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孕婦來說,產檢的意義在哪裏?
常聽朋友說,每次產檢就像考試一樣,醫生像老師,會指責孕婦的種種不是與不努力。這當中有著怎樣的父權邏輯?醫師與孕婦有著怎樣權力不對等的關係?
對於孩子的教養,我是堅持不打不罵的;對孕婦與產家的關係建立,也是力求平等,在我的診間常傳來的笑聲。
我們在每次產檢中,建立共識,齊心協力迎接生產。當然,希望有朝一日,我只需要看助產師轉介的孕婦。
每月一次的產檢,對孕婦來說猶如大海中的浮木,能知道胚胎是否穩定成長?孕婦該如何透過例行檢查,以及醫師僅有二、三分鐘的短短說明,了解胎兒健康情形,與醫療人員建立關係,還要讓伴侶覺得更有參與感?
生動盟每週連載由諶淑婷所著的《迎向溫柔生產之路》(本事文化出版),與您一起分享,如何母嬰合力、伴侶陪同,一起跳首生產慢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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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產檢項目大調查〉
每一件與懷孕有關的小事,對我來說都是大事。
每個月我準時到婦產科診間報到,和其他孕婦像好學生般一起排排坐,等待熱門醫師診間外的看診號碼表跳動。有時時間抓得準,等個一小時就能離去,有時等到看診時間宣告結束,必須從急診室大門離開。但不管多浪費時間,我一定乖乖報到,不錯過任何一次產檢。
對我和其他孕婦來說,產檢猶如大海中的浮木,能讓我知道胚胎是否穩定成長?心跳是否認真跳動?我需要那些例行檢查,以及醫師僅有二、三分鐘的短短說明,以便了解胎兒健康情形,與醫療人員建立關係,讓伴侶覺得更有參與感。還有,讓我確認自己盡職提供了一個安全舒適的母體讓孩子安住。
在我出生的1982年,行政院通過《優生保健法》草案,三年後正式上路,至今近三十年。《優生保健法》的推動與當時的社會經濟背景有關,1951年台灣總生育率為7.5人,為了減輕人口急速增加帶來沉重的社會負擔,1960年代起,政府開始推動多次家庭計畫,減緩人口成長,一直到1985年,總生育率才終於降到兩人以下。
《優生保健法》搭配「一個不嫌少,兩個恰恰好」的家庭計畫口號,讓人工流產、輸精卵管結紮手術合法化,減少因為避孕知識不足,或者意外懷孕導致出生率過高的現象。當時沒有人料到,三十年後台灣的生育率會降到1.11,成為全世界第二低。
在《優生保健法》裡, 懷孕婦女有遺傳性傳染病、胎兒有畸形發育之虞等六種狀況,可依照意願施行人工流產。秉持預防勝於治療的概念,隨後於一九九五年三月開辦的全民健康保險,免費提供所有孕婦十次產檢,孕期二十八週之前每個月檢查一次,第二十八到三十六週縮短為每兩週檢查一次,三十六週開始每週檢查一次,希望透過免費產檢,讓孕婦不會因為經濟因素,無法獲得公平就醫的機會。雖然健保只給付一次超音波,但幾乎每間醫院都會在每次產檢時提供簡單的超音波服務,估量胎兒頭圍、身長、腿骨長度之餘,還能讓準爸媽看看胎兒成長的模樣。
在比較其他國家的產檢狀況前,先簡略說明醫療制度的差異。英國「國民健保制度」的公醫制度,看病幾乎免費;美國採商業保險制度,由民眾自行負擔所需的醫療服務,最底層的人幾乎買不起任何醫療保險。台灣健保的核心精神和英國比較接近,但就醫花費、等待時間及便利性都超過英國。
我們都耳聞國外的醫療費用驚人,以看牙為例,台灣只需要付掛號費一、二百元,美國則可能是二百美元。另外,美國金額不同的醫療保險,會限縮病患就診可選擇的醫療院所,必須轉診才能到大醫院看病,英國也是從家庭醫師,轉至專科醫師再轉到醫院。但台灣有就醫自由選擇權,只要非偏鄉地區,幾乎可以在一天內從第一家醫院,看到第二家、第三家,直到獲得滿意解答為止。
<產檢如何進行,反映生產照護思考邏輯>
產檢內容也大相逕庭,台灣產檢幾乎每次都照超音波,由婦產科醫師親自處理,每次照上三、五分鐘,聽胎兒心跳、評估體重、身長等基礎資訊。美國第一次超音波約在十到十二週,第二次超音波是十八到二十週,並以此衡量是否需要第三次超音波,超音波檢查由專門的超音波師進行。另外,美國個人的醫療保險內容也左右產檢項目,一般內容只有驗尿、聽心跳、看肚子,如果保險金額夠高,胎兒頸部透明帶、SMA 脊椎性肌肉萎縮、高層次超音波、妊娠糖尿、陰道鏈球菌都能包含在內。
與台灣相近的日本,產檢規模也比台灣小,許多孕婦都沒聽過羊膜穿刺、高層次超音波,即便是基本的驗尿、驗血的產檢內容,也要價驚人。一位日本朋友曾列出令他們夫妻倆快昏倒的明細讓我參考,初診費六千日圓、陰道超音波四千日圓、血液檢查七千日圓!雖然向地方政府領取《母子健康手冊》時,會有「孕婦健康檢查就診券」,可以減免部分孕檢項目的費用,但懷孕前三個月的基本產檢,還是要花上近一萬元台幣。
根據旅居國外的朋友訪談與網路上各國媽媽的產檢經驗,加拿大的基本檢驗與台灣相同,但第一次超音波是懷孕中期,第二次則是生產前,其餘產檢只有聽心跳問診,胎兒頸部透明帶、SMA 脊椎性肌肉萎縮、高層次超音波、妊娠糖尿都是孕婦幾乎沒聽過的自費項目。
在法國,孕婦若有健保,懷孕前六個月有七成補助,七個月後則是全額補助,並有一筆九百歐元的生產津貼,生產和住院可以免費住雙人病房。雖然也是每月產檢一次,但超音波只有三次,即便接近生產前也沒有增加產檢次數。另外,產檢通常是助產師會診,直到生產當天可能都不會見到婦產科醫師,因為法國人認為只有孕婦或胎兒出問題,才需要醫師出馬;唯一需要見面的醫師,是最後一次產檢時和麻醉科醫師會談。
西班牙的一般公立醫院,在整個孕期只照三次超音波,通常會在孕期十二週、二十五週、三十五週的時候;九週以前依規定無法照超音波,除非有特殊病史或高風險孕婦。反觀台灣,許多孕婦在懷孕五、六週時就馬上照超音波了。荷蘭更有趣了,確認懷孕後,並不需要馬上進行產檢,因為荷蘭人認為懷孕不是生病,只要不是嚴重不適都不需要到醫院檢查。在懷孕滿三個月後的第次產檢到生產前,孕婦所接觸的是助產師,產檢地點不是醫院,而是猶如一般住家的環境。每次產檢時先量體重、血壓、肚圍、聽胎兒心跳,再來就是聊天,了解孕期中的飲食、睡眠問題,給予鼓勵和安慰,而非開藥或其他醫療行為。若助產師判定胎兒成長不良,才會安排孕婦照超音波,並將孕婦資料轉送到大醫院,讓更多精密的專業設備來觀察及改善。除了這種特殊情況,一般孕婦只有剛確定懷孕、當胎兒只有花生米大小,以及生產前夕、確認胎位正常等,兩次照超音波的機會。荷蘭絕對不是醫療落後的國家,只是人們認為懷孕不是生病,除非像孕婦需要驗愛滋、德國麻疹等可能傳給胎兒的疾病,一般並不需要醫療介入與預防性檢測,唐氏症或乙型鏈球菌等,若非直系血親有病例,否則無需事先檢驗。
每一個國家不同的產檢方式,在同一個國家的產婦也會有不同的產檢經驗不能斷定誰對誰錯,只能說國情與政策不同,作法自然不同。
不能不思考的是,產檢方式如何影響孕婦的懷孕情緒?
(本文所整理的各國產檢項目來自訪談旅居國外友人生產經驗、網路平台產檢經驗分享所整理而成,若有未更新或錯誤之處,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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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迎向溫柔生產之路》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5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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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婦產科掛號費 在 A Nan MOSTA 阿男醫師の磨思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假日與夜間,還要醫護過勞,看時辰剖腹,生金孫? 」
「醫療是服務業? 醫護過勞成本算誰的?」
1.
非急症,假日與夜間醫療資源,請留給需要的「病人」!
2.
該回歸的醫療合理成本,不要牽拖是「勞基法」「害」! 台灣過勞社會文化,該改革就改革!
3.
醫護勞動品質,醫療品質,才是重點!
不是「客戶滿意度」!
4.
假日夜間,醫護不過勞,病人才會好!
5. 外部分級醫療,內部也要分層醫療!
不要讓急診輕症壅塞,醫護過勞!
6. 假日診所人事成本大增,制度引導減診是趨勢,要宣導民眾自我健康照顧。
7. 醫院急診壅塞,預料雪上加霜,假日輕症壅塞,分級醫療與部份負擔應回歸定率制,否則公產悲劇,醫療資源濫用,勢必改革難成。
8.
過年假日與大量緊急傷患,急診壅塞病床壅塞,也要及早因應,補充人力與必要人事成本。
(內文)
「林靜儀表示,在勞基法新制上路後,重新考慮醫事人員的工作成本,讓醫療回歸醫療是好的方向,假日和夜間是因應緊急救命需求,「不是用來幫誰家剖腹生金孫的」。
媒體報導,過去許多醫院為方便產婦需要,可安排預約剖腹生產,但現在多數婦產科醫師反對「看時辰剖腹產」,隨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實施,醫院人力成本增加,林口長庚醫院表示,元旦、雙十節或週末假日,除非緊急醫療需求必須剖腹產,院方不再接受產婦預約剖腹產。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靜儀今天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大型醫療院所因分級醫療未落實,急重症人力吃緊,又長期將病患看待成消費者「以客為尊」,忽略了醫療工作者的權益、忽略了專業判斷應該在「客戶滿意」之上。
她說,醫院為了「客戶滿意」,什麼半夜看時、造假的週末緊急剖腹產,是許多醫院的公開祕密。
林靜儀表示,有些評論說醫療院所反映加班費,所以考慮調漲掛號費、考慮縮減夜間門診、或是取消假日預約的非緊急手術,是勞基法新制的「害」;但她不認為這是「害」,醫療院所為了滿足病患各種非醫療必須的需求,長期讓醫事人員在不符成本的勞動條件下工作已經太久了。
她認為,醫療院所重新考慮醫事人員的工作成本,讓醫療回歸醫療,是好的方向;假日和夜間本來就是因應緊急救命需求,「不是用來幫誰家剖腹生金孫的」。」
滿意婦產科掛號費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舊文重貼,樂見改變]
今天看到有醫院表示因應勞基法新制,將取消假日的預約剖腹產,除非有緊急醫療需求。
大型醫療院所因為分級醫療的未落實,急重症人力吃緊;但是又長期將病患看待成消費者「以客為尊」,而忽略了醫療工作者的權益、忽略了專業判斷應該在「客戶滿意」之上。為了「客戶滿意」,甚麼半夜看時、造假的周末緊急剖腹產,是許多醫院的公開秘密。
有些評論說醫療院所反映加班費所以考慮調漲掛號費、考慮縮減夜間門診、或是像今天新聞說的要取消假日預約的非緊急手術,是新制勞基法的「害」的。我不認為這是「害」,醫療院所為了滿足病患各種非醫療必須的需求,長期讓醫事人員在不符成本的勞動條件下工作已經太久了。醫療院所重新考慮醫事人員的工作成本,讓醫療回歸醫療,是好的方向。
假日和夜間本來就是因應緊急救命需求,不是用來幫誰家剖腹生金孫的。
[ 珍惜人力,剖腹產不要看時,好嗎? ]
來聊一個很常見又長久以來想討論的事情。
產科醫師都知道,總有些孕婦因為前胎剖腹產、前置胎盤、或是小朋友胎位不正,而需要預先安排剖腹產的住院和手術。
有些孕產婦和先生,就跟醫師一起討論一個適當的懷孕週數,然後預約好病床、預約好時間,小寶寶配合不提前破水或是出現產兆的話,一切都在可預備的排程之內;爸爸媽媽假也請好了,新生兒準備要用的東西也備好了;醫療團隊也可以事先準備好檢查資料、調配好手術和照顧人力、從容完成最好的照顧。
但是也會遇到很多孕婦,會很尷尬的說「我得回去問長輩的意見」,然後在幾天之後,拿著一張「紅紙」,上面寫了幾個日期和時間,漲紅了臉拿給我。
為甚麼漲紅了臉? 因為「長輩」花錢去問「仙仔」,然後指定「某月某日半夜3:12分」、「星期日下午6點」、「某月某日,雙胞胎A要9:00出來,雙胞胎B要9:46出來」...;或者堅持要某個日期,但是那個日期小寶寶根本還沒足月,這一類連孕婦看了都知道很為難的要求,希望醫師配合,因為這樣「金孫命會好」。
老實說,術業有專攻,「仙仔」的意見,「金孫命會好」我不敢懷疑;但是,整個程序不會好,甚至金孫和媽媽的健康,也不會好。
週數還沒到、雙胞胎指定時間、或是超過預產期太久的要求,醫師會因為專業評估,而予以拒絕;這時候辛苦的是那個孕婦,因為她要獨自回去面對長輩「這個醫生怎麼不願意配合」的抱怨,承擔「金孫因此命不好」的責難。
但是凌晨三點、星期日下午的「看時」呢? 我知道很多醫師們,心疼孕婦們的壓力,勉為其難的盡力配合。
其實,以較大型醫院的編制,一個非高危險懷孕的剖腹產手術,需要的人力包括麻醉科醫師、麻醉科護理師、產科醫師、產科醫師助手、刷手護理師、流動護理師、產科護理師。如果是高危險懷孕,可能還需要新生兒科醫師和護理師等等。
這些,我相信都不是「長輩」和「仙仔」知道的。
健保讓醫療的提供變得簡便而且便宜,讓民眾都忘記每個醫療行為都是專業,都要付出大量人力資源、準備專業團隊。
「長輩」和「仙仔」更不知道的是,星期假日和夜間的開刀房,不是像平常白天全線都開(護理人力根本嚴重不足,要開也開不了);假日和夜間開刀房,是留給「緊急需要進開刀房」的「救命刀」用的,為了「可能好命」的看時手術,可能得讓某一個必須進入開刀房緊急手術的病患,拖延獲得手術的時間。我以前常常跟孕婦和她們的長輩說:「你們應該不會希望自己家的小寶貝,出生的時候是犧牲了一個應該被急救的人吧」。
更實際的事情是,產科醫師不是輪班制,所以她/他們白天要工作,晚上也可能需要臨時接生。這代表,產科醫師晚上需要睡覺(咦,誰晚上不需要睡覺啊)。所有的醫師,都不會反對半夜被喚醒來救人,但是,因為「據說這個時辰比較好」,半夜回醫院執刀,真的,是非常消耗「瀕臨絕種動物」產科醫師的。台灣婦產科醫師平均年齡55歲(而且每年多一歲),請珍惜快要可以當妳爸爸的醫師,他們的健康吧。
還有一個我常常要跟孕婦和家屬說明的,是正常手術時間,產科團隊是例行人力,通常是資深或是比較有專業的助手在手術台上協助手術;但是半夜,就是值班人力。當然主刀的醫師遇到誰當助手,能力都沒問題,但是正常工作日,有專業甚至資深的助手,緊急狀況還有其他人力可以協助;半夜則是睡眠不足的醫師和值班的備用人力,相比之下,能選擇為甚麼不選擇正常日的白天呢?
其實最捨不得的是那些夾在「傳統」權威之下的孕婦。但是,妳們都要當媽媽了,勇敢地為自己和孩子做任何一個決定,是妳的權利,也是義務。
在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前,你可以先珍惜醫療資源,包括,不要看時剖腹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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