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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1萬元紓困加碼
勞動部11日加碼紓困
擴大全時及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適用對象
納入中高齡再就業者及7月全月薪資減損逾20%的勞工
可以直接領1萬元現金
申請時間將從今(13)日上午10時開始
延長至9月30日截止
#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1萬元)
2.0擴大適用
⚠️5、6月份受影響的中高齡勞工
-110/8/13上午10時開放申請-
⚠️7月份薪資受影響者(含中高齡勞工)
-110/8/23上午10時開放申請
110年5、6、7月受疫情影響
收入減少勞工
每人發給一次性補貼1萬元
#補貼對象四要件
1.受僱參加就業保險
2.65歲以上受僱參加勞工保險
3.已領勞保老年給付,受僱參加職災保險
4.已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受僱參加勞保或職保
且 月投保薪資24,000~34,800元
且 110年5月、6月、7月的薪資較4月↓減少20%
且 減少的月份當月底,需要同一雇主之投保單位加保
#線上申請簡單兩步驟
於申請網站
https://mol-10000.wda.gov.tw
1.輸入申請人身分證字號及薪資減少月份
2.輸入個人資訊&上傳薪資所得減少證明
*您可提供薪資單、銀行薪資轉帳紀錄、雇主開立薪資減少證明
文件上需有載明勞工身分、薪資月份、給付金額、公司名稱
審查確認後3天內撥款至申請人金融機構帳戶
#注意事項
一、原本5月、6月份薪資受影的勞工,已開放申請
申請期間連同7月份延長至110年9月30日止
二、有以下清況者,不列入補貼對象
🔹領有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部分工時勞工之生活補貼
🔹領有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福部、文化部之停業生活補貼及其他性質相同之津貼或補貼
🔹110年5月6月或7月份領有勞動部安心就業薪資差額補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安心即時上工工作津貼
🔹110年7月份領有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工作津貼
🔹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保或僅參加職災保險者
🔹留職停薪期間等依法繼續參加就保或勞保者
紓困外還有振興
行政院昨天公布 #五倍券 相關細則
將比照去年三倍券模式
發放實體與數位券
不發現金也不排富
適用範圍也與去年相同
全國實體店家、攤商皆可使用
學雜費都能繳交
而非消費用途
如繳納水費、電費、罰金、勞保費、健保費、國民年金保險費
則不在適用範圍
值得注意的是
五倍券將不適用於因疫情受惠的純電商
行政院擬公布「電商白名單」
比較振興三倍券去年開放的電商白名單
僅包含藝文展演、體育賽事及旅遊商品的平台
且須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
本次白名單還在討論當中
可能開放適用於外送平台等電商。
#勤洗手 #戴口罩
#保持社交距離 #臺灣加油
#守護族人健康 #誰雨蓁鋒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災 保 法 適用對象 在 嘉義縣議員陳文忠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幾天有很多鄉親朋友在問如何申請紓困方案,以下是轉貼工商時報整理的內容。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的勞工生活補貼4日起陸續入帳,去年未曾領過這項補貼者7日起可在線上申辦,每人領3萬元或1萬元,符合條件的小攤販、小店家、接案工作者等都可以領取,下面八個Q&A吿訴你怎麼領。
Q:申請勞工生活補貼的對象、資格條件是什麼?
A: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適用對象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10年4月30日已參加勞工保險。
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台幣40萬8,000元。
未領取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補助、補貼或津貼。
Q:勞工生活補貼發放金額多少?
A:
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萬4,000元勞工,每人補貼3萬元。
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超過2萬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萬5,200元以上)的勞工,每人補貼1萬元。
Q:勞工生活補貼如何發放?
A:
109年曾請領本項補貼者,勞保局將依原留帳戶或地址逕予核發(以匯款方式者依同一帳戶匯入;以支票方式者寄原留地址),無需提出申請。
未曾請領本項補貼者,請在110年6月7日至110年7月5日期間,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或「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錄本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並請務必正確填列相關資料,避免匯款失敗延遲入帳時間。110年7月5日前未完成登錄者將不予核發。
Q: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戶匯款者,是否有其他領取方式?
A: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戶以匯入補貼款項者(如有債務問題等),可於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或「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入後,於「給付方式」選擇「支票」,並填入收件地址,勞保局將以支票方式寄發補貼款項,惟所需作業時間較長。
Q: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的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是否符合勞工生活補貼資格?
A:符合。只要有參加勞工保險(含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且符合勞動部公告所訂的資格條件者,勞保局就會核發勞工生活補貼。
Q:110年4月同時在二家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一家月投保薪資為2萬4,000元,一家月投保薪資為3萬300元,補貼金額應如何計算?
A:同時由二家以上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者,勞保局將採有利於勞工認定,如其中一家職業工會月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含)以下,補貼金額從優以3萬元核發,但不會再依月投保薪資超過2萬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2萬5,200元以上)的條件,重複發給1萬元勞工生活補貼。
Q:109年有請領勞工生活補貼3萬元,110年4月已調整投保薪資至2萬5,200元(含)以上,可以請領多少勞工生活補貼?
A:考量110年疫情較嚴峻,為照顧更多勞工,因此放寬在110年4月有調高投保薪資致月投保薪資超過2萬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2萬5,200元以上)的勞工,也可以請領1萬元勞工生活補貼。
Q: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資訊?
A:可洽諮詢專線02-23961266分機5555。
#轉貼自工商時報
災 保 法 適用對象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04
向鄕親報告,在立法院的努力獲得行政院的正面回應,行政院長剛才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對農漁產業及農漁民的紓困政策:
一、因為武漢肺炎的關係,農產品內外銷通路受到影響,國內消費者行為顯著改變,對農漁民的農業收入造成衝擊。另外,多數農漁民為填補生計常有非農兼職,亦因疫情影響有所減損。換句話說,本來就是經濟弱勢的農漁民,在這次疫情中生計是受到雙重打擊。
二、為了有效協助農漁民渡過疫情難關,政府有必要針對每一個農漁民給予生活紓困補助。只要是實際從事農漁業的農漁民,都能雨露均霑。
三、實際從事農漁業的農漁民,每人發給1萬元現金補貼,適用對象如下:
1.109年3月31日前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加保中的農民。
2. 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或農委會農糧政策的農民。
3. 向農委會各區農業改良場申請並持有該場所核發實際耕作證明書的農民。
4. 109年3月31日前已加入漁會甲類會員且申請補貼時仍具甲類會員身份的漁民。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新台幣50萬元。
6.未請領農委會、勞動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四、預估將有140萬農漁民可以因此受惠,從5/11開始到6/30,農漁民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農漁會申請,申請完成後中央政府會將1萬元補貼直接匯入農漁民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