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劇辛苦了。
(受委託的編劇工作流程像這樣)
(沒經驗又想拍戲的人拜託都看一下)
#委託相見歡期
編劇工作受委託劇本的流程是這樣的
1 與委託案的製作方(電視台或製作公司)見面,認識,討論大致想法。
2 若可行,製作方須就工作期程、費用、付款方式與與編劇方商議,直到有共識,出正式簽約、用印後,委託方應該立刻給付簽約金。
(不肯簽約的委託方大有人在,像去餐廳點菜,都試吃一下,喜歡合胃口才付錢,這就叫耍流氓)
(扔一點錢在桌上說你愛拿不拿,不然你去告我的委託方所在多有)
(合理的編劇費用是總預算的3.5%--8%之間, 劇本不是很重要嗎?參考用別太認真,沒有人當這是一回事)
#大綱人設期
3 在雙方說好收到簽約金之後多少時間內,編劇交付人物設定、故事大綱。
4 就這部分委託方提出意見,討論,編劇方修改。這樣過程來回最多修改兩次,意思是,該表達清楚意見、有歧見的部分溝通,不管誰妥協,總之要改什麼怎麼改,雙方要先講清楚。
5 編劇順利改出一份雙方都同意的大綱人設,委託方就應該給付第二筆費用,並且把這份大綱人設視同雙方認定的工作主體。
( 很多案子在這階段卡住了,委託方可能不想拍了、找不到錢、和平台沒喬好、找不到演員種種理由,無限期地拖下去,拖到兩年最後不了了之的都有,尤其是電影劇本。
(當然,也可能會因為找到的平台、主演對大綱有意見,就得繼續修改,但這裡的修改委託方就會視為理所當然,有時甚至「完全」推翻重來。所以很難明白到底當初「想做的那個戲」是去哪裡了?)
(當然,在這裏最常爆發雙方衝突,重來過的劇本大綱和人設?是不是應該視作另外一個新的故事?多半編劇認為是,委託方認為不是。個人也不知道為什麼不是。)
(當然,在這樣的爭議下,委託方經常會在這時把編劇換掉,他認為他付了原來大綱人設的費用,你不配合就走人,或自己走人。但他忘了編劇可能為這個案子預留了幾個月的時間,推掉一堆其他案子,突然之間沒有工作了。)
(當然,最等而下之,委託方已經找了新的編劇開會,用著那份可能根本不用了的大綱人設,找一個新的編劇,希望他用這個「可能根本用不了,只剩下人名其他都用不上」的劇本大綱人設,再生一個新的大綱人設出現,同時對新來的編劇以「我已經支付前一個編劇費用了」等理由殺價。)
(果然拖很久,時間壓力變大,開拍在即,要求編劇一個月寫出五本這類的,包含修改時間。)
6 如果是電影劇本大綱,就往下落本。(請直接進入劇本修改段落)
#分集大綱
7 如果是電視劇本大綱,就會進入分集大綱的階段(個人還蠻在意這階段,但幾十集或幾百集就不在此列),這個階段非常關鍵,因為雙方針對每一集要發生什麼事,做進一步確認,當然落本時還有略略修改的空間,但頂多是對事件篇幅做長度上調整,不會也不能大改事件、故事主軸。
8 這部分雙方達成協議通過,委託方理應再付一期費用,但很多委託方會以時間很緊,不要分太多次付款為由省略了,(後面你就知道為什麼)
9 有些委託方會要求再出每集的分場,個人也相當歡迎,有了分場再討論也很好,只要給充裕的時間。
但如果時間非常趕,寫分場和寫劇本的力氣時間差不多,又要確認又要時間快,這就過份了,編劇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當然,這裡出現的爭議,就是有些委託方會把你完成的分集大綱,拿去找幾個費用更便宜的編劇寫,這樣他只要付到分集費用就好,不用付劇本完成的費用。)
(更等而下之就是連分集費用也不付,不回意見,拖到你自行告退,不找其他案子會餓死的階段。)
#劇本完成期
10 交出完整劇本,與委託方開會討論。來回修改,經驗上修改超過三次以上就是迷路了,委託方不知道自己要什麼,編劇也不知道自己在改什麼。
(要減少時間耗損,最重要的關鍵是-----委託方開會前要用心看劇本)
(經常聽到的是,委託方:「我很快看了一次......」。編劇寫了十天一星期,然後你「很快看一次」,你確定你看懂了嗎?)
(在這裡也會鬼打牆的因為委託方「想法變了」又退回到大綱人設重來)
11 地老天荒的修改直到委託方說定本,才能請款。
12 每定本一集,就要付一集的費用,或者一次幾本,總之,委託方沒付款,編劇就有立場,也不應該繼續出本。
#委託方在拍攝現場如果有演出費或攝影或燈光組沒付錢
#演員在保姆車上不下來或威脅明天不開工的事情時有所聞。
#編劇拿什麼保護自己你的工作得他說定本才算數
#演員演不好燈光打不好攝影拍不好美術做不好委託方能不付錢嗎
#他媽的其他
13 過去的陋習還有留百分之十到三十的劇本費,要到開拍、上映、播出才付,令人費解本子你都拿去拍了,像在餐廳菜都上了你也吃了,然後要等你發薪水才來結帳,這是道理嗎?
如果拍不出來、沒人買片、檔期排不上都要扣住編劇的錢這是道理嗎?
票房很好、收視率很高、電視台發獎金會分給編劇嗎?不會,劇本費是固定的。
14 委託方去交片,時不時還會把問題推到編劇或導演頭上「是導演堅持要的」「編劇很難溝通」「就跟導演說不要拍那麼暗他都不聽」好像,在這個過程中,委託方只是路人。
15 如果找不到資金,委託方從來不會想過是不是自己的製作能力被質疑或者時機不好或者名聲不好,直接認為劇本大綱和人設推翻重來就會是解決之道。
16 額外的:申請拿補助編劇要去報告。找主演,編劇要去給他們說戲。找金主,編劇要出現跟他們說天說地。戲上檔要幫忙宣傳。置入行銷你也要想戲想怎麼置入才不噁心......這些是連「車馬費」都沒有的編劇工作,卻是委託方長期享用編劇的額外付出。
17 導演(或製作人)基於任何理由把劇本全部改一通被視為理所當然、找其他編劇改劇本背著你、 開拍不通知編劇、改戲名不告訴編劇、出原著小說也不是編劇寫更別提故事版權、連拍完殺青酒都不會找你。
# 每次聽到 很糟糕的委託人說「莫忘初衷」四個字都覺得噁心,連本來要做什麼戲的原因都忘光還初衷。
像樣一點的人、有點自尊心的人、好手好腳的人、記得自己是人生父母養的人都不會在臺灣做編劇。如果還在做,你想想那是為了什麼?
(為讓更多不知道狀況就來拍戲的製作人懂事,或讓更多想進來做編劇的人清醒。歡,迎,分,享)
(歡迎在留言處提供愉快的劇本工作經驗,表揚一下上道的委託人)
演員在保姆車上不下來或威脅明天不開工的事情時有所聞 在 講劇時辰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到處楊梅一樣花,做編劇就是這麼淒慘!來自台灣的長文,好到肉,有興趣做編劇的,現職編劇的,必須一看。
(受委託的編劇工作流程像這樣)
(沒經驗又想拍戲的人拜託都看一下)
#委託相見歡期
編劇工作受委託劇本的流程是這樣的
1 與委託案的製作方(電視台或製作公司)見面,認識,討論大致想法。
2 若可行,製作方須就工作期程、費用、付款方式與與編劇方商議,直到有共識,出正式簽約、用印後,委託方應該立刻給付簽約金。
(不肯簽約的委託方大有人在,像去餐廳點菜,都試吃一下,喜歡合胃口才付錢,這就叫耍流氓)
(扔一點錢在桌上說你愛拿不拿,不然你去告我的委託方所在多有)
(合理的編劇費用是總預算的3.5%--8%之間, 劇本不是很重要嗎?參考用別太認真,沒有人當這是一回事)
#大綱人設期
3 在雙方說好收到簽約金之後多少時間內,編劇交付人物設定、故事大綱。
4 就這部分委託方提出意見,討論,編劇方修改。這樣過程來回最多修改兩次,意思是,該表達清楚意見、有歧見的部分溝通,不管誰妥協,總之要改什麼怎麼改,雙方要先講清楚。
5 編劇順利改出一份雙方都同意的大綱人設,委託方就應該給付第二筆費用,並且把這份大綱人設視同雙方認定的工作主體。
( 很多案子在這階段卡住了,委託方可能不想拍了、找不到錢、和平台沒喬好、找不到演員種種理由,無限期地拖下去,拖到兩年最後不了了之的都有,尤其是電影劇本。
(當然,也可能會因為找到的平台、主演對大綱有意見,就得繼續修改,但這裡的修改委託方就會視為理所當然,有時甚至「完全」推翻重來。所以很難明白到底當初「想做的那個戲」是去哪裡了?)
(當然,在這裏最常爆發雙方衝突,重來過的劇本大綱和人設?是不是應該視作另外一個新的故事?多半編劇認為是,委託方認為不是。個人也不知道為什麼不是。)
(當然,在這樣的爭議下,委託方經常會在這時把編劇換掉,他認為他付了原來大綱人設的費用,你不配合就走人,或自己走人。但他忘了編劇可能為這個案子預留了幾個月的時間,推掉一堆其他案子,突然之間沒有工作了。)
(當然,最等而下之,委託方已經找了新的編劇開會,用著那份可能根本不用了的大綱人設,找一個新的編劇,希望他用這個「可能根本用不了,只剩下人名其他都用不上」的劇本大綱人設,再生一個新的大綱人設出現,同時對新來的編劇以「我已經支付前一個編劇費用了」等理由殺價。)
(果然拖很久,時間壓力變大,開拍在即,要求編劇一個月寫出五本這類的,包含修改時間。)
6 如果是電影劇本大綱,就往下落本。(請直接進入劇本修改段落)
#分集大綱
7 如果是電視劇本大綱,就會進入分集大綱的階段(個人還蠻在意這階段,但幾十集或幾百集就不在此列),這個階段非常關鍵,因為雙方針對每一集要發生什麼事,做進一步確認,當然落本時還有略略修改的空間,但頂多是對事件篇幅做長度上調整,不會也不能大改事件、故事主軸。
8 這部分雙方達成協議通過,委託方理應再付一期費用,但很多委託方會以時間很緊,不要分太多次付款為由省略了,(後面你就知道為什麼)
9 有些委託方會要求再出每集的分場,個人也相當歡迎,有了分場再討論也很好,只要給充裕的時間。
但如果時間非常趕,寫分場和寫劇本的力氣時間差不多,又要確認又要時間快,這就過份了,編劇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當然,這裡出現的爭議,就是有些委託方會把你完成的分集大綱,拿去找幾個費用更便宜的編劇寫,這樣他只要付到分集費用就好,不用付劇本完成的費用。)
(更等而下之就是連分集費用也不付,不回意見,拖到你自行告退,不找其他案子會餓死的階段。)
#劇本完成期
10 交出完整劇本,與委託方開會討論。來回修改,經驗上修改超過三次以上就是迷路了,委託方不知道自己要什麼,編劇也不知道自己在改什麼。
(要減少時間耗損,最重要的關鍵是-----委託方開會前要用心看劇本)
(經常聽到的是,委託方:「我很快看了一次......」。編劇寫了十天一星期,然後你「很快看一次」,你確定你看懂了嗎?)
(在這裡也會鬼打牆的因為委託方「想法變了」又退回到大綱人設重來)
11 地老天荒的修改直到委託方說定本,才能請款。
12 每定本一集,就要付一集的費用,或者一次幾本,總之,委託方沒付款,編劇就有立場,也不應該繼續出本。
#委託方在拍攝現場如果有演出費或攝影或燈光組沒付錢
#演員在保姆車上不下來或威脅明天不開工的事情時有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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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演不好燈光打不好攝影拍不好美術做不好委託方能不付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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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過去的陋習還有留百分之十到三十的劇本費,要到開拍、上映、播出才付,令人費解本子你都拿去拍了,像在餐廳菜都上了你也吃了,然後要等你發薪水才來結帳,這是道理嗎?
如果拍不出來、沒人買片、檔期排不上都要扣住編劇的錢這是道理嗎?
票房很好、收視率很高、電視台發獎金會分給編劇嗎?不會,劇本費是固定的。
14 委託方去交片,時不時還會把問題推到編劇或導演頭上「是導演堅持要的」「編劇很難溝通」「就跟導演說不要拍那麼暗他都不聽」好像,在這個過程中,委託方只是路人。
15 如果找不到資金,委託方從來不會想過是不是自己的製作能力被質疑或者時機不好或者名聲不好,直接認為劇本大綱和人設推翻重來就會是解決之道。
16 額外的:申請拿補助編劇要去報告。找主演,編劇要去給他們說戲。找金主,編劇要出現跟他們說天說地。戲上檔要幫忙宣傳。置入行銷你也要想戲想怎麼置入才不噁心......這些是連「車馬費」都沒有的編劇工作,卻是委託方長期享用編劇的額外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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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聽到 很糟糕的委託人說「莫忘初衷」四個字都覺得噁心,連本來要做什麼戲的原因都忘光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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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經驗又想拍戲的人拜託都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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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就這部分委託方提出意見,討論,編劇方修改。這樣過程來回最多修改兩次,意思是,該表達清楚意見、有歧見的部分溝通,不管誰妥協,總之要改什麼怎麼改,雙方要先講清楚。
5 編劇順利改出一份雙方都同意的大綱人設,委託方就應該給付第二筆費用,並且把這份大綱人設視同雙方認定的工作主體。
( 很多案子在這階段卡住了,委託方可能不想拍了、找不到錢、和平台沒喬好、找不到演員種種理由,無限期地拖下去,拖到兩年最後不了了之的都有,尤其是電影劇本。
(當然,也可能會因為找到的平台、主演對大綱有意見,就得繼續修改,但這裡的修改委託方就會視為理所當然,有時甚至「完全」推翻重來。所以很難明白到底當初「想做的那個戲」是去哪裡了?)
(當然,在這裏最常爆發雙方衝突,重來過的劇本大綱和人設?是不是應該視作另外一個新的故事?多半編劇認為是,委託方認為不是。個人也不知道為什麼不是。)
(當然,在這樣的爭議下,委託方經常會在這時把編劇換掉,他認為他付了原來大綱人設的費用,你不配合就走人,或自己走人。但他忘了編劇可能為這個案子預留了幾個月的時間,推掉一堆其他案子,突然之間沒有工作了。)
(當然,最等而下之,委託方已經找了新的編劇開會,用著那份可能根本不用了的大綱人設,找一個新的編劇,希望他用這個「可能根本用不了,只剩下人名其他都用不上」的劇本大綱人設,再生一個新的大綱人設出現,同時對新來的編劇以「我已經支付前一個編劇費用了」等理由殺價。)
(果然拖很久,時間壓力變大,開拍在即,要求編劇一個月寫出五本這類的,包含修改時間。)
6 如果是電影劇本大綱,就往下落本。(請直接進入劇本修改段落)
#分集大綱
7 如果是電視劇本大綱,就會進入分集大綱的階段(個人還蠻在意這階段,但幾十集或幾百集就不在此列),這個階段非常關鍵,因為雙方針對每一集要發生什麼事,做進一步確認,當然落本時還有略略修改的空間,但頂多是對事件篇幅做長度上調整,不會也不能大改事件、故事主軸。
8 這部分雙方達成協議通過,委託方理應再付一期費用,但很多委託方會以時間很緊,不要分太多次付款為由省略了,(後面你就知道為什麼)
9 有些委託方會要求再出每集的分場,個人也相當歡迎,有了分場再討論也很好,只要給充裕的時間。
但如果時間非常趕,寫分場和寫劇本的力氣時間差不多,又要確認又要時間快,這就過份了,編劇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當然,這裡出現的爭議,就是有些委託方會把你完成的分集大綱,拿去找幾個費用更便宜的編劇寫,這樣他只要付到分集費用就好,不用付劇本完成的費用。)
(更等而下之就是連分集費用也不付,不回意見,拖到你自行告退,不找其他案子會餓死的階段。)
#劇本完成期
10 交出完整劇本,與委託方開會討論。來回修改,經驗上修改超過三次以上就是迷路了,委託方不知道自己要什麼,編劇也不知道自己在改什麼。
(要減少時間耗損,最重要的關鍵是-----委託方開會前要用心看劇本)
(經常聽到的是,委託方:「我很快看了一次......」。編劇寫了十天一星期,然後你「很快看一次」,你確定你看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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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地老天荒的修改直到委託方說定本,才能請款。
12 每定本一集,就要付一集的費用,或者一次幾本,總之,委託方沒付款,編劇就有立場,也不應該繼續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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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拿什麼保護自己你的工作得他說定本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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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拍不出來、沒人買片、檔期排不上都要扣住編劇的錢這是道理嗎?
票房很好、收視率很高、電視台發獎金會分給編劇嗎?不會,劇本費是固定的。
14 委託方去交片,時不時還會把問題推到編劇或導演頭上「是導演堅持要的」「編劇很難溝通」「就跟導演說不要拍那麼暗他都不聽」好像,在這個過程中,委託方只是路人。
15 如果找不到資金,委託方從來不會想過是不是自己的製作能力被質疑或者時機不好或者名聲不好,直接認為劇本大綱和人設推翻重來就會是解決之道。
16 額外的:申請拿補助編劇要去報告。找主演,編劇要去給他們說戲。找金主,編劇要出現跟他們說天說地。戲上檔要幫忙宣傳。置入行銷你也要想戲想怎麼置入才不噁心......這些是連「車馬費」都沒有的編劇工作,卻是委託方長期享用編劇的額外付出。
17 導演(或製作人)基於任何理由把劇本全部改一通被視為理所當然、找其他編劇改劇本背著你、 開拍不通知編劇、改戲名不告訴編劇、出原著小說也不是編劇寫更別提故事版權、連拍完殺青酒都不會找你。
# 每次聽到 很糟糕的委託人說「莫忘初衷」四個字都覺得噁心,連本來要做什麼戲的原因都忘光還初衷。
像樣一點的人、有點自尊心的人、好手好腳的人、記得自己是人生父母養的人都不會在臺灣做編劇。如果還在做,你想想那是為了什麼?
(為讓更多不知道狀況就來拍戲的製作人懂事,或讓更多想進來做編劇的人清醒。歡,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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