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公告想撤就撤,無視行政法的勞動部】
勞動基金運用局(下稱勞金局)在今年11月18日公告基金國內投資公開徵求投信業者代操的評選結果,由七家投信公司取得受託代操資格,其中包括檢調偵辦至今涉案的「復華投信」及「統一投信」在內。
結果勞動基金弊案一發生,勞金局將11月18日的評選結果公告撤下,他們的說法是因爆發弊案有牽扯到復華投信這家廠商,所以局裡面決定就先暫緩公告將原公告自網站撤除,整個期程都配合檢調偵辦程序延後。勞金局還說這委託代操是私經濟行為,所以跟行政處分並不相干。
我的老天鵝,「評選結果公告」是一個行政主體決定「是否取得受託代操資格」的公法關係,是行政處分。決定做成之後,如何履約是私法關係,這部分才是真正的私經濟行為。
▶行政法雙階理論
而這,就是行政法上的雙階理論,這理論產生的目的,在避免行政機關藉由行為形式的選擇自由遁入私法,擺脫公法上的拘束,而使公行政的私法活動仍然受到公法的拘束。
在政府公開採購公開招標,行政機關採購案作出決標公告,會有人得標,有人不得標,決標公告就是一個「決定」,是機關作出行政處分。決標之後後續的簽約與履約過程,才是私法關係,才是私經濟行為。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695號及第540號,也都對雙階理論有很清楚的解釋說明。
▶勞金局該做的不是悄悄撤下公告
當原本的公告是一個行政處分時,行政機關就不能躲起來偷偷撤掉,這樣是把公行政上的私法活動,擺脫公法上的拘束,正是雙階理論要避免的行政怠惰行徑。勞金局該做的,是把「評選結果公告」這個行政處分廢止或撤銷。
勞動部不懂嗎?我想不是不懂,而是有其他見不得光的考量。
▶隱藏在評選結果名單背後的游迺文是關鍵人物
11月18日的第2次評選結果公告取得代操資格的七家投信公司,已經有兩家投信涉案,而涉案的「復華投信」及「統一投信」,也在3月31日公告的第1次評選結果名單之上。
高度重疊的名單,高比例的涉案投信公司,都跟涉及不法的勞金局前組長游迺文有關,游姓前組長雖然不是評選小組成員,但他如果沒有任何決定權,涉案投信為何要乖乖聽話,協助接下高價倒賣的股票。
是投信懼怕游迺文的官威?還是投信自身貪婪?除了游迺文,是否有其他官員涉案?投信評選過程有無弊端?勞動部有責任立刻進行行政調查,並對外公開說明,別在推託等檢調偵辦結果就會啟動。
刑事責任歸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歸行政責任,有這麼難?
PS: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說,法務部有規定,偵辦中的案件,不能作行政調查,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行政處分
#私經濟行為
#勞動基金弊案
#行政法雙階理論
決標後機關不簽約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年決算報告審核】(下篇)
今天再次推薦給各位關心市政的公民今年度最佳讀物──「2019年基隆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內容真的非常豐富,提出很多財務與市政上精闢的建言,快來閱讀~
💻好讀下載處:https://www.audit.gov.tw/p/405-1000-6364,c420.php?Lang=zh-tw
文章不管怎麼減都太長QQ,這一篇來針對重大工程進度和幾個業務執行問題來跟大家分享——前瞻計畫工程進度落後,還有道路系統的問題、現勘勘查與大家關心的精神倫理補助方案,以及社會處仁愛之家的轉型促參進度、基隆轉運站、調和街轉運站等議題。
🛠工程延宕問題──前瞻計畫各工程與水環境
首先,是要肯定綜合發展處有定期地在更新前瞻計畫的各案的執行進度,但在格式或檔案形式上,還是希望可以再更進步。也希望在進度部分,可以標明核定計畫的預計完工時間,以檢視施工進度及效率。
本市前瞻計畫的問題,除了審計報告中提到關於道路改善工程的進度延宕、以及其他計畫的用地取得、採購問題外,上個月媒體報導「前瞻六億丟水裡」提到:「基隆市在水環境計畫第2批次裡,共提出11項工程計畫,有6項獲得核可,卻只有1項如期完工。另外,基隆南榮河的一項水質提升及水環境工程案,竟在一年內流標11次,直到今年才決標,諷刺的是,這項工程儘管延了快一年才動工,仍被市長林右昌當政績宣傳。」
查閱了相關資訊,「南榮河水質提升現地處理工程及南榮河沿岸水環境改善工程」第一次公開招標是在去年三月,的確如媒體報導流標超過10次,在今年四月底才決標,本來預計應該要在今年底完工的工程,從綜發處的進度報告上看來,只有「施工中」還沒有進度。
我希望市府能夠說明多次流標的原因及未來其他工程如何改善,以及南榮河水環境計畫目前的進度及預計完工的期程。也希望能夠全面來檢討前瞻計畫的執行問題。
🚧寬度4公尺以下道路維管──道路挖掘系統問題以及未實際驗收
基隆市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道路申挖程序與勘驗規則,是道路主管機關執行依據。並在2000年設置基隆市道路挖掘管理系統,自2017 年開放轄內各區公所上線使用,但道路挖掘案件仍兼採線上及書面雙軌作業,經審計室查核,發現該系統未設計主管線上核決功能,各區公所仍需將相關文件印出後,再以書面方式簽送各主管核決,徒增行政作業程序。
另外,比較嚴重的問題是,道路挖掘路面修復完工案件僅以書面審核,像是審計室舉例,安樂區公所辦理道路挖掘路面修復完工之勘驗程序,僅以目的事業單位檢附之勘驗表、切結書、混凝土出廠證明暨品質保證書及施工前中後照片等相關文件進行書面審核後,即完成勘驗,並未會同目的事業單位進行實地勘驗,未能證實挖掘面積之真實性,亦無法驗證路面修復品質(如平整度、用料等)。我認為「書面審核」作業難以保證巷弄道路平整,更可能造成用路人的危險和困擾,這點是否能立即改善。
民政處長回覆說,道路挖掘系統是由工務處整合,區公所配合工務處呈報,未來會和工務處協調,經費允許的話,希望能在線上完成。針對挖掘勘驗,部分案件是書面審核,會要求區公所盡量以實際勘驗為主。
🤹精神倫理的內容公開和檢核指標在哪裡?
去年因為颱風來襲,很可惜無法在議場上直接得到市府針對精神倫理建設方案問題的回應。
精神倫理建設方案的經費屬於經常門,用於補助機關與團體辦理活動、目標是發揚精神倫理。今年審計室則針對「基隆市補助各社區維護及加強原有社區三大建設經費實施計畫」進行檢討,並確認此筆經費不得用於餐會、旅遊等。市府也回應該筆經費不再補助旅遊及餐會等相關費用。而根據「精神倫理建設方案內部審查作業標準」,精神倫理建設方案也不得補助政治活動、聯誼、旅遊、餐會及基層建設,但因補助「機關」部分的公開資訊不足,無法監督檢視。
對團體補助部分公開資訊過於簡略,無法了解補助於各「生態觀摩」、「文化觀摩」等活動之內容,根本看不出活動內容,有達到精神倫理建設效益、符合精神倫理建設的目標嗎?同時,針對認真辦理符合建設方案活動的團體來說,不公開內容與成果,等於無法驗證精神倫理補助的價值。我再一次強調,補助辦理活動支持在地發展好的活動,但精神倫理建設方案是全體市民繳納的稅金,主管機關應公開「機關」和「團體」的活動內容與成果,供全民檢視區公所審核基準與證明此補助成效。
另外,計畫申請書內容其實跟過去相比並沒有改變,「精神倫理建設方案內部審查作業標準」中也完全沒有提及精神倫理建設的內涵、公所審查基準為何以及關鍵績效指標如何訂定,這樣要怎麼讓機關和團體了解並設計出好的、確實能夠提升精神倫理的活動?又如何能提升這筆預算的使用效能呢?
民政處長回應,精神倫理申請活動後需要做效益評估(活動內容、活動效益、預期效益)做滿意度調查,並作為下次審查的評估標準,也有要求區公所不能補助餐費。在公開部分,會研議機關與團體的活動內容公開。
👵仁愛之家轉型長照園區BOT與OT規劃進度落後
老人安養機構仁愛之家從2016年就辦理長照福利服務園區促參案可行性規劃,2019年也由財政部補助做前置計畫,且應於2019年12月辦理公告招商作業、2020年3月完成招商及簽約會議,但審計室在今年的報告中提到「上述作業計畫因先期規劃報告經 7 次工作會議及 4 次審查會仍未定稿結案,截至 109 年 4 月底止,仍處於先期規劃作業階段,已較原訂 109 年 3 月完成招商之期程落後。另外,2018年度的審計報告中,審計室就提醒社會處,要盡速針對住民和行政人員的安排做出規劃。我請教促參進度落後如何改善,以及請社會處說明目前住民與行政人員的安排狀況。
社會處回覆說,整個促參工作會議超過10次,除了報告提到的會議外,今年8月份也配合財政部進行招商,促參司長在七月底也到基隆協助重新檢視法規條文。目前進度沒有問題,先期報告規劃算是審查通過,後續統整相關法規及公告文字,預計今年10-12月公告、招標。在人員安排上,已經按照住民的意願,已全部轉介到其他機構並持續關注,其中,公務人員的任用、升遷、調職都有程序及法規保障,目前調任正簽核到市長,後續再報告。
🚌基隆城際轉運站規劃和調和街轉運站使用率問題
基隆城際轉運站未來將會成為基隆市中心重要的國道客運節點,然而在規劃上卻因為容納的關係,將原定的15個月台刪除為13個,交通處回應說針對月台刪除,會再尋適宜地點補回,我詢問說要將月台設計在哪裡才能不影響搭乘民眾的迫切性和方便性?
而關於調和街轉運站因海科館營運後參觀人數遠低於預期,導致轉運站使用需求低落,到2020年4月底,全區已封閉閒置4年5個月,針對此問題,交通處回應調和街轉運站沒有使用急迫性,要等完工後再討論交付營運事宜。我特別請交通處明確說明如何發揮使用效益,以及先前交通處所說觀光小客車車流攔截圈並搭配轉乘接駁車紓解觀光車潮的規劃是甚麼?
交通處說明,轉運站附近一共有17條路線,原來規劃15席月台,現在因為動線先建置13席月台,而13席月台提供17條路線綽綽有餘,雖然2席月台會尋找地方補齊,但基本上目前月台數已夠用。針對調和街轉運站,當時是依照市政府和中央的契約,就是市政府要蓋,移交給海科館,因2015年地調所劃定該區為易崩塌路段,所以重作水保、土地變更而導致進度落後,去年下半年准許水保和土地變更,今年初申請建照(公開閱覽中),建照通過後就會招標。而原先蓋好轉運站之後,就會給海科館來營運,但海科館現在收入有問題,所以編不出接駁車預算,之前有找和平島商家和海科館研商來經營接駁車,但商家都覺得負擔太重,之後會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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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韓國瑜團隊振興購物嘉年華採限制性招標 一日內完成開標、決標與簽約
為了怕被罷免,韓團隊真的無所不用其極,「想空想縫」,毫不掩飾地拿市民的納稅錢大撒幣,可惡至極。
先講結論,建請檢調和廉政署立刻搜查高雄市府經發局,查扣公文及相關承辦人員通聯記錄,追查弊案。
相信大家都了解,政府機關用的每一塊錢,事前都需要經過編列預算和計畫,經行政程序,及議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動用(除了二備金外)。
這一波肺炎疫情始於今年1月,迄今也有4個多月了,不論紓困或振興,從研擬到推動,至少籌畫了個把個月。
高雄市經發局卻在5月19日下午找來兩家廠商,一家負責承做「高雄振興購物嘉年華活動網站暨後台管理系統委託專業服務案」,另一家趕製「高雄振興購物嘉年華優惠抵用券委託設計印製案」,當天開標,立即決標,合約也馬上生效,效率驚人。
抓到囉!這兩案都是採取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的方式,韓粉散發的黑函上面明白寫著「改採限制性招標是貪汙的手段」,並指控「此乃貪官的手法,這一切都不經查,查必有罪」。
韓陣營想在6月6日罷免前,撒幣讓「商家」有感,目的為何?大家心裡有數。經發局何時簽辦相關公文,並進行招標作業?是誰指使趕辦這次的嘉年華活動?只要檢調和廉政署介入一查,馬上抓包。
經發局找來印製「高雄振興購物嘉年華優惠抵用券」的公司叫做「上校文化印刷」,負責人名下還有一家公司叫做「上校基業」。他們最近得標的案子,還有高雄市選委會發包的「第3屆市長韓國瑜罷免案罷免公告內容」和「印製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詭異之處在,這間印刷公司以低價搶標的方式拿到選委會這兩個案子,投標價格遠遠低於預算金額和底價金額,「工作人員手冊」投標是預算金額的52.66%,「罷免公告內容」則是佔61.66。
對於廠商以破盤價競標,高雄市選委會在決標公告載入的說明是「得標廠商採一貫作業,有專業人員把關嚴格控制品質,且皆為自廠生產,故可降低成本」、「廠商美編設計打字排版印刷裝訂採一貫作業故可降低成本」。
俗稱「砍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廠商如此佛心,端出近乎腰斬的價格搶標,感覺「勢在必得」。站在為市庫省荷包的立場,好像也不該苛責。
不過,經發局的做法卻像個盤仔,「高雄振興購物嘉年華優惠抵用券委託設計印製案」預算編了51萬300元,底價金額51萬元,廠商以50萬300 元得標。
經發局事前難道沒有去訪價嗎?這家廠商的成本向來遠低於同業,過去慣用預算金額的五、六成價格去搶標,經發局卻獨厚這家廠商,僅減價1萬元,做法可議。
經發局合計砸了5000萬用於「高雄振興購物嘉年華活動網站暨後台管理系統委託專業服務案」、「高雄振興購物嘉年華優惠抵用券委託設計印製案」與「高雄振興購物嘉年華活動抽獎品與消費抵用券」,市民的錢,爽爽花,毫不手軟。
韓團隊的目的為何,昭然若揭!其念茲在茲、意欲紓困,並振興的對象,才不是高雄市民,而是市長韓國瑜。
按韓粉標準,此案疑涉「假振興之名」,行「貪汙的手段」。韓國瑜和韓粉不是說要查弊案嗎?資料都幫您們找好了,快快移送檢調與廉政署,不要成為您們自己最愛嘴的雙標黨。
#韓國瑜
#經發局
#振興
#嘉年華
#限制性招標
#雙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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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一、原受理異議機關認為申訴廠商拒不簽約承攬,故違反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 所謂「開標後應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乃指公開招標之工程,在訂有底價之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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