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預算,法務部對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仍待改善!
審查預算是立法委員應盡的職責,也是為人民把關每一分納稅錢是否用在刀口上。今天,司法委員會審查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明年度的預算。
犯罪被害人保護,是我自上任以來不斷提出質詢的議題,希望法務部及犯保協會明年在執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相關政策時,能改善現行的不足與消極,針對死亡、重傷與性侵案件被害人提供長期、穩定且具有深度的支持服務。
✔️改進年度工作計畫與工作報告
犯保協會雖然有定期公布預算書與決算書,但是我們研讀近五年的資料發現,犯保協會歷年的工作計畫與執行成效,格式與內容千篇一律,每年的差別竟只有更改「服務人數」、「服務人次」等數字。我們不禁疑問,難道不同案件類型的被害人,每年的服務需求都一樣?
我們收到許多的陳情,特別是重傷案件的被害人,他們在通過身心障礙鑑定前,長達 6 - 12 個月的空窗期無法使用長照資源,導致家屬為了照護而傾家蕩產。我從上個會期至今不斷提出質詢,法務部及犯保協會卻仍舊沒有積極作為。
我們認為,法務部及犯保協會應針對不同困境的被害人,擬定每年的工作目標與方向,提供真正符合他們需求的服務。
✔️改善各分會志工管理
犯保協會由於人力吃緊,平均一位專任人員必須服務將近 200 個被害家庭。志工是不可或缺的人力支援,執行關懷訪視的服務也多仰賴志工的協助。但是,目前各分會的志工素質參差不齊,有志工自行提供法律意見,甚至向被害人透露其它服務對象的案情,這樣的情況明顯不恰當。
我們認為,犯保協會應區分個案志工與行政志工,由專職人員進行適性適才的分流管理,訂定方案施以不同專業訓練。實際接觸個案的志工,必須經由見習、督導及考試認證,才能接觸服務對象。另外,目前的培訓內容也較欠缺被害人保護服務專業倫理、性別主流化與障礙者權益維護等內容,實應予以改善。
✔️改革現行兼職人員與顧問制度
法務部 2019 年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白皮書」早已指出,現行犯保協會的兼職人員及顧問制度,應優先考量聘請非檢察系統的專業人士來擔任。尤其,各分會榮譽主委、委員及顧問組成的專業資格,應納入心理學、社會工作學等相關背景,從「犯罪偵查」轉換為「創傷知情」的專業,真正落實被害人為中心的服務。
以上三項提案,已經在司法委員會審查通過。感謝 賴香伶 委員的共同提案,也非常謝謝召委 李貴敏 委員與 愛信任-劉世芳 委員的支持,一起為犯罪被害人保護努力。我們會持續監督法務部及犯保協會,改善目前對被害人權益保障不足的情況!
決算書格式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年決算報告審核】(下篇)
今天再次推薦給各位關心市政的公民今年度最佳讀物──「2019年基隆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內容真的非常豐富,提出很多財務與市政上精闢的建言,快來閱讀~
💻好讀下載處:https://www.audit.gov.tw/p/405-1000-6364,c420.php?Lang=zh-tw
文章不管怎麼減都太長QQ,這一篇來針對重大工程進度和幾個業務執行問題來跟大家分享——前瞻計畫工程進度落後,還有道路系統的問題、現勘勘查與大家關心的精神倫理補助方案,以及社會處仁愛之家的轉型促參進度、基隆轉運站、調和街轉運站等議題。
🛠工程延宕問題──前瞻計畫各工程與水環境
首先,是要肯定綜合發展處有定期地在更新前瞻計畫的各案的執行進度,但在格式或檔案形式上,還是希望可以再更進步。也希望在進度部分,可以標明核定計畫的預計完工時間,以檢視施工進度及效率。
本市前瞻計畫的問題,除了審計報告中提到關於道路改善工程的進度延宕、以及其他計畫的用地取得、採購問題外,上個月媒體報導「前瞻六億丟水裡」提到:「基隆市在水環境計畫第2批次裡,共提出11項工程計畫,有6項獲得核可,卻只有1項如期完工。另外,基隆南榮河的一項水質提升及水環境工程案,竟在一年內流標11次,直到今年才決標,諷刺的是,這項工程儘管延了快一年才動工,仍被市長林右昌當政績宣傳。」
查閱了相關資訊,「南榮河水質提升現地處理工程及南榮河沿岸水環境改善工程」第一次公開招標是在去年三月,的確如媒體報導流標超過10次,在今年四月底才決標,本來預計應該要在今年底完工的工程,從綜發處的進度報告上看來,只有「施工中」還沒有進度。
我希望市府能夠說明多次流標的原因及未來其他工程如何改善,以及南榮河水環境計畫目前的進度及預計完工的期程。也希望能夠全面來檢討前瞻計畫的執行問題。
🚧寬度4公尺以下道路維管──道路挖掘系統問題以及未實際驗收
基隆市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道路申挖程序與勘驗規則,是道路主管機關執行依據。並在2000年設置基隆市道路挖掘管理系統,自2017 年開放轄內各區公所上線使用,但道路挖掘案件仍兼採線上及書面雙軌作業,經審計室查核,發現該系統未設計主管線上核決功能,各區公所仍需將相關文件印出後,再以書面方式簽送各主管核決,徒增行政作業程序。
另外,比較嚴重的問題是,道路挖掘路面修復完工案件僅以書面審核,像是審計室舉例,安樂區公所辦理道路挖掘路面修復完工之勘驗程序,僅以目的事業單位檢附之勘驗表、切結書、混凝土出廠證明暨品質保證書及施工前中後照片等相關文件進行書面審核後,即完成勘驗,並未會同目的事業單位進行實地勘驗,未能證實挖掘面積之真實性,亦無法驗證路面修復品質(如平整度、用料等)。我認為「書面審核」作業難以保證巷弄道路平整,更可能造成用路人的危險和困擾,這點是否能立即改善。
民政處長回覆說,道路挖掘系統是由工務處整合,區公所配合工務處呈報,未來會和工務處協調,經費允許的話,希望能在線上完成。針對挖掘勘驗,部分案件是書面審核,會要求區公所盡量以實際勘驗為主。
🤹精神倫理的內容公開和檢核指標在哪裡?
去年因為颱風來襲,很可惜無法在議場上直接得到市府針對精神倫理建設方案問題的回應。
精神倫理建設方案的經費屬於經常門,用於補助機關與團體辦理活動、目標是發揚精神倫理。今年審計室則針對「基隆市補助各社區維護及加強原有社區三大建設經費實施計畫」進行檢討,並確認此筆經費不得用於餐會、旅遊等。市府也回應該筆經費不再補助旅遊及餐會等相關費用。而根據「精神倫理建設方案內部審查作業標準」,精神倫理建設方案也不得補助政治活動、聯誼、旅遊、餐會及基層建設,但因補助「機關」部分的公開資訊不足,無法監督檢視。
對團體補助部分公開資訊過於簡略,無法了解補助於各「生態觀摩」、「文化觀摩」等活動之內容,根本看不出活動內容,有達到精神倫理建設效益、符合精神倫理建設的目標嗎?同時,針對認真辦理符合建設方案活動的團體來說,不公開內容與成果,等於無法驗證精神倫理補助的價值。我再一次強調,補助辦理活動支持在地發展好的活動,但精神倫理建設方案是全體市民繳納的稅金,主管機關應公開「機關」和「團體」的活動內容與成果,供全民檢視區公所審核基準與證明此補助成效。
另外,計畫申請書內容其實跟過去相比並沒有改變,「精神倫理建設方案內部審查作業標準」中也完全沒有提及精神倫理建設的內涵、公所審查基準為何以及關鍵績效指標如何訂定,這樣要怎麼讓機關和團體了解並設計出好的、確實能夠提升精神倫理的活動?又如何能提升這筆預算的使用效能呢?
民政處長回應,精神倫理申請活動後需要做效益評估(活動內容、活動效益、預期效益)做滿意度調查,並作為下次審查的評估標準,也有要求區公所不能補助餐費。在公開部分,會研議機關與團體的活動內容公開。
👵仁愛之家轉型長照園區BOT與OT規劃進度落後
老人安養機構仁愛之家從2016年就辦理長照福利服務園區促參案可行性規劃,2019年也由財政部補助做前置計畫,且應於2019年12月辦理公告招商作業、2020年3月完成招商及簽約會議,但審計室在今年的報告中提到「上述作業計畫因先期規劃報告經 7 次工作會議及 4 次審查會仍未定稿結案,截至 109 年 4 月底止,仍處於先期規劃作業階段,已較原訂 109 年 3 月完成招商之期程落後。另外,2018年度的審計報告中,審計室就提醒社會處,要盡速針對住民和行政人員的安排做出規劃。我請教促參進度落後如何改善,以及請社會處說明目前住民與行政人員的安排狀況。
社會處回覆說,整個促參工作會議超過10次,除了報告提到的會議外,今年8月份也配合財政部進行招商,促參司長在七月底也到基隆協助重新檢視法規條文。目前進度沒有問題,先期報告規劃算是審查通過,後續統整相關法規及公告文字,預計今年10-12月公告、招標。在人員安排上,已經按照住民的意願,已全部轉介到其他機構並持續關注,其中,公務人員的任用、升遷、調職都有程序及法規保障,目前調任正簽核到市長,後續再報告。
🚌基隆城際轉運站規劃和調和街轉運站使用率問題
基隆城際轉運站未來將會成為基隆市中心重要的國道客運節點,然而在規劃上卻因為容納的關係,將原定的15個月台刪除為13個,交通處回應說針對月台刪除,會再尋適宜地點補回,我詢問說要將月台設計在哪裡才能不影響搭乘民眾的迫切性和方便性?
而關於調和街轉運站因海科館營運後參觀人數遠低於預期,導致轉運站使用需求低落,到2020年4月底,全區已封閉閒置4年5個月,針對此問題,交通處回應調和街轉運站沒有使用急迫性,要等完工後再討論交付營運事宜。我特別請交通處明確說明如何發揮使用效益,以及先前交通處所說觀光小客車車流攔截圈並搭配轉乘接駁車紓解觀光車潮的規劃是甚麼?
交通處說明,轉運站附近一共有17條路線,原來規劃15席月台,現在因為動線先建置13席月台,而13席月台提供17條路線綽綽有餘,雖然2席月台會尋找地方補齊,但基本上目前月台數已夠用。針對調和街轉運站,當時是依照市政府和中央的契約,就是市政府要蓋,移交給海科館,因2015年地調所劃定該區為易崩塌路段,所以重作水保、土地變更而導致進度落後,去年下半年准許水保和土地變更,今年初申請建照(公開閱覽中),建照通過後就會招標。而原先蓋好轉運站之後,就會給海科館來營運,但海科館現在收入有問題,所以編不出接駁車預算,之前有找和平島商家和海科館研商來經營接駁車,但商家都覺得負擔太重,之後會再研議。
決算書格式 在 曾柏瑜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日公布本屆新北市議會第7次定期會監督報告,除了公布議員質詢出席率、提案狀況之外,也向議會提出了四點建議,希望新北市議會真正達成透明公開。
當天議會很快就做出回應,表示「已提供網路直播服務與會後隨選視訊」、「議事錄都根據規定,於下一次定期會前分送、公告」。
但議會的回覆卻好像有點搞不清楚問題的狀況,在此我們重申四點建議:
#開放委員會分組審查直播
再強調一次,我們要求開放的是「委員會分組審查直播」,而不是議會回覆的已完成「議場大會直播」。議會運作中,各提案、預算的實質審查都在各委員會小組中進行,到了議場只做表決通過、市長與各局處質詢。
人民本就有權力了解議案、預決算的審查過程,為何一再迴避公開會議?台南市議會已經建置分組審查影音資料,於會後上傳至網站供民眾觀看,新北市當然沒有做不到的理由。
#議事錄與逐字稿等半年
於記者會中我提到,目前議事錄、逐字稿公布太慢,現在已經2018年8月,能查到的最新議事錄卻是去年年底。對比台北市約一週就能上線,〈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所訂定的期限是否太長?
#優化市議會網站與開放再利用格式
此外,目前新北市的議會直播系統只能使用IE開啟,與現今多數人使用的瀏覽器不符,在網站的便利性上大打折扣;目前開放的網路資料格式也不利於民眾使用,數據資料得再透過人工手動整理。對於開放資料的格式,國際上都已有完整規範,應依循現有標準做資料開放。
#公布書面質詢內容
昨天記者致電連續三次定期會質詢率為0%的曾煥嘉議員,他反駁他都有用書面質詢(不過我還是很好奇,為什麼大家都要去議會質詢,曾議員可以連續一年半不進議會呢?);總質詢時許多黨團也會使用書面質詢的方式。但新北市議會並未公開任何書面質詢內容,所以我們要求新北市議會應該將書面質詢內容比照議事錄,應盡快公布。
#議會監督
#為何不能開放分組審查
#因為開了也沒人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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