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活大溪★復興~幸福桃花園】烏龍訊息連環爆~
近來LINE瘋傳燃料稅詐騙訊息,目前證實又是網路謠言一則,身處在一個資訊發達的時代,無論是何種訊息皆要做進一步確認,才不會以訛傳訛誤導視聽,而公路總局的行政作業疏失也要強烈檢討,民眾若接到「汽燃費逾期繳納罰鍰處分書」,應到超商或洽監理服務網確認欠費狀況,並非外傳的最新詐騙手法。
汽燃費逾期詐騙 在 高雄市議會副議長陸淑美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淑美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
最近臉書、LINE瘋傳機車汽燃費逾期繳納罰鍰通知單是「詐騙」,不管是不是詐騙,希望各位好友們除了自己要多一分小心、注意的心,也要多一分查證(千萬不要照罰單上的電話打喔)!!
要分辨真假不難,只要到便利商店的ibon等多媒體機台刷繳費通知單條碼,再由店員代收,就不會遇到詐騙,或上網查詢交通部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即可查詢。
※詐騙手法多請各位好友多一次查證,確保自己的權益~~
汽燃費逾期詐騙 在 蕭美琴 Bi-khim Hsiao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近服務處接獲幾起有關「機車汽燃費逾期通知書」相關案件,顯示民眾不太了解這筆費用,甚至有詐騙集團搭上這班順風車,民眾人心惶惶。
過去機車的燃料稅是跟著換行照時收取費用,但102年起實施機車免換行照政策,機車汽燃費因此比照汽車於7月開徵。
參照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自103年2月25日起,增修機車所有人逾期未繳汽燃費之罰鍰,逾期未滿一個月繳納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繳納者,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考量政策實施之過渡期,為減輕機車所有人名下多部機車、多筆欠費遭處多次罰鍰之負擔,特別將列於同1張催繳通知書內之欠費年度或車輛,合併處以1次罰鍰。
「未於102年開徵期且逾雙掛號限繳日期103年5月31日繳納機車汽燃費」或「未於103年開徵期且逾雙掛號限繳日期104年3月2日繳納機車汽燃費」者之罰鍰處分書日前已寄發。4月30日前可持處分書至萊爾富、全家、統一、OK等超商或全國各地金融機構、郵局繳納。5月1日以後只能在全國各金融機構或監理所站臨櫃繳納。
有鑑於不法集團利用此事件進行詐騙,美琴提醒您:如果收到「交通部公路總局違反公路法事件處分書」,可以採以下幾種方式確認:
1.撥打電話確認:台北區監理所 (02)2688-4366轉401~406 或 花蓮監理站(03)852-3166
2.上網查詢是否欠費: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fee/fuelFee (連結建議使用電腦點閱)
3.下載手機APP《監理服務》,也可以查詢欠費情況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