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不藏私:鄰居一直發出噪音擾人清夢怎麼辦?我可以求償嗎?>
現代社會大樓林立,住戶間比鄰而居,在家裡聽到樓上樓下、左鄰右舍鄰居發出的聲音,是很稀鬆平常的事。如果噪音是發生在白天、聲音不大、頻率不高也就算了;但如果下班後,正打算翹個二郎腳看個電視,卻還要忍受鄰居經常發出擾人的噪音,甚至打擾到睡眠,實在是很令人抓狂。
因此,很多人常問「律師,鄰居半夜一直在施工(或是狗叫、運動、唱KTV等各種原因…族繁不及備載請自行代入),吵的我睡不著,該怎麼辦?我可以求償嗎?」
實務上因為噪音而提起的訴訟案例非常多,但是敗訴的案例居多,當中的關鍵就在於證據保全有沒有做好,這是非常基本卻很重要的事。
首先,關於鄰居的行為是否已達到侵害居住安寧的程度,參考現在的法院見解,法院會審酌當地環境、建築物之情況,以發出的聲響是否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認定。
但要如何證明鄰居發出的聲響已經超過「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呢?以下舉幾個常見的例子:
1️⃣向各縣市政府環保局檢舉,由環保局作成實際檢測噪音分貝的紀錄
這是最直接有效的,因為有客觀數據,可以佐證發出的噪音是否有超出管制數值。
2️⃣自行委託專門測量噪音分貝的公司測量
這也是有力的佐證,理由同上(但因為是私人企業作成的報告,效果恐怕不如環保局這類公部門的檢測紀錄)。
3️⃣自己在家拿分貝計測量並錄影或錄音
效果很差,只能當佐證,因為你無法證明錄影/音中的聲音來源是來自於鄰居。
4️⃣曾向管委會或警察機關等反應的紀錄,或找人作證
效果更差了,因為無法證明聲音實際大小、發出來源等等,充其量只能證明曾有人聽過這類聲響,或是你曾經有向相關人反應有噪音這件事。
如果已經可以蒐集到鄰居發出超過「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的噪音,接下來要提出可以證明你確實因為噪音影響居住安寧,精神痛苦而可以請求慰撫金的事實,例如診斷證明書。
以上一點心得,希望對深受噪音困擾的你/妳有所幫助。
參考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264號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22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1057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617號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709號判決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7年度簡上字第25號判決
環保局 狗叫 在 桃園在地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摘:
經過這麼多年,我逐漸懂了。縱使你只是為了自己的基本人權開始與政府對抗,整個政府、政客、政黨、政客支持者、政黨附隨組織、甚至政黨意識形態支持者,全部都以你為敵!.....
【汝是要飺政治嗎?】
今日東豐快速道路石岡段環評說明會國民黨政客辦公室人員和石岡反徵收自救會 李蔚慈多有衝突。相較於去年四月兩個民進黨側翼假NGO表示支持東豐快徵收(https://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37321…),真是饒富趣味。
土地掠奪,不分藍綠。隨著中央/地方政權轉移,百姓面對的侵害,並未中止,只是對手換了一批人。
還記得林佳龍側翼NGO「台灣環境公義協會」理事長洪正中(幼年稱之為乾哥之人,曾任南市副市長)在2012年力勸我家不要與政府對抗,表示可協助和賴清德喬出一個「好價錢」!
當我嚴正拒絕後,洪正中怒曰「汝是要飺政治嗎?」當時,不了解此意。我只是要爭回公義,怎麼是要「飺政治」!?
經過這麼多年,我逐漸懂了。縱使你只是為了自己的基本人權開始與政府對抗,整個政府、政客、政黨、政客支持者、政黨附隨組織、甚至政黨意識形態支持者,全部都以你為敵!更何況是土盟這批想翻轉整個掠奪制度的同志。
當整個政府、政客、政黨、政客支持者、政黨附隨組織、政黨意識形態支持者、甚至無知群眾皆與我們為敵,甚至欲置我們於死地以成就他們虛枉的「大義」,反抗者若不涉入政治,無法與之對抗。這一點,恐怕是我們這批反對暴政的庶民,始料未及。
社運者總是忙於行政程序抗爭、突襲、擋拆,希望能引起社會關注這些侵蝕台灣民主、永續的議題。但是,在頻繁的選舉氛圍中,整個社會,甚至平時的議題支持者,更喜於為政客抬轎,沉浸於扮演「X粉、X黑」中。台灣的政治議題主軸大致是國族大義。藍綠兩黨不必提了,縱使是標榜「第三勢力、進步力量」的小側翼政客們,也不敢違逆母黨及地方金主的利益來追求土地、勞工、環境議題的實質改變,頂多是搶個曝光,蒐集進步標籤點數。特別是土地被掠奪者,簡直是這個選舉台灣的「棄民」。深感所為、所撰極無效率。深知在選舉之後,各個案件恐再面臨大屠殺的威脅。
見母親習慣性的看民視名嘴唬爛,忍不住說了句「你知道這些人就是要置我們於死地的人嗎?」
深深的悲哀。
Angela Chang:洪正中被林佳龍棄用之後,林佳龍要他成立一個「假的」臺灣環境公義聯盟,這個聯盟可以輕易取得市政府的各項專案和補助,簡言之就是林佳龍的走狗。
我去年就有寫過這個事情,成立一個假的環保團體好處是:
1.護航林佳龍
2.消化原本可以給其他真正環保團體的專案,讓會監督和抗議的團體拿不到資源。
3.利用政府的資金養一群狗,叫他們咬誰就咬誰。
4.欺騙社會奪取社會資源、混淆視聽。
5.一些品行不端的貼身走狗可以用這種方法來安置,成為「民間的友人」。
這種魚目混珠的偽環團其實也沒有什麼戰鬥力可言,倒是這一篇新聞是聯合刊登的,讓我讚賞聯合報真是一路走來他馬的就是敗壞臺灣始終如一。
【車馬踵踴終南徑,薄情總是讀書人】2017年4月16日
新聞中台灣環境公義協會理事長洪正中為我曾稱乾哥之人。其母家族與我母家族世交。其父與我父為同事暨摰友。幼時兩家為鄰,互通門戶。兩家小孩親密交往。我拜其母為乾媽,稱其乾哥。2012南鐵案爆發前,並互多問候關懷。
南鐵案發,因其曾任許添財的南市副市長,故向其請教資訊並求建議。他第一時間表示不清楚本案,但是願助和賴清德談,求得較高補償。但是,他也亟力勸阻我莫與政府為敵。當我表先求真再追義之心,他惱羞怒言「汝是要飺政治嗎?」。我不明其言求解釋,他再怒言「抗爭就是飺政治!」
爾後,我自力研究本案,搜尋公文以探南鐵案真相。在民國96年某會議記錄中,南市府以「有利土地開發、財務考量、第二階段區段徵收」為由提議將原軌地下化案改為東移。鐵公局當場表意配合,只求南市府不要忘其利益!此會議記錄即為南鐵東移案之肇始。會議主席為洪正中!!!
震驚之餘,我打電話給洪,要求解釋。他委屈答曰「這不是我所能決定的,這是很多人都要這塊(利益)的」!如今東移案之利益團體/個人是否同為當年利益團體/個人,我不論。洪只是嘍囉,不是決策者,我亦可理解。但是,最令我家人感到背叛的是隱瞞,不顧我父母生死!
洪知我父母投入此家的心血與感情。縱他為幫襯卒兇,只要先誏我家知情,我們即可諒解他處境。他和父母為同教會信眾,幾乎每周見面。他有那麼多年的時間可先告知,但他選擇隱瞞!力勸我家接受不義,屈辱投降之舉,更令我不恥!
他留美環保博士之身份,初返國時亦屬所謂進步學者之列。但為官後,立場漸失。離南市府後,他任教南大。林佳龍得權,他依為環保局長,但遭用即丢。曾任官,難為民。終南徑,車馬踵踴。力踩民眾血淚,只盼再為御用!
不義之人,能孝乎?此不贅言。
幼時不見人之異,無奈,兩家門風大不同!
Kuan-Ju Tseng:
每個政治人物都該有御用團體,包括環保團體,超好用的你都不知道。
環保局 狗叫 在 林瑪黛 MATELI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小黃
是一隻社區狗,是被附近舊住戶因遷離而遭遺棄的老狗。
社區裡的好心人為他戴上項圈,幫他結紮,甚至小黃生病大家集醫療費幫他開刀。
紅門裡的好心腸夫婦家裡養了貓,鳥,也有一隻狗,叫阿丹。
阿丹跟小黃非常麻吉,跟另一隻也是被遺棄的社區狗小黑變成街頭三佬(都已結紮)。
小黃個性溫柔愛撒嬌,不隨便大小便(被紅門夫婦訓練的),不亂鬼叫,不亂咬人,完全守規舉,遵守社區放養三不。
但還是有人會通報捕狗大隊,這時,附近愛小黃人士會跟環保局溝通,並讓小黃在紅門裡躲避幾天。
每一年的聖誕節,小黃會有溫馨可愛的紅色項圈可戴。
有一天,鄰居阿姨一早起來開店發現門外巷子轉角,三佬們圍在一起坐著,中間竟然躺著一位老先生!
她靠近一看,認出是紅門老先生,並且聞到一陣濃濃地....酒味。老先生喝個酩酊大醉!
儘管如此,這一幕卻讓她頓時感動想流淚,因為三佬就這樣陪著老醉翁,靜靜地坐著,守著。
下次經過,可以摸摸小黃,她還是最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