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全國人大常委会委員長會議决定,暫不表决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請各位重温一次日前拙作:
不要做毀掉香港的千古罪人!
看到林鄭月娥、鄭若驊等港府高官自詡「政治正確」,以若無其事姿態談論將《反外國制裁法》引入香港的表演,簡直是「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令人不禁想起愛國詩人屈原「黃鐘毀棄 ,瓦釜雷鳴」的慨歎,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真的「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衆所周知,當今中國與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矛盾越來越尖銳,充斥着競爭、脫鈎、冷戰傾向,由此衍生的「制裁」與「反制裁」的拳來腳往,歸根結底,反映出兩種社會制度、兩種終極價值觀的深刻對立。問題是,在香港引入《反外國制裁法》,將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地與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綑綁到一起與世界資本主義體系「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拚個你死我活,究竟有利於化解矛盾還是只會加劇矛盾?究竟對國家、香港是「利」還是「害」?是「福」還是「禍」?
中共百年黨史本身就有最好的答案:
案例一,儘管1949年4月毛澤東主席、朱德總司令向解放军發佈了「解放全中國」的《向全國進軍令》,但當年10月四野雄師席卷華南到了布吉正要向深圳河逼近之際,毛澤東、周恩來急令陳賡兵團「原地待命」,不要逼近香港。原來中共中央巳作出對香港要「長期打算,充分利用」決策。不久韓戰爆發,中國出兵「抗美援朝」,雖然英國也有派兵加入聨合國軍與中國軍隊血戰沙塲,但毛澤東等中國領導人並未因此動搖戰略定力去「解放香港」,相反保留和利用香港的自由港地位,動員愛國商人霍英東等將戰略物資運到內地,打破「巴統」經濟封鎖,有力地支援了國家建設。假若當初大軍南下「解放香港」,豈不是自行堵塞對外通道令自己全封閉嗎?幸虧毛、周老一輩革命家高瞻遠矚,保留香港現狀,給國家留了一個「通風口」!
案例二,1967年,內地「文化大革命」進入了「全面奪權,打倒一切」瘋狂時分。影響之下,香港一度掀起所謂「反英抗暴」狂潮。是年8月,北京發生火燒英國代辦處惡性事件,毛澤東、周恩來在清算王力、關鋒、戚本禹等極左分子的同時,也果斷指示剎停了香港「67暴動」。即使1968年「全國山河一片紅」,也未考慮將香港「染紅」。嗣後,1978年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香港商人嚮應内地「招商引資」號召,帶頭返大陸「三來一補」、投資設廠,一馬當先帶動美、歐、日外資萬馬奔騰来華之勢,令中國市場與國際市場從此「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令中國經濟騰飛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香港與內地其他城市的「不同」恰恰是香港之所以對國家改革開放大局作出獨特貢獻的緣由!
案例三,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中英兩國就香港主權開展談判,為什麼以鄧小平爲代表的中國領導人會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構思而不是乾脆來個「一國一制」呢?這既是對毛澤東、周恩來對香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決策的承傳,也是基於對資本主義的再認識,和中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際戰略需要,以及意圖對台灣「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作出良好示範。
綜上所述,中共老一輩革命家之所以在三個歷史關鍵時刻對香港「特事特辦」,沒有按照對待內地普通城市的一般政策去「一刀切」,從哲學角度來看,正是基於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的區別對待。而林鄭月娥、鄭若驊一類港府高官「因為內地實施了《反外國制裁法》,所以香港也必須引入」的思維,根本就違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辯證法精神,與鄧小平「一國兩制」初衷背道而馳!
有道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已有報道,在人大常委會制訂《港區國安法》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後,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巳向在港美國企業發出撤離的「風險警告」。在美國、英國、歐盟等巳因新疆、香港及智識產權等問題對中國某些企業、某些官員包括香港若干官員實施制裁的情況下,若將《反外國制裁法》引入香港,勢所必然劍指美資的花旗銀行、美國銀行、AlA保險、摩根史丹利、高盛等等公司,打擊英資的滙豐銀行、渣打銀行等等機構,甚至瑞士公民投票通過制裁違反人權的國家的法案後,香港對瑞士銀行、瑞士信託等等企業也加以懲罰……香港身為「國際金融中心」却跟随内地一樣依照《反外國制裁法》對「國際金融」機構「以牙還牙」,趕盡殺绝,為淵驅魚,為叢驅雀。屆時,請問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還剩下什麽!只能是「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
毫無疑問,中國現在與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關係急劇惡化,但是朝鮮戰争的歷史經驗證明,中外關係愈是險惡,衝突越是激烈,即使是爆發熱戰,越發應該保留香港不同於内地普通城市的特殊地位,以作為國家與外部世界的「緩衝地帶」和「走火通道」、「透氣孔」!既然毛澤東、周恩來、鄧小平没有因為「解放全中國」的命令而「解放香港」,没有因為「全國山河一片红」而「染紅香港」,没有因為收回香港主權而和內地一樣實行「一國一制」,有什麼理由因内地通過《反外國制裁法》就要在香港引入該法? 內地有其完整的工業體系,有龐大的內需市場,即使實施《反外國制裁法》趕絕外資外企,仍可搞它的內循環過苦日子;但香港本身是外向型的小型經濟體,國際金融中心是它最寶貴的核心資產,不顧兩制差異,盲目引入《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這個國際大都會打擊和驅逐外資外企,「簡直是在非常清醒的時候做的瘋狂白日夢」(邱吉爾語)!
我由衷希望,為了國家根本利益和改革開放大業,為了香港百年心血造就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應該讓香港為戰狼外交墊背埋單!將《反外國制裁法》引入香港,完全違反毛澤東、周恩來對香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偉大决策,完全違反鄧小平一國两制初衷,完全違反習近平「堅持一國原則,尊重两制差異,二者不可偏廢」指示,必定犯颠覆性歴史錯誤!謂予不信,拭目以待!
瓦釜雷鳴同義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不要做毀掉香港的千古罪人!
看到林鄭月娥、鄭若驊等港府高官自詡「政治正確」,以若無其事姿態談論將《反外國制裁法》引入香港的表演,簡直是「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令人不禁想起愛國詩人屈原「黃鐘毀棄 ,瓦釜雷鳴」的慨歎,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真的「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衆所周知,當今中國與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矛盾越來越尖銳,充斥着競爭、脫鈎、冷戰傾向,由此衍生的「制裁」與「反制裁」的拳來腳往,歸根結底,反映出兩種社會制度、兩種終極價值觀的深刻對立。問題是,在香港引入《反外國制裁法》,將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地與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綑綁到一起與世界資本主義體系「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拚個你死我活,究竟有利於化解矛盾還是只會加劇矛盾?究竟對國家、香港是「利」還是「害」?是「福」還是「禍」?
中共百年黨史本身就有最好的答案:
案例一,儘管1949年4月毛澤東主席、朱德總司令向解放軍發佈了「解放全中國」的《向全國進軍令》,但當年10月四野雄師席卷華南到了布吉正要向深圳河逼近之際,毛澤東、周恩來急令陳賡兵團「原地待命」,不要逼近香港。原來中共中央已作出對香港要「長期打算,充分利用」決策。不久韓戰爆發,中國出兵「抗美援朝」,雖然英國也有派兵加入聯合國軍與中國軍隊血戰沙塲,但毛澤東等中國領導人並未因此動搖戰略定力去「解放香港」,相反保留和利用香港的自由港地位,動員愛國商人霍英東等將戰略物資運到內地,打破「巴統」經濟封鎖,有力地支援了國家建設。假若當初大軍南下「解放香港」,豈不是自行堵塞對外通道令自己全封閉嗎?幸虧毛、周老一輩革命家高瞻遠矚,保留香港現狀,給國家留了一個「通風口」!
案例二,1967年,內地「文化大革命」進入了「全面奪權,打倒一切」瘋狂時分。影響之下,香港一度掀起所謂「反英抗暴」狂潮。是年8月,北京發生火燒英國代辦處惡性事件,毛澤東、周恩來在清算王力、關鋒、戚本禹等極左分子的同時,也果斷指示剎停了香港「67暴動」。即使1968年「全國山河一片紅」,也未考慮將香港「染紅」。嗣後,1978年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香港商人嚮應内地「招商引資」號召,帶頭返大陸「三來一補」、投資設廠,一馬當先帶動美、歐、日外資萬馬奔騰来華之勢,令中國市場與國際市場從此「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令中國經濟騰飛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香港與內地其他城市的「不同」恰恰是香港之所以對國家改革開放大局作出獨特貢獻的緣由!
案例三,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中英兩國就香港主權開展談判,為什麼以鄧小平爲代表的中國領導人會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構思而不是乾脆來個「一國一制」呢?這既是對毛澤東、周恩來對香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決策的承傳,也是基於對資本主義的再認識,和中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際戰略需要,以及意圖對台灣「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作出良好示範。
綜上所述,中共老一輩革命家之所以在三個歷史關鍵時刻對香港「特事特辦」,沒有按照對待內地普通城市的一般政策去「一刀切」,從哲學角度來看,正是基於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的區別對待。而林鄭月娥、鄭若驊一類港府高官「因為內地實施了《反外國制裁法》,所以香港也必須引入」的思維,根本就違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辯證法精神,與鄧小平「一國兩制」初衷背道而馳!
有道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已有報道,在人大常委會制訂《港區國安法》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後,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巳向在港美國企業發出撤離的「風險警告」。在美國、英國、歐盟等巳因新疆、香港及智識產權等問題對中國某些企業、某些官員包括香港若干官員實施制裁的情況下,若將《反外國制裁法》引入香港,勢所必然劍指美資的花旗銀行、美國銀行、AlA保險、摩根史丹利、高盛等等公司,打擊英資的滙豐銀行、渣打銀行等等機構,甚至瑞士公民投票通過制裁違反人權的國家的法案後,香港對瑞士銀行、瑞士信託等等企業也加以懲罰……香港身為「國際金融中心」卻跟隨内地一樣依照《反外國制裁法》對「國際金融」機構「以牙還牙」,趕盡殺绝,為淵驅魚,為叢驅雀。屆時,請問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還剩下什麽!只能是「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
毫無疑問,中國現在與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關係急劇惡化,但是朝鮮戰争的歷史經驗證明,中外關係愈是險惡,衝突越是激烈,即使是爆發熱戰,越發應該保留香港不同於内地普通城市的特殊地位,以作為國家與外部世界的「緩衝地帶」和「走火通道」、「透氣孔」!既然毛澤東、周恩來、鄧小平没有因為「解放全中國」的命令而「解放香港」,没有因為「全國山河一片紅」而「染紅香港」,没有因為收回香港主權而和內地一樣實行「一國一制」,有什麼理由因内地通過《反外國制裁法》就要在香港引入該法?
內地有其完整的工業體系,有龐大的內需市場,即使實施《反外國制裁法》趕絕外資外企,仍可搞它的內循環過苦日子;但香港本身是外向型的小型經濟體,國際金融中心是它最寶貴的核心資產,不顧兩制差異,盲目引入《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這個國際大都會打擊和驅逐外資外企,「簡直是在非常清醒的時候做的瘋狂白日夢」(邱吉爾語)!
我由衷希望,為了國家根本利益和改革開放大業,為了香港百年心血造就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應該讓香港為戰狼外交墊背埋單!將《反外國制裁法》引入香港,完全違反毛澤東、周恩來對香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偉大决策,完全違反鄧小平一國兩制初衷,完全違反習近平「堅持一國原則,尊重兩制差異,二者不可偏廢」指示,必定犯顛覆性歷史錯誤!謂予不信,拭目以待!
瓦釜雷鳴同義 在 羅智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身為政院發言人
丁怡銘誣指店家用萊牛
被發現是公然説謊造假
買牛肉麵道歉竟還想報公帳
在眾怒之下請辭
如今卻偷偷回鍋
在蘇貞昌麾下領12萬
該批評的
網路都批評了
「無恥升官、厚顏發財,請走民進黨路」
這是網路鄉民們共同的感觸
但我想講另一個發言人的故事
讓大家看看
還是有人
選擇一個靠自己、不靠權力者的路
2013年曾擔任馬英九發言人多年的我
因為抨撃關説司法案而請辭下台
其後失業了近五年
幾乎靠稿費維生
那一段時間
政治生命幾同全毀
日子也過得不容易
但我從不後悔
我為了司法正義挺身而出的選擇
有一天
馬政府的前輩
對我的處境不捨
想要安排我一份工作
託人詢問我的意願
我婉謝了他的好意
一來
我不想被批評是酬庸
二來
我想試著靠自己不靠別人
重新闖一片屬於自己的天
再難再苦
我也想試試
我一步一步踏實的從泥濘重新站起
申請到哈佛大學進修一年
開車環美巡迴演講2萬公里
打造百萬臉書粉專
孜孜不倦筆耕五年後
我在2018年以台北市20年來最高票數
當選了台北市議員
我很高興
在最低潮的我
仍堅持選擇走自己的路
才能有今天
靠自己重新站起來的羅智強
雖然
民進黨主政下的政壇
像丁怡銘這樣的阿附權貴、瓦釜雷鳴者
比比皆是
和這些人談風骨有點奢侈
但我還是相信
公道總在人心
時間會選擇站在道理這一邊
至少至少
可以對得起自己的執著
對得起自己的信念
https://www.storm.mg/article/3617688
瓦釜雷鳴同義 在 第二次期中考高三國文科試卷110.12.03 - 國立臺東高級中學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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