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美國史上最臭名昭著的殺人犯, 泰德·邦迪(Ted Bundy)無異在歷史中寫下最為慘忍的一頁。
乍看之下,他只是一位外表斯文帥氣的英俊男子。但偽裝在背後的,卻是個手段殘忍惡毒,行徑令人髮指的連環殺手。
也正是因為這點,使得他在犯案後還能堂而皇之地隱藏在人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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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得先從他那殘缺的家庭環境開始講起,
1946年,泰德出生在佛蒙特州,但尷尬的是除了連生父都不知是誰之外,祖父母還因為掩蓋他是一個私生子的事實。甚至逼迫母親使其成為泰德的「姐姐」。
即使童年時的泰德是個害羞且不自信的孩子,但隨著母親改嫁帶著他離開費城後,泰德的黑暗面才開始出現。
不但在少年時期時養出了偷窺或是偷竊的習慣,甚至還開始學習說謊的技巧好壓制那孤僻的性格,直到他徹底無法控制人格為止。
當泰德進入華盛頓大學就讀時,他偶然愛上了一名叫Diane Edwards的女子。泰德很快便被愛情沖昏了頭,直接輟學並開始任職幾份低薪工作。
然而才過了幾個月,Diane卻無情的甩了泰德,她認為嫁給像泰德這種沒有理想的人,根本就沒有前途可言。
這次分手對泰德來說算是個巨大的打擊,這幾乎影響了他往後的心理狀態。不過他很快便重新振作起來。
除了開始與Elizabeth Kendall(極惡人魔的女主角)交往之外,
在這段期間內,他還重新回到華盛頓大學就讀並獲得心理學學位。
此外在自殺防治中心任職,泰德還曾協助過正在競選的政府宣傳團隊,甚至還因此獲得入取法學院的資格。
隨著泰德的人生逐漸起步之下,在1973年時,泰德瞞著Elizabeth
又與Diane死灰復燃。Diane一開始還很驚訝泰德能在這幾年內搖身成嚴肅專注的成功人士。
但正當倆人的關係開始蓬勃發展時,到了隔年,泰德卻徹底斷絕了與Diane所有聯繫。
在最後的通話中,他只向Diane說道:「我只是想證明我可以得到你。」
沒人知道泰德當時要狠下心這麼做。
是單純報復曾傷害他過的Diane?還是純屬只是想獲得宣洩的快感?
我們能知道的是,從那時候開始
泰德就不再去法學院上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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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西雅圖陸續傳出許多女大學生開始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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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8月,泰德在鹽湖城因超速而被警察攔住
正當警察開始搜查他的車輛時,卻在後車廂發現了一些如盜竊工具,撬棍,面罩等等的可疑物件。
種種跡象顯示,這些物件在企圖逃逸的車內相當不對勁。
於是就先以涉嫌入室盜竊名義將泰德逮捕。
就在警方經過更深入的調查以後,他們發現到這人似乎跟去年猶他州發生的綁架案有所關連。並認為泰德有可能犯下其他險惡的失蹤案。
在1974年至1975年初時,華盛頓州、俄勒岡州、科羅拉多州和猶他州相繼發生多達18件的失蹤案
這些受害者清一色都是18歲至20多歲的年輕女大生,不是徹底失蹤,就是在荒野中發現慘不忍睹的遺體。
由於當時美國各州警局並沒有分享辦案資訊,除了無法將各地的失縱案做為連接。執法部門也因缺少證據,使得搜查過程一直處於波折的狀況。
而犯下這些命案的幕後黑手,便是早已走火入魔的泰德。
他就是用自身的非凡特質獲得這些受害者們的信任。
先是開著福斯金龜車,以各種名義請受害者幫忙
再趁受害者不注意時襲擊她們。除了會虐待、性侵女孩以外,到最後她還會將其勒斃並棄屍荒野。有時,他還會將受害者的頭顱鋸下,並作為紀念品放在他的公寓收藏。
至於當時還與泰德同居的Elizabeth,雖然曾因看到警方公布的肖像畫與泰德雷同相似,在心懷戒慎的不安中舉報了他。
可是在沒有證人的條件下,泰德也無法被警方訪談。
直到一位名叫Carol Daronch的女子為事件帶來了轉機。
Carol正是去年猶他州綁架案的受害者,她因為及時從車子逃出而躲過一劫。
同時,在上述這些案件中,也只有她是唯一的倖存者。
因此當Carol被警方通知去指認後,她一眼便立刻認出了泰德。
泰德也立刻以涉嫌綁架之名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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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慘劇尚未結束。在被監禁的這兩年間,泰德一直都在企圖越獄。
首先是發生在被起訴的時候,當時他趁眾人不注意時,從法院圖書館的二樓窗子跳下逃跑。
好在警察很快便抓住了他。並對他設置更嚴格的管理機制。
但即使是這樣,邦迪依然沒有停止他的逃跑計劃。
在1977年12月時,泰德透過攀爬牢房天花板再次成功越獄。
他連夜逃亡到佛羅里達州,並闖入佛州大學的女子聯誼會襲擊了五名女大學生,並殺死了其中兩人。
他還在被警方逮捕之前,在附近的城鎮殺害了一名12歲女孩Kimberly。
離譜的是,即使親手做出這麼多殺人如麻的惡行之後,
泰德依然在法庭上拒絕認罪協商,相反他還靠著自己的法學常識,
竟然擔任起自己的辯護律師,只為了撤回他的死刑。
在法庭上,泰德不但堅稱自己是無辜的,還使用各種妙計好駁回法庭對於他的指控。到後來甚至還在開庭時直接向自己的多年密友Carole Anne求婚(兩人最後還生下了一個女兒Rose,超級誇張)
由於他在法庭上的風行舉止,加上那蛊惑人心的神情。
使得他的魅力和智慧引起了公眾的極大關注。還曾在監獄裡收到多達上千封的情書。
只是這也依舊無法改變它犯下惡行的事實。
一直到最可靠的證據出來以後,因為其中一具屍體上的咬痕與泰德的DNA正好吻合。
在無可反駁的情境之下,泰德才脫口承認他所犯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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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泰德的心理狀態根本難以捉摸,但藉由他生前大部分的行為證據,都顯示著泰德有著反社會人格障礙。
透過英俊魅力掩飾的外表,實際上他的感情非常冷漠,不僅沒有同理心,甚至感受不到基本的愛。更別說內疚或悔恨了。
世人對他的評價,一律都認為他是非常邪惡的人,簡直比垃圾還不如。
但是在泰德的人生中,卻永遠充滿著謊言、色情和犯罪。
在經歷過母親,家人及Diane欺騙之後,他開始對女性充滿怨恨。進而導致理性面完全被黑暗面壓制,完全不相信任何人。
到最後,無論是曾深愛他過的Elizabeth,他的妻子Carole,他的女兒Rose。
甚至是被他下過毒手的無數受害者來說。
當得知泰德的真面目竟是這種慘忍至極的殺人兇手時,
恐怕也是比死還要難以讓人接受的事吧。
但即使深深傷害了每一個人,泰德依然自稱過:
「我不是禽獸,也不是瘋子……我只是個普通人。」
或許在他臨終之前,可能也無法察覺
甚至是不曾後悔自己的作為吧。
直到至今,泰德·邦迪的罪行。
仍然是那灰煙不去的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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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於1989年1月24日被判電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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