,停車屢遭檢舉;去年她收到違停罰單,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免罰。判決指出,警察機關判斷舉發是否屬實,應將憲法比例原則列入執法時的指導原則,法官還引用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指檢舉人嚴重侵害隱私。
張女提告主張,她十多年前退縮住宅挪出私有地停車,兩年前住家前被畫紅線,從此一再被檢舉。去年八、九月間曾連續接到九張舉發單,申覆後均被撤銷,近期又被檢舉,開出罰單;她不解為何裁罰有不同標準,且她的車位從未造成通行困難,若沒告知就依民眾檢舉而舉發,有違比例原則。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抗辯,張女停車的地方明顯可見畫有紅色實線,員警舉發並無不當,請求駁回訴訟。
法官認為,依民眾檢舉的兩張照片,時間相差十八分鐘,舉發機關並沒有查核,就以檢舉人輸入的資料認定違規時間,並不妥當。
張女丈夫向法院表示,他們並非刁民,只希望國家公平公正對待;法律不應是冰冷的,應該要有溫度。他因為工作關係回家很晚,才花錢把家退縮,讓自己可以停車,沒想到家門口出現紅線;他曾徵詢過塗銷紅線可能,卻得到不可能的回應。
他說,停車壓線問題,很多人不知道違規,碰到檢舉達人就會被舉發,他的車子愈開愈小,在自家門口停車還被檢舉,盼法官用判決找回警方因執法造成的法律冰冷。
法官認為,張女丈夫的陳述值得舉發機關、裁決所、立法和司法機關謹慎思考;判決並引用大法官釋字第六八九號解釋指出,張女長期被人監視、關注,卻不知道是誰在監看,隱私權嚴重受侵害;個人所受憲法保護的行動自由、隱私權等基本權利,不應被以檢舉交通違規名義的法律過度侵害。
判決指出,雖期待立法機關可以盡速修法,但在修法之前,警察機關、裁決所、司法機關至少都應參照大法官解釋意旨、憲法比例原則,做合憲性解釋,讓人民基本權利得以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