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收到聲稱醫管局來電 被要求提供個人資料】
醫管局表示,近日收到多名市民通知,指接到聲稱來自醫管局的電話,要求他們於電話中提供個人資料。
有關欺詐電話除了以錄音形式發出外,亦會透過指示轉駁至一名來歷不明人士,對話中亦要求市民提供不同類型的個人資料。
醫管局發言人澄清,不會透過錄音電話聯絡市民及要求市民提供任何敏感的個人資料。公立醫院如需要聯絡病人,一般透過職員親自致電病人,並會提供相關資料以核實雙方的身分。
全文︰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6-09-2021/73524
#醫管局
請支持PassionPrime:
http://passiontimes.hk/prime/
請支持熱血時報印刷版︰
http://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
請支持熱血文青課金計劃:
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aise2
請支持熱血主持育成計劃:
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aise
《熱血時報》 iOS,Android App 歡迎下載:
iPhone
https://apple.co/2IfgPoP
Android
https://bit.ly/2HqB4Q4
--------------------
成功之前,我們絕對不要放棄夢想!
Till our dreams come true, we'll fight on.
澄清醫院人資電話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5月30日苗栗縣武漢肺炎確診疫調足跡最新資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0)日公布國內新增的武漢肺炎本土確診病例,其中9例為苗栗縣個案,其疫情調查如下:案8047至8055等9例,其中案8049為案7515的同住家人,其餘皆為採茶同事,經初步疫調研判案8047與案4905、6532有接觸史。
案8047與案4905、6532在造橋鄉私宅一起聚會,聚會期間未戴口罩,於5月28日匡列為接觸者採檢後隔離,5月29日PCR陽性確診,收治本縣醫院。目前匡列接觸者10人已採檢,居家隔離8人,自主健康管理2人。
案8048、8050-8055等7位皆為採茶同事,於5月28日匡列為接觸者採檢後隔離,5月29日PCR陽性確診,收治本縣醫院,目前匡列接觸者38人已採檢,居家隔離38人。
苗栗縣確診者持續增加,為避免社區感染,找出遺漏可疑接觸者,阻斷社區傳染鏈,將於6月2、3日,於頭份設置戶外「新冠肺炎快篩站」,提供本縣本土確診者有接觸且與足跡重疊的民眾免費篩檢。符合快篩的民眾,請於5月31日起至篩檢當日上午10時前,以電話或網路報名,只要提供接觸足跡及個人資料,經衛生局審核TOCC後,安排篩檢時間;民眾前往篩檢應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並全程戴口罩,自行騎車或開車,切勿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本次預估篩檢200人次,未來將視疫情狀況再增設篩檢站。
另外
#5月30日縣政府針對案7514案的澄清新聞稿:案7514於5月27日至造橋朝陽村快篩站,快篩陽性,送至醫院採檢PCR陽性確診,收治本縣醫院專責病房;經調查發現,案4906疫調時沒有提及案7514,以致衛生局無從得知亦無法將其列為案4906之接觸者。
#很遺憾縣政府仍然沒說清楚
昨晚問了衛生局副局長為何縣府一開始新聞稿要發7514因為是6532接觸者所以被隔離了,但今天縣府回應澄清是案4906在疫調中未提及有和7514接觸,導致他們無法框列7514進而隔離。我相信這不是7514的錯,畢竟5月27日,他自動去社區篩檢,如果有意脫離掌握,就不會自己跑去縣府設的的篩檢站了。先不說4906有沒有吐實,就先談原本就知道6532在5月25日確診好了,正常來說疫調過後是不是就要把7514框列隔離了,為何還是沒有讓7514被框列並且隔離呢? 如果說4906沒有交代清楚有和7514接觸過,那6532的接觸史算是可以明確框列7514了吧?衛生局還是沒說清楚啊⋯⋯
實在很不想弄得好像在對縣政府噴口水,但單純的疫調問題,為何縣政府不直接說清楚,非要讓人一直質疑疫調的準確性呢?你們不煩我都煩了!
澄清醫院人資電話 在 夏雪Angela beatric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從旅居到變成臺灣媳婦〉(內附依親移民小撇步)
有朋友說好想學我用結婚的方式娶個臺灣老婆,那就可以節省600萬投資移民的費用(天啊!對方竟然以為我是因為這個原因選擇嫁給臺灣人)。
我要澄清,我不可能也不需要利用結婚來換取臺灣護照,在認識蔡先生之前,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嫁給臺灣男人。
蔡先生比我小兩個月,民國78年生,跟我一樣屬龍,二十六歲當上日料主廚,是個極具天份的創意料理廚師,就是他那份對工作120分專注和認真的態度和才華吸引了我。
我在他工作的餐廳認識,因為被動安靜的個性在現場顯得格格不入(當時跟一群朋友去吃飯),繼而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反正我們就是因為相愛而結婚(來人,把這個損友拉出去仗打二十)。
由於有人好奇臺港聯婚的細節(又或者想要了解辦理方法),因此這次就跟大家分享辦理結婚和依親的步驟。
🌸 🌸 🌸 🌸 🌸 🌸 🌸
香港人如要在臺灣登記結婚,首先要在香港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俗稱寡佬證)。這是一份證明申請人未曾在香港登記結婚的文件,可以透過親自遞交、授權他人遞交、郵遞方式、網上申請進行相關手續。
一、#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準備材料:
1.香港身份證或護照正本
2.填寫一份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申請書
3.所需費用(翻查婚姻登記紀錄:HKD $140、無結婚紀錄證明書:HKD $680)
親自去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辦理最方便,我九月回香港時就順便辦了這件事情。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地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政府合署低座3樓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4時45分
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30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二、#文件驗證
香港的文件如果需要在台灣使用都必須先拿去驗證(如:驗身報告),所以單身證明必須要拿到香港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完成驗證之後,便可以在臺灣使用。只要根據日期再去一次,就可以拿到兩張驗證過的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準備材料:
1.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2.文件證明申請表
3.香港身分證(正本及副本)
4.驗證費用(HKD $120)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地址: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1座40樓
電話:(852)2525-8642
服務時間:
收件: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12時
取件:星期一至五,下午2時至5時
三、#入臺證(三個月旅遊簽證)
因為我本來就住在臺灣,所以不需要申辦三個月的旅遊簽證,但如果你本來居住在香港,而你又想申請依親居留證,那就需要在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三個月以上的簽證,之後再換成居留簽證。
準備材料:
1.護照(效期要有6個月以上)
2.簽證申請表
3.證件照兩張(6個月內2″ X 2″)
4.香港身份證副本
5.費用(HKD $400)
二、#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要移居臺灣,需要無犯罪紀錄證明書,這時候你需要帶備香港身分證正副本,然後親身前往灣仔警察總部辦理相關手續(建議網上預約),如你無犯罪紀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在收到你的良民證之後會通知你,但不會直接交給你,而是轉寄給臺灣領事館。
當你在臺灣辦理居留證時,移民署就可以直接從領事館取得你在香港的良民證。由於現時申請人大量暴增,現時處理時間約四星期或者更久(如會離開香港,除非你能夠接收到海外簡訊,否則建議收簡訊電話填身處香港的家人)。
準備材料:
1.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所發的需要檢視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的信件(正本、副本)
2.香港身份證
3.簽署一份授權書,授權香港警務處保留指模及向移民局披露在香港的犯罪紀錄
4.費用HKD $180
灣仔警察總部
地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十四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十五分(警察總部出納部於下午一時至二時及下午五時後將會停止接受現金繳款)
四、#註冊結婚
臺灣跟香港不一樣,台灣結婚可以自己準備書約,可以上網或文具店選擇自己喜歡的款式,也可以在戶政署網頁下載,只要內容根據官方範本要求,設計不影響簽名就沒有問題。
但據個人經驗,戶政所會收走你的結婚書約正本,副本則原封不動的還給你,個人覺得只要準備最基本的款式就可以。
準備材料:
1.護照
2.入台證
3.已驗證的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4.香港身分證
5.印章(可用可不用)
6.你先生/太太的臺灣身分證
7.結婚書約(上面要有兩位見證人的個人資料及簽名)
8.你先生/太太家裡的戶籍謄本(戶口名簿)
9.你老先生/太太本人
登記完成後,服務人員會問你要不要正式結婚證明書,上面會記載你另一半跟你的資料以及是何時何地登記,個人建議領取(費用NTD$100)。
五、#身體檢查
申請居留證前要先做健康檢查,由於不是每間醫院健康檢查的報告都可以用作申請居留證之用,可以先查詢台灣行政院衛生署指定的醫院再前往檢查,也需要帶備針卡以作查驗有否注射德國麻疹疫苗之用(沒有也沒關係,你可以選擇當天注射,又或者是付錢做檢驗,如得出結果是沒有抗體,取報告當天再補打就行)(我不用補打疫苗,所以體檢費用約NTD$2000)。
由於香港公立醫院沒辦理台灣體檢,須在私家醫院或診所進行體檢(約HKD$3,000),文件公證費用(約HKD$2,500),之後再去「台北辦」「驗證」報告(HKD$120)。
若不是忙到沒辦法在臺灣做體檢(報告等候約需1-2星期)個人建議盡可能在臺灣做體檢喲~
六、#申請臺灣居留證
當完成以上所有程序之後,就可以到移民署申請台灣居留證。
準備材料:
1.你的護照正副本
2.入臺證
3.香港身分證正副本
4.戶籍謄本(戶口名簿)
5.健康檢查報告正副本
6.證件照兩張(6個月內2″ X 2″)
7.結婚證明文件(我當時有帶,但到了現場對方說不需要)
8.你先生/太太的臺灣身分證
9.你先生/太太本人
10.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良民證)-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直接給移民署
11.你先生/太太的簽名保證書
居留證選擇:
1.NTD1000,有效期一年半,每次想出境需要提前五個工作天申請出入境簽證的證件,每張出入境簽證NT600。
2.NTD2600,限期一年半,可以無限次出入境的證件,限期前申請延期一年費用NT300。
香港人於臺灣依親居留滿三年即可申請定居換領臺灣身份證,如居留期間懷孕,時間縮短到一年。
七、#臺灣健保
領到居留證後滿六個月,就可以依附配偶申請健保(只可出境一次未逾30日,如有出境需要住滿該日數才可以算是滿六個月)。
準備材料:
1.臺灣居留證正副本
2.護照正副本
3.證件照一張
4.戶籍謄本(戶口名簿)
以上七個步驟,就完成整個港臺結婚以及在臺居留的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