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系列(二)買到漏水屋可以解約嗎❓
買房是很多人一生中非常重大的一筆花費。
但如果辛辛苦苦花了大筆存款,卻買到漏水屋該怎麼辦呢?
可以解約要回買賣價金嗎?
這個問題經常會用到一個法律概念,叫做「瑕疵擔保責任」:
賣家應擔保房屋在交付時,房子沒有存在會減少房屋「價值」或「效用」的「瑕疵」,除非減少程度無關重要。(民法第354條)
若存在這種瑕疵,買家就可依法要求「減少價金」,或是直接「解約並要求返還買賣價金」。(民法第359條)
所以如果買到漏水屋,漏水狀況大大減損房子價值、效用時,買家就可依照「瑕疵擔保責任」相關規定,要求「減價」,或「解約並要求返還價金」。
⚠️但需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解約顯失公平時:
如果漏水狀況(瑕疵)並不是很嚴重,衡量「瑕疵損害買家程度」與「解約損害賣家程度」,可認為解約「顯失公平」時,買方依法只能要求「減價」,而無法「解約」。(民法第359條)
🔻買方早知情:
如果買方一開始成立買賣契約時,對於漏水狀況早已知情,賣方就不需負「瑕疵擔保責任」。(民法第355條)
🔻買方有重大過失:
如果買方在契約成立時,是因「重大過失」(顯然欠缺普通人的注意程度),而不知漏水情況,賣方同樣不需負「瑕疵擔保責任」。(民法第355條)
但賣方如果有保證沒有漏水狀況,或有故意不告知漏水狀況情形,即使買方有重大過失,賣方仍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儘速檢查:
買方取得房屋後,應儘速依照一般通常程序檢查屋況,若發現漏水狀況應立即通知賣方。否則就無法要求賣方負「瑕疵擔保責任」(民法第356條)。
除非,賣方有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況,賣方仍需負責。(民法第357條)
🔻特別約定:
如果雙方有特別約定,免除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當然賣方就不需負此責任。所以簽約時要特別小心,注意契約是否有特約免責。不過如果賣方故意不告知瑕疵,特約是無效的。(我們可以發現賣家故意不告知瑕疵,在法律上有諸多不利的後果)
🔻期限:
1.買方主張房子有瑕疵後,賣方可以定一個期限,催促買方在期限內確認是否解約,買方需在期限內確認要不要解約,否則將喪失解約權利。(民法第361條)。
2.買方「通知賣方」有瑕疵情況後,必須在「六個月」內解約或請求減價。但賣方如果故意不告知瑕疵,買方就不受這六個月限制(民法第365條)。
3.但如果交屋都超過五年了,不管上述「六個月」期間是否過了,也不管賣方是否故意不告知瑕疵,買方都不能再依照「瑕疵擔保責任」相關規定解約或請求減價(民法第365條)。
以上是初步概念介紹,個案的具體策略建議仍須與律師研究討論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50328TVBS 掩漏水 遮壁癌 雨後看屋易現形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2Zgt20rtJi4 感謝記者 林彥汝 的採訪有關於是否擔心買到漏水屋的疑慮與解釋↓ 1.我們接委賣時,會要求屋主在「屋況說明書」填寫,其中有2條寫明:a.是否有漏水?漏水現況交屋?修繕後才交...
瑕疵擔保責任民法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50328TVBS 掩漏水 遮壁癌 雨後看屋易現形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2Zgt20rtJi4
感謝記者 林彥汝 的採訪有關於是否擔心買到漏水屋的疑慮與解釋↓
1.我們接委賣時,會要求屋主在「屋況說明書」填寫,其中有2條寫明:a.是否有漏水?漏水現況交屋?修繕後才交屋?b.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有因為漏水而修繕過?如果屋主勾選無漏水,事後發生漏水,前屋主當然要負責。
2.房仲的角色,只是做居間協調溝通,無法負責,畢竟房子又不是房仲的,除非買方能證明「房仲明知故騙」,不然沒道理要房仲連帶賠償。
3.另外,根據《民法-物之瑕疵擔保之規定第355條、359條、365條》就算真的本來就沒有漏水,「入住後5年內,發現漏水通知前屋主半年內」,也可與前屋主協調減少價金,或者是要求前屋主負責修繕唷!
以下是新聞報導……↓
要分辨房子是否漏水,專家說先從牆壁下手!水電行師傅提供辨識小訣竅,他說通常漏水屋轉賣前,牆壁都重新粉刷過,有些刷得牆面凹凸不平,就可懷疑會漏水,或者敲敲牆壁,要是有木板空音,也可能是對方故意用木板遮住壁癌,但師父也提醒,有些房子得住過一段時間才知道是否漏水,所以簽約前,得仔細審視條文,才能保障自己。
當初就是簽下這份合約,讓陳太太想求償卻有爭議,因為第8條寫明,若日後買賣發現有滲漏水,買方願自行負責修復,而且同意完全免除對方滲漏水瑕疵擔保責任,本案不適用房仲公司提供的漏水保固保障辦法,也就是說,賣方和房仲撇清漏水責任。對於這條規定,其他房仲業者說,通常他們都會請屋主先填資料,了解狀況後再賣屋。
房仲陳泰源:「房仲針對這個是沒有要負責任的,因為房子有沒有在漏水,其實當初屋主,委託在賣房子的時候,我們會請屋主寫一個叫屋況說明書。」
目前,房仲業鐘只有永慶和信義房屋有6個月漏水保固,住商和台灣房屋等都沒有,大多只能在民法上協助,所以,民眾怕買到漏水屋,交屋前一定要仔細檢查,水電師傅提供小撇步
水電行師傅范清福:「中間是一個空的,所以你敲的聲音會是很空心的。」
敲木板看是不是空音,師傅說有些投資客,裝潢得美輪美奐,有壁癌的牆壁,刻意先貼上木板後再刷上油漆,外表跟新屋沒兩樣,另外,也可檢視牆壁,是否像這樣重新刷過,牆面凹凸不平,看起來有點水痕,就是曾經漏過水。但師傅說,若對方真的刻意隱瞞,恐怕買方一開始也找不出問題,通常住過一段時間,下雨時才會發現會漏水,因此,在簽合約時,就得仔細審視條文和保固期限,才不會求償困難。
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entry/573118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836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