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性平會不應由性平記錄不良委員擔任
#國民黨派葉毓蘭來烏龍護航林奕華是在哈囉
今天,我在立法院性平會上正式提案,第1案要求立院性平會的委員資格應該要符合性別平等的精神、禁止不適任者擔任;第2案具體指明林奕華委員不適任的問題,訴求國民黨團改派人選。
第1案的精神獲得全場無異議通過,交由法制局修訂文字後確認。
第2案則引發現場許多討論,其中,#國民黨葉毓蘭委員 以「陳文茜乳房社交」、「陳為廷性騷擾」以及「時力參選人泳裝照」三項 #跟本案完全無關的事件 ,質疑我過去未曾對這三件事發聲,現在質疑林奕華是政治操作。
但事實是,真巧,有關陳文茜参政時曾遇過的性別歧視,#時為博士生的我 在海外巡迴演講時多次以此為專題進行分析,盼望讓大家更加看見性別與政治的關係。
而陳為廷参選引發的性騷擾爭議,當時 #擔任公民組合理事長的我 就已公開於臉書聲明,呼籲 #讓政治回歸人本,#性騷擾是公共議題,不是私德議題,「如果將性騷擾當成不重要的輕微事,它不僅會進一步造成所有受害者的二度傷害,更嚴重的是,可能造成整個社群內部的分裂或價值危機。」
——這都有媒體報導可查證:https://www.storm.mg/article/37874。
至於2018年時力議員參選泳裝照事件 #我當時人在台北市助選,才並未跨區對此評論,但這並不代表我對於此事不關心。葉毓蘭指責我因爲做爲民進黨成員,所以未批判當時的民進黨議員,也說錯基本事實:#我當時還未加入民進黨。
過去我擔任過婦女新知董事長、婦女權益無任所大使,長期關注婦女與性別議題。我所有的評論都有公開紀錄可查! 葉毓蘭委員對我的個人攻詰,與事實完全相反,做為委員連查證也懶得google,真的是比烏龍還烏龍的 #烏龍護航 ,比扯鈴還扯!!
值得欣慰的是,在本案的討論過程中,多位委員都在現場強調此事相當重要,應該要明確查證或至少表明態度。最後由於討論時間不足,在院長的裁示下,本案延會至下個月再加開會議討論。
希望這段期間,#國民黨團可以先行有所處置,替換人選。 #別讓屢屢傷害當事人 且 #蔑視性別平等的林奕華 繼續擔任立院性平委員。
#辦公室主任性侵害志工
#林奕華委員次元刀切割
#被受害人直指說謊的林奕華委員還能當立院性平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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