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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金陣容,領銜獻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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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14|《 #大家來談拚教養》: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特聘教授)
💫 09/21|《 #作家的靈魂腳本》:
周慕姿(知名諮商心理師/作家)
💫 9/28|《 #臺灣話臺灣味》:
洪伯邑(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副教授)
郭忠豪(臺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 10/05|《 #性別好好玩》:
康庭瑜(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 10/12|《#動物好好玩》:
焦傳金(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館長)
💫 10/19|《 #大腦好好玩》:
謝伯讓(台大心理系副教授)
💫 10/26|《 #犯罪心理學大解析》、《 #戒不了的癮》:
戴伸峰(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
💫 11/02|《 #物理好好玩》:
張嘉泓(臺灣師範大學物理系教授)
💫 11/09|《 #哲學好好玩》:
紀金慶(師範大學與海洋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 11/16|《 #香港來的風》:
張潔平(記者,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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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學 台大 在 鏡好聽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腦好好玩】被「行為主義」貶抑的心智研究? 四位認知革命初期的科學家如何改變命運
大家看過知名的「注意力大猩猩實驗」嗎?
明明顯而易見的猩猩從螢幕前走過,為何卻沒有人發現?
一切要回到19世紀一場心理學大亂鬥,行為主義稱霸當時的學界,差點讓心智研究被打入谷底。幸虧有許多科學家,在1950年代,扛起了「認知革命」的大旗。
#用科學故事 #讓腦說話
#知識好好玩 #故事說不完
從注意力到認知,這一季《大腦好好玩》一樣邀請到著有《大腦簡史》、《大腦簡史》的台大心理系副教授謝伯讓,來聊聊在看似日常的行為背後,究竟大腦裡發生了那些事?
🎥戴上耳機一起,聽EP1:
https://voice.mirrorfiction.com/single/20200417cul002
S4各系列節目開播日期、輪播順序:
▶️犯罪心理學大解析:4/16開播,雙周輪播
▶️語言好好玩:4/17開播,雙周輪播
▶️大腦好好玩:4/23開播,雙周輪播
▶️性別好好玩:4/24開播,雙周輪播
犯罪心理學 台大 在 DJ JoJo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親親摸寧星期二給自己一個閱讀的機會
上週,在粉絲團上介紹到這本書,有聽眾的留言告訴阿啾:
「批評司法已經被很多有心人士操弄成為賺錢或爭名的利器,希望可愛的阿JO不要成為有心人士的打手才好…」
我堅定地回應了以下的話語:
如果你有看這本書,裡頭問話筆錄的方式,你一定能理解我所在意的,不是要成為誰誰誰的打手,而是,我們有沒有一種可能,是藉由這真實事件,思考,並捫心自問:「自己的正義感是不是用在對的地方。」
然後,透過閱讀這本書,於是我們未來在釐清真相時,是否可以 #用開放式問答來尋得答案,而不是在已經預設立場的前提下,指引對方說出你想要的答案,縱使你想要的情境根本沒發生。
因為我已看完,理解這本書不是為了批評司法而撰寫,而是,透過事件的檢討,來預防下一件冤案的發生。
沒有人存心冤枉人,他們只是不知道自己可能犯了錯,所以,讓工具與時俱進,減少詢訊問誤導而造成的誤判,是我們可以一起共同努力的事情:)
這本書不是只有為了要幫那些莫名被冠上罪名的人說話而已,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但,那些證據,是怎麼取得的?方法是否得宜?這本書的心意是這方向,真的很值得一讀喔。
我在乎的事情,與我可愛與否無關,也與我是否被誰使用成為誰的打手無關,
裡頭講的事件,跟我最近推薦的犯罪心理學小說《初戀》相似,一樣都是在回應大人期待的孩子。只是《初戀》小說裡的孩子 ,長大後殺了他爸,而《無罪的罪人》裡的孩子,因著大人的指引,使得讓無辜的人光明前程從此家庭破碎。
如何讓孩子不再因著「#回應大人的期待」,於是做了自己也難以相信的行為,以及成年人如何不以「#預設立場」的前提去質疑一件事,這才是我想好好在乎的事情。
「話說警察辦案技巧確實有待改進,常常端出一盤屎要法官們吃下去。性侵案件在學校通報社工介入後,社工的態度也會影響到證詞,所以真的很難。」聽眾提出了這樣的回應。
書裡面提到的觀念對阿啾來說,都是可以套用在生活中去解決難題的方法之一,也是能試著把傷害降到最低的方法之一。
所以呀,我們先拿掉各種與司法有關的相關行業,講生活周遭就好:如果,我們是要端菜的人,那,端屎,還是端出營養,是端的人可以決定的。
同理,一本書,咀嚼後,消化後的說出來的,是真理,還是屁話,你覺得,是誰決定的呢?
我一開始看到這本書,跟你的擔憂相同:「幹,是要幫這些性侵犯說話嗎?」
殊不知,書裡的當事者,
他是不應該被冠上這罪名的人。
拿掉成見,在看這本書之後,真心覺得,能學的事情真的太多了,
尤其是法律系的人,真該好好看這本書,裡頭寫到的一群人,都是希望未來能將傷害降到最低的人,像是書裡頭提到的台大趙儀珊,她特別關注兒童證詞的污染以及性侵案詢訊問方式的缺失。
正義不是工具,它是看不到、摸不著的,但需要堅持的價值;但法律是工具,它必須符合科學與時俱進。執法者必須正確地使用工具,否則一不小心,將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後果。
冤案是我們生活的日常,
沒遇到,算你運氣好。
但生活在一個必須憑運氣好壞,
才能證明自己清白的社會,
究竟是幸,還是不幸呢?
試想有一個人,
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而失去了他的工作,
他的家人,他所擁有的一切,
他成為一具軀殼,
忘記了尊嚴,只剩下痛苦。
他找不到任何的語言文字來表達承受的屈辱,
於是,他變得愈來愈沈默,愈來愈沈默⋯⋯
當流言蜚語充斥,
集體情緒凌駕一切,
真相常被每個人的預設立場、刻板印象所遮蔽,
被每個人的成見、意氣與憤怒矇住了雙眼。
孩子為何要做偽證?
「為了呼應大人的期待」
當時我也曾對自己的不誠實感到不好意思,但是那個年紀的我只要父母要我做什麼,我都願意⋯⋯
如果只因為害怕被社會批評,
僅以自保為前提做出判決,
人民的公平正義與事實的真相,
該找誰來維護呢?
或許,冤案中一連串荒腔走板的發展,
並不是來自檢警或法官的惡意,
而是他們出於一心想要伸張正義的善意。
每思及此,總讓我不寒而慄。
書 名:《無罪的罪人:迷霧中的校園女童性侵案》
作 者:陳昭如
出版社:春山出版
書籍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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