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09/28 台中市政府|市政會議】
早安,今天召開第504次市政會議,
歡迎大家收看了解市政,也一起推動市政。
📋市政會議|專案報告
衛生局:Covid-19疫苗施打措施及流感疫苗接種規劃
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教育深耕校園—打造五「心」級的富市Taichung幸福Family
🎁市政會議|頒獻獎
人事處:110年度模範公務人員
建設局、水利局、都發局、教育局:第20屆公共工程金質獎暨特別貢獻獎
水利局:第二屆全國水環境大賞
水利局:「108 年度內政部營建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考核
評鑑執行計畫」評鑑優等
#新市政
#陽光政治
#全民參與公開透明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的網紅蔡文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截至今年4/30為止,嘉義市汙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數有764戶。每日污水進水量為205噸。目前水資源中心第1期進水量設計為1.2萬噸/日,運轉效能只達17%。 汙水處理廠已支出的經費5億1千900萬元;下水道工程支出經費為9億6千600萬元。今年度編列經費2億2千600萬元,已執行金額為4,100萬元,...
營建署 評 鑑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4/30下午受邀參加審計部「各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專案調查計畫」專家訪談,沒想到只有邀請我一個人,由副廳長主持,共有七位審計部同仁一起諮詢面談,感覺好像接受博士論文口試一般,很特別的經驗。
審計部事前準備工作詳細,業務單位報告初步調查內容,然後提出:政策推動、法規制度及實際執行四大面向七項問題諮詢內容。相關報告內容及討論題綱如下:
業務單位報告
我國當前住宅與房市問題包含高房價、高空屋、高自有率及社會住宅短缺,難以滿足青年及弱勢家戶的基本居住需求。為解決上述問題,政府推動只租不售之社會住宅政策,結合政府興建與包租代管的供給方案,增加政府住宅政策供給面資源,同時透過包租代管民間閒置住宅,讓租屋市場成為無力購屋者正常居住消費之選擇方式,進而發揮租屋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均衡機制,並健全租屋市場以制衡房價過度上漲的效果,對穩定住宅市場與安定人民居住,具有重大意義。內政部爰報經行政院於106年3月6日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預計於106至113年,由住宅基金支應約307億6,000萬餘元,分2階段辦理,第1階段(106至109年)目標於109年達成直接興建4萬戶、包租代管4萬戶,合計8萬戶社會住宅;第2階段(110至113年)目標於113年達成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合計20萬戶社會住宅。
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網站所載,第1階段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其中社會住宅直接興建部分,截至109年10月13日止,包含既有、新完工、興建中、已決標待開工、規劃及招標中之社會住宅計4萬2,665戶,與第1階段計畫目標尚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截至109年9月30日止,媒合計1萬1,055戶,分別為第1期5,157戶及第2期5,898戶,惟其執行情形與計畫目標1萬戶及2萬戶有大幅落差。又為落實社會住宅第2階段目標,行政院於109年9月28日原則同意內政部所報「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1次修正草案。據載,直接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增加中央協助辦理先期規劃、內政部營建署協助地方政府代辦工程或代為營運管理,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直接興建及營運管理、協調國營事業參與興辦等模式,預估將由中央主導推動300處約6萬戶之社會住宅,經內政部指示由住都中心興辦。
鑑於住宅法及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108年7月「臺灣永續發展目標」、核心目標11「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之第1項具體目標為「確保所有的人都可享有適當、安全及可負擔的住宅及基本生活所需的服務,並改善弱勢棲所」,已揭櫫我國住宅政策為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以保障國民居住權益。本部爰辦理「各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專案調查,期發掘其問題癥結,俾提出適切建議意見,增進執行效能,發揮審計積極功能。
一、政策推動面向:
(一)為使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政府目前係透過住宅補貼(包含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直接興辦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等協助機制辦理。
諮詢重點:鑑於目前住宅補貼、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之申請及補助條件均不相同,請問政府目前政策擬定或執行方向是否可以達到保障或改善經濟或社會弱勢居住權益並提升其居住環境品質之目標?有無待檢討或加強策進的地方?
(二)99年開始之社會住宅運動,聚焦於爭取保障弱勢者之基本居住權益,挑戰政府長期傾向「市場機制」之住宅政策思維,經過10年努力,我國社會住宅存量占總住宅存量之比率,從99年之0.08%,提升至109年10月之0.19%。現政府訂定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目標,推估其數量仍僅占全國住宅存量之2.23%。
諮詢重點:請問我國社會住宅存量占總住宅存量之比率多少才適宜?政府應如何於保障弱勢者之基本居住權益與國家財政負擔間取得平衡?
二、法規制度面向:
(一)住宅法於106年1月11日修正,將原第3條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10%以上比率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規定,修正為第4條提供至少3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之規定。又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支持生養的住宅策略,將積極協調地方政府於後續完工之社會住宅,保留一定比率提供新婚、育有子女者優先承租。
諮詢重點:請問就目前供需情形,前開規定提供至少3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是否足夠?另如再保留一定比率提供新婚、育有子女者優先承租,是否會造成資源排擠效應?
(二)依住宅法第11條第3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105年12月23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2年內,完成相關租金資料或價格蒐集、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之建立等規範。
諮詢重點:請問政府對上開法令規範修正情形,是否能滿足或確保弱勢家戶取得減輕經濟負擔之居住機
三、執行面向:
(一)近來臺北市明倫社會住宅44坪三房型月租(含管理維護費,4萬500元)引發社會關注,使得各界對於社會住宅之租金計算訂定方式有諸多討論。
諮詢重點:
1.興建社會住宅自償率之訂定標準將連帶影響租金計收金額,合理及妥適之自償率為何?又無法自償部分之資金缺口應如何填補,才不會加重政府之財政負擔?
2.住宅法第25條第3項規定:「社會住宅承租者之租金計算,主管機關應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基準,並定期檢討之」。又據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0條規定:「社會住宅之租金訂定方式如下:一、本部得評估成本效益,參酌國有財產相關規定租金計算,或委託三家以上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查估後評定市場租金水準。二、本部得參酌社會住宅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定分級收費規定,及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訂定分級收費,不得逾市場租金水準。」惟查目前各地方政府對社會住宅租金訂定原則及分級收費標準不一,是否會影響經濟或社會弱勢之居住權益?另社會住宅租金應如何計算及訂定較適當?承租者的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應如何評估?是否應有一致性的評估標準或原則?
(二)政府鑑於全國各市縣除臺北市以外,住宅供給率均呈現供應大於需求之情形,且部分市縣低度使用住宅數量略多,爰推動以包租代管方式興辦社會住宅,於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中訂定8年8萬戶之目標。106年先由6直轄市政府辦理試辦計畫,目標1萬戶;108年第2期擴大由6直轄市、14縣(市)政府及住都中心辦理,以提供弱勢租屋能有更安穩的居住環境。惟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資料顯示,截至109年9月30日止,媒合計1萬1,055戶,分別為第1期5,157戶及第2期5,898戶,執行情形與計畫目標1萬戶及2萬戶有大幅落差。
諮詢重點:請問包租代管執行成效不佳之問題癥結為何?政府應如何因應?
四、綜合面向:
諮詢重點:請問您認為社會住宅要達到永續經營,須具備之條件及考量因素有那些?對於我國目前社會住宅興建及營運有何建議或應改善之事項?
我花了一整個下午二個半小時很詳盡分享我的看法。七位同仁輪番提出問題,我則從理論研究到實務經驗分析各項諮詢重點。這是一場難得詳盡的討論對話,我能夠暢所欲言,大家相談甚歡。個人退休之後,參與這次諮詢的感覺非常不錯。
希望透過這次審計部的諮詢意見,最後能對社會住宅的未來政策有所助益!
營建署 評 鑑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建築設計是藝術與文化專業
#應適用藝文採購辦法 #感謝部長具體承諾
#提升國家公共工程美學 #尊重創作者
前兩天知名建築師簡學義投書媒體,描述文化部「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新建工程」的設計監造採購案評選過程亂象,例如評委大聲聊天、隨意變更流程等;這背後所隱藏的,其實是政府機關在 #政府採購法 架構下,對建築設計產業的不尊重。
的確,政府已經針對文化或藝術產業的採購的特殊性,另外訂定 #文化藝術採購辦法,透過以下不同的採購過程,希望做到 #充分尊重文化藝術價值、#保障藝文工作者權益:
-評審專業程度要求高
-優先評定投標者專業及執行能力
-保障創作者著作權
-設獎勵金鼓勵投標以提升品質
-友善的經費撥付期程及比例
依據「文化基本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等法,「建築設計產業」 #依法適用 藝文採購,但目前卻因為「建築設計產業」一定金額(約500萬元)須開放 #外國廠商投標;加上公共工程「設計」與「監造」標案時常綁在一起,所以在「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被排除。
但公共工程的建築設計關乎國家整體形象建構與美學,不該僅以「土木工程」視之,也不該以「行政需求」取代「設計文化」。
如果只把建築設計產業及建築師視為採購法中的「廠商」,忽略建築的文化性與藝術性,將嚴重影響國家整體文化提升,也傷害創作者的心血及整體設計產業環境。
尤其是,這次的案例還是我國文化最高主管機關 #文化部 主責委託營建署辦理的「華山2.0」計畫,光設計監造預算已8千多萬。如此重要的文化設計,卻不適用藝文採購,不合理。
我今天在教文委員會就本議題質詢文化部李部長,感謝部長具體承諾,將指派次長帶領部內相關單位,研擬 #將建築設計產業適用藝文採購辦法,2個月內提供報告。
制度的改變,將能夠帶領台灣公共工程走向美學提升的道路,也會讓更多有公共理想的建築師及相關產業願意一同投入國家建設。
#文化部應整體規劃
#帶動政府機關優先運用藝文採購辦法
另外,文化部身為帶動國家整體文化素養與美學的最重要部會,對於國家每年上百上千億的藝文採購預算(包含各種創作、行銷、公共工程、建築設計等),應有更具體得以落實的作為與規劃,帶領及協助各採購單位了解藝文特殊性,更有原則和仔細辦理藝文相關採購。
因此我也要求文化部,要針對藝文採購涵蓋範圍,整體規劃促進機關優先適用的方法,具體方式包括:
-請文化部與藝文採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內政部等)研擬藝文採購的特殊性與共通性文件。
-請文化部確實提升承辦人員藝文採購知能,保障創作者權益,建立良好文創環境。
-請文化部研擬補助、獎勵、考核或評鑑辦法,促進機關使用藝文採購。
我會持續追蹤,我們一起提升台灣的公共建設美學❤️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營建署 評 鑑 在 蔡文旭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截至今年4/30為止,嘉義市汙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數有764戶。每日污水進水量為205噸。目前水資源中心第1期進水量設計為1.2萬噸/日,運轉效能只達17%。
汙水處理廠已支出的經費5億1千900萬元;下水道工程支出經費為9億6千600萬元。今年度編列經費2億2千600萬元,已執行金額為4,100萬元,執行率18.14%,工程進度明顯有落後。
2020年3/30內政部營建署補助各縣市政府「汙水下水道建設計畫考核評鑑」結果,嘉義市在「施工品質及管理」得乙等;在「計畫執行與管制」、「設施營運及管理」評鑑均為「丙等」。嘉義市在2018年11月底,用18個月完成汙水處理廠建廠及553戶的用戶接管。政黨輪替後,經過16個月到2020年3月,嘉義市僅再接管35戶。
文旭建議,市府應做目標管理策略調整。「用戶接管數管理」應先從大樓、劉厝里著手。北港路兩側的北社尾、竹圍、港坪地區的大樓優先規劃接管,因為有的大樓一棟就有上百戶以上。劉厝里有1,500戶早在17年前已經預留接管,只要接上區域大管就完成。如此一來,短期間內「用戶接管數」就會快速增加,用戶接管數增加,進水量就會增加,汙水處理廠每日處理的汙水量增加,水資源中心的整體運作效能就會提升。
營建署 評 鑑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台中市長參選人林佳龍今天偕台中市議會民進黨黨團總召謝志忠議員與黨籍市議員,共同召開「路平政見記者會」;林佳龍指出,「交通」是台中市民最大的民怨,其中「路不平」更是主因之一,縣市升格已經三年,內政部營建署評比,台中卻年年五都最後一名,市府顯然無力解決路不平的問題。林佳龍於記者會現場提出「提高路平專案層級,達到即報速修」、「建構道路管線資訊系統,道路挖掘業務資料化及透明化」、「長期整併各公共管線,短期分段合併施工」等三大路平政見,誓言解決台中「路不平」的現象。
林佳龍說,他是個負責任的市長參選人,未來更是負責任的市長,今天找來台中的議員們,反映民意,提出具體有效的政策和措施,解決台中「路不平」的民怨,維護市民行的安全與用路品質。
林佳龍說,依據台灣中社在今年二月發佈的民調,「交通」是台中市民最大的民怨,而市民對「交通」的不滿,第一是「塞車」,第二就是「路不平」。台中交通狀況不佳,除了在各縣市「交通事故發生數」及「交通事故死傷人數」兩項為「全國第一」外,台中市道路隨意開挖、管理不當、回填品質不良,導致道路坑坑疤疤、人孔蓋高低不平,紛紛有市民反映:「騎車經過,像在騎馬」。
另外,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營建署「102年度市區道路養護管理績效考評成果報告」,台中市不但在「市區道路養護績效考評作業」中居五都之末,是五都中唯一不到九十分的都會型城市,甚至還輸給準直轄市桃園。離譜的是,在縣市合併後,台中市在100年度、101年度及102年都是五都最後一名。內政部營建署更直接點名,台中市政府道路養護經費運用比例為100%,但執行率卻偏低,台中市政府應嚴加管控辦理流程與狀態,提高養護作為之執行率。
民進黨黨團總召謝志忠說,台中的縣市升格已經三年,年年最後一名,市府顯然無力解決路不平的問題。謝志忠更舉例,2011年10月13日台中市議會第一屆第六次臨時會,胡志強說,縣市剛合併,市府正在積極改善,市府一定會改。
謝志忠說,到了2013年06月11日,建設局長沐桂新說,發展的都市,道路不挖相當困難,但是市府儘量減少挖掘,市府政風處也成立「路平調查小組」為道路品質把關,胡市長也要求政風處成立「路平調查小組」。日前市府還舉辦「臺中市十大爛路票選活動」,到了2014年4月8日,針對台中市連續三年道路養護績效最後一名,建設局長吳世瑋又說,因為台中有很多重大工程,「今年」建設局已編列大筆預算做「路平」,他打包票,明年評鑑,台中市的考評一定可以往上衝。謝志忠質疑,從2011年到2014年,年年胡志強主政的市府都說會改進路不平的問題,但市民卻未看到,客觀的評鑑分數也未進步,人民一定會質疑,市府是否有能力解決。
林佳龍表示,他提出三大路平政見,第一是「提高路平專案層級,達到即報速修」,路平專案要做的好,涉及到跨局處整合,至少包含建設局、交通局、警察局、觀光局,必須要建構「專案管理」模式,林佳龍說,當他當選市長後,將指定一名副市長主責路平專案,提高層級,統一受理窗口及挖掘業務流程標準化,嚴加考核各機關維持路平績效執行力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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