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怎麼那麼壞呀!拿人民的命開玩笑🤢贛
#文長但很重要請忍住看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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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怡農的國土防衛隊是甚麼玩意兒?
吳怡農談「國土防衛」,媒體聚焦「在家當兵」和「渣男不要信」。但從他的臉書來看,內容顯然不是這麼簡單。如果真的付諸實行,後果可能很嚴重。
事實上,現在台灣就已經有民防法,規定在災害或戰爭時,可將一般民眾分組投入使用。依照現行民防法第二條,民防動員的職權如下:
一、空襲之情報傳遞、警報發放、防空疏散避難及空襲災害防護。
二、協助搶救重大災害。
三、協助維持地方治安或擔任民間自衛。
四、支援軍事勤務。
五、民防人力編組、訓練、演習及服勤。
六、車輛、工程機械、船舶、航空器及其他有關民防事務之器材設備之編組、訓練、演習及服勤。
七、民防教育及宣導。
八、民防設施器材之整備。
九、其他有關民防整備事項。
其中第三、第四項,就已經有隱含軍事任務的部分。只是其任務是集中在後勤和治安,無涉上戰場作戰。
但吳怡農在這篇臉書裡,對他的「國土防衛」政策是這麼說的:
「讓每個社區都有應變和抵抗的能力:一支由公民組成、不分性別、跨年齡層的「國土防衛部隊」;也就是我們每個人都能在居住的地方,保護家園。」
這就是遠超過現行「民防」的範疇,授予政府直接將一般民眾投入到戰場上作戰,而且是強迫性質,「不分性別年齡」,作戰就是「責任」和「義務」。這樣的概念,近似於二戰時日本的「一億玉碎」或希特勒的「戰至最後一人」。
這樣的軍事概念,最大的問題不是政策本身,而是整個配套問題。最大的關鍵,就在「怎麼做」。一旦戰爭發生,一定需要一套動員機制。而這個動員機制的權限在哪?何時可以開始動員?這會是一個很大的地雷。然後最重要的是,投入作戰的「訓」在哪?現代戰爭還想說人海戰術可以奏效,吳怡農真的念過軍事嗎?
在這裡,我姑且舉兩部電影內容來讓大家思考。一部是「來自硫磺島的信」,劇中有個日軍角色叫清水,他本來是首位日本本土的憲兵,平時職責就是監督後方民眾。有天他的長官對某戶人家沒掛國旗感到不滿,要清水去找麻煩甚至殺掉那戶人家的狗,清水不從,於是被調到硫磺島。
第二部電影是「冷山」。我對劇中那四個民兵團的印象非常深刻。說是民兵,但其實就是魚肉鄉民的盜賊,以抓逃兵、徵用軍事物資為名,魚肉百姓,濫殺無辜,甚至把民眾的財產占為己有。
這兩個例子,就是「全民皆兵」政策的最大隱患。第一,你要動員民眾,勢必得賦予動員者生殺大權。第二,開戰的對象十之八九是對岸,這樣的生殺大權,恐怕很快會變成政治效忠審查。共軍還沒上岸,自己的大清洗就展開了。然後,沒死於大清洗的,因為「全部皆兵」,這些沒受過訓練的鴨子全都被視為假想敵,戰爭變成無差別屠殺。
💥🤬這是一個要人民簽署自殺聲明的政策。如果還有人覺得吳怡農這樣的想法很有建設性,我只能說他腦子壞了。💥🤬
民防法第5條 在 鄭功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阿進通知您---就在今日(05.30),下午13:30-14:00萬安演習!
台鐵、高鐵、捷運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但下車旅客、接送親友,要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進行疏散避難。
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但需關閉門窗,實施人員燈火管制,縣內各交流道實施管制「准下不准上」原則,行駛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引導疏散及避難。
阿進提醒您 依民防法第21條及第25條規定,不配合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進行疏散避難或違反相關管制規定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阿進再次呼籲民眾踴躍配合,待警報解除後再行外出,感謝大家。
民防法第5條 在 黃秀芳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就是明天👊
5/30(四)13:30~14:00
秀芳提醒🗣
萬安42號演習,實施30分鐘防情傳遞、警報發放、人車疏散、交通管制及戰災救護等演練。
民眾於演習警報發放後,必須配合憲兵、警察、民防、義警人員交通管制與避難疏散措施,這段時間內,汽、機車族都需配合操演停放路邊,民眾必須待在騎樓或室內, 嚴禁在大馬路上趴趴走🚶♂🚶♀
演習時請民眾及各機關必須配合實施,如有不配合且經勸導不聽者,將以違反民防法第21條規定,並依同法第25條規定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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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 #立法委員 #黃秀芳 #萬安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