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薇仲第五次市長施政總質詢|被迫改書面啦!!】
基隆市議會第五次定期會在5月4日開始,期間因應5月15日全國第三級警戒停會,後又於6月29日復會優先開始審追加減預算...,並且將議員對市長施政總質詢改為書面,要求市府於8月份臨時會前回覆。(明明也是第三級警戒硬是復會還把議員對市長總質詢改成書面= =...,平常發公文都不一定等到回覆了,而且有些議題等到回覆的時候時效早就過了...)
本日(7/14)是第五次定期會的最後一天,我們也將被迫改成書面的總質詢內容整理給大家,由於總共有八大項重要市政質詢,所以以下努力濃縮字數,留言處也會附上完整的書面內容,之後市府的回覆也會分享給大家,希望市民一起來關心!
第五次(被迫改書面)市長施政總質詢,薇仲說給你聽👉https://npptw.org/UoIsxK
一、本市防疫工作相關檢討與資訊統整💉
疫情爆發以來,不論是居家快篩後相關流程,以及針對防疫旅館與集中檢疫所的收治規劃都是市民非常關心的議題,我們請衛生局說明外,也強烈要求加強即時資訊工作(如無公共風險之疫調完成後也應加註以安人心)與基隆市Covid-19專區資訊整合,同時更要求將前十類公費疫苗施打對象之各類別造冊人數、中央撥補到基隆的疫苗數量,以及各類別已施打人數等資料公開上網。此外,針對不斷在媒體上發酵的首長疫調之爭,也應明確說明中央成立跨縣市資訊平台後針對區域聯防的協助,以及地方政府是否確實檢討區域聯防之困難並反映給中央。
二、溫室氣體管制與低碳永續城市🌏
城市是減碳排放和綠色永續的有效行動單位,但基隆過去僅是被動以中央撥補經費和相關規範來執行,甚至有把原本業務範圍作為減碳目標的投機作為,因此,我也不斷要求檢討,在這次書面質詢中,我要求市府儘速對「基隆市低碳永續家園建構推動計畫」、「基隆市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計畫的執行狀況、達標情形進行盤點,並檢討各細項指標訂定合理性及說明減碳量化程度。
針對本市預計訂定的《基隆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草案》,我要求應訂有本市之明確中、長期減碳具體目標,並要求成立低碳永續及能源政策專責單位,更重要是在政策規劃過程中納入民間社會力、與市民一起行動,此外,更要配合中長期目標,有相應的評估預算、目標是否達成之機制,並依成果滾動調整。
三、樹木保護法規統整與將專業修剪納入工程契約規範的進度🌳
樹木的錯誤除了會使得樹木因傷口過大而慢性死亡外,更可能導致樹木肢體無法平衡與樹體弱化而在風災傾倒,除了造成公共安全問題,也非常浪費公帑。這次質詢我針對民眾詢問的麥金路與十全亭過度修剪議題請市府說明處置,同時也請市府回覆我已經詢問多次——《基隆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與《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修剪申請」到底要不要落實與明確執行,以及此兩項過時法規的檢討與去留。此外,針對公有樹木的保護、預防樹木不當修剪與強化工程納入專業修剪,林務局也正在擬定修法,我們也再次請市府相關單位說明建立基隆市詳盡樹木修剪規範的進度,以及是否依照林務局的建議,將修剪規範納入工程採購契約中,以修剪專業來落實公有樹木保護。
四、2021城市博覽會📈
有鑒於疫情發展難以完全掌握與預測,我先前發公文詢問基隆市即將於2021年10月舉辦、要花費本市3500萬經費的「2021城市博覽會」是否有足夠的應對措施,但觀銷處回覆的相關措施只是依照防疫指引來進行。當表演藝術界、全球及台灣各博物館和美術館在疫情期間發展出各種結合網路資源、影像技術、線上社群的新展演形式時,目前「基隆2021城市博覽會」卻未見任何結合新技術與思維的創新改變,與「2021城市博覽會」的初衷「在快速變動的全球化風潮與既有行政框框中,走出另類的城市治理典範」背道而馳,也無法回應市長在施政總報告中表示「面對 COVID-19 疫情與全球地緣政治再結構,台灣的城市治理需要再進化」,因此我們再次於書面總質詢提醒,並請市府提出面對疫情有創意的內容轉化,真正透過不同媒介將基隆的「過去400年與未來40年」作出創意呈現。
五、市有閒置空間資訊公開💻
除了在市議會不斷提案盤點市有閒置空間並資訊公開,我們也於2020年12月27日舉辦「『好市有閒置空間,不開放嗎?』的討論會、邀請參與「臺北市是有閒置空間綜合查詢平台」各段歷程的參與者與推動者來分享經驗並帶領討論,現場也有財政處、產發處以及約50位基隆藝文、新創等領域之青年工作者參與討論。目前財政處已積極進行盤點工作,但整個市府針對資訊公開和空間媒合卻想要以「標租」來進行,我們非常擔心公部門習慣的「標租」無法掌握需求、更無法媒合此類小型市有空間的需求者,因此我們再次建議整個市政府回覆目前閒置市有空間資訊公開規劃與進度,以及各局處空間活化計畫的整合進度,希望市府有更貼近需求者的創意空間活化方向,真正媒合市民與青年的需求。
六、本市轉型正義與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執行狀況🖋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日前將基隆港、原基隆要塞司令部等列為審定公告第一批不義遺址。不義遺址的保存目的,是為透過空間取徑還原歷史真相、反省歷史記憶,並促進轉型正義的相關工作,以深化人權教育。本次我們也要求市府針對目前審定公告本市四處不義遺址相關歷史內容進行文獻與檔案爬梳、整理,且要規劃於現地進行歷史內容呈現或於正在進行工程設計中融入,供基隆市民深入了解相關歷史內容。同時,也請市政府說明威權象徵的清除工作。
此外,由於國門廣場基座以及近日惠明新村等未確定文資價值之文化資產提報標遭到「未審先拆」的爭議。在國門廣場基座上,更在僅有現勘紀錄(且參與委員都認同基座有其歷史價值、應登錄為歷史資產)、未經由文化資產評估審議就徑行將基座拆除移置異地的誇張處置,我們強烈要求市府檢討本市文化資產評估、審議及保存之作為是否失當。
七、交通設計與公車營運檢討🚐
台灣每年因交通而死亡的人數高於新冠疫情的死亡人數,其中多數肇因來自「車」本交通的設計基礎,目前,人本交通為基隆市府近年致力目標,然而,除了硬體設施改善外,我們更要求交通處針對目前智慧交通的狀況提供事故路口之交通數據與相應檢討,同時我也提供去年我以彭祖裝實測安樂區危險路口的影片(影片網址 https://npptw.org/LtBF30 ),請交通處說明行人穿越時相與路口設計之檢討與改善措施。
再來,由於基隆市公車虧損嚴重、已達13億,目前基隆市府與議會已組成「公車營運改革小組」,而我們也要求交通處和公車處說明目前「檢討重疊路線」、「跨區公車」、「社福卡使用調整規範」和「站牌間距」等改革項目之進度,同時,也請說明跨區公車規劃,以及社福卡使用規範〈基隆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優待辦法〉修改進度。同時,也詢問大家關心的506公車的營運檢討,並請公車處說明太陽能版智慧站牌於基隆設置的可行性評估。
最後則是基隆捷運,也就是「基隆南港間通勤軌道建設計畫」,已經在去年進入綜合規劃階段,先前我們煩請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與鐵道局討論,鐵道局表示「基隆-八堵」間技術層次定案約在年中,若綜合規劃順利完成,約在2021年底舉辦民眾公聽會,此次除了請交通處說明目前掌握進度外,更再次要求基隆市政府於各項討論會議代表基隆市民發聲、要求中央將掌握通勤族的通勤起訖與需求,才能將使用者的想法納入規劃中。
八、垃圾清運與限塑政策📸
住宅區或偏遠山區都常有民眾亂丟垃圾或是不肖廠商丟棄大量裝潢等廢棄物的問題,但棄置廢棄物難以舉證,偏遠山區更有清理上的困難,也因此,預防與稽查更為重要,我們在此次的書面質詢中詢問環保局搭配在稽查上與警察局合作的困難,以及搭配移動式電眼的規劃,此外,也請環保局說明「非法棄置聯合查緝計畫(下簡稱獵鷹計畫)」過去執行成效與本年度的規劃。針對獵鷹計畫之成效與執行規劃,請市府回覆
由於越來越多民眾關心一次性用品的大量使用造成對環境、海洋的危害,然而,從中央發布之限塑政策執行多年卻成效不彰,我也收到安樂高中的學生陳情,希望可以檢討基隆市限塑政策。因此,我也特別在此次請環保局提供近年基隆市一次性塑膠用品的用量統計,同時請環保局說明目前限塑政策的困難與檢討,並建議除宣傳外,更要參考不同縣市與企業合作之實例,在更多消費場域執行創意減塑方案。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個公共工程契約的設計,可以保障很多勞工權益! 昨天的質詢中,我希望勞工局參照臺北市在合約中「載明得標廠商 #應將雇主及自營作業者納入營造綜合保險之保障對象」,以保障公共工程中自營作業者的勞動權益。 白話就是,希望市政府將公共工程強制納入「#雇主意外責任險*」,即使工程層層轉包,亦能有效的保障勞工權...
民間 工程契約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一個公共工程契約的設計,可以保障很多勞工權益!
昨天的質詢中,我希望勞工局參照臺北市在合約中「載明得標廠商 #應將雇主及自營作業者納入營造綜合保險之保障對象」,以保障公共工程中自營作業者的勞動權益。
白話就是,希望市政府將公共工程強制納入「#雇主意外責任險*」,即使工程層層轉包,亦能有效的保障勞工權益。
周登春局長回應,勞工局僅能強制有勞雇關係的受雇勞工,至於自營作業者,目前是採取「鼓勵」以及「督促」的方式請他們參加勞保,也可以藉由營造工業團體保險得到保障。
我能理解勞工局的難處,但仍舊認為「鼓勵」以及「督促」太過保守及消極,市政府應當率先做好榜樣,採取更積極的作為保障臨時工、獨立工作者在公共工程中的勞權,讓民間企業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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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權小常識【雇主意外責任險】
被保險人(也就是雇主)之受僱人(也就是勞工)在保險期間內,因執行職務發生 #意外事故遭受體傷或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白話文:就是說勞工在保險期間因工受傷,雇主有賠償責任時,雇主意外責任險可以分擔雇主應負之賠償責任,讓勞工拿到應有的賠償!
民間 工程契約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新竹市「進擊的公園」改建進度追蹤
昨晚參與「關新公園整建工程公開說明會」,現場里民針對公園整體規劃提供了許多細部的使用者意見。
不論在現場或直播,皆有里民認為,關新公園是一個鄰里公園,不是中央公園,整修後,也該是以鄰里使用需求為主,不須為跨區使用增設停車位或廁所。城市行銷處的顏處長也肯認這樣的考量,沒有做車位和廁所的規劃。
長期關注公園議題的我,想點出一個關鍵:之所以會有市民有停車或孩童如廁的需求,根本的原因在於:
新竹市整體公園資源分配不均。
造成其他區的市民,必須跨區才能享受如此公園設施。
因此,除了向市府索取「新竹市所有公園用地資訊」做調查的同時,我也特別整理了新竹市府去年底獲得中央補助的第一波「進擊的公園」八座公園的工程進度,供市民檢視。
其中,原定今年十月底完工的取水道公園,在變更些許設計後,追加預算並延至十二月底完工。今天去電詢問,回覆目前訂在明年一月底完工。
令我不禁擔心關新公園未來的施工期程🚧
因為關新公園的公開說明會不同於以往,不是在工程發包前召開。二月設計監造案發包、十一月工程案發包,昨晚才召開公開說明會。
一般的公開說明會,是在設計監造案發包後,合約中會明定公開說明會的召開日期,而後才有工程標案。
也就是說,在公開說明會收集的里民、社福或民間團體意見,若有幸採納,造成設計監造的任何變更,很可能造成工程契約的變動,而有預算追加、工期延宕的狀況。
而我競選服務處面對的和平公園,則是被列在下一波改造名單,經費來源尚未有著落。
#香山女兒前進議會,未來也會就全新竹市的公園分佈、分級規劃做監督,請鄉親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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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爭取前瞻城鎮之心經費 市府推動「進擊的公園」景觀改善計畫
https://goo.gl/eCsrCv
民間 工程契約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一個公共工程契約的設計,可以保障很多勞工權益!
昨天的質詢中,我希望勞工局參照臺北市在合約中「載明得標廠商 #應將雇主及自營作業者納入營造綜合保險之保障對象」,以保障公共工程中自營作業者的勞動權益。
白話就是,希望市政府將公共工程強制納入「#雇主意外責任險*」,即使工程層層轉包,亦能有效的保障勞工權益。
周登春局長回應,勞工局僅能強制有勞雇關係的受雇勞工,至於自營作業者,目前是採取「鼓勵」以及「督促」的方式請他們參加勞保,也可以藉由營造工業團體保險得到保障。
我能理解勞工局的難處,但仍舊認為「鼓勵」以及「督促」太過保守及消極,市政府應當率先做好榜樣,採取更積極的作為保障臨時工、獨立工作者在公共工程中的勞權,讓民間企業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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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權小常識【雇主意外責任險】
被保險人(也就是雇主)之受僱人(也就是勞工)在保險期間內,因執行職務發生 #意外事故遭受體傷或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白話文:就是說勞工在保險期間因工受傷,雇主有賠償責任時,雇主意外責任險可以分擔雇主應負之賠償責任,讓勞工拿到應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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