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s: 無子女繼承順位
呂漢威理財實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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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子女繼承順位 在 [請益] 配偶無子女房屋共同持有的繼承問題- 看板home-sale 的推薦與評價
不好意思想請教能手有關於繼承問題
若配偶無子女,一方去世後,
當然是依照應繼分、特留分去處理,
但是,配偶雙方若不想留給父母、兄弟姊妹,
盡可能讓配偶享有最多,
這樣房產若是"共同持有",
是不是可行呢?
個人的想像是:
(1)因為是共同持有,至少配偶已持有1/2
(2)特留分(應繼分的1/2),所以現在有3/4?
(3)應繼分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再分剩下的1/4的1/2,
所以應繼分有全部的1/8?
算起來,配偶可以拿到1/8+3/4=7/8?
不知道自己這樣的想像是正確的嗎?
或是,應該在婚前就先共同持有房產,
才能夠照上面的算法持有最多?
看了很多介紹,都說即便兩人都有出錢,
避免房產"共同持有"才能有最大效益
這個部分就還不太懂
所以,若說僅就婚後讓配偶可以取得最多的持份,
盡可能不給予雙方的親屬,
該要怎麼去購置房產才是最佳方式呢?
再煩請能幫忙解惑
謝謝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73.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45365557.A.483.html
謝謝sa大的提醒
謝謝b大的分享,可以研究看看
誠如p大所提醒,若標題改為"已婚但無子女的繼承順位詢問"
在網路上都已經可以查得到
毋須在此勞煩大家
po此文的目的,
主要也是配偶雙方都沒有想把房產留給各自的親屬
基本上就是不會與雙方的親屬有任何往來
希望能夠在法律規定上留給予配偶最大的保障
才想到是否購屋時先"共同持有"登記
但也因為特留分的法律規定,
雙方長輩都不在的情形下,
也不希望雙方的兄弟姊妹拿到太多影響了配偶的保障
這當然如果雙方的兄弟姊妹放棄繼承的話,
狀況就簡單許多
就只是單純即便婚後也不會有子女,
也不會跟雙方的親屬有任何往來
想留給配偶最大的保障
免得兄弟姊妹來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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