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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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無聊猿衣服 在 阿翔 Linus Cheng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翔小說 我大便會穿越蟲洞!】
上回講到,我大了一個便,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非洲埃塞俄比亞的國家博物館。
前文重溫:
https://shotravel.com/wormhole/
(2)我做錯了甚麼,要在非洲裸跑
幸虧平時有看看世界地圖,無聊時也會在維基百科胡亂增進一些對人生沒意義的知識。既然我身處的是埃塞俄比亞國家博物館,即是這裡應該就是埃塞俄比亞的首都Addis Ababa。這裡是早上10點多,雖然不清楚確實時差,但我離開香港的時間是下午3點多,按位置看這裡跟香港有5小時時差也很合理,即是我只是穿越了空間,沒有穿越時間。
我為自己的偵探頭腦沾沾自喜,既然只是穿越了空間,大不了可以坐飛機回去香港。
等一等,我摸摸自己的短褲⋯⋯
我甚麼都沒有帶。
沒有證件、沒有錢、更沒有手機,我可以怎樣回去???再說,我沒有入境紀錄,隨時會被當成非法入境!
唯一的方法,是再次穿越回去。
我要回去那個廁所。
我重新步上階級打算進入博物館,門前有個穿警衛制服的胖漢,突然伸出拿著香煙的手攔住我。
「門票。」
「下?」
「給我門票。」
糟了,竟然要門票入場!我不應該衝動跑出來的!
「嗯,不好意思,我是剛剛出來的,想進去借廁所一用。」
「廁所在那邊。」警衛用香煙指指博物館庭園的入口,有一間石屋,似乎是廁所。
「我⋯⋯想到裡面去。」
警衛搖一搖手趕我走,就低頭繼續抽煙。
沒有辦法了,我深呼吸,用力吸進一口勇氣,然後⋯⋯
拔足狂奔!
我全速跑進博物館內,隱約聽到警衛在後方大叫了一聲,但我沒空理會他,一鼓作氣向前跑,博物館裡的人們被我的氣勢震懾,紛紛讓出路讓我通過。我轉了一個彎又一個彎,差點撞上一具萬年人猿,然後找到了我來的那個公厠。
撞開門走進去,奇怪的是,根本沒有人追來,那警衛似乎懶得理我。
我回到我來的那一格廁格,把門帶上。
然後呢?
《想見你》要聽《Last Dance》,《2月29》要在生日時許願,穿越時空需要特定條件,而我的條件,是⋯⋯大便?
我脫下褲子坐在廁板上,咬緊牙關將全身力量集中到屁眼,額前青筋暴現甚至幾次「嗯」出聲來,努力了十幾分鐘還是甚麼都拉不出來。也是,剛剛才拉得乾乾淨淨,大腸裡甚麼都沒有了。
會不會,根本就不需要大便?這個馬桶就像隨意門,我可以直接跳進去回到香港?
我穿上褲子,轉身拉起廁板站到馬桶上,馬桶裡的水黃黃的還帶點噁心的懸浮物,現在才發覺原來沒有屎在其中的廁所水仍是那麼臭。
沒有辧法了。
我單手掐著鼻子,閉上雙眼⋯⋯
「To infinity, and beyond」
雙腳一曲,跳進馬桶去。
「啪撻!」
水花四濺,我整個人失平衡向後一跌,後腦勺撞上門將門硬生生撞開,連人帶門「啪」一聲倒在地上。
我整個人倒在廁所地上,眼冒金星,當然沒回到香港。
「你沒事吧?」
廁所裡有一位年約二十歲的本地年青人,跪在我旁邊看著我。
「我有事⋯⋯」
撞到了頭,連視力都模模糊糊的,摸摸後腦勺,似乎沒有流血,但腫了一大包。
「你好髒啊,我家就在附近,先帶你去洗個澡吧。」
年青人不等我回答就扶起了我,一步一步走出博物館。經過大門隱約看見剛才的警衛,他還在若無其事地抽煙,彷彿甚麼都沒發生過。
我倚靠著年青人的膊頭,意識模糊地走了十多分鐘,轉進了複雜的小巷,走進一間破破爛爛的鐵皮屋,連門都沒有,入口只掛了一塊破布,裡面黑漆漆的只有一些餐具散落地上,完全不像有人居住。
「你先洗個澡吧。」年青人指指一個小門,也是只用一塊破布分隔的。
走了這麼久我已經清醒多了,拉開布簾一看,這哪裡是甚麼浴室,只是一個小角落,地上放了一大桶不怎麼乾淨的水,牆角有一個去水的洞,那我倒不如剛才就在博物館的洗手間裡梳洗,至少有自來水。但這年青人一番好意,我就不客氣了。畢竟整條褲子都是屎水味道,再不脫下來屁股就要腐爛了。
我把衣服脫下放出布簾外,用小勺將水從頭頂淋下來,水冷得我打了個冷顫,但一次過洗去一身酒氣嘔吐氣屎味尿騷味,實在爽翻了天。
洗了快十分鐘,用了差不多半桶水,雖然很想繼續洗,但食水對他們來說似乎很珍貴,洗乾淨就算了。*
我伸手出去布簾外拿衣服。
「咦?衣服不是放在這裡嗎?」我摸了個空,將手探來探去都找不到。
拉開布簾,小小的鐵皮屋一眼看完,整間屋空空如也,剛才的年青人和我的衣服都失縱了。
幹!連沾了屎水的衣服都偷!我究竟是有多倒楣啊!
他一定是以為我身上有錢,匆匆拿了衣服就逃了,小偷遇到我這種倒楣鬼都一樣倒楣。
我赤條條地蹲在地上,深深嘆了一口氣。
怎麼辦?
難道我從此要流落在這非洲的貧民窟?
不行!這一次我是主角!我是編劇!一定不可以就此劇終!
只要留下這條小命,我一定可以回到香港!
我扯下浴室的布簾,隨意抹一抹身體,就將它圍在下身,然後大步走出鐵皮屋。
我在迂迴曲折的巷弄間走動,嘗試不理會旁人的奇異目光,這真是最高境界的恥力大挑戰。一個完全不同膚色的外國人,只圍著一塊爛布,無論走到哪裡都成為全場焦點。我努力騙自己我完全不介意,但耳根不知何時開始已紅得熱燙了。
貧民窟的路有如迷宮般錯縱複雜,越走越不對勁,走了近半小時都彷彿在同一地點不停兜轉。當我再一次在一個似曾相識的路口拐彎,就在轉角看見了他。
「啊!是你!」竟然被我再次遇上剛才的小偷,我馬上指著他大呼一聲。
他張一張嘴,轉身就拔足狂奔,而我的自然反應竟然是追上去。追到又如何?明知追他是沒意義的,但此刻的我實在沒有別的事可以做。
我跟小偷就這樣在貧民窟小巷間展開追逐戰,追過一條街又轉過一個路口,雖然一直看見他在前方,但距離越拉越遠。而不知何時開始我的後方又有一大堆本地人加入了追逐,共十多人就在後方幾米以外跟我一起跑著,萬想不到這裡的人們會如此熱心陪我捉賊,心裡感動了一秒。
跑著跑著,突然覺得下半身涼涼的,有某個器官隨著我的步伐在兩腿之間甩來甩去。原來布簾已經脫落了!究竟是何時脫落的!?
等等,他們不是在陪我追,他們是在追我!一個全身赤裸的外國人在追趕一個本地人,可疑的是我啊!
我做錯了甚麼,要在非洲裸跑。
別無選擇,只能繼續跑。然而論腳骨力,我這亞洲人又怎會是非洲人的對手?至少兩人已追到我一尺範圍內,他們正在叫囂一大堆我聽不懂的話。
「碰!」
後面的人不知用甚麼狠狠揮中了我的後腦勺,剛好正中我在廁所撞到的位置,我頓時眼前一黑向前仆倒,就此昏厥過去。
我究竟要倒楣到甚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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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開眼睛,我躺在一張簡陋的尼龍床架上,仍沒有穿衣服,但披著一條大毛巾。我摸摸後腦,腫得像長了一個平安包,頭還是暈暈的。環顧四周,我身處一個小房間,有一張工作枱,看起來是辦公室,這張床似乎是臨時放在這裡的。
「你醒了嗎?」
一個看起來三十出頭的男人走進來,一頭染了深啡色的頭髮長及肩膊、穿著時尚的修身衣褲、眼大鼻挺,雙臂雙腿瘦得彷彿只剩骨頭,深深的眼袋和一臉倦容之下似乎是個帥哥。但最重要的,他是亞洲人!
在異鄉徬徨無助的時候遇到跟自己相同膚色的人,令人莫名地放下心來。
「你是誰?我在哪裡?」如果這是劇本上的對白,我一定會恥笑這種老套至極的劇情,但這時候我的確只能問這兩個問題。
「這裡是警署,穿上這些衣服,先離開這裡再說吧。」男人遞上一套簡單淨色衣褲,明顯是剛剛買的。
我穿上衣服,跟著男人走出房間外,他跟一位穿制服的警察用我聽不懂的語言講了幾句,我才突然驚覺,他剛才一直用廣東話跟我對話,雖然帶點口音,但算是很流俐的廣東話。
我隨著他步出警署,雖是初次見面,卻有種莫名的親切感,直覺我是可以信任他的,是因為他會講廣東話?還是因為黃皮膚?
「你是誰?怎麼會來警署找我?」我再問。
「我叫高橋勇介,可以叫我Yusuke,我是來帶你回香港的。」
(待續)
*翔小說世界
世上不少人都生活在沒有自來水的地方,在貧窮或偏遠地區,居民每天要徒手到水井打水,或等待配給。在非洲不少地方見過5、6歲的孩子每天早上就要扛著兩個大水桶去打水。當我們扭一扭手柄就有源源不絕的乾淨食水,其實對很多人來說是很奢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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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猿衣服 在 StoryTeller 說故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睡前故事 | #米哈:【我本應活在水裡】
當你撐開你的手掌、腳掌,你會見到什麼?
當然,你會見到手指、腳趾,但我注視的卻是手指與手指、腳趾與腳趾之間的——蹼。「我們又不是青蛙,為什麼我們會有蹼呢?」小時候,我問媽媽。媽媽說:「傻瓜仔。」媽媽,這是答案嗎?因為我是傻瓜仔,所以我有蹼嗎?
我四處問同學,「你知道我們為什麼會有蹼嗎?你們爸媽有跟你說嗎?」同學們的反應是:哪有蹼、不知道、無聊、你買了新出的那款遊戲沒有,以及「這是IQ題嗎?」。沒有人認真的看待我這個問題,而我只好在浸浴時,與我的腳趾與蹼對視,直接問它們:「蹼,為什麼你在這裡呢?」
只有在浸浴時,我才覺得可以放肆的胡思亂想。
我喜歡浸浴,從小到大我就喜歡,而當我有機會照顧初生嬰兒時,我發現他們也跟我一樣,很喜歡浸浴,當你打開初生嬰兒的衣服時,他們會哭,哭哭啼啼,直至你將他放入水中。看著他們享受於水中的樣子,我更加相信:我們本應活在水中。
老師說,人類屬於靈長目人科,與大猿、猩猩乃近親。那麼,為什麼我們的皮膚表面少了這麼多毛髮呢?為什麼我們的鼻孔是朝下?為什麼人類可以自主控制吸氣吐氣,而其他靈長類不會?這些,都是為了方便我們游泳嗎?又說,為什麼,我們會有蹼呢?
我吸了一口氣,背脊沿著浴缸的弧度,臉朝天花板慢慢的滑下,水從後頸、髮尾、耳朵,流到眉毛、鼻尖,直至整個頭部都沒入水中。那不是我的淚水,是浴缸的水。從此,世界回到寧靜,我再聽不到洗手間外的家嘈屋閉,聽不到路上塞車時的煩躁響安,也聽不到電視機上無意義的廣播。
我終於回到我的世界。我本應活在水裡,是什麼將我拉到那陌生的世界。
咕嘟、咕嘟,氣泡湧上水面。
差不多要換氣了。但,但我發現,我升不上水面,是什麼在抓住我嗎?浴缸這麼小,還能夠有什麼抓住我呢?我的手手腳腳都在水面以外,發不了力,為什麼呢?為什麼我上不了水面?我的背部緊貼著浴缸底,貼實了,動不了。
「你不是說自己是活在水中的嗎?」心裡有一把聲音傳來。
對啊,我可以的,我可以活在這裡的。我的耳朵開始打開,我聽到水管裡的流水聲,從浴缸,穿過喉管,流經排污口,流入大海,水帶著我的靈魂游出去;我的眼睛也打開了,眼前沒有金銀珠寶,沒有空空如也的街道,沒有人指罵,沒有人說謊,只有我,與一個粉紅色的世界,是玫瑰香氣的粉紅世界。然而,我的最後一口氣,也快要用盡了⋯⋯
「砰砰、砰砰!」門外傳來大力的叩門聲,將我從粉紅世界拉回來。我湧出水面,大力喘氣,呼吸珍貴的、可口的空氣。
「你要沖涼到什麼時候呀!」外面又傳來呼叫聲。我沒吭一聲,心想:「我不是沖涼,我只是在浸浴。」
Storteller:米哈
Illustrator:@giselledekel
#沒有你的故事也是你的故事
〖關於Storyteller米哈 〗
米哈,Louis Ho。文字工作者,港台節目《文學放得開》主持,現任教於浸大人文及創作系,曾出版散文集《透視男教授》(合著)、訪談集《文藝勞動》,以及短篇小說集《餡餅盒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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