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個島國、四面環海
身邊是否仍有不黯水性、不會游泳的朋友呢?
農曆七月、長輩是否仍告誡勿靠近海河溪泊?
夏季颱風長浪
除了禁止難道沒有別的選擇嗎?
就在2020的現在
宜蘭周遭海岸線仍大規模的取締海上運動!
這一切的一切,都讓人納悶
#海島國家是僅存在地圖上的謬論?
亦或
#這是親近大海必須承受的代價?
在這海岸線1200公里的小島上
接近海,需要被SNG車放大再放大的原罪?
#我認為這些都不合理....
過去幾個月
透過各種政府管道與訴願申請方式
去發聲爭取宜蘭南堤
做為初學者冬季合法下水的一塊安全淨土
再申訴過程中
大部回覆都以不清不楚的漁港法第18條
擋住一切後續可能性
這是敷衍、官員的傲慢與息事寧人
同時宜蘭浪人們很可憐
除了「外澳沙灘」與「烏石港北堤」之外
在其他海岸都有機會被海巡逼逼逼上岸
海巡在大風吹海相亂時告訴浪人們
#不是開放外澳跟北堤了嗎?
#就去那裏衝浪就好了阿!
宜蘭縣政府合法衝浪區域的確僅有這兩地區
很明顯的外行領導內行
首先
#宜蘭106公里海岸線僅有這兩地區合法下水?
如果是安全問題....
那每天開車上下班應該更危險
何不僅開放快速道路行車?
其他平面路段限開放雙腿走路就好?
腳踏車太危險、會撞到老先生需要禁止
再來
#東北季風吹拂海流強勁最嚴重是烏石港北堤
上述這兩個合法開放冬天危險不適合
安全的地方不能下水
要去夏天合法但冬天更危險的地區才行
這是什麼神邏輯?
從南堤的合法申訴到宜蘭的不合理衝浪範圍
讓我調整做法
找下面不敢承擔漁民壓力的小屁官
不如找他們老闆、經過高官指導
#海洋委員會協調多頭馬車的海洋統合機關
政府在國土戰略環境上已解除山林管控
現階段將目光移至海洋
特別成立"海洋委員會"(以下簡稱OAC)
統籌協調現有隸屬機關
經過與主委辦公室的信件來往
#OAC海域安全處副處長黃先生透過電話表示
以下節錄重點:
1.針對宜蘭南堤盡力協調朝合法開放的方向
2.台灣各海岸線也朝相同開放方向前進
3.在此大方向下會需要有明確的標準制定
4.分為國內委託研究機關與參考國外先進國家
去年開始在總統指示下成立的OAC
已經逐個縣市拜訪當地主管機關
在今年6月時也在宜蘭開過協調會
當時夏天因此OAC不知道冬季南堤的狀況
也拜訪過台南討論漁光島管理
OAC了解宜蘭縣衝浪合法區域對民眾疑惑
已委請國立成功大學蒐集海象資訊定基本規範
參與2020東浪賽事的浪人們
應該有在現場看到資料蒐集車與攤位即是
另經過電話討論
OAC會參考國外海洋國家如日本澳洲等的規章
參考運動分級認證制與基礎海文推廣教育
#希望浪人們能協助提供相關資料
彙整後提供給OAC
讓將來的發展方向更明確
為我們下一代的海上生活
不需再承擔SNG車與鄉民輿論努力
衝浪是一種無動力親近自然資源的休憩活動
不需要過多的建設投入
在環境負擔上影響也小過其他類型活動
其所衍生出的一切類型
都應該適合推廣達到寓教於樂的用意
鼻子摸摸跑給別人追或網路上發洩
甚至找錯對象給小橘困擾不是我的風格
每個人能做的、比你自己想的多更多
當不合理的規範發生時、可以選擇默默承受
也可以互相交流蒐集資訊、找到破口
從而團結發聲、讓別人看到需求與誘因
改變、從自己做起
環境、從現在開始改變
#海洋委員會
#各國規範收集中
#體制內的改變需要大家幫忙
漁港法第18條 在 蔡其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身為海洋國家,親海政策只許持續進步!
近期,有許多釣魚團體向我反映農委會將大幅限制釣客垂釣區域,經過了解後,我想漁港法於民國95年1月6日修法後,已經清楚載明在漁港法第18條第2項,「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
因此,這些年來,在與釣友合作下,不論是經濟部的商港或農委會的漁港,我都盡量來協助朝向更進步的方向前進,尤其在我的選區台中港,除了爭取設置100號碼頭釣魚休憩區,以及北堤重新開放,從封閉到1380公尺,再延伸到150公尺,我會努力朝全堤開放目標努力,也有賴釣友兄弟姊妹們一起來維護好這個得來不易的區域!
我想,台灣身為一個海島型國家,親海政策一定要越來越進步,這是我一貫的立場。
#海洋政策需要再通盤檢討過
#不能讓人民離海洋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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