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電話﹑地址︱甚麼是個人資料的私隱?】
資訊科技發達,個人資料變得輕易得到,然而姓名﹑電話﹑地址﹑性別可是遠比你想像中重要。
透過指紋可以辨認一個人,其實電話﹑地址﹑性別和年齡組合起來,也可以有助切實可行地辨認出一個人的身份。個人資料是指,可以直接或間接透過有關資料確定有關個人的身分的資料,也能讓人查閱及處理其他資料或文件。
正因為個人資料非常重要,早於1996 年,香港的私隱條例已經防止任何人因濫用個人資料而侵犯到他人的私隱。條例適用於任何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私營機構。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都需要遵守私隱條例訂明的六項保障資料原則。
1. #收集的目的及方式:收集目的必須為合法及公平,並且與收集者的職能或活動有關。而收集的資料也不能超過目的的實際需要。
2. #準確性及保留期間:必須確保個人資料是準確,如有懷疑則應立即停止使用,保存時間也不能超過原定目的之實際所需。
3. #個人資料的使用:除非得到當事人的同意,否則必須按收集資料時所說明的用途使用,不可以變更個人資料的用途。
4. #個人資料的保安:必須有保安措施去保護個人資料,避免其他人在未獲准許或其他情況下查閱、處理、刪除或使用資料。
5. #資訊須在一般情況下可提供:資料使用者必須公開處理個人資料的政策,制訂「私隱政策聲明」,列明準確性、保留期、保安、使用等等。
6. #查閱個人資料:資料當事人有權查證收集者是否持有其個人資料,並有權要求取得副本。如發現個人資料不準確,有權要求更正資料。
如發現違反以上原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有機會發出執行通知。假如違反執行通知的規定,則可被判處罰款或監禁。
參考資料:《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第4條 保障資料原則
準確性及保留期間 在 周庭 Agnes Chow Ti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政府狗仔隊問題多多,私隱專員公署必須跟進】
許智峯事件揭發了政府派遣政務主任作「狗仔隊」,確保立法會會議有足夠在席人數和監察議員行蹤。
今天與中西區關注組羅雅寧、灣仔區議員楊雪盈、守護堅城聯盟召集人黃健菁、西環飛躍動力葉錦龍和基督徒社關團契劉志雄牧師一起到了私隱專員公署,希望公署就「狗仔隊」有否違反《私隱條例》作調查,及確保議員私隱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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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六點關注:
1. 收集目的及方式:據報導,政府收集的目的為確保會議有足夠法定人數進行,惟行政當局與立法會互不從屬,政府此目的或不合法,與其職能無關。此外,據報導,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與其餘6名民主黨議員,曾去信行政當局要求交代詳情,但未獲回覆,違反《私隱條例》中,必須告知資料收集人會用於甚麼目的、轉移給何人等,議員亦未能查閱或改正相關資料。行政當局亦從未向議員公佈「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2. 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及保留期間:由於行政當局從未交代,據報導,部份資料保留期間或長達六個月,資料亦包括議員個人行蹤,或超過實際所需。
3. 個人資料的使用:行政當局亦從未交代收集資料所得,誰人有權查閱,會轉交予何人。
4. 個人資料的保安:議員行蹤的資料,是否有足夠保安措施?
5. 資訊須在一般情況下可提供:連議員亦無法索取,亦不向公眾公開,行政當局是否違反《條例》規定?
6. 查閱個人資料:行政當局是否確保如議員查閱,會獲提供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