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正文化,鼓勵提出問題,而非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談談公司化以外的台鐵改革」
昨天在交通委員會備詢時,王國財交通部長不斷強調「普悠瑪是車子的問題、太魯閣是工區管理的問題」。但是,這些只是個案問題嗎?
—
2018年的普悠瑪事故,撞出了台鐵驗收管理和車輛維護的問題,也讓台鐵進行了總體檢。
體檢報告要求台鐵建置安全管理系統(SMS),台鐵因此在2018年設立「營運安全處」,推動建置及落實安全管理系統。
然而,今年4月的太魯閣事故,又撞出了台鐵對於工區管理的問題。
重大事故後的「總體檢」完成後,又再次發生重大事故,凸顯台鐵的問題不是個別問題,而在整體的組織與文化。
可惜的是,王部長的台鐵改革,「總路線就是公司化」,彷彿只要公司化,所有問題都會跟著解決。
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
首先是組織的問題。
台鐵是三級機關中,具有超高密度組織法規範的特殊機關。包括「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組織條例」和「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連餐旅服務單位都要組織條例,就可以知道機關組織的僵化和龐雜。而運務、工務、機務及電務四大分支,看似各司其職的組織分工,實則各自為政,讓人力到資訊都難以統合。
這個問題,王國材部長非常清楚。因此在上任之後,就表示將設立「分區營運中心」,整合運務、工務、機務及電務的運作。
但是,「分區營運中心」並沒有組織法上的定位(事實上,連營運安全處都是黑機關!)。這些仰賴部長授權而存在的單位,到底能多大程度「整合」台鐵,讓台鐵更安全,甚至建立「合作文化」?
可惜的是,從行政院到交通部,並不認為制度上的組織改造,應該優先於台鐵的公司化。
其次,則是文化問題。
特別是從公務機關的究責文化,走向公正文化(Just Culture)的決心。
什麼是公正文化?
國際民航組織(ICAO)第9859號文件第1版有非常清楚的定義:「一個良好報告文化之根基乃為不處罰環境,員工須了解並認可何謂可接受行為和不可接受行為。雖在一個不處罰環境下,但管理者絕不容許明知故犯或是刻意違反之行為。在特定環境下,公正文化認可需有處罰行動,並試圖去定義可接受和不可接受行動或活動之界線。」
簡單講,在承認人會犯錯的前提下,可以欣然接受小孩指出國王沒穿衣服,員工指出台鐵螺絲掉滿地。
只有在互信文化下,才能鼓勵員工主動提出重要的安全資訊。
可惜的是,過去台鐵家醜一旦外揚,台鐵最先想到的都不是「怎麼解決問題」,而是「趕快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於是,從下班後主動巡查通報斷軌的道班領班、指出列車習慣性超速趕點的司機,到普悠瑪事件後具名接受媒體採訪點出問題的技術人員,都被一一懲處。
這樣的組織文化,如何鼓勵員工主動反映問題、解決問題?
最後,在制度上,鐵路法也沒有和「民用航空法」一樣,有對主動提出問題者減輕或免除處罰的保障。
民用航空法第112-1條:「對於前二條未發覺之違規,主動向民航局提出者,民航局得視其情節輕重,減輕或免除其處罰。」這就是希望藉由制度性的保障,建立起「公正文化」,讓員工更容易主動表達疑慮以獲得資訊,防微杜漸。
人命關天,高度強調風險管理以確保安全的航空業,對吹哨者有相關保障,同樣涉及高度風險還常常出狀況的鐵路,又怎麼能不重視?
可惜的是,部長在今天的質詢上面表示,應該只需要內部規定做就好。只是,內部規定,難以成為阻卻法律責任的事由。
台鐵近年來,建置和落實安全管理系統的嘗試,我認為要予以肯定。
不過,如果不能直面沉痾已久的組織與文化,那麼,再多SOP的建立,只怕就像軍隊中的「喝水小卡」或保15-002表格(裝備檢查及缺失改正表),除了增加行政成本和偽造了更多文書之外,也難以阻止下一個普悠瑪,下一個太魯閣事故的發生。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5年10月27日,台北市政府訂定《臺北市市長及政務人員涉及選舉活動行為規約》,明文規定市長、副市長、政務首長參加政黨及選舉輔選活動的規範。 規約內容非常嚴格,連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的旗幟、徽章或服飾,或為特定候選人呼口號造勢都全面禁止。 當時還引起很多民眾刮目相看,...
特定人員定義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方便討論與轉貼,另開一則]
延續再討論。
全責照護的前提是減輕有家人住院時,家人的照顧負擔與護理人員的非醫療專業事務。以減少院內感染來說,也可以避免非醫療照顧及照護的人進出醫院;到這裡,都非常合理。
全責照護納入健保,操作模式的問題我想釐清:
1. 是一個病人搭配一個照護員嗎? 如果是,骨科手術後需挪動身體的照護,與自然分娩後可以自行下床的照護,困難度與需求度差異甚大,請問給付一樣嗎?會不會有照護員傾向接特定患者,而困難照護者(臥床、躁動、年老、半夜不睡)難以取得照護員的現象呢? #不同工同酬
有人會說,那就要求不能挑,反正這次照顧到比較輕鬆的,下次照顧到比較辛苦的,這樣都很公平。 嗯,你大概不知道醫院分科,理論上不會不同科輪來輪去。
2. 因為可能出現挑科、特定科難招募的情況,所以用輪流派遣。 啊這樣不是又變成各科流動,減少院內感染的用意不是打折了嗎?況且,不同科別、不同性別、不同術式或治療患者的照顧需求不同,要健保給付就要有一定程度的專業,請問,訓練機制在哪裡?核定通過機制在哪?
3. 因為需求不同、也非24小時隨時有照護需要,所以以一個照護員每日照護多位不同病人。 這樣不就一樣是一間一間、一樓一樓跑來跑去了?防疫目的呢?
藥品衛材、治療要能夠取得「健保給付」,都需要很嚴格的操作定義、治療效能,才能取得健保署給付(然後還有事後審核、核刪);請問要健保給付「照顧」,哪些行為符合「健保給付」的「照護條件」(買便當算不算?幫忙去超商取貨算不算?)如果有濫用或是超越照護行為、甚至與專業醫護照護行為違背時,健保核刪嗎?健保對照顧人員和行為有任何審查機制嗎?
#管得到的你們很嚴管不到的到處開門
特定人員定義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延續再討論。
全責照護的前提是減輕有家人住院時,家人的照顧負擔與護理人員的非醫療專業事務。以減少院內感染來說,也可以避免非醫療照顧及照護的人進出醫院;到這裡,都非常合理。
全責照護納入健保,操作模式的問題我想釐清:
1. 是一個病人搭配一個照護員嗎? 如果是,骨科手術後需挪動身體的照護,與自然分娩後可以自行下床的照護,困難度與需求度差異甚大,請問給付一樣嗎?會不會有照護員傾向接特定患者,而困難照護者(臥床、躁動、年老、半夜不睡)難以取得照護員的現象呢? #不同工同酬
有人會說,那就要求不能挑,反正這次照顧到比較輕鬆的,下次照顧到比較辛苦的,這樣都很公平。 嗯,你大概不知道醫院分科,理論上不會不同科輪來輪去。
2. 因為可能出現挑科、特定科難招募的情況,所以用輪流派遣。 啊這樣不是又變成各科流動,減少院內感染的用意不是打折了嗎?況且,不同科別、不同性別、不同術式或治療患者的照顧需求不同,要健保給付就要有一定程度的專業,請問,訓練機制在哪裡?核定通過機制在哪?
3. 因為需求不同、也非24小時隨時有照護需要,所以以一個照護員每日照護多位不同病人。 這樣不就一樣是一間一間、一樓一樓跑來跑去了?防疫目的呢?
藥品衛材、治療要能夠取得「健保給付」,都需要很嚴格的操作定義、治療效能,才能取得健保署給付(然後還有事後審核、核刪);請問要健保給付「照顧」,哪些行為符合「健保給付」的「照護條件」(買便當算不算?幫忙去超商取貨算不算?)如果有濫用或是超越照護行為、甚至與專業醫護照護行為違背時,健保核刪嗎?健保對照顧人員和行為有任何審查機制嗎?
#管得到的你們很嚴管不到的到處開門
特定人員定義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5年10月27日,台北市政府訂定《臺北市市長及政務人員涉及選舉活動行為規約》,明文規定市長、副市長、政務首長參加政黨及選舉輔選活動的規範。
規約內容非常嚴格,連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的旗幟、徽章或服飾,或為特定候選人呼口號造勢都全面禁止。
當時還引起很多民眾刮目相看,覺得「白色力量超越藍綠」。
但若從民主政治、政黨政治的原理來看,其實這樣的規範,不僅牴觸了政黨政治的原則,也模糊了政務官和事務官角色分際,絕非長久之計。
果然,在2019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針對上述規定作出修正,共有「一個限縮、三個刪除」:
❗️一個限縮
候選人定義,從參加初選、宣布參選或政黨提名起算,限縮為正式向中選會登記時起算。
❌三個刪除:
🚫原規定政務人員不得兼任政黨和候選人輔選職務。刪除!
🚫原規定政務人員不得要求他人參加或不參加政黨或候選人活動。刪除!
🚫原規定政務人員因市政業務參與政黨、候選人活動,只能就市政議題發言,且不得穿戴標示政黨、候選人旗幟服飾,不得呼口號。刪除!
為什麼有「一個限縮、三個刪除」?
條文修正說明寫「以政務人員法草案為標準」。
但,事實上,政務人員法草案,早在2012年就有了!
2014年原版不用參照政務人員法草案,現在要修改才要比照政務人員法草案,邏輯何在?
其實,在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回覆我的書面說明,才是真正的理由:
「配合市長第二任期施政理念,希望回歸政黨政治運作常軌,適度修正」。
白話講,就是因為柯文哲組黨了。
若按照原版的規約,柯市府人員和市長本人,已經多次違規。
但在政黨政治之下,要求隨著選舉結果異動、必須為政黨政見負責的民選行政首長和政務官,不能幫自己的黨籍候選人助選,哪有可能?
因此,修改規約,為自己鬆綁,是當然之理。
柯文哲市長從政多年來,總是以嘲諷、蔑視的角度看待政黨政治,動輒以「其他政黨都是垃圾」號召無特定政黨偏好的選民,有參加政黨的人,總是有苦說不出。
終於在今年,因為柯市長自己組黨了,才開始體認「政黨政治」的真諦,開始修正過往因對政黨政治無知而產生的不合理期待。
「政黨政治」和「政黨」不一樣。政黨有好有壞,政見有好有壞。
但「政黨政治」是「代議政治」不可或缺的要素。
除非我們完全放棄代議政治制度,否則,政黨作為代議政治重要的代理機構,必然會有「政黨政治」以及附隨而生各種讓政黨得以運作的機制(例如黨組織、決策機構、黨綱、黨規⋯⋯等)。
希望柯市長往後可以尊重政黨政治的原理原則,就事論事。
不要動輒又講「其他政黨都是垃圾」,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標榜自己的清高。
今天你沒搞懂政黨政治,隨口批評別人,等改天你自己組黨了,你會發現,你以前提的標準,自己可能同樣做不到。
——
更多問政影片,請訂閱阿苗的頻道
👉http://www.youtube.com/c/苗博雅tw
記得開小鈴鐺喔🔔
——
陳情意見信箱
📪 tcc10717@tcc.gov.tw
陳情服務電話
☎️ (02)2935-2855
市政建議電話
☎️ (02)2729-7708#7051
⚠️上列電話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10:00-17:00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