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山水米」打響品牌的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年(2018年)被控在賣給知名食品公司「爭鮮」的米中混雜次級品,詐得1億多元。董事長李東朝、執行長蔡寵信被苗栗地檢署檢察官依販賣虛偽標記商品、詐欺取財、違反《食安法》等罪嫌起訴。但苗栗地院合議庭打臉,指 #混米是市場常態,今天一審判決泉順董事長李東朝、執行長蔡寵信無罪,全案仍可上訴。泉順隨後聲明,此案是前員工惡意檢舉,將提告求償...』
[新聞] 山水米混米賣爭鮮遭訴 法官打臉檢方判無罪!公司嗆告:前員工惡意檢舉 https://disp.cc/b/163-d1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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