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仔聊齋】系列第17回上線:https://bit.ly/2Us8C8X
今年5月起,國內本土新冠疫情加劇,全國進入三級警戒,中央與地方防疫政策均強調避免群聚,在緊張氛圍中,全國各地檢署也暫停了非急迫的庭期,並採取居家辦公措施。
然而,庭期停擺也就罷了,不少檢察官在此時紛紛發現,檢方根本沒有準備好支援居家辦公的軟硬體設備,遠端連線的建置付之闕如,導致檢察官無法居家查詢資料,霎時兵荒馬亂,檢察體系資源不足與設備落後的問題再度浮上檯面。......
檢察行政系統的昏聵無能,導致檢方許多工作在驟然升溫的疫情中陷入紊亂,雪上加霜的是,在這個青黃不接的時期,檢方高層關心的不是如何與法務部溝通、改善檢察體系的設備、研擬遠距辦公兼顧偵查不公開與資訊安全的辦法,反而專注於各地檢署結案數的報表,於2021年6月21日以「檢研己字第11011003310函」將各地檢的收案與結案報表作為附件,發文至全國各地檢署,要求各地檢署「督導檢察官妥適辦理相關案件」,並在說明欄第二點強調「因國內疫情嚴峻,偵查未結件數明顯偏高,請督導所屬同仁積極結案,以免疫情趨緩後,大量未結案件影響當事人權益」。......
這些久不辦案的資深檢察官們,不顧疫情中的現實以及體系資源問題,看著報表,出張嘴對著第一線檢察官指手畫腳,只想著要結案來美化報表,卻忽略了:在中央與地方衛生主管的防疫政策、人人害怕群聚的情況之下,檢察官要如何大量傳喚當事人到庭開庭調查證據?偵查中的案件在現行法制程序規範不備、避免串證與偵查不公開的考量下,要如何「隔空開庭」?又要如何在地檢署儘可能避免實體群聚開庭的情況之下,既「維護當事人權益」又「積極結案」?......
就在以上這紙公文令檢察官大感不解之際,沒過幾天便有媒體報導新聞,再度透過媒體將「積案」問題輿論化。而這則新聞出現的時機也很微妙,因為6月下旬正是國內疫情升溫、三級警戒長達一個月,行政體系在民意沸騰下受到不同意見者的質疑,長達一年多「法治蒼白」的問題也不斷被法律學界與實務界批評,身為行政院下「法務行政」主管機關的法務部,自然也難逃「能力不足」之譏。
在這個我國行政體系面臨重大壓力的時機,只要稍有遠見的國民都知道當前行政體系的要務是什麼,媒體卻偏偏傳出「部長要求揪懶檢」這等看似大刀闊斧「司法改革」的口號,要如何不令人多作他想呢?
全文請見:https://bit.ly/2Us8C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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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關於檢方「升官圖」等系統性的問題,更完整的描述與分析請見吳忻穎(2021),《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一部第五章〈要升官,首先要忘記信念〉:
https://bit.ly/38JfGSD
相關檢察體系最根本的問題,也可看專欄檢仔聊齋系列:
<檢仔聊齋(一):升官文化下,荒腔走板的檢警關係>
http://bit.ly/2LjGWMk
<檢仔聊齋(二):警界扭曲的專案績效,讓精緻偵查「空洞化」>
http://bit.ly/2StcCRb
<檢仔聊齋(三):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檢察體系>
http://bit.ly/2lPZEk9
<檢仔聊齋(四):失靈的行政,癱瘓的檢察業務>
http://bit.ly/2OVFWjl
<檢仔聊齋(五):檢察體系升官路上的「宮鬥」戲碼>
http://bit.ly/2K9apaL
<檢仔聊齋(六):拋棄法律專業,載歌載舞的檢察「秀場」>: http://bit.ly/2qLXSTC
<檢仔聊齋(七):德不配位的檢察體系「綿羊軍頭」>:http://bit.ly/2YFuQlq
<檢仔聊齋(八):失能又熱愛作秀的檢察行政高層>:http://bit.ly/37bgvQY
<檢仔聊齋(九):檢警一家親?檢察官指揮督導權「被架空」的危機>:http://bit.ly/2vUyYnB
<檢仔聊齋(十):刷防疫存在感?被權力宰制的檢察指令與偵查作為>:https://bit.ly/2WI1QKM
<檢仔聊齋(十一):重偵查、輕執行?檢察機關的業務失衡現象>: https://bit.ly/2zlFRjm
<檢仔聊齋(十二):「老派衝組」若不倒,檢察體系不會好>:https://bit.ly/2U3yIeV
<檢仔聊齋(十三):進一步退兩步?檢察體系改革的「復辟」勢力>: https://bit.ly/3lkHBNd
<檢仔聊齋(十四):血統純正才優秀?士檢長「精英論」的體系沉痾>: https://bit.ly/36YxwRt
<檢仔聊齋(十五):培養乖乖牌檢察官?高檢署插手職務評定的惡果>:https://bit.ly/36Xa7iW
<檢仔聊齋(十六):辭職治百病?離開不是逃兵,是換方法改變體制>:https://bit.ly/3qP44Ep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2010年《法官法》公聽會,我曾提出兩個重要的主張:發動評鑑主體應擴及一般人、不應由特定團體壟斷;職務法庭應有外部參與,不應由職業法官壟斷。當初主張猶如狗吠火車般,今日司法院願意改變立場,值得肯定。 2. 新版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昨日改版上線,查詢介面的改善及系統優化應給予肯定。但實際使用卻發...
法務部案件查詢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Tues金法尤物Day⚠️
上週有一則新聞:台南黃昏市場旁有一處停車場,規定機車免收費;汽車停1小時內免費,超過1小時過後收費500元,每天最高收1000元。但是這樣子的收費資訊在停車場入口處並不會看到,是要走進停車場內才能看到收費的跑馬燈。日前就有一名民眾,沒有注意到這樣的收費方式,汽車停了2小時,就收到500元的繳費單,而且車輪還被停車場管理人員上鎖。
謝憲愷律師表示,雖然這個停車場可能屬於私人所有,但是停車場管理人員私自使用鎖頭鎖民眾車子的輪胎,還是有可能觸犯刑法上的強制罪。刑法第304條第1項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可能有的民眾會疑惑,停車場管理人員鎖輪胎的行為,也算是強暴、脅迫的方式嗎?是這樣的,依照法務部函及最高法院的見解,所謂「強暴」,不以直接施加於人為必要,間接的對物施加力量(實力)而影響到別人的,也算是「強暴」的一種。所以這種鎖輪胎的行為,實際上很有可能被法院認為是停車場管理人員對於輪胎實施「強暴」,而因為鎖輪胎的行為,會導致汽車駕駛人沒辦法開走汽車,等於妨害汽車駕駛人使用自己汽車的權利。因此,才提醒民眾,實施鎖輪胎的行為人有可能觸犯刑法上的強制罪。當然,行為人有可能會主張自己的行為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停車費債權,依照刑法第24條第1項的阻卻違法事由「緊急避難」,來主張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有關這點到底能不能主張、事實上實施鎖輪胎的行為人到底有沒有在緊急的情況下不得已才實施鎖輪行為等,都要由具體審理案件的法官來判斷。這邊就存在不確定的因素。所以還是建議民眾不要做這種有爭議的行為。
至於有的民眾可能會覺得停車2個小時收費500太貴,是否就無法可管呢?其實不是的。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1、12條及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3、14條,定型化契約,也就是經營者預先訂立好打算對所有民眾都一樣適用的契約條款而不論是否有紙本,類似這種停車場的跑馬燈公佈收費方式也算是定型化契約的一種,應遵守平等互惠原則、誠信原則,如果對消費者顯示公平的話,無效。而是否顯失公平,可以斟酌約定內容、交易習慣等情況綜合判斷。像本案中,如果有民眾覺得停車場收費2個小時500元而且收費標準標示不清楚顯失公平的話,其實是可以提告主張這樣子的收費無效,應該按照一般行情例如一小時60、70元收費。但這個就是民事糾紛,而跟刑事上的強制罪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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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案件查詢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看到司法院不敢承認的「533法官倫理標準」或法務部的「55檢調倫理標準」,讓我想起執業時的一些點滴。
在當律師時,我記得有一天,有一位清潔隊員前來尋求法律諮詢。
他因為同情一位拾荒老人的處境,數次給予該老人紙箱,竟遭檢舉而受調查。
後來,我查詢司法判決系統,實務上,真的有這種案件,有清潔隊員遭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並且判刑。
最近也有一位清潔隊員,因帶回價值三百元的廚餘桶,遭新竹地檢起訴、新竹地院依貪汙罪判刑。
另外一位當事人買泓凱,才15歲的少年,就慘死在桃園少年輔育院。他為什麼必須去少輔院?因為在2011年,偷了同學一千多元及手機,被判進入少輔院近三年。
這些基層的清潔隊員、公務員、一般犯錯的人民,甚至基層的檢察官、法官,根本享受不到這種「待遇」。
當訂製襯衫服服貼貼在法官的袖口,司法對這些人,可從來不是這麼體貼。
只有在遇到自己人、同學、同事、學長姐學弟妹的時候,司法才變得善解人意,才會訂下這些毫無標準的「標準」,輕輕放下違反廉政規範,應該接受嚴厲檢視的司法人員。這根本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意在遮掩縱放,絕非真切反省。
明天上午,時代力量會召開記者會,嚴正要求司法院、法務部莫再縱放包庇,徹查參加過類似宴飲、收過襯衫禮物的司法人員,公布其違失情形,趕快挽救已經在插管的司法信任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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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法官、檢察官的改革團體怎麼說,所謂的司法層峰,還要繼續包庇吧?
查40人不夠? 劍青檢改:公布全部名單貪官曬在陽光下
https://udn.com/news/story/121654/5184075
法官改革司法連線【關於司法院之法官違失行為行政調查報告】
https://www.facebook.com/JJUR.Taiwan/posts/2516825248623382
法務部案件查詢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 2010年《法官法》公聽會,我曾提出兩個重要的主張:發動評鑑主體應擴及一般人、不應由特定團體壟斷;職務法庭應有外部參與,不應由職業法官壟斷。當初主張猶如狗吠火車般,今日司法院願意改變立場,值得肯定。
2. 新版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昨日改版上線,查詢介面的改善及系統優化應給予肯定。但實際使用卻發現,過去可供查詢的重大冤案判決,在改版後遭遮蔽姓名甚至查詢不到,歷審裁判查詢的功能也無法再使用,我請司法院秘書長應針對系統改版全面審視,別讓實際使用效益因改版反而有所降低。
3. 針對北院有法官誣指北檢於逮捕程序事後才擅附逮捕通知書,北檢及檢察官改革團體皆發出聲明。然而,這樣嚴重妨害司法公正行使的錯誤指控,北院在事後沒有任何交代,我要求司法院一定要正視此事,給社會一個清楚的說明。
4. 針對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桃園地檢檢察長彭坤業的醜聞,邱太三鬼扯「以國安諮詢名義約詢彭坤業談及參審、陪審等議題, 僅順便提及張煥禎逃漏稅案件。」邱太三說的是真的嗎?有約詢其他檢察長嗎?
為了釐清這個問題,我發函給法務部及全國各地檢署,請他們說明:「是否曾遭國安諮委邱太三約詢相同議題?」在此詢問過程中,曾遭法務部拒絕阻礙,事後各地檢署回覆皆無,直接戳播邱太三的謊言。
5.此外,本案高檢署的調查報告遲未公布,導致有心人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我要求法務部應儘速公布調查報告,並駁斥錯誤的報導,以正視聽。另外,日前檢審會僅將彭坤業移送監察院,還繼續擔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質疑法務部已毫無是非。我要求法務部必須重新檢討、公開說明,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附註:
2019-4-22 邱太三還要繼續胡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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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司法院擺爛、貪檢爽領6年乾薪;高檢署擺爛、邱太三關說草率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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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 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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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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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8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基層檢察官指控檢察長關說 法務部徹查決心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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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7 別讓司法成為「有關係就沒關係」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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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檢察長涉嫌關說施壓、檢察官也質疑法官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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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3 這樣的司法、還能不改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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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2 基層檢察官的控訴:請法務部徹查到底、切勿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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