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策劃指揮在上海某大樓爆炸攻擊,造成2千多人死亡。
中國政府發現主謀躲藏在美國,該主謀也透過臉書等社交平台大方承認自己謀劃且成功殺死幾千個罪有應得的中國人。
美國堅持西方民主價值,「依據無罪推定原則拒絕交出嫌犯」。中國從而直接派出精銳部隊狙擊殺死該嫌犯,而非透過國際刑事組織與法律程序引渡回國審判,過分嗎?
這恰恰正是美國在911恐怖攻擊後所幹的好事。
當年美軍即帶領北約國家向阿富汗發動戰爭,理由為「塔利班按無罪推定原則拒絕提交嫌疑人士奧薩瑪·賓拉登」。戰爭導致超過7萬人死亡。但這7萬人中多數與911恐怖攻擊根本無關。
美軍兩年後又帶領北約國家向伊拉克發動戰爭,理由為「擁有生化武器」。嗣後證實根本子虛烏有,而美國甚至可能在根本知道理由不存在的前提下,堅持出兵。連時任美國Fed主席Alan Greenspan都在其自傳中承認美國出兵就是為了石油。
美國政府在事件發生後還秘密拘留、逮捕、盤問至少1200人,大多數是非美國公民的阿拉伯或穆斯林男子。美國司法部也查問5000名來自中東的男子。政府後來承認,當中只有10到15人與蓋達組織有關,但是無人牽涉九一一事件。
2011年5月2日,美國總統歐巴馬發表聲明,指賓·拉登在巴基斯坦阿伯塔巴德的一座豪宅裏被美國海軍海豹部隊第六分隊突襲擊斃,屍體丟入北阿拉伯海。
未經過任何法律起訴審判程序、未經過國際司法互助引渡系統,直接派軍隊至它國槍殺嫌疑犯。
如果中國跟美國一樣壞,哪還需要修訂香港逃犯條例呢?呵呵。
我們現在就是有香港人在台灣殺了自己女友,逃回香港後法律因漏洞而無能追訴;更甭提有人在大陸犯罪後逃到香港,同樣無力追訴。
而有一群覺青毫無根據地假設中國很壞,會利用引渡條款隨意抓人而抗議絕修法。所以這些覺青希望中國學美國囉?
PS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的2017~2018司法指標,香港的司法獨立性是亞洲第1, 全球排名第13, 台灣是亞洲第11, 世界第48, 中國大陸的司法是亞洲第10, 全球排名第46。
台灣排名在中國後面,那些要扯「中國沒法治」的麻煩先解釋這個排名吧。
(雖然我認為這種排名有方法學上的問題,以後有機會長文解釋)
http://reports.weforum.org/…/WEF_GCI_2017_2018_Scorecard_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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