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竹升格
#解決土地問題
不論是警光新村或國豐米粉廠的案子,當地居民均陳情多年。根據他的統計,民國71年新竹縣市分家至今,新竹縣政府在新竹市轄內已賣出976筆、總面積達17萬5千平方公尺的縣有土地,目前還持有2532筆,共計近250萬平方公尺。
許多縣有地都位在新竹市的精華地段,他能理解縣府為充足財政而處分縣產,但處分過程手段粗糙,沒有溝通、協調,更遑論安置作為,就直接進行公告標售或都市更新招商,無視居住正義,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縣市分家後,彼此對土地使用的邏輯天差地遠,市府考量都市發展,縣府只當成ATM。他舉例,2019年市府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將16筆公告現值約3.8億的縣有地變更為公園用地,提升市民生活品質,卻引發縣府與縣議會群起反對。理由很簡單,因為3.8億的價值瞬間歸零,新竹縣當然跳腳,但土地使用與民眾的居住品質不應被狹持。
https://youtu.be/vObOmMMw1FY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林佳龍:草悟道「音樂劫」!罪魁禍首,是市府建設局! 草悟道「音樂劫」!罪魁禍首,是市府建設局!立法委員林佳龍、台中市議員黃國書及賴佳葳,今(11)日與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博威(阿威)會勘街頭藝人表演場地;林佳龍指出,市府文化局核發街頭藝人許可證,但表演場地卻由建設局來負責規劃及管理,因未妥...
溝通協調 舉例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隱身在合法機上盒的盜版問題 公聽會 】
東京奧運期間,台灣運動員的亮麗表現,燃起賽事熱潮,也引發對於影音機上盒與侵權影音內容疑慮的熱議。
繼上個月我曾和 莊瑞雄委員、 蔡易餘 家己人委員共同召開「內容有價,支持合法收視平台」記者會後,今天我們召開公聽會,邀請影視和頻道業者、民間團體、學者專家,從不同角度和觀點出發,共商產業現況和面臨的困境,並探討行政部門相關的配套措施和對策,集思廣益交流解決問題之道。
自就任立法委員以來,我曾就文化影視內容舉辦過幾次記者會,我認為主要應從兩個方向著手,第一,是合法跟非法的討論;第二,希望替業者爭取到相對公平的管道。
舉例在 OTT 這領域,很多節目在台灣未經審查就播送,像是中國兒童節目、戲劇大量參雜中國用語,進而影響到台灣社會。此外,依現行法規定,台灣與中國每年合法可上映的電影作品配額就是十支,基於合法前提下,兩國在電影院或電影平台可看到的電影就是這麼多,這也是雙方皆位在一個對等公平立場,藉此保護我國的影視業者及作品所產生的結果。但是,現在中國透過電視、網路傳遞影視內容,並灌輸中國政府欲讓台灣人知道的各種訊息,雙方已出現不對等的情況。也因為中國毫無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概念,因此要如何讓台灣中國影視節目,回歸到對等談判的立場,是很重要的課題。
除此之外,台灣從二、三十年前的盜版王國逐漸進步,近年民眾對合法管道收視意識逐漸抬頭,現在的問題在於,使用機上盒的民眾不知道他們使用非法的內容,使用合法設備收視非法內容,我們應該要探討哪個單位應負起審查的責任。
因此,透過本次公聽會進行法制面、實務面的討論,希望讓影視業者與作品能保障權益並能互利,並將機上盒亂象納入法制面處理,進而維護台灣本土影視產業發展的環境。
很高興聽到與會的行政部門,包括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務部等單位,已意識到非法機上盒的危害,並透過跨部會的溝通協調,舉辦研討會、座談會等交流形式,增進和民間利害關係人的合作,盼精進作為,我與立法院的同仁會持續關心,協助台灣的影視工作者在優質環境下繼續產出優秀的作品!
感謝以下出席的各界人士與團體:
元智大學資訊傳播學系 葉志良助理教授、文化大學新聞學系 莊伯仲教授。
中華網路頻道事業協會、中華民國電視學會、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
三立電視、愛爾達電視、公共電視、中視、龍華電視、滾動力公司、采昌國際多媒體、靖天傳播、博斯數位、亞洲衛星電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務部。
溝通協調 舉例 在 陳宥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平衡點》
在我們服務處 #法律諮詢 或 #市政陳情,律師和團隊除了提供權利義務分析,法庭可用上攻防戰術之外,最讓民眾信任的就是找到平衡點,#替民眾創造選擇的空間,而不需耗費精神資源去面對不必要的訴訟。
但提供可能解決的方法,其實是一種經驗和專業價值,也是過往黃珊珊團隊共同的信念。舉例而言,今天為了學生就學權益,到第一線協助校方、家長會、陳情家長及教育局溝通協調。公家機關依法行政、家長訴求也各有道理,歷經千辛萬苦,我們在不同立場間找到可能接受的方案,最終多方才達成願意往前的答案,雖然很辛苦,但很值得,#也解決了許多社會成本和衝突。
台灣不缺製造矛盾衝突的政治人物,更不乏解釋問題的人,但總要有人願意解決問題,好好做事。
我認為找到平衡點,才是政治上最難也是最有價值的選擇。
#內湖 #南港 #陳宥丞
#港湖宥丞 #服務有誠
#服務專線27936656
#原黃珊珊團隊
#週二法律諮詢
#中央地方陳情服
溝通協調 舉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林佳龍:草悟道「音樂劫」!罪魁禍首,是市府建設局!
草悟道「音樂劫」!罪魁禍首,是市府建設局!立法委員林佳龍、台中市議員黃國書及賴佳葳,今(11)日與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博威(阿威)會勘街頭藝人表演場地;林佳龍指出,市府文化局核發街頭藝人許可證,但表演場地卻由建設局來負責規劃及管理,因未妥善規劃,造成場地緊鄰,表演團體因為競爭,拉高表演音量,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林佳龍要求,市政府一定要限期改善,提升表演空間品質,顧及附近居民安寧,也還給街頭藝人公道!
林佳龍指出,台中市政府從2002年至今,已發出900張以上的街頭藝人執照,全市公告80處演出場所,其中草悟道的場地最「夯」,平日夜間及假日常吸引爆滿的民眾欣賞,已是在地的文化特色,但也因場地規劃不良,影響附近居民生活環境及行人通行;另外,他也指出,市府借用街頭藝人場地的時間為一次至多14天,常常有街頭藝人登記場地卻未前往使用,造成許多想使用的表演者困擾,建設局應該更積極管理,稽核表演者是否有確實到場或事前採抽籤制,都可以解決此問題。
林佳龍表示,建設局在規畫場地時,未會同文化局及街頭藝人意見,自行閉門造車,在草悟道所規劃八個表演點,地點過度集中,也因場地彼此緊鄰,表演團體間互相競爭,拉高音量,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再者,單從市民廣場面公益路的人行道來看,就有四處緊連的表演場地,當街頭藝人團體表演時,也影響行人通行。
台中市議員賴佳薇說,市政府的跨部會協調能力很差,直到今年8月19日才針對街頭藝人開放場所第一次開會,賴佳薇建議,市政府應該成立街頭藝人專案小組,跨部會協調輔導及管理街頭藝人,才能真正促進台中文化城的街頭藝人發展;另外,她也提到,2013年通過的298組接頭藝人中僅有7組是視覺藝術類,是對視覺藝術的打壓,市府應該要改善。
台中市議員黃國書表示,希望街頭藝人能發展得好,但也應該要顧及附近住戶的安寧,藝術是城市發展的根基,建設局應該要全盤檢討場地的規劃,才能讓居民跟街頭藝人達到雙贏的局面。
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博威(阿威)指出,「音樂劫」不應只推給街頭藝人,公務人員不懂藝術,但外行不尊重專業,閉門造車恣意規劃,表演場地過於集中,導致音樂劫難。他也批評,文化局缺乏橫向溝通能力,使得建設局胡亂規畫場地,所衍生出問題,文化局亦有責任。
文化局藝文推廣科科長許智順現場回應,文化局已與建設局溝通協調後,對於街頭藝人表演場地,必須依時段與表演類型不同來做調整,文化局也會負責溝通,跨局處聯合來輔導台中市街頭藝人。
建設局景觀工程科正工程司許獻鍾現場回應,建設局會就草悟道街頭藝人表演空間密度做改善,及申請表演時間,會依時段及表演方式來做調整。
林佳龍要求,建設局今日所做的承諾,必須在二周內,向我與議員提出改善報告。
林佳龍補充,原本今天的會勘有邀請文化部出席,但文化部認定街頭藝人是「地方自治」事項,未派員前來,林佳龍指出,文化部這樣的態度是推卸責任,無疑打了龍應台部長的「泥土化」政策一個大巴掌,林佳龍舉例,法國街頭藝術節自2005年以來,在政府的大力推動與挹注下,創造出驚人的文化觀光收益,中央政府更成立國家級的街頭藝術中心與培訓機構,相較之下,文化部對台灣的街頭藝人發展,可說是不聞不問。
http://www.citylove.org.tw/parliament/44-press/815-2013-09-11-04-3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