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說中的主角適合接什麼業配】
老實說這個問題夭壽難回答,畢竟推理小說中的主角不是在刀光劍影就是在槍林彈雨,總不能學超有guts的館長,中彈了還開直播!
唔…仔細想想,好像也沒什麼不可以,人家星爺《唐伯虎點秋香》裡,華夫人都可以和唐伯虎聯手推薦一日喪命散跟含笑半步癲惹~
那麼讓推理小說中的主角,偶爾來接幾個「居家旅行、殺人滅口、必備良藥」的業配,應該也只是剛好而已吧,就看業主的意願了。
一般而言,推理小說主角最常接到的業配,多數是用以再見的安眠藥或毒藥,機關設計、密室脫逃、科學實證或保險類也未嘗不可。
因為不論何時都有氰化物下毒,陽光經透放大鏡,隨時間推移抵達燃點,利器藏魚缸、靜脈注射空氣等,然後還在密室裡倒數計時。
只是美食外送員…每到之處人們都會被犯罪的危機所包圍,誰還想要給他錢?另外,居家生活家具和日常家電,恐怕也不適合推薦。
想想廠商展覽模特兒,一邊血跡噴濺一邊打開機器的外蓋,然後不疾不徐地跟客人介紹說,你知道嗎?我的屍體就是在這裡發現的!
這個不被大卸八塊藏去消波塊,我頭給他(?),不過其實,推理小說中的主角,最適合的業配應該是槍-夠帥、帶勁,重點是夠珍貴!
因為聽說一般槍不易取得,往往要透過特殊管道如黑道才能,所以新聞報導說槍擊館長的槍手長期失業,怎麼可能有價值30萬的槍?
說的也有道理,但不管現實當中,他手槍的來源究竟從何而來,我只知道,在小說裡面,「如果故事中出現了槍,就必須要發射」。
這來自於俄國重量級作家契訶夫流傳千古的名言,適用任何小說類型,不管是不是推理,都可用在寫作內容,各項增刪修改的標的。
不過這句話在推理小說裡,其實是長這樣的:「當故事中的槍發射後,要上哪找?」或「兇案現場的槍,必然是發射的那一把嗎」?
這種尋找消失的槍或行槍走彈的謎團,當然也不能夠忘記子彈,據說每把槍都擁有獨一無二彈道,因為子彈發射之後,彈頭被膛線刮出的特殊線條,就跟人類的指紋DNA一樣,具有特殊的辨識性。
所以讓子彈飛的謎團,就可看看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池邊的幻影》(The Hollow)與作家楓雨《伊卡洛斯的罪刑》。
一個講別墅豪宅泳池旁,適合開趴的地方卻發生槍擊命案,本該證據確鑿的現行犯,卻因為「我愛你你愛她她愛他」變成霧裡看花?
一個則是以臺灣政治槍擊事件入題,反覆迴旋辯證推敲,導出一顆子彈改變命運,如同代達羅斯之子伊卡洛斯墜落地獄的不幸悲劇。
另外,還有一本特別神奇,那就是作家張國立的《炒飯狙擊手》。
以一個「寶刀即將收鞘的警官阿伯」V.S.「我是不是我的我的神槍手」雙線並進故事,讓炒飯+推理這「舌尖上的鄉愁」,原來真的與家國的恩怨情仇有關。
只是說,真真假假真凶,有些時候,真的不知誰才是真的凶手;虛虛實實凶器,也不知道為什麼,凶器本人好似長腳了,還會亂跑?
事實上,對茫茫推理小說主角而言,不過有如滄海一粟渺小存在的me沒真成功過,倒是有聽聞,凶器靠著一根湯匙越獄成功的傳說~
歷史上,凶器在推理小說中搞失蹤不見的所在多有,雖然是不如星爺那身為七種武器之首的折凳那樣聲名遠播,但其實還是夠用的。
想無色無味殺人於無形,甚至寄己給寄己毀屍滅跡叫人無跡可尋,大致多以化學加工、磁力作用、機關操作或物質狀態改變等居多。
像亞麗珊卓.托瑞(The Ghostwriter)《代筆作家》(The Ghostwriter)最不容易被察覺的一氧化碳;或日常生活漂白水+浴廁清潔劑CP。
用推理金三角一對夫婦加外遇對象的世界懸疑短篇《羊腿與謀殺》(Lamb to the Slaughter)則是以羊腿的味道,原來就是死亡的味道!
還有江戶川亂步破案筆記(江戶川就是江戶川柯南的江戶川)《和日本文豪一起推理》,年代流行事物詭計的介紹古典推理常用款~
用冰劍冰刃冰彈冰箭冰片或防暑園藝專用的花冰等的型態變化,加上彈簧橡皮筋弓箭與彈珠等,利用平衡原理/骨牌效應的設計完成。
再搞剛的話,有時還會配合木偶/傀儡/屍體(手指)與機關,或死或活的動物(猿猴/鸚鵡)標本、板翹雪人等,做為不在場證明的營造。
看來推理小說中,凶器長腳越獄成功的辦法,多數都是因為魔法,可好像沒有如哈利波特舉起魔杖說「武器去去走」那樣容易簡單。
就算想向《神鬼傳奇》(The Mummy)的劇組,借用「裝飾/守護」動靜兩相宜,還可將屍體啃食殆盡的聖甲蟲,怕也是會困難重重吧。
只能說,人生好難之學寫個推理小說凶器還要特別設計過~
警語:本文僅適用推理小說劇情設計,不可作為現實任何犯罪的途徑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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