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死全台灣的黑心油事件】
歡迎大家來到林鳳營火車站。
來到這,大家可能最直接想到的,就是因為黑心油而被抵制的味全旗下的林鳳營牛乳。
然而,不知不覺,距離黑心油事件已經 6 年多了,我們就來回頭看看「頂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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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怎麼判?
頂新製油公司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非食用」的豬油和牛油後,加工製成食用油出售給下游廠商,被控違反食安法、詐欺等罪。
一審判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無罪,二審改判魏應充15年徒刑,最高法院判魏應充 26 罪定讞,共計 5 年 9 月徒刑定讞。
其餘 45 罪撤銷原判決發回台中高等法院重新審理,換句話說,案子到現在還沒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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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安法的修法,亡羊補牢
立法院也因為黑心油事件,修法提高食安法的刑責、罰金與罰鍰上限,並審酌食品業者的資力及犯罪所得之利益,加重處罰。
此外,新法也對規定上市、上櫃及經衛福部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要求強制設置實驗室,以利進行自主監測檢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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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心油的追究,有什麼困難?
在黑心油的追究過程中,究竟有什麼困難?
甚至可以一審無罪,但上訴之後卻變成有罪的大逆轉呢?
關鍵點之一,就在於食安法第 15 條「攙偽或假冒」要怎麼認定。
一審法官認為,所謂的「摻偽假冒」必須建立在混進去的東西「成分造成人體危害」的基礎上,才有成立的空間。如果沒有的話,頂多用行政處罰就可以了,不應該也沒必要用到刑法處罰。
而檢察官也沒辦法舉證頂新的油對人體有沒有危害,所以法院判決被告無罪。
當然,檢察官後來也上訴了,高等法院又是怎麼判決呢?
#明天再跟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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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律列車 #台南 #林鳳營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無 資力 認定 辦法 在 張衞航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衞航本周再次應同梯好友之邀,來到世新法律系分享一路以來的「義務辯護與扶助案件承辦心得」,許多真實案例在課堂上引發不少同學共鳴。
適逢最近不少紓困新聞,讓衞航想起某位申請人因為被告詐欺,所以前來申請法律扶助的案件。
申請法律扶助需要通過兩項審查,第一是資格審查,確認聲請人經濟能力的確無力負擔法律訴訟費用;第二是事實審查,確認聲請人的申請內容有理由,需要指派律師扶助。
而資格審查這一項,只要聲請人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資格,就無需審查、直接進入事實審查。這位聲請人因具有低收入戶身份,原本直接進入事實審查。
但由於聲請人沒有提供足夠申請資料,所以前一次的審查委員請他提供補充資料,讓我們確認是否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扶助。
沒想到未提供不知道,一提供讓人大吃一驚。聲請人原來是某廟住持,原告是他的信徒,先後匯款好幾百萬進聲請人個人帳戶,但聲請人拿錢沒辦事,既未應信徒要求舉辦法會、也沒有交代帳戶資金去向,所以才會被告詐欺。
衞航與其他二位審查委員,後來當然駁回這位聲請人的申請,因為此案不僅是資力不符合扶助標準(改認定聲請人顯有相當經濟能力),而且申請內容也無理由,也就是雙重駁回,防止他後續再來申請、浪費社會資源。
對照近來層出不窮的紓困亂象,衞航真心呼籲大家,把有限資源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這些都是納稅人的民脂民膏,讓每一分錢都能發揮它的最大效益,人跟人需要保持社交距離,但你、我的「心」可以零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