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淪喪
從印尼外館的電文看得很清楚,外館的憂慮在於,蘇嘉全以及蘇震清叔姪帶著國營企業主管私訪印尼、排除外館參與,恐係為「遂其個別私利」,並「損及我國整體對外經貿談判及外交效益」。而這顯然不是單純蘇嘉全與蘇震清的個人私德問題,而與國家外交經貿利益相關,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事實上,最高法院104年臺上字第1091號判決早已明確揭示:「言論屬意見表達,如係善意發表,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問事之真偽,均難謂係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尚難令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又 #陳述之事實如與公共利益相關,#為落實言論自由之保障,#亦難責其陳述與真實分毫不差,祇其主要事實相符,應足當之。」
有趣的是,法院明知以上的指控均來自於外館的電報,羅智強等人係依據電報進行評論,卻迴避此點,指謫羅智強等人所謂「蘇震清跟蘇嘉全幾乎年年都到印尼」、「蘇震清跟蘇嘉全卻多次繞過外館,直接帶著國營企業訪問印尼」是「不實的事實陳述」,顯然是避重就輕,更可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難道蘇嘉全是因為羅智強等四人說他「幾乎年年到印尼」提告嗎?這句話對於蘇嘉全有什麼名譽損害可言,必須要賠200萬元並登報道歉?
更荒謬的是,羅智強等人是依據外館電報的內容,質疑蘇嘉全以及蘇震清是否確實有繞過外館訪問印尼,損及我國整體政經利益;法院卻是以外館質疑之事實錯誤為由,判決羅智強等人敗訴。難道,#國民對於政府公文書的內容,#都不能具備正當合理的信賴?
https://www.storm.mg/article/3948837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主管通訊傳播的NCC主委石世豪不當回應記者?會不會是另類施壓?立法委員林佳龍今(9)天在交通委員會質詢石世豪時,除了要求NCC應提升其作為獨立機關之高度及正視媒體壟斷問題外,更針對石世豪日前受訪時針對蘇打綠主唱反壟斷言論遭修剪的不當回應表示譴責,石世豪則當場承諾:「不會再發生類似的情形!」 在今...
為落實言論自由之保障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主管通訊傳播的NCC主委石世豪不當回應記者?會不會是另類施壓?立法委員林佳龍今(9)天在交通委員會質詢石世豪時,除了要求NCC應提升其作為獨立機關之高度及正視媒體壟斷問題外,更針對石世豪日前受訪時針對蘇打綠主唱反壟斷言論遭修剪的不當回應表示譴責,石世豪則當場承諾:「不會再發生類似的情形!」
在今年高雄義大的跨年晚會中,蘇打綠主唱青峰在舞台上公開發言,「在我的心目中,媒體應該是為真相發言的平台,而不是企圖去壟斷,想要把你或我們當作是被利用的東西。」林佳龍表示,這就是大多數民眾的心聲,因為沒有新聞自由,就沒有真正多元的文化。事後,負責轉播的電視台在重播時將青峰談話的重點剪掉,引發廣大的質疑與抨擊。然而,石世豪非但沒有在第一時間關注此議題,甚至在受訪時多次承諾「我會去了解這件事情」,卻僅關注媒體報導上的片段訊息,對事實經過完全不去了解。林佳龍抨擊,若依該媒體解釋「僅取精華,從六小時中選取五小時」的邏輯,卻從青峰講話的54秒中,刪除了有關反壟斷的40秒談話,證明此說明完全不合理。
林佳龍指出,NCC組織法中明文規定,NCC是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及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等而設立的獨立機關,石主委應有其高度及獨立性。而當天在媒體採訪的過程中,石主委不斷地以提問記者所屬的媒體舉例,表示每家媒體都有重播會重新剪接的問題,林佳龍批評,此舉極可能被解釋成主管機關對所轄單位施壓,希望石主委能確實檢討,石世豪隨後亦承諾,不會再有類似的情形發生。
林佳龍重申,2013年的跨年,中國也發生了《南方周末》新年獻詞遭官方刪改事件,此事件導致人民上街頭要求解除報禁、促進新聞自由化,許多文化界人士也極力聲援,這極可能對中國造成深遠的影響。同樣地,反壟斷議題在台灣從去年到今年也引發了眾多的討論,NCC身為獨立機關,應更彰顯機關的獨立性及高度,正視媒體壟斷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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