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今年將行人垃圾桶從1800座,砍到剩下1200座。其原因也不令人意外,因為這些垃圾桶中,有著太多的家用垃圾。對於外縣市的朋友,可能無法理解原因,但其實是因為雙北市的垃圾費並不綁在水費中繳納,而是靠買專用垃圾袋時較昂貴的費用收取。
就齋主看來,會選擇在行人垃圾桶丟棄家用垃圾的人,應該有兩類人。一是沒有辦法正常倒垃圾的人,二是貪小便宜的人。台北居住並不容易,除了薪水不高之外,連上班時間也長。若你選擇公寓套房居住,你能倒垃圾的機會實在少之又少,只要輕易的加班或晚上有約,幾乎不可能處理家用垃圾,只能靠著盡可能的垃圾減量,並將其丟棄在公共垃圾桶中。我相信絕大多數這類人,並非是想要省去那垃圾袋費用,真正的問題是第二類的人。
第二類人,基本就是極低道德。我曾見過某個歐巴桑,手持兩大袋垃圾,走到行人垃圾桶前準備棄置。齋主我還好奇她要怎樣將垃圾塞入桶中,沒想到她瀟灑的把垃圾直接放在垃圾桶旁邊,轉身離去。
說實在的,一類人遠遠多過二類人,但一類人所棄置的垃圾量卻遠遠小於二類人。面對二類人,你實在沒啥皮條,畢竟人家就是低道德還擁有大量時間。封了這個行人垃圾桶,難道她不會騎車去別的垃圾桶丟嗎? 難道不會選擇丟在超商嗎? 難道不會選個無人的地方亂丟嗎?
好,問題來了,如何解決? 面對不方便倒垃圾的人,解決方式其實相對簡單輕鬆。政府只要提供相對方便的倒垃圾方式,可能是晚上增開垃圾車,輔導公寓聘請清潔公司,這些都能有效解決。甚至其實就算不解決,這些人製造的垃圾也未必會有多少。而且就算得罪這些人也沒關係,因為這些人都不是台北市民,得罪光了也不見得對選票有甚麼影響,我想這和撤除行人垃圾桶有相當大的關聯。
那第二類的人呢? 老實說沒有辦法。政府請人站崗開罰單,這是不切實際也不顧成本的辦法,光是請個人調閱監視器的成本,就遠遠大過罰單金額。這也是為什麼即便明文規定罰款六千,卻從未有過誰害怕過。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有印象,曾經有段時間行人垃圾桶的開口很小,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家用垃圾被丟入。結果並沒有任何幫助,因為行人的小型垃圾沒啥問題,中型飲料罐就開始在垃圾桶前擠壓,導致垃圾桶前髒亂一片。而那種棄置家用垃圾的人,也根本沒在管這洞口有多大,不讓我丟進洞裡我就放在垃圾桶附近。罰款又如何? 有些弱勢身上就是半毛錢都沒有,罰了也沒差。
老實說,面對這類人你是半點辦法都沒有,至少辦法從來就不在垃圾袋這問題上。這也是為什麼政府這十多年來,不斷鼓勵舊住宅都更的原因。將就公寓都更成大樓或華廈,都更時就能篩選一次弱勢族群,等到完工以後的管理費,也能避免這類人繼續往外丟垃圾。當然這是很長期的計劃,並非是短期能讓垃圾桶美觀的方式。
說到底垃圾費隨袋徵收到底有沒有好處?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台北市小吃攤和中南部最大的差別是甚麼? 美觀。有些以低成本方式經營的小吃攤,經營者當然使用免洗餐具,還是請顧客自行整理的那種,並且因為垃圾體積不算錢,多數這種店家會在店面旁放個超級巨大的垃圾袋,讓客人食用完丟入。其實這相當的不美觀,也確實是只有在沒隨袋徵收費用的情況下,才會出現的經營型態。這種型態慢慢在台北市逐漸絕跡,雖然部分自助餐仍採用相同模式,但免洗餐具的體積也小得多。當倒垃圾需要錢時,那種體積大又便宜的保麗龍餐具當然就沒有發揮空間。
其實能夠理解柯文哲為什麼會想要靠著撤除行人垃圾桶,迫使目前的低道德者去購買垃圾袋乖乖倒垃圾。但正如我向來對柯文哲的評價一樣,柯文哲這輩子都過著好日子,從沒想過低道德者是如何誕生、成長以至於根本沒想過這些人最多的就是時間,根本不怕你撤除行人垃圾桶。柯文哲的政策都太過有理想性,但許多理想其實根本經不起現實的摧殘。
我印象很深。某次晚間行經萬大路旁的小路,哪怕根本沒有行人垃圾桶,但依然隨處可見垃圾堆。此一現象不只在萬華區能見到,大同區老巷弄內或宮廟旁也是如此。部分或許是垃圾集收處,但刁民增加了多少垃圾?是不是垃圾堆從一個變成兩個?
改變的辦法? 短期當然沒辦法。
長遠來看,只有靠著都更解決住民結構問題,以及靠著時間讓某些未從小受足道德教育的人逐步凋零,才能有所進步。這兩個辦法,也實在不是台北市長能有所作為的。
我想到柯文哲之前不是吹牛吹很久的ITRASH?
現在還不是沒消沒息的,因為根本不可行。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港。故 kongguh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持續十天的海麗邨工潮本月5日結束。在各方壓力下,原屋邨外判清潔商向20多位工友歸還大部分遣散費,並答應加薪訴求。 在這場工潮之中,我們發現一個頭戴漁夫帽、相信是最大年紀的工友-78歲的鄧英標(鄧伯)。十天抗爭裡,總會見到他瘦弱的身影。他不是走在最前,但永遠都出現在集會中;他未必會高叫口號,但他無聲...
清潔公司 收 垃圾 費用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190628屋主、房仲、清潔人員 之 三方間的互動眉角@文/陳泰源
【前言】
身為房仲,一定時常會遇到屋主請你引薦清潔人員,無論是前房客退租後還是新房客準備搬家前,或是售房前基於賣相考量等等。
我的經驗是,屋主時常請房仲引薦清潔人員多半的想法是:成交了我會給服務費,房仲應該會把「引薦、監督清潔人員」當作服務的一環吧?
這樣的心態無可厚非,房仲想增加自己服務的附加價值也可選擇這樣做,不過請注意!以下是我根據過往經驗整理出來的幾個基本概念與注意事項,提醒菜鳥房仲應謹慎並及早做好預防。......↓
《案例1:清潔人員費用的計算通則》
一般市場上的價格是1人400元/小時,但通常一次出動至少2人,所以實際上應是800元/小時。
就曾經有屋主聽到這樣的計價方式,便回:既然如此,能否派1名清潔人員過來打掃就好?
但屋主忘了,許多清潔工具,例如:吸塵器、拖把、掃把、垃圾袋…還有像是一些瓶瓶罐罐的清潔藥劑(魔術靈、白博士等等),清潔公司派員出動一次就是大包小包,1個人肯定帶不了那麼多東西過去。除非,上述清潔用品屋主皆能自行準備,清潔人員兩手空空去現場就好,那就另當別論了。
因此,如果你要求清潔公司派1個人過來打掃就好,其實是在為難人家喔!
《案例2:是的,清潔也有低消!》
有的屋主是這樣想的:清潔人員就是想慢慢打掃,拖延時間賺時薪。於是要求清潔人員「只許做幾小時」、「我只願意付幾小時的費用」。
最後往往得到的結果是:清潔人員被迫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肯定不夠乾淨,打掃人員領的微薄費用跟出門來回一趟的交通費打平,浪費一天的時間不說,屋況依舊讓屋主不滿意,結果連同引薦的房仲也一起抱怨。
我所知道的,清潔公司的低消是3000元,差不多是4小時左右。
如果,屋主連4小時都不願意給,通常人家是寧可不接案,有接案的多半是衝著熱心引薦的房仲的面子才勉強接,但奉勸菜鳥房仲,與其這樣乾脆別引薦,否則往往造成三輸的局面。
《案例3:清潔程度有別》
某間房子有清潔需求,屋主請房仲引薦清潔人員來打掃,
清潔人員問:「請問要打掃到什麼程度?」
屋主說:「簡單清潔就好,大致上乾淨即可。」
當清潔人員打掃完畢後,屋主事後抱怨房仲的引薦,嫌他們打掃不夠乾淨。
但你知道嗎?清潔其實是有分程度的,而且這一定會跟報價產生連動,大致上分兩種。
一是「一般清潔」:顧名思義就是「維持表面乾淨」就好。
二是「細清」:就是報一個價錢,打掃到客戶說滿意為止。
有的分更細!直接一個個跟你比對、逐一確認:沙發、抽油煙機、地毯、冰箱、洗衣機、櫥櫃、床鋪、窗簾……等等要不要清潔內部?有些甚至還要另外個別計價呢!
所以請務必記得,打掃前的溝通真的非常重要!千萬不要一句「大致上乾淨就好」、「就給你幾小時,能做多少算多少」這類話,結局往往會讓屋主失望透頂喔!
《案例4:別忘了還有清運費》
我最近遇到的情況就是,屋主要賣房,但屋內實在太髒亂,太多東西要丟棄,於是請我引薦清潔人員。
清潔人員原本跟我報價「8000元清到好」,結果後來額外跟我多收1000元的「清『運』費」,因為屋內的垃圾實在是太多了!所以我可以理解清潔人員的辛苦,只是,當時清潔人員說「清到好」這句話,其實也太模糊了點,讓溝通上產生誤會,也讓屋主覺得清潔公司是「事後追價」覺得不開心,反過來抱怨房仲介紹的清潔人員不老實,房仲跟著啞巴吃黃蓮。
所以,千萬要記得,如果屋況真的非常糟糕,而且是有許多東西要丟棄時,一定要問清楚,除了清潔費之外,是否還有清「運」費喔!
【菜鳥房仲必學訣竅】
正因為屋主是付費享受服務的一方,所以清潔標準肯定是最高的,而清潔打掃偏偏又有這麼多的眉角要注意,說實話,除非你確定這名屋主的個性很好,否則還是盡量少引薦以自保,又或者在引薦的同時也要貼心提醒屋主,跟清潔人員「溝通」的重要性,以免好心被雷親!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06/190628.html
清潔公司 收 垃圾 費用 在 姚松炎 Edward Yiu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如何做好回收
#荃灣海濱
【海濱花園假回收!】
自一月起,岑敖暉(lester)和團隊每月逢第一、第三星期六在海灣廣場外舉辦「資源回收站」,一直都收到海濱街坊詢問:「到底屋苑內的回收品去了哪裏?是否去了堆填區?」或者有親眼見過載有回收品的回收筒被拉到垃圾站丟掉。團隊為拆解真相,故到屋苑親自調查及向管理公司查詢當中實際操作。
一般情況下,私人屋苑都會聘用清潔公司負責廢物的處理,包括找尋合適的回收公司分別收集廢紙、廢塑膠、金屬及玻璃樽等的回收類別。但平日我們經常聽到不少屋苑內的回收物得不到適當的處理,反之被當一般垃圾棄置。在團隊的調查下,發現海濱花園的處理亦大同小異。
片內,見到該清潔工人分別打開金屬及塑膠回收筒,把回收物連同街邊的垃圾一起掉到車仔垃圾箱上。有位途人特地把膠樽放到回收筒內,但都被清潔工直接掉到垃圾箱。
其實,我們三月曾去信富城物業管理公司詢問屋苑內的回收配套處理問題,包括:
1)有關海濱花園的回收物 ,請告知:現時放置於屋苑內的各回收物(包括但不限於廢紙、 鋁罐和塑膠)的收集及處理流程分別為何?各類型的回收品會分別運送哪間回收商公司進行處理 ?
2)是否有任何類型的回收物會被當作垃圾送往堆填區? 若是,不能妥善處理有關回收物的原因為何?
3)鑒於過去數年間,已有多間傳媒揭發多宗政府或私人屋苑的外聘清潔分司並沒有認真處市民棄置的回收物,甚至結構性去棄置回收物於堆填區,越來越多私人屋苑的法團或管理公司均會在進行清潔公司招標時把回收物處 透明度及處流程納入招標條件之 。
因此我們希望了解,,貴公司聘請清潔公司的流程為何?是否經過任何招標程序? 若是,招標條件是否包括 提供一個完整及妥善的回收物處理方案?
4)現時聘請的清潔公司為何?從哪時起開始在海濱花園負擔起廢物管理的工作?合約期限為何?過往是否有疏忽處理回收物的案件?
直至現時為止,團隊2個月後仍未得到該公司的回覆。
本團隊相信,各位有心做好減廢回收的朋友,並非希望逐個用心洗淨的回收品付諸流水。尤其在垃圾徵費實施後,物業管理公司若不認真安排回收處理,浪費之餘更把垃圾棄置的費用轉嫁給各住戶。同時,我們希望環保署能積極與私人屋苑溝通,為其提供良好的回收配套。
大嘥鬼 Big Waster
黃錦星 Wong Kam Sing
環境保護署
@岑敖暉
清潔公司 收 垃圾 費用 在 港。故 kongguhk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持續十天的海麗邨工潮本月5日結束。在各方壓力下,原屋邨外判清潔商向20多位工友歸還大部分遣散費,並答應加薪訴求。
在這場工潮之中,我們發現一個頭戴漁夫帽、相信是最大年紀的工友-78歲的鄧英標(鄧伯)。十天抗爭裡,總會見到他瘦弱的身影。他不是走在最前,但永遠都出現在集會中;他未必會高叫口號,但他無聲卻有力地抗爭。記者走進人堆中與他攀談,他有條不紊地道出自己的故事。
「兩個子女『讀書唔成三大害』,無辦法啦!」鄧伯無奈地說。
鄧伯並非獨居老人,他一家四口住在海麗邨,可惜膝下一對兒女未能照顧老人家,有時還要他「倒貼」生活開支,令鄧伯近80歲高齡仍要打工維生。為了節省交通費用,他選擇在自己居住的屋邨做清潔工,至今已超過三年。每天工作八小時,每星期工作六天,不但要打掃邨內公共地方和清理花槽垃圾,還要在大型垃圾站內「打點」,換來的是每月八千多元的收入。
屋邨的大型垃圾站,除了有來自邨內的垃圾,附近屋苑的大型傢俱亦會被「有意」地丟棄在此,當中包括床褥、沙發和衣櫃等。鄧伯每日的工作,就是要將這些大型垃圾整齊地疊高,以免因阻礙居民而被投訴。對一個將近80歲的長者來說,這無疑是一份苦差:「我肯定要用好多力,無力點搬得郁?辛唔辛苦大家都知,唔使我多講。」
除了花力氣,搬抬大型傢俱亦有很高危險性。去年十月初,他如常整理這些雜物時,便被一個放在約四尺高位置的座廁弄傷了左腳:「唔知點解有人丟咗個馬桶喺上面,又用床單遮住,我一扯張床單,『砰』一聲個馬桶就跌咗落嚟,撞到左腳膝頭,洗傷口時醫護人員話見到骨,要縫兩針。」
然而,當鄧伯拿醫生紙給主管請假時,對方卻要求他不要報工傷,只放了十多天病假給他,支付他兩次去看急症所花的360元與幾十元的的士費用。但傷口的情況嚴重,至今仍未完全康復,鄧伯仍要自掏腰包看跌打:「依家行路都係趷吓趷吓,所以我自己畀錢睇醫生,因為仲好痛。」
縱然腳仍痛,工作仍得繼續,休息十多天後,鄧伯在11月初就復工。但一復工主管就要求他簽署一堆文件。目不識丁的鄧伯,不知道當中包括了舊公司民順的「自願」離職信,和新公司工商的入職文件,而這堆文件,正正是「海麗工潮」的導火線。
「主管話『阿鄧,你喺度簽名』,到底果份是咩,我都唔知,一共簽咗十幾、二十個名,一向要簽名時都係咁,佢地唔會講清楚。」就這樣,鄧伯和其他工友一樣變相確認自願放棄約17000元的遣散費。
罷工歷時十天,起初資方只肯發放以年資計算每年100元的「利是」,來補償工友損失的遣散費,後來一度增加到200元。直至本月5日,民順答應向罷工工友,發放以年資計算每年1200元的「獎金」補償,並再加薪172元至8800元,罷工才終告結束。
取得階段性勝利,但之前被座廁弄傷左腳的鄧伯還有一個卑微心願:「希望能夠賠多少少畀我,日後我再痛時都有錢幫補睇醫生,唔使自己掏荷包。」
海麗邨清潔工的故事,鄧伯的故事,在香港肯定不是個別例子。一眾長者晚年無依,被迫以僅餘的氣力去換取微薄的收入。他們被剝削、被欺負,甚至已被社會漸漸遺忘。今集《港。故》會帶大家看看,鄧伯如何被剝削,如何被迫成為了「逆權清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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