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必學的理財八堂課003-稅務」
正巧到了報稅的季節,鋒哥篇章設計的真是符合時事,這邊鋒哥跟我們介紹了最大宗我們需要知道的稅務概念。
#綜合所得稅
綜合所得稅=年總收入- 免稅額- 扣除額- 基本生活費差額= 綜合所得淨額。
我的所得稅試算書是將總所得先扣掉薪資扣除額,才變成上面表格年總收入(綜合所得總額)。趁這次,認真研究一下報稅通知書,滿有趣的。
綜合所得稅要注意的就是節稅的部分,我們可以透過扶養、捐贈、醫藥及生育等等來節稅,其中一個比較特別的是「買房:每年每戶可折抵扣除額30萬。」也就是說,如果所得很高,可以考慮用買房來節稅。
另一個重點是:200萬,如果兼職收入> 200萬,可以考慮是不是要開公司來節稅。一間公司的花費一個月大約是4000-5000,一年大約是6萬。在我們採取行動之前,就必須先想好。
比如說,上架線上課程,突然爆紅收益超過200萬,那必須要再拿到錢之前先辦理好,如果一但匯入帳戶,所有的錢就會變成本年度的所得,也會依照稅額比例去換算,就無法透過其它方式節稅了。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有幾個情況是必須要繳交補充保費的,其中比較重要的就是執行業務收入> 2 萬元,如果可以請合作單位分批次給,每個月低於 2 萬元,那會是一個解法。
另外比較重要的就是股利所得,如果配息> 2萬,也會需要繳交補充保費,但是除非金額極大,不然為了不繳交補充保費去不買股票,好像也說不過去XD。
鋒哥在課堂上有算給我們看,結果大約是要買14.9張以上的0050,才有可能超過配息的限額,可能我要很久以後才要擔心這件事XD。
#贈與及遺產稅
其中比較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幫兒女買儲蓄險,務必要先贈與,不然如果父母死亡,就會變成「遺產稅」。
如果想要贈與房子,採取「附有負擔贈與」也就是連同債務一起贈與,也就不用繳交這麼高的贈與稅。貸越多繳越少。
#繳我們該繳的不繳不該繳的
節稅固然重要,但是逃漏稅的罰則非常高,盡量不要嘗試走偏門小路想要省錢,最後可能會損失更多,這個在開公司可能比較常見。
總結來說,或許我們現在還不會到需要考慮節稅的時候,但是事先了解也知道資源在哪邊可以查詢,會是很重要的事。
鋒哥說,「對於稅務,一定要超前部署!」
#稅務
#人生必學的理財課
漏報薪資所得罰則 在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勞動正義,做勞工的後盾,捍衛各行各業合理權益!
「低薪過勞」一直是台灣勞工的最痛,也是各政黨及政治人物在歷次選舉中對勞工的承諾。然而,在經歷了勞基法二修後,台灣的低薪過勞解決了嗎?
時代力量深入接觸各行各業,包括警消、醫師、社工師、護理師、空服員、教保員、外送員等,發現許多勞工所面臨的問題,至今依舊未解,需要政治部門的正視及提出解方。因此,時代力量針對勞動正義如何實現,提出五大方案:
1⃣強化勞檢能量及落實專業陪檢
➖勞檢裁罰下限分層提高
➖勞檢裁罰金額公開
➖違反勞動法令 全面納入政府減稅、補助、標案等審查標準
➖開放產職業工會陪檢
➖勞檢權收歸中央,勞檢員全面補足
勞基法經歷二修之後各方依舊不滿意,最大的問題就是「落實」。不僅各地方政府的標準寬嚴不一,各產業的勞檢難度也有差異,導致許多勞工常常抱怨法規形同虛設,一且都是老闆說得算,勞動保障極其薄弱。
要加強企業守法、保障勞工權益,除了教育宣導,最重要的途徑就是勞檢及裁罰。讓勞檢「有效檢查」及「有效裁罰」,使違法企業有動機修正問題,停止坐享違法利益,甚至造成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就是勞檢所要擔負的重要任務。
現行勞檢有七大漏洞亟需補足:
❌人力不足: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限制陪檢團體:產職業陪檢問題、希望申訴人得一同出席勞檢,並得指定聯合組織一同陪檢。
❌限制人數:今年某工會收到桃園市政府公文,限制勞檢僅有一人能出席。
❌商業機密不能看、不能檢:今年長榮儲運工會代表被通知陪檢後出席,現場被要求只能出席一人,後又因資方以資料有商業機密為由拒絕陪檢;今年台中市府勞檢通知貨產工會,但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工會陪同檢查。
❌查無不法:
郭媛婷案在調解會上老闆拿出打卡資料,卻在事後送出勞檢時,雇主宣稱資料遺失、拒不提供,最終查無不法。
❌裁罰不公:
裁罰除每月加班工時可分案處理,其他超時工作皆多案併罰,長榮航空超時兩年僅僅裁罰150萬。
❌只能2個月後上網查勞檢結果:
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針對勞檢,首要克服的就是人力及專業性問題。各地勞檢員長期不足,造成「要檢查過勞的人自己也過勞」的荒謬現象,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勞檢權回到中央,全面補足勞檢人力,並搭配開放工會進行專業陪檢,以避免因個別產業的工作特性和專業門檻,使得勞檢難以查知真實狀況。
針對裁罰,對於違反勞基法的企業,應該提高最低罰則,避免大型企業被「重罰兩萬」這類常見的荒謬情況。企業違法的裁罰資訊及金額也應透明,讓求職勞工及投資者能夠趨吉避凶。此外,這類違反勞動法規的情事,也應作為政府對企業進行優惠補助的審查標準。
2⃣降低工會門檻,團結捍衛勞權
無論是勞動條件或薪資,國際案例多是透過勞工團結進行協商爭取而來,然而台灣工會覆蓋率僅7%,遠遠低於世界各國。一方面是各界長期對工會有誤解,二方面是對比台灣中小企業盛行,現行工會法的組成門檻過高。
根據統計,台灣的大企業、中小企業、微型企業的家數比例分別為 2%、18%、80%;而1,100 餘萬就業人口中,中小企業就僱用了875 萬人,占了78%。換句話說,許多30人以下的企業及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都成為現行法規下,無法成立工會的勞動權孤兒。因此,時代力量主張降低工會的組成門檻,讓更多企業能夠成立工會,讓勞工能團結起來,有效爭取勞動權益。
3⃣支持警消組工會
警消人員常因人力編制不足或勤務繁重而有過勞或因公殉職的狀況。外界常說「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對於他們的付出跟心血常常都是被大家忽視的。在法制上警消人員仍然是勞動行為,因此時代力量在過去就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訴求開放警消人員組工會。
最常聽到反對警消組工會的理由,是「公務員不得成立工會」及「擔心警消罷工」,然而參考國外立法例即可得知,不僅連其他公務員都能組工會,組工會及罷工並非同一件事。警消人員需要的,是更制度性的發聲管道,藉此讓第一線的工時、勤務、訓練、獎懲等面向更加合理,讓警消能在更合理的勞動環境中,更有效地捍衛國人的安全。
例如,針對消防員們長期訴求的救災安全,雖然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將退避權、調查權、資訊權等生命三權入法;若災害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救災人員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工廠管理權人應提供搶救必要資訊。這樣的改革當然值得肯定,但消防員還有其他來自第一線的聲音要反映,例如消防衣的長期不足,訓練方式改良等等,工會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4⃣訂定最低工資法
➖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增加公益代表
➖最低工資計算納入最低生活費及扶養比,維持勞工基本生活
➖納入勞檢項目,提高裁罰上限,禁止違法企業參與政府採購
台灣的低薪問題,一直是基層及年輕勞工所面臨的困境。然而,現行的基本工資制度,缺乏完善的審議程序規範,且未能反映經濟現況與滿足勞工生活基本需求,違背了國際勞工組織(ILO)1970年通過的《最低工資公約》中「決定最低工資之要素應考慮保障勞工及其家庭之基本生活水準」的規定,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勞工工作報酬之最低限度應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合理生活水準」的規定。
央行研究報告指出,主要國家包括美、英、德、日及南韓等國均已有最低工資專法,多對適用對象、調整方式及審議組織運作等清楚規範,並定期檢視及調整其最低工資水準。將最低工資規範法制化,可以明確區分權責,更能讓審議及檢視的機制更透明化、常態化,可以降低決策爭議,也以罰則強化規範的落實,有助這個制度的推廣。
勞工的所得,應該至少能維持基本生活水準,是時代力量從上一屆大選開始就提出的主張,並且於2016年5月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遺憾的是,雖然《最低工資法》同為蔡英文總統2015年時所提出的政見,歷任勞動部長郭芳煜、林美珠及許銘春也都曾在不同年度承諾過「最遲年底提出法案」,至今依舊沒能完成立法。
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立法,以公開透明的計算公式,來取代過程不明的勞資喊價、以可以負擔基本生活水準的薪資,來取代趕不上物價成長的低薪。讓台灣勞工、企業、經濟創造三贏。
5⃣訂定國定假日法
時代力量曾針對「政府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一事表達嚴正抗議,並提出《國定假日法》草案,參考其他國家將國定假日法制化的作法,將「要訂幾天假」及「要訂哪幾天」等攸關國人休息及紀念的要事,透過法律來公開訂定,而非停留在目前的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層級,被政府予取予求。
時代力量不僅推動法案,更身體力行,透過與黨員及網友的討論票選,一改過去不符轉型正義精神的國定假日,重新訂出元旦翌日(1月2日)、言論自由日(4月7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解嚴紀念日(7月15日)、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8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12月10日)的「時代力量七天假」。
時代力量中央及地方黨部,自2017年起已實施進入第三年。這也證明了,訂定《國定假日法》讓所有同仁能充分休息,是可行的。希望國會也能早日完成立法,讓勞工享有更完整的權益保障。
漏報薪資所得罰則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勞動正義,做勞工的後盾,捍衛各行各業合理權益!
「低薪過勞」一直是台灣勞工的最痛,也是各政黨及政治人物在歷次選舉中對勞工的承諾。然而,在經歷了勞基法二修後,台灣的低薪過勞解決了嗎?
時代力量深入接觸各行各業,包括警消、醫師、社工師、護理師、空服員、教保員、外送員等,發現許多勞工所面臨的問題,至今依舊未解,需要政治部門的正視及提出解方。因此,時代力量針對勞動正義如何實現,提出五大方案:
1⃣強化勞檢能量及落實專業陪檢
➖勞檢裁罰下限分層提高
➖勞檢裁罰金額公開
➖違反勞動法令 全面納入政府減稅、補助、標案等審查標準
➖開放產職業工會陪檢
➖勞檢權收歸中央,勞檢員全面補足
勞基法經歷二修之後各方依舊不滿意,最大的問題就是「落實」。不僅各地方政府的標準寬嚴不一,各產業的勞檢難度也有差異,導致許多勞工常常抱怨法規形同虛設,一且都是老闆說得算,勞動保障極其薄弱。
要加強企業守法、保障勞工權益,除了教育宣導,最重要的途徑就是勞檢及裁罰。讓勞檢「有效檢查」及「有效裁罰」,使違法企業有動機修正問題,停止坐享違法利益,甚至造成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就是勞檢所要擔負的重要任務。
現行勞檢有七大漏洞亟需補足:
❌人力不足: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限制陪檢團體:產職業陪檢問題、希望申訴人得一同出席勞檢,並得指定聯合組織一同陪檢。
❌限制人數:今年某工會收到桃園市政府公文,限制勞檢僅有一人能出席。
❌商業機密不能看、不能檢:今年長榮儲運工會代表被通知陪檢後出席,現場被要求只能出席一人,後又因資方以資料有商業機密為由拒絕陪檢;今年台中市府勞檢通知貨產工會,但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工會陪同檢查。
❌查無不法:
郭媛婷案在調解會上老闆拿出打卡資料,卻在事後送出勞檢時,雇主宣稱資料遺失、拒不提供,最終查無不法。
❌裁罰不公:
裁罰除每月加班工時可分案處理,其他超時工作皆多案併罰,長榮航空超時兩年僅僅裁罰150萬。
❌只能2個月後上網查勞檢結果:
今年五月在桃園豐繹調解會上,資方已經承認有欠薪,但相關單位卻等到八月才進行勞檢,而當事人(無工會)直到12月才知道政府在10月有開罰。
針對勞檢,首要克服的就是人力及專業性問題。各地勞檢員長期不足,造成「要檢查過勞的人自己也過勞」的荒謬現象,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勞檢權回到中央,全面補足勞檢人力,並搭配開放工會進行專業陪檢,以避免因個別產業的工作特性和專業門檻,使得勞檢難以查知真實狀況。
針對裁罰,對於違反勞基法的企業,應該提高最低罰則,避免大型企業被「重罰兩萬」這類常見的荒謬情況。企業違法的裁罰資訊及金額也應透明,讓求職勞工及投資者能夠趨吉避凶。此外,這類違反勞動法規的情事,也應作為政府對企業進行優惠補助的審查標準。
2⃣降低工會門檻,團結捍衛勞權
無論是勞動條件或薪資,國際案例多是透過勞工團結進行協商爭取而來,然而台灣工會覆蓋率僅7%,遠遠低於世界各國。一方面是各界長期對工會有誤解,二方面是對比台灣中小企業盛行,現行工會法的組成門檻過高。
根據統計,台灣的大企業、中小企業、微型企業的家數比例分別為 2%、18%、80%;而1,100 餘萬就業人口中,中小企業就僱用了875 萬人,占了78%。換句話說,許多30人以下的企業及5人以下的微型企業,都成為現行法規下,無法成立工會的勞動權孤兒。因此,時代力量主張降低工會的組成門檻,讓更多企業能夠成立工會,讓勞工能團結起來,有效爭取勞動權益。
3⃣支持警消組工會
警消人員常因人力編制不足或勤務繁重而有過勞或因公殉職的狀況。外界常說「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對於他們的付出跟心血常常都是被大家忽視的。在法制上警消人員仍然是勞動行為,因此時代力量在過去就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訴求開放警消人員組工會。
最常聽到反對警消組工會的理由,是「公務員不得成立工會」及「擔心警消罷工」,然而參考國外立法例即可得知,不僅連其他公務員都能組工會,組工會及罷工並非同一件事。警消人員需要的,是更制度性的發聲管道,藉此讓第一線的工時、勤務、訓練、獎懲等面向更加合理,讓警消能在更合理的勞動環境中,更有效地捍衛國人的安全。
例如,針對消防員們長期訴求的救災安全,雖然日前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將退避權、調查權、資訊權等生命三權入法;若災害現場無人命危害之虞,救災人員得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工廠管理權人應提供搶救必要資訊。這樣的改革當然值得肯定,但消防員還有其他來自第一線的聲音要反映,例如消防衣的長期不足,訓練方式改良等等,工會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4⃣訂定最低工資法
➖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增加公益代表
➖最低工資計算納入最低生活費及扶養比,維持勞工基本生活
➖納入勞檢項目,提高裁罰上限,禁止違法企業參與政府採購
台灣的低薪問題,一直是基層及年輕勞工所面臨的困境。然而,現行的基本工資制度,缺乏完善的審議程序規範,且未能反映經濟現況與滿足勞工生活基本需求,違背了國際勞工組織(ILO)1970年通過的《最低工資公約》中「決定最低工資之要素應考慮保障勞工及其家庭之基本生活水準」的規定,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勞工工作報酬之最低限度應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合理生活水準」的規定。
央行研究報告指出,主要國家包括美、英、德、日及南韓等國均已有最低工資專法,多對適用對象、調整方式及審議組織運作等清楚規範,並定期檢視及調整其最低工資水準。將最低工資規範法制化,可以明確區分權責,更能讓審議及檢視的機制更透明化、常態化,可以降低決策爭議,也以罰則強化規範的落實,有助這個制度的推廣。
勞工的所得,應該至少能維持基本生活水準,是時代力量從上一屆大選開始就提出的主張,並且於2016年5月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遺憾的是,雖然《最低工資法》同為蔡英文總統2015年時所提出的政見,歷任勞動部長郭芳煜、林美珠及許銘春也都曾在不同年度承諾過「最遲年底提出法案」,至今依舊沒能完成立法。
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立法,以公開透明的計算公式,來取代過程不明的勞資喊價、以可以負擔基本生活水準的薪資,來取代趕不上物價成長的低薪。讓台灣勞工、企業、經濟創造三贏。
5⃣訂定國定假日法
時代力量曾針對「政府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一事表達嚴正抗議,並提出《國定假日法》草案,參考其他國家將國定假日法制化的作法,將「要訂幾天假」及「要訂哪幾天」等攸關國人休息及紀念的要事,透過法律來公開訂定,而非停留在目前的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層級,被政府予取予求。
時代力量不僅推動法案,更身體力行,透過與黨員及網友的討論票選,一改過去不符轉型正義精神的國定假日,重新訂出元旦翌日(1月2日)、言論自由日(4月7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解嚴紀念日(7月15日)、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8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世界人權暨美麗島事件紀念日(12月10日)的「時代力量七天假」。
時代力量中央及地方黨部,自2017年起已實施進入第三年。這也證明了,訂定《國定假日法》讓所有同仁能充分休息,是可行的。希望國會也能早日完成立法,讓勞工享有更完整的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