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以下是我朋友想請我轉給您的信,因為她是日僑,會說中文也會看,但不會拼音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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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大致是這樣的:
我和我男友在一個月前分手了,我必須很誠實地說,我是小三。
我想大部分外遇的男人都是一樣的,他們不可能離婚,也不願意分手。我其實並沒有想結婚,退一百萬步都不可能結婚的那種堅定,但我知道男人需要家、需要被服侍,所以我可以接受他不離婚,不,應該說我就是希望他繼續他的婚姻,因為我只想享有愛情,我不想擁有。
他去負擔他生活中的責任,我不想花心思管束他,他有一個家庭去約束他其他行為,我反而很放心這樣的小三生活,我覺得我這樣才是一個女人該過的。
老實說,因為他老婆雖然不要離婚,但她不在乎老公外遇,她接受我們交往,所以我和他都認為這樣雙軌制的關係可以一輩子,我覺得很好。
但後來妻子卻改變了,原本對丈夫已經冷淡到知道我們的關係也當面說不介意,卻因為發現丈夫真的愛上我而重新激動了起來。
我不喜歡人家在旁邊鬧事影響我享受愛情,因此我便離開了,而我離開的同時,也因為我IG的一點疏忽,讓這段關係曝光了。
他是公家的要員,但無關政治,因此他也很憤怒的認為我影響到他在官位上的晉升及形象。
正如我所言,外遇的男人都不會離婚,也不願意放手,何況我這樣不干涉他家庭的人,應該全台北都找不到吧。
因此他提出了一個耐人尋味的相處模式,我可以去交其他男友,不要把未來賭在他身上,但他會一輩子陪著我,我和他聯絡他會回應,我要發生關係他很樂意,他希望可以這樣一輩子,雙方不要有壓力。
不知為何,原本瀟灑的我突然間變得痛心疾首無法適應,變成我不願意離開他,我開始在乎他,為何不能和之前一樣,天天聯絡天天關心我,這樣的關係我可以接受,我和另一個前男友也是如此,但我只是不懂,相對於有責任的婚姻,我們才算是最單純的愛情不是嗎?為什麼好像曝光後這個男人就可以說不要就不要呢?
而且目前整個反過來變成都是我主動,這會造成我一直自我否定,懷疑對方只是可憐我之類的,但他卻叫我不要想那麼多。
我的提問是:因為我好怕自己一個人,我該接受他提議的關係嗎?如果我想接受,我又該如何調整心態呢?
而且,我有我的性需求,女人的性需求又不像男人可以找不認識的解決,我們的高潮很大比例來自於有感情,我對性又十分重視,我們也非常契合,我真的不知道我要如何離開他的身體。
以上是日本女人的困擾,麻煩老師跨國協助了。
回
你的瀟灑是一種主控者的高高在上
是這個驕傲讓你有不在乎又盡情享受愛情的快感
因為你知道這個瀟灑你不會失去什麼
而且可以像男人那樣不負責的依賴
或是只負責愛情
所以當他老婆知道老公愛上你
明白了老公不是只是跟你有慾望
她也瀟灑不起來了
原來愛不愛都沒重要
重點是有沒有掠奪到對方的心
這個男人真正在乎的是他的官位
你和他老婆都是他可以放掉的負責
要不是這個官位不許他沒有婚姻
你們都沒那麼重要
你會自我否定
是一開始你就沒有重視過自我與你愛的人
因為你的自我是建立在無視他人的遊戲裡
這個遊戲唯一的價值只是性愛
以為無視任何約束是瀟灑
但只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自信
其實這個瀟灑只是冰冷的自我放逐
當對方不再為你背叛
你的價值就一文不值
如今回去求他
每回一次
就更墜落一層
值得這樣做嗎
真正的瀟灑
是深層的節制
不是放縱
勇敢甩掉他吧
不然
他接下來會因你越來越乞憐而甩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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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喜歡你?
在一段感情開始之前,總會有一段朦朦朧朧的曖昧期,感覺到對方對自己的「吸引力」,彼此試探、摸索。如果統計戀人之間的「愛情大哉問」,這句話一定勇奪前三名:「你最喜歡我哪裡?」
其實,愛情開始時的關鍵,當然是兩人之間存在的莫名吸引力。問題是,這些吸引力是只能感覺、永遠捉摸不著的嗎?如何分辨什麼是一時意亂情迷、什麼是真心喜歡的某些特質?
帥哥美女人人愛:身體的吸引力
外貌絕對是我們第一個會感受到的部分。
長得好看的人給人的第一印象、在第一時間都是比較有利的,就像在哆啦A夢裡,宜靜永遠比胖虎妹吃香,這根本不需要研究就知道—雖然研究也證實了。
不過,我們應該要問:只要長得漂亮,人生的一切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嗎?
沒有這回事。真實人生才不像電視演得那麼簡單。
一個人長得漂亮,在戀愛中可能比一般人容易拿到入場券,但你不知道你是坐在搖滾區還是四樓的最上面?除了給人的第一印象之外,人還具有其他的東西,外貌不是永遠都有好處,因為別人看到的你只有外貌。如果是女的漂亮,會得到美女多半沒有大腦、類似「金髮美女」的印象;男的帥氣、身材好,就說他頭腦簡單、四肢發達……不管別人是講得酸一點,還是真實狀況確實如此,至少常常容易落入這種刻板之中。
有人會堅持:「至少我看得順眼!」我覺得你眼睛閉起來比較重要。眼睛閉起來你就會用心看,眼睛會蒙蔽你,心不會。至於其他長得不怎麼樣的也不用難過,長得不怎樣也是有辨識度,有辨識度至少也是一個特色嘛!
讓我們變成更好的人:誘發
另一個影響吸引力的因素,我們稱為「誘發」。
電影「愛在心裡口難開」(As good as it gets)裡,男主角說過一句經典的電影台詞:「妳讓我想變成一個更好的人。」這就是「誘發」成為改變、進步的動力。不愛念書的男生,為了看喜歡的女生綁個馬尾,發奮圖強拚命讀書;討厭運動的女生為了讓校隊隊長注意自己,天天去跑操場運動兼減肥……愛情具有這樣的魔力,誘發一個人身心或行為的變化,給戀愛中的人一種特殊的動力,改變自己,甚至犧牲自己成就另一個更大的目標。
愛情會誘發我們生命中最美好的部分,讓人想成為更好的人,這是愛情偉大之處,也是用來衡量吸引力的因素之一。
近水樓台先得月:鄰近性
談到「鄰近性」呢,不是說你跟他近水樓台就有所謂的「先得月」,照這個標準,大學裡的班對應該多到不行,一起上課四年還不能在一起,那誰跟誰能夠在一起呢?要是這樣,你應該跟你家對面的人結婚,如果是老鄰居那更應該結婚了!
但事實並非如此,「鄰近性」比較正確的解釋是你一旦喜歡上一個人,就會希望經常黏在一起,一起去上班、一起吃飯、一起下班回家……想要時時刻刻在一起。所以下了班之後一起罵老闆,一起加班、吃宵夜再上演一段溫馨接送情的人,就是具有明顯的「鄰近性」。
魚幫水、水幫魚:互惠
愛情故事有一種經典老梗:瀟灑帥氣的戀愛高手(多半抱持只性不愛或遊戲花叢的態度),同情一個沒有什麼戀愛經驗、長相平凡又笨拙的女生,決定進行人生大改造計畫、幫她追到暗戀的男人……。
所謂的互惠,指的就是這種「願意向對方付出、也期待對方有類似回應」的心情。但是這個交換是不等價的,或者很難等價的。有些男生幫女生上課、幫她抄筆記,女生應該回饋他什麼?陪他看電影、吃飯,這樣是等價嗎?那麼,抄筆記要怎麼算?累積幾個點數?看電影又算幾個點數……有人認為這是可以算出來的,尤其是念經濟學的,好像什麼東西都可以化成數值;但是對於念社會學的人來說,就算化成數字,也不一定就是等價,那只是「你認為」的等價。
不過,人的付出雖然不一定在物質上相等,對於感情增溫的價值卻是不言可喻。
相看兩順眼:相似
有關相似性的論調,是很有趣的「二分之一理論」。
有人說,差別愈大的人愈容易在一起;也有人說,相似度愈高的人愈容易在一起,反正就跟丟銅板一樣,是五十五十的機率,怎麼講都不會錯,這就是二分之一理論。
不過實際上,兩種論述各說中了一半,有人發現了更精確的說法—兩人的關係,會隨著時間而逐漸轉變。剛開始認識的時候,相似性很重要,但是交往以後呢,因為時間長,互補性就取而代之變得很重要。家裡的保險絲壞了,要有人會換保險絲;怕蟑螂的負責尖叫,另一個就得拿起拖鞋一「啪」了事;比較不善交際的,需要另一半在聚會或人際上負責交際應酬;沒有人想洗碗也得洗,就會發展成一個人做飯、一個人洗碗這種相互合作的情況,也是造成相互吸引或開始戀愛的原因。
所以,人要找的是一個跟自己大處相同、小處相異的人,而不是完全相同的人,因為連雙胞胎都不是完全一樣的,也不要想著會有跟自己完全相同的人。剛開始,彼此接觸的範圍小、面積小,可能會覺得:「欸,我跟他真的好合喔!」喜歡同一首歌、喜歡同樣一種電影、喜歡同一個明星、喜歡同樣某些菜色……看你們能同樣幾個?到後來總會出現「不一樣」。所以,要把「同」跟「異」在價值觀裡面放到什麼位置,就看你覺得什麼東西是最重要。
但是別忘了,人是會成長的,年輕時你覺得重要的東西,可能過了一陣子就不重要;剛開始交往的時候,你覺得重要的東西,可能以後你也覺得不重要了,這就是一起成長、共同奮鬥。
有些人說:「我希望跟他一起牽手、一起變老……。」變老不重要,變得有智慧比較重要,變老然後兩人呆呆的,要幹嘛?人還是要有智慧啦!
先解決,再談情:阻礙
最後,我們來聊聊對吸引力產生影響的最後一個因素,也就是阻礙。
人和人之間的感情再複雜不過,光怪陸離的故事實在是多不勝數。有個常常會聽到的故事是這樣的:女生參加社團,本來只是想認識一些新朋友,結果認識了超帥、體貼、有能力又有個性的男生;男生對她特別好,連「我愛妳」這種三字妖言都掛在嘴上。
問題在於男生已經有個相交已久的女朋友,每次聚餐吃飯,三不五時被大家起鬨來個公主抱啦、法式熱吻什麼的;然後酒酣耳熱、趁著沒人的時候,或是聚會散了,男的又跟女生說:「其實我愛的是妳。」
這女生就傻傻地被騙了,卻從頭到尾認為自己的判斷沒有錯,男生是愛她的,只是因為女友什麼也沒做錯,這樣分手太難看。她認為時機成熟,自己就會被扶正—唉,時機永遠沒有成熟的那一天。
更離譜的一些案例,就是出現在報紙的社會版上,像是研究生的已婚臨床指導教授,最後真的「臨床指導」,鬧到最後,老師夫妻和學生告上法院;或者是因為好姊妹搶走自己的男朋友,就憤而殺死好姊妹,還用硫酸混合鹽酸企圖毀屍滅跡……這些悚人聽聞、兩敗俱傷的故事,一開始,其實只是在遇上感情的阻礙時,沒有坦然面對、一起找到妥善的解決方法,而是採取忽略、說謊、自欺欺人的手段。
記住:
會說出「我和我太太已經沒有感情了,但為了小孩我不能離婚,妳要相信我愛的是妳」的人,並不是真的愛妳。
會說出「在愛情裡,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他在我心中已經是前任,只是我還在找時機和他說清楚」的人,可能等到橘子都爛了,也等不到所謂的「成熟的時機」。
要發展一段健康而穩定的感情,必須建立在兩個人彼此誠實、對「有關的其他人事物」也誠實的前提上。這時候,又該套一句老生常談來說明──
別為不值得的人委屈,因為,值得的人不會讓你委屈。
說起來很煽情,卻是再淺顯不過的道理。
多年之後,那個女生還會問:「我當時真心相信他愛的是我……老師,他真的愛我嗎?」愛不愛只有當事人知道,但是,一個人真心愛你,應該跟另一半說清楚,要分也分得清楚;如果他的理由是分手會讓另一個人難過,那麼他選擇不讓對方難過,而讓你難過,這樣算是愛你嗎?
聽到這裡,女生就哭了。因為這些年來,她一直相信自己的愛會得到回報。
人就像一顆鑽石,具有很多切面,重點是你要先了解自己,在這階段的生命中最重要的切面是什麼?再去找一個能夠跟你互相輝映的人,無論那個人未來會是你的好朋友,還是成為你的另一半,才會是一個好的開始。千萬不要因為別人怎麼樣,就跟著別人走,你是你,別人是別人,你可以擁有自己的愛情模樣,將來就有機會再共造一個你們共同的模樣。
怕的只是你不知道自己是怎樣的,沒有好好正視過自己對愛情的嚮往,更不知道自己要找到怎樣的人,而這樣的人生,不管有沒有愛情都是一場混亂。
哪些影響感情的因素,會因為時間過去而越來越重要,或者越來越不重要:
核心:越來越重要的特質
隨著時間改變而越來越重要的特質是什麼?
第一是共享的價值。一個人年華老去,可能不像以前那麼漂亮,正妹不夠正、帥哥也不帥了,但還有「共享的價值」,這是兩個人能夠走下去的重要特質。你看到他,還是像當初一樣,他的笑容、快樂都很珍貴,不會因為多了一條皺紋,在你心中就減掉一點重要性。
第二呢,是願意回應對方做改變,表示你是愛他的,你願意為他改變自己,戒掉抽了好多年的菸、放棄買高價化妝品的習慣,不在半夜打電玩,不再看韓劇看到天亮……字面上看起來是犧牲,但也代表對感情的重視與維持的決心。
第三是願意容忍對方的缺點,比如胖一點算什麼呢?胖一點就胖一點嘛,頂多衣服買大一號。這樣想開點,兩個人都開心。
第四是適配的宗教信仰,這一點在歐美文化裡相對比較重要,在台灣,大部分的人有信仰但未必那麼虔誠,所以這個問題就相對地少一點。不是沒有喔,只是少一點,但也是看過小倆口都已經結婚了,卻為了對方家裡要上教堂、持香拜拜等事情吵到翻臉。這些看起來是小事,卻也可能傷害感情基礎。
雞肋:越來越沒有存在感的特質
相較之下,越來越不重要的是什麼?
第一是「對於彼此的興趣」,很多夫妻看起來不像夫妻,而是共同過生活的人。例如你們在家裡看到爸爸媽媽,會特別意識到他們兩個人是夫妻、說不定也轟轟烈烈戀愛過嗎?他們現在一起經營這個家庭,雖然浪漫的特質已經不再,只是過日子,但也讓一家人都過得好。
第二是「面對彼此的家長」。彼此家長關你什麼事?以前的人講「醜媳婦總要見公婆」,第一次和對方家長見面當然是如臨大敵,連打什麼領帶(還是根本不要打領帶?)、穿哪一雙鞋都要想個老半天。但結婚之後,第一年或許還是很重要,但越到後來,影響程度就越來越低了。
第三是「專注的聆聽彼此」,這個特質也越來越不重要。不是說兩個人不需要溝通喔,而是溝通的形式和一開始不一樣了。你看,老夫老妻講話經常牛頭不對馬嘴,老公問:「狗餵了沒?」老婆回的是:「罰單昨天已經繳了。」外人也許聽得莫名其妙,但兩個人已經養成默契,此時無聲勝有聲啊……。
七年之癢
英文有個慣用語叫「The seven-year itch」,翻成中文就是「七年之癢」,說的是男人在戀愛或結婚之後的第七年,會開始胡思亂想、見異思遷來著—一段感情隨著時間過去也會慢慢變淡,滿七年就會「發癢」到想要找別人嗎?
在美國的社會學研究發現,在婚姻裡,離婚率長得跟雙峰駱駝一樣,只是兩大高峰不在第七年,而是每一年略有變化。
學者發現,結婚後的第二年跟第九年,是離婚的高峰。
怎麼解釋呢?結婚的第二年還處於磨合期,如果磨合不成,也沒生小孩,兩人就離婚啦,下一個會更好。所以這是第二年的高峰成因。
至於第九年是差不多小孩剛念小學,雙方開始覺得,唉呀,以前為了照顧小孩,夫妻之間疏於溝通,等到小孩子上學,兩個人要面對的時候,已經有一段很長的時間相互沒有交流,太慘了!兩個人忽然覺得比陌生人還要陌生—尤其美國受到浪漫文化的刺激,很強調情感交流。
雖然這是美國而不是臺灣的研究資料,但我們還是可以從中找出一些規律和價值—兩個人感情的發展和變化,其實和「時間」本身的關係並不大。能夠保持讓彼此感覺溫暖、新鮮、快樂、被愛,主動經營感情,才是感情延長保固的方法啦,其他都是多想的。
讓愛情常保如新
所以,你要是曾經想過:「我跟他已經越來越沒感情了,怎麼辦?」可要好好經營,去旅遊、改變生活方式和相處的習慣,重新找回剛開始那種怦然心動的感覺、重新點燃愛苗,否則可能就是慢慢走向分手之途。
不過要提醒大家的是,結婚通常不是重燃愛苗的好辦法,因為婚姻這件事本身並不能對關係帶來正面的改變。它應該是在兩個人準備好,能和對方好好相處,即使平淡也能重新找到火花和能量的時候才發生,而不是拿來當作火種。
婚姻當然不是愛情的墳墓,但希望你也別拿它來喚醒愛情,結果失敗了,反而葬送了自己和對方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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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者-孫中興
男人愛不愛你身體很誠實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關於炮友能不能變男友](完整版下)
(十三)
看著眼前一片湛藍的開闊,吹著微涼的海風,我紛擾的心似乎稍稍平靜了不少。
那天香港人轉身走出我的病房後,也等同宣告走出我的世界。
他出去換了好姐妹進房來陪我,而我早已痛哭失聲到癱軟無力,只剩左心房的痛楚無限擴大至酸澀,好像心臟為了這段稱不上是愛情的愛情用力過度而產生了強烈痙攣。
但時間永遠是最好的救援投手,不論再難堪的境地,總能帶你走出風暴。
就像我現在站在台東的海邊,心臟跳針的狀況已經好了不少,只是難免還有一點不願過去的餘韻殘存,在拉扯著我的情感及理智。
我忘了我那天哭了多久才因體力不支而再度昏死過去。我只聽見稍後香港人的媽媽也進房來安慰著我,直說:「寶寶還可以再有,沒關係。」殊不知我真正難過的最大成分是他的兒子不愛我,孩子只佔其次。
我還聽見阿榮也想進房來探我,卻被香港人阻止了。兩人似乎在我病房門口稍稍口角拉扯了一陣,但礙於我的哭聲過於猛烈,而且我也聽不懂廣東話,所以幾乎聽不清他們到底在爭執什麼。
又在醫院待了一晚,我就出院回到香港人家。
香港人的媽媽天天替我煲湯補身子,好姐妹也情義相挺,將機票延期,陪著我渡過這個慘淡的新年假期。
我每天就是待在房裡,不想說話也說不出話;別人要我吃,就逼著自己吃個兩口;要我睡,就乖乖躺好閉上雙眼;要我洗澡,就脫光衣服任水柱隨意沖打在身上,肥皂什麼的都沒抹,沖了一段時間就披上浴巾走出浴室,讓好姐妹為我吹頭髮。
香港人一天會來房裡探視我幾次,摸摸我的頭,或對我說些無關緊要的話。
我雖然都是表情漠然也不回答,但我很清楚,我依舊無法憎恨這個男人,即便只是心裡升起一點點討厭他的念頭,都會因為他每次的出現而打回票。
我心已死,卻仍死灰復燃般地隱隱為他跳動著。
這是我不能承認的倔強,也是我無法正視的真實。
其實只要他和我說一句喜歡我、願意跟我好好在一起,我的哀怨就能通通一筆勾消,我也能放下我的偽裝,自由地隨心去愛。但他對我只剩下哥哥對妹妹般的和煦溫柔,也不再有任何親暱舉動。
就算只是要我的身體也好啊。有時我都會這麼偷偷想著,然後嘲笑自己好沒尊嚴。
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感覺,真的很糟。
就這麼過了幾天,好姐妹的年假快用完,我的簽證也快到期,我才不得不面對現實,開口對好姐妹說:「帶我回家。」結束了這一個月來的鬧劇。
回家那天,香港人開車送我們至機場。他依舊體貼地替我拎起所有行李,陪我直到入關前的最後一刻,然後輕輕給了我一個吻,我們之間就正式畫下休止符。
輕如鴻毛,重如泰山。
以前在課本裡學到的句子,在這一秒我終於實實在在地體驗到箇中滋味。
同樣的場景,同樣的吻別,竟已是輕如鴻毛,重如泰山的兩樣情。
回到台灣後的一個假日,好姐妹開車帶我來到台東散心。
沒想到還真的來了,但不是為了生孩子,而是為了失去孩子。
好姐妹戳戳對著大海發呆的我,然後說:「不要想了啦,妳一直憂鬱搞得我好煩。」
我轉頭露出一抹苦笑回道:「好啦,不想了。他還是沒有跟我聯絡嗎?」
台東之旅出發的那一天,我就被好姐妹勒令交出手機,不准我再對對岸那位有任何期待,不然就跟我絕交。所以我才這麼問她。
「有,他說要匯一筆錢給妳。」好姐妹回。
「為什麼要匯錢給我?」
「算是妳流產做月子的錢,反正我已經幫妳收了。」
「為什麼要收?我不要他的錢!」
「欸幹有十萬港幣耶,為什麼不要?我已經讓他匯到我戶頭了,所以台東之旅,香港人請客!放心啦,油錢住宿什麼的扣一扣,我會還妳啦。」
「除了錢的事情以外,他就沒說別的了嗎?」我在乎的還是他的本身。
「就問妳好不好之類的鳥話啊,我就叫他錢趕快匯過來比較實在啦,少在那邊裝情聖。」
「妳為什麼不跟我說他有跟我聯絡?為什麼要收那筆錢?這樣顯得我很沒尊嚴不是嗎?」我氣得對好姐妹大罵。
「妳所謂的尊嚴已經讓妳懷了一個炮友的小孩、讓妳辭掉工作去了香港一個月然後再流產,滿身傷痕的回來台灣。妳覺得不收這筆錢比較有尊嚴嗎?尊嚴到底給了妳什麼?」好姐妹嗆道。
而我回答不出來,尊嚴到底給了我什麼。
好姐妹又繼續道:「既然這是他認為能給妳一點補償的方式,接受也沒什麼不好啊。收了這十萬港幣,從前發生的事就莫再提、莫再講,他會比較好過,也斷了妳莫名其妙的死心眼,除非妳還不想忘記。」
我的確是還不想忘記,但又不能承認,只好轉頭瞪向大海。
「先被放棄的那個通常會比較難過,但不代表以後就會比較慘啊!人生就是這樣,不到死的那一刻無法蓋棺論定。這一切都只是一個過程,過了就沒事了。」好姐妹又說。
「我知道啦,我現在好多了。我只是想要有一個人陪我一起經歷這些過程啊。妳知不知道我有多羨慕妳可以跟妳男友穩定交往那麼久,為什麼我都找不到想跟我過一輩子的人呢?」我大嘆了一口氣。
「妳不是找不到跟妳過一輩子的人,是妳多跟他們相處一秒,妳都覺得很煩。唉其實一直跟同一個人在一起很久也是很膩的,沒有火花、沒有新鮮感,有的只是想著今天如何說服自己不要不小心拿刀殺死對方而已。」好姐妹安慰道。
「跟一個人在一起很久,到底是什麼感覺?」
「嗯⋯妳記不記得我們高中的時候,我有一個用很久的紅色保溫杯?」
「就是妳從國小用到大的那個。」我回。
「嗯。我用那保溫杯很久,應該都超過十年了,而且只要不小心讓那保溫杯躺下來,不管關再緊都會漏水。後來保溫功能也不好了,基本上就是個長得像保溫杯卻無法保溫的廢物。我中間好幾次都想換掉那個杯子,可是每天都還是會順手拿起它,去裝一壺溫水。等到喝到涼掉沒被保溫到的水,再後悔自己為什麼不換一個保溫杯。有時候也真的會拉著我媽到百貨公司去看新的杯子,可是看來看去,又覺得家裡那個其實也沒糟到要被淘汰,就又會算了。再過久一點,已經不會有換保溫杯的念頭,就是每天早上認命地裝很燙的水去上班,等到想喝的時候,已經是剛剛好的溫度了。」好姐妹解答。
「所以妳男友就是壞掉的保溫杯?」我笑著問。
「反正戀愛談久了,本來就不是戀愛了。沒有一輩子新鮮、也沒有一天到晚都在心跳加速的啦!只是更了解這個人、更知道怎麼相處。只要保溫杯還是保溫杯,我就沒有換掉的必要,只要我知道怎麼使用它就好。這世上也大概只有我知道如何把我男友這個廢物回收再利用吧。很安心、很習慣,能一起等死帶進棺材也不勉強的感覺。」
「能一起等死帶進棺材也不覺得勉強的感覺?」我復述一遍再向好姐妹確定一次。
「嗯。」好姐妹點頭:「好啦至少妳跟香港人的故事很精彩,寫成小說應該能大賣,也算不虛此行囉。」
「幹,我要是有那種才華,我還要回台灣端盤子嗎!」我怒罵道。
「很好!妳已經會罵髒話了,表示妳已經好一半了。妳放心啦,妳很好,會得到幸福的。」
「馬的為什麼大家都說我很好,可是我就是連最簡單的幸福都得不到?妳最了解我,妳說說看我到底那裡好啊?」
「嗯⋯妳睫毛很長。」
「就這樣?」
「嗯⋯妳長得很有教養。」
「什麼叫長得很有教養?是漂亮的一種嗎?」
「不是。就是妳這個人雖然沒讀過什麼書,髒話也沒在少罵,可是不知道為什麼看起來就是很有家教、爸媽教很好的樣子。我個人覺得這是在妳沒特色的長相裡,還能受到一些男人的青睞的優勢。」
雖然聽不出來是恭維還是貶抑,我還是狐疑地說了句:「謝謝。」然後問:「只有這樣嗎?睫毛很長跟長得有教養?」
「靠腰妳不要再逼我了啦!我好餓我們回去吃飯吧。民宿老闆說他今天晚上會弄桶仔雞,我好久沒吃了,我要吃兩隻雞腿。」說完好姐妹就拉著我離開了海邊。
再見了香港人。我在心裡無數次地說著,每說一次,心就痛一次。直到再也沒有心痛的感覺,直到再也不會想再說這六個字。
時間終究治療了我,這一切不過又是人生列車中,一個過站不停的美景而已。
(十四)
一年九個月後。
現在的我在一間創意粵菜餐廳擔任店長。
說也奇妙,居然是Lisa居中牽線讓我找到現在的工作。
一年多前離開香港後,我放了自己三個月的大假,整理好心情,才又開始上班。
因為不好意思再回到之前上班的地方工作,畢竟我離職前還大言不慚的跟同事們說我要去香港結婚生子,可能一輩子不回來了,所以大家還替我舉辦了個盛大的惜別晚會。結果不到半年又夾著尾巴回去,沒有老公也沒有小孩,面子怎麼掛得住?只好找別的工作。
我找了我從前最嚮往的辦公室工作。無奈我的學經歷都不高,只能從最基層做起,薪水少、工作量又大,不到一年我就吃不消。
剛好這時候Lisa來台灣出差,她透過層層管道終於找到了我,還為我介紹了現在的工作。
為何要透過層層管道,因為我在好姐妹的逼迫下,換了手機、換了電話號碼、換了臉書及所有通訊軟體的帳號;還利用香港人給的那十萬港幣及我從前的積蓄,再跟爸媽借了點錢,付了頭期款,買了一間小房子,正式搬離開家,晉升成為有殼一族。
好姐妹還非常變態地逼我永遠不能再使用i phone,因為Apple的產品有i cloud,能非常聰明自動自發地把你手機曾經擁有過的一切保存下來,就會無法切割。
香港人送我的那枚銀戒,好姐妹也只給我兩條路處理:寄回去還他,或丟到海裡。
我當然選擇寄回去還他啊!
我將戒指的盒子、綁蝴蝶結的帶子、外包紙袋,通通包裝成他送給我時的原本樣子,但在盒子內的保養卡上寫了一句話,就用掛號寄回香港他家。
還用掛號是因為擔心他收不到。但我小心眼的不是那枚戒指,而是我最後的一絲情意。
儘管微不足道,還是害怕被忽略的一點小小餘戀。
所以我人生中唯一一項沒被好姐妹用如中共文化大革命一般抹滅的關於香港人的回憶,只剩一張和香港人第一次吃飯時,餐廳幫我們拍的拍立得而已。
那張拍立得原先是貼在那餐廳的牆上的,還是我背著好姐妹去到那裡,請求店家把照片送我,才得以有一樣倖免於難的念想。
Lisa來台灣時,就是約我來我現在工作的餐廳吃飯。
那時這間餐廳才剛開幕,老闆是一個澳門人,也是Lisa老闆的朋友。原本在澳門的粵菜餐館工作,因為想更精進自己的廚技,就又到香港拜師學藝。然後在來台灣度假時,愛上了台灣,因而萌生了在這裡落腳的念頭,才開了這間餐廳。
和Lisa見面時,我盡量避免自己去問到關於香港人的一切,Lisa也心知肚明般盡量不提及關於他的事情。但飯局尾聲,Lisa還是忍不住開口了。
「妳想他嗎?」Lisa突然問。
「都過快一年了,說想也不會很想,但說不想也不是完全沒想。」我誠實的說出自己對他的想法。
「如果他很想妳,妳會再回去找他嗎?」Lisa又問。
這個問題倒是讓我心跳漏了一拍。
我從來沒想過他會想我。這段時間以來,我都是抱持著他並不愛我、不需要我的心情,在激勵自己努力做好所有能做的,一片片拾回遺失的自己。
而且如果他很想我,他應該會千方百計地找到我,像Lisa一樣,不是嗎?
遲疑了一下,我回道:「那他交女朋友了嗎?」不可否認,我還是有相當程度的在意他的感情狀態。
「交了。」Lisa爽快地說,但眼裡閃過些微複雜的神態。
我忽略Lisa眼中那一點欲言又止,開口說:「那就好,祝他幸福。」
後來這間餐廳的老闆過來找Lisa寒暄。言談間,才知道店裡還在找外場manager。Lisa知道我的經歷,也知道我正在找新工作,就順理成章地把我推薦給了店主,我就從那時開始上班至今。
而我現在的身份,除了是店長外,還算是老闆娘。
在這裡工作幾個月後,老闆開始追求我。
老闆大我十三歲,身高不高,還有點微胖。所幸長得還不猥瑣,個性又非常開朗幽默,是個讓人相處起來非常輕鬆自在,甚至想主動接近他,感染他身上歡樂氣息的人。
他就是個和香港人徹頭徹尾相反的人。
香港人不笑的時候,看起來很有距離感;眼裡透著一股漠視人間的高傲,白話來講就是不知道在自以為是什麼的感覺。但這種防備的氣質,卻讓人更想窺探他的內心,找出他親人的那一面。
我對老闆從來沒有強烈心動的感覺。但他的溫和、開朗、熱情,及一種老男人特有的穩重氣質,還是吸引著我靠向他,汲取他身上的能量,補給我空蕩蕩的心房。
我需要愛上一個人,才能忘記一個人。
因此我很快就接受了他的追求,現在我們已經交往了半年有餘。
和老闆交往以來,我從來沒有主動想要他過;但當他向我求歡,閉著眼睛我也能做完。
做愛對我來說已不是情到濃時又更濃的升華,而是一種鞏固戀愛的手段。雖然這種想法有點自私,但幸好他的「性致」也不高,我的罪惡感也就少了點。
交往才三個月,他就對我提出想和我結婚的想法,而我也欣然接受。
畢竟我也不是個有多大理想抱負的人,能安安穩穩地過日子,我就別無所求。可以找到一個有經濟能力,又願意照顧我的人,夫復何求呢?
能一起等死帶進棺材也不勉強的感覺。我現在追求的,就是這樣的平靜。
十二月三十一號跨年夜,老闆在台北市最熱鬧的夜店訂了一個室外包廂,能在新年的瞬間,以最棒的視野看見旁邊台北一零一的跨年煙火。
會這麼大費周章,除了因為這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跨年以外,還因為我剛好是個元旦寶寶,跨年完剛好可以慶祝我的生日。因此在我們交往之初,他就率先預訂了這個包廂。
跨年這晚,忙完店裡的生意後,我換上事先準備好的白色合身洋裝及高跟鞋,和老闆及店裡幾個員工一起走去夜店。
老闆已經有一些朋友先進到包廂。由於路上人潮擁擠、行進困難,當我們抵達包廂後,已經不到一分鐘就要跨年。
我們趕緊衝向老闆朋友為我們保留的最佳位置,連招呼都來不及打,就要準備倒數。
「五、四、三、二、一,新年快樂!」上萬的民眾在同一時間激動喊著。
「嫁給我好嗎?」老闆從背後環著我,倚在露台邊,在新年煙火綻放的瞬間,靠著我的耳畔輕聲說。
由於老闆不高,我又穿著高跟鞋,所以我一直微微屈著膝蓋,才能完全偎進他懷裡。
我轉頭看著他,嗔怪笑道:「不是早就答應你了嗎?」
「我要的是真的永遠在一起,我想這一秒就娶妳。」
面對這個男人真情的告白,我心裡有著滿滿的感激,但還是玩笑回說:「沒有戒指怎麼算求婚?」
接著他就不說話了,我也不計較,繼續看著眼前的璀璨,但心底總有點遺憾。
有些東西,再喜歡都沒辦法擁有,就像我沒看到的那場煙火一樣。
這是我寫在香港人送我的那枚銀戒的保養卡上的話。
離開香港後,每次只要看見煙火,我都會想起這段話、想起那個吃雪糕的夜晚、想起嚐在嘴裡甜在心的悸動。
但悸動怎麼能當飯吃。我現在追求的是只要心還能跳就好,不加速也沒關係。
煙火放完後,我們轉回內側面向桌子準備坐下。但此時包廂裡的所有人,卻突然有志一同地朝兩旁退開,在擁擠的包廂裡,硬是留出了一小片空地給我們。
在我還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時,老闆突然單膝下跪,手上還舉著一枚鑽戒,大聲地喊:「嫁給我吧!」
我笑著接受了他的求婚,伸出左手讓他替我戴上戒指。然後在眾人的起哄下,親吻了彼此。
喧騰的求婚結束後,老闆倒了香檳給我,要我向他的朋友們一一敬酒,介紹我給他們認識。有些朋友還特地從香港澳門飛來台灣,就為了要幫他求婚。
敬到一半,我卻看見一個熟悉的身影,站在我們包廂的角落。
為什麼在我即將得到一生的幸福之際,這個人又要出現?
我藉故去廁所,起身離開包廂。推開眼前吵雜的人群,我好不容易很穩定的心跳,竟又開始加快。
我很生氣,真的很生氣。可是在這種燒了火似的憤怒當中,有一股興奮正挟著劍拔弩張之勢向我襲來。而且侵城掠地、攻無不克地逐一征服我每一個細胞。
我就快要被這種嗑了藥般的強烈欣喜感淹沒!所以我趕緊衝進廁所,不顧臉上還化著精緻妝容,打開水龍頭就潑了自己一臉冷水。
稍稍冷靜後,我抬頭看著鏡子裡的一臉狼狽,卻發覺自己變美了。
不是樣貌改變的變美,而是一種由身體裡透出的快樂,令我看起來容光煥發。
也多虧了我的防水型眼線液、睫毛膏,讓我被潑濕的妝看起來不至於走樣太多。
擦乾臉上水珠,再用廁所裡附的單包裝漱口水漱了漱口,我深呼吸一口氣,對自己微笑了一下,然後走出廁所,並且一再地在心裡提醒自己無論如何都要鎮靜。
但才沒走開幾步,手竟被人拉住。
我回頭。
「妳好,前妻。」那個讓我坐立難安到立馬離開包廂的人,對著我說。
今天我生日,我願意拿我的三個願望只許一個願:不要愛上他!
但這世上有誰的生日願望會實現呢?至少我的二十九次生日共八十七個願望,沒一個實現過。
(十五)
「你好,前夫。」我眯著眼彎起嘴角,用一種看起來就是假笑的假笑回他。
他依舊抓著我的手,然後又更靠近一步。我被逼得只能向後退向牆角,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一點信心,又隨著他的逼近被一塊塊擊倒。
「妳很緊張。」香港人自信地說。
此時他將空著的那隻手撐在牆邊,讓我的身體完全包覆在他的屏障裡。
而我竟很沒用地瞬間迸發大量腎上腺素,因為真的覺得可以把穿著高跟鞋的我給徹底包覆的男人好man!
我略撇過頭,避免與他四目交接,斜視著旁邊的地板,才嚅嚅回道:「沒有啊。」
接著他竟然一手撫上我的臉說:「可是妳好熱。我記得妳緊張的時候都會這樣。」另一手再握住我的手掌說:「還會流汗。」
我們第一次上床的時候,雖然彼此都夠成熟到了解前、中、後戲的程序,但我還是緊張興奮到為他產生了最自然的身體反應:發熱及發汗。
當時他就發現了這點,還拿這調笑了我一番。
幹,他現在是在跟我調情嗎?
為什麼當初我在他身邊的時候他不這樣對我,等到我都要嫁給別人了才對我大放電?
誰說女人心難懂,男人心才他媽的複雜好嗎!
我輕輕掙脫他抓著我的那隻手,提起所有勇氣逼自己去直視他的雙眼大喊道:「我想回去了,可以借過嗎?」
迂迴的最高境界,就是用問題回答問題。這個男人絕對在求學時代作文很爛,因為他always文不對題,還喜歡自以為地亂問問題。
他用問句回我:「妳真的要嫁給他嗎?」
我有些惱羞起來,宣示主權般舉起左手的鑽戒,閃進他眼裡,大聲說:「這麼大的鑽石,為什麼不嫁!」
「妳跟他做過嗎?」他又問。
馬的問自己的前妻這種問題,不覺得很失禮嗎?
「關你屁事。」邊說的同時,我邊用雙眼用力,增加瞪他的狠勁。
「跟我上過床以後,妳還有辦法跟別人做?」他的眼裡盡是輕蔑,好像他知道老闆的老二很小一樣。
但老闆其實不小,技術也不糟啦,你們不要誤會!
「你⋯!」我又更用力地瞪向他,嘴裡氣憤到說不出話。
但他似乎很樂於看見我這樣氣得跳腳的樣子,反而更逼近我說:「妳是我的,不能讓別的男人碰妳。」
接著我就感覺到一股酒氣灌進我的口中,同時還有一種溫軟的觸感,像在我嘴裡尋寶似的四處探索。
對,我們接吻了。
正確來說應該是我被強吻了。我撐開雙手欲將他推開,但才推沒兩下我就放棄。
因為我推不開的不是他的身體,而是我的心。
我雙手癱軟無力地撫掛在他的胸前,我軟弱的意志力唯一能讓我做到的一件事,只有命令自己的雙手不要再將他拉向自己而已。
至少這樣感覺起來,我被強吻的成份居多,多少能掩蓋一些沉溺於其中的事實。
但其實我的眼睛都閉上了,好像不管怎樣都是百口莫辯。
他拉起我放在他胸口的手,向後釘在我身後的牆上。突然地球好像只剩下我們兩個一樣,但我對這種遺世獨立的荒涼感反而有種前所未有的期待;我不怕這世上所有的寂寞,因為只要有眼前這個人,我的世界就被填滿了。
不知這樣旁若無人地吻了多久,他才離開我的唇,然後頭靠著我的額頭說:「跟我走。」就拉著我出了夜店。
這是他第二次牽我的手。但這次他牽的不是他的老婆,而是他老闆的朋友的未婚妻。
跨年煙火放完後,原本聚集在一零一附近的人群已逐漸散去。他帶我下樓後就攔了一輛計程車到他的飯店。
我才喝了兩杯香檳、我沒醉,我很清楚跟他走後會發生什麼事;也明白如果讓才剛剛向我求婚的老闆知道這件事,我會有多傷他的心。可我越往外走一步,就越有一種瀕死的歡愉,刺激著我的慾望,走向罪惡的泥沼。
接下來發生的事就不需要再贅述了。而這是我這一年九個月以來,第一次發覺自己還能是個風情萬種的女人,而不是個躺在床上的行屍走肉。
「你為什麼會來?」完事後,我倚在他懷裡問。
「來出差啊。」他回。
「我是說你今晚怎麼會來?」
「你未婚夫是我boss的朋友,我在香港就認識他了。他知道我在台灣,就叫我一起來。」
「那你知道我跟他在一起嗎?」
「不知道。看見妳我也嚇到。」
自從Lisa第一次來台灣找我,我們就開始變成真的有私交的朋友;我和老闆開始交往後,算是紅娘的她,每次來台灣,都會受到我和老闆熱情的招待。
我並不想讓香港人知道我跟老闆在一起的事;也不想讓老闆知道我和香港人的事,所以特地交代Lisa對雙方都不能講。
看來Lisa應該是很遵守諾言。
「那你為什麼要帶我走?」有一點雀躍的火花如仙女棒般在閃耀。我的眼裡透著希望,但當他低頭看我時,我還是垂下眼簾,掩下光芒。
「因為妳想。」他說,語氣帶著優越。
「我才沒有!」邊說我還輕錘了他的胸口。
「妳要不要打個電話回去?」濃情蜜意間,他卻突然拉回現實。
失落重擊了我一拳。
我不怕面對現實,卻害怕他不願給我多一秒幻想。
我氣餒地拉開他的手,翻身起來,到浴室去清理了自己一下,就穿上衣服準備離開。
「我走了。我不會跟他說你的事的,放心。」我說。
他拿了條浴巾包住下半身,走向我後又擁住我,在我耳邊道:「給我妳的電話。」
「為什麼要這樣?」我冷冷地回,四肢也反射性地僵硬起來,像在抗拒什麼。
「因為我捨不得吧。」
而我竟像被控制般,沒骨氣地唸了一遍自己的手機號碼。
他看著我的眼睛覆誦了一次,再吻了我一下,還給了我搭計程車的錢,就讓我離開他的房間了。
我請飯店門房替我叫了一部計程車,又搭回夜店。一路上我難以壓抑各種情緒衝擊著我:興奮、甜蜜、愉悅、混亂。
我做了壞事卻沒有罪惡感,反而激起我一陣陣心悸,我必須要輕輕搖晃我的身體來消磨這種感覺,不然我不知道我會不會被各種情緒給塞得爆炸。
下車後,我看著還燈光昏暗且樂聲隆隆的夜店,稍稍鬆了一口氣。行進間,已想好對老闆解釋的理由。雖然有點瞎,但我想依他對我的疼愛,他會買單的。
快要天亮了,夜店內已不似先前人潮擁擠,我一下就走到我的包廂,就見包廂內只剩下兩個人:老闆和素顏的好姐妹。
「靠,妳跑去哪?老闆都差點報警了妳知道嗎?」好姐妹一見我就罵。
好姐妹今晚是跟她男友在家渡過的,應該是老闆找不到我,才急急將她找來。
我在老闆身邊坐下,補償似地緊緊勾著他手,用我最誠懇的聲音,說了一句:「對不起。」
他原本有點僵硬的表情因著我的出現融化,轉身拿起我的外套替我披上,邊說:「回來就好,發生什麼事了嗎?」
我開始解釋我神隱三小時的理由。
我說我出去外面上廁所時,遇見以前學生時代的一個女性朋友,她失戀了,因此見到我寒暄完後,就急急拉著我講她失戀的事情、說她男友有多壞。講到一半她男友卻突然出現,然後兩個人開始吵架、拉扯。我為免他們影響到其他人,只好把他們帶下樓去調解。沒想到一講就講了那麼久,我也很無奈。
「那他們現在呢?」聽完我的解釋,老闆問。
「走啦!和好就一起回去了,簡直浪費我時間。」我佯裝氣憤道。
「沒事就好,辛苦妳了。」老闆拍了拍我的手,又轉頭對好姐妹說:「不好意思臨時把妳叫來,我幫妳出錢坐車回家吧。」
「不用啦,沒事就好。那回去吧,也沒人了!」好姐妹說完就站起身,站起來的同時,還偷瞄了我一眼,眼神裡盡是篤定的懷疑。
好朋友這麼多年,她果然一下就看穿我的把戲。
一起下了樓,目送好姐妹離開後,我跟老闆又搭上另一輛計程車。原以為是要去他家,沒想到他卻向司機報了香港人飯店的名字!
「為什麼要去那裡?」我馬上問,並盡量讓自己的語氣聽起來平穩。
「我在那邊訂了一個房間,要幫妳過生日啊。」老闆語調曖昧地回。
我扯起嘴角回以甜蜜一笑,但心底卻無可抑止地湧出了深深的無奈感及厭倦感。
我好像,無法再跟老闆做愛了。
抵達飯店後,門房替我們開了車門。我裝作神色自若,走進飯店。雖然所有接待人員的態度表情依舊專業親切,但我知道他們一定在心裡偷偷笑我:這個妓女長得不怎樣,今晚生意還真好,連續幹兩攤,陰道應該很鬆吧!
這也算是某種另類的現世報了。
那晚我還是和老闆做了。在做的時候,我完全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妓女,抱著一種上班的心態,只想快點收工領錢。
然後我突然覺得自己好骯髒,滿溢的羞恥咬得我流出淚來。
我為什麼會變這樣?想做愛的人不能有愛;該愛的人做不出愛。
老闆停下動作,心疼地問我怎麼突然哭了。
我搖搖頭說:「因為你對我太好了。」
「我會一輩子對妳這麼好。」他邊說邊拭去我的眼淚。
可不可以不要對我好?我在心裡默默回道。
過了幾天沒聯絡,我以為香港人忘記我的新電話;也以為那一晚的熱烈重逢只是曇花一現的激情,沒想到某天我在上班時,放在圍裙口袋裡的手機卻突然震動了一下。
我服務完客人,得了個空才到後場去查看手機內容。
「你做緊咩?」
這是廣東話的「你在幹嘛」的意思。和香港澳門人士交手那麼久,我雖然還是不會講廣東話,但也識得一點單字。傳來訊息的號碼我並不認識,但我直覺就知道是誰。
「上班。」我簡短地回,還在心裡默默數到三十才將訊息發送出去,欲蓋彌彰似地想表現出不在乎。
「你有冇掛住我?(你有沒有想我?)」他回。
幹,現在是在跟即將成為人妻的女子搞曖昧嗎?有沒有搞錯啊!我趕緊將手機丟回圍裙口袋,走出外場,繼續服務客人,卻掩不住臉上的笑意。忙活了一陣,還有工讀生跑來問我為什麼看起來特別開心。
然後我的手機又震動了。
「我想妳,我們見面吧。」他傳。
面對他直接赤裸的文字,我也壓抑不下我心中澎湃,回傳道:「你在台灣?」
「這個月都在。」他回。
「來這麼久?」
「對。妳哪天有空?」
「下班就沒事了,要約老闆一起嗎?」我回,還加了個奸笑的表情貼圖。
「只要妳,可以嗎?」
我淪陷了。我被心跳的節奏鼓躁地不能自己,因此,我答應了和他見面。
為了增進自己的語文能力,幾個月前開始,每個禮拜二、四的晚上我都會去上英文課。這當然是身為老闆娘的特權,能這樣少上班,還不會被扣薪水。
晚上七點下課後,我通常不會再回店裡,會自己到那裡晃晃,或跟朋友約。我將這兩個夜晚暱稱為「放風時間」,是我跟老闆交往以來的小小期待。
我和香港人約了禮拜四晚上我下課後去吃飯。用完餐後,我們同搭一輛計程車,先送他到他的飯店,在他臨下車前,他突然問了:「要不要再上來聊天?」
我下車了。
而我們的關係,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香港人這次來台灣出差一個月,來考察台灣公司的某個項目。他還在跟之前Lisa告訴我的那個女孩交往,是個大學生,而且還是個兼職的小模,在香港拍過幾支廣告。
二度炮友關係,且彼此都有固定伴侶,讓我們變得更親密、更沒有禁忌。我們什麼都能聊,好像熟識多年的老友一般;什麼都想講,好像彼此是唯一的心靈依靠。
我比從前更期待每個禮拜二、四的放風時間、期待我們心照不宣的約會、期待真正身體與心靈的高潮、期待這種再活一次的感覺。
香港人離開台灣前的最後一次約會,我邀請了他來到我的小房子裡。當天早上我還特地換了一套新的床單,希望我的床能沾染上他身上的氣息。
那晚我們幾乎不多說話了,一次又一次竭力在情慾糾纏裡,雙唇親吻到幾乎沒有知覺,腦袋像被抽空,蕩漾在一種奇異的幸福感裡。
也許我們就是只能有激情,不能有愛情。
「我下個禮拜去上海,妳要不要來陪我?」他忽然說。
我們的身體還交纏著,在大腦無法運作的狀況下,我好像說了:「好。」
反正在上床時說的話,都只能留在床上,不是嗎?
(十六)
香港人離開後,我陷入前所未有的焦慮。
我當然知道我不能去上海找他,可是他去上海的日期就像是七點四十的校鐘,每天早上七點四十分一定會響,提醒還在校門外奔跑的我,就快遲到了。
雖然他回香港後,我們再沒聯絡過,而我早就知道這是必然,卻無法收拾我的失落感。我盡量表現如常地生活著,還是讓老闆發現了我的不快樂。
因此老闆又比從前更關心我、更呵護我,卻更讓我陷入一種進退兩難的罪惡之中:我無法再愛你,但我要如何讓你不愛我?
這段時間以來,我對老闆所有的快樂、笑容、驚喜、感動,都只是為了報恩所衍生出來的產物,不是真實的我。但我可以為了賠償這份恩情,賠上我的一輩子嗎?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必須要快點做個決定,不然很快我會讓自己的各種情感給淹死,而且死無葬身之地。
「我想放幾天假。」考慮了幾天,某天下班後,在老闆開車載我回家的路上,我終於開了口。
「好啊,妳想去那裡走走嗎?在台灣還是出國?最近看妳好像心情沒有很好,我也想帶妳出去玩。去馬耳代夫好不好?我有朋友才剛從那邊回來,說很不錯。店裡可以交給他們幾天應該沒有問題。去ㄧ星期好了,會不會太短⋯」老闆絮絮叨叨地說著。
從前我很喜歡他這樣可以幫我把所有事情都決定好的性格,這ㄧ刻卻只讓我覺得惱怒,我終究忍不住出聲,打斷了他:「我想ㄧ個人。」
「妳是說妳想ㄧ個人去馬耳代夫?」老闆問。
「我想去上海。」我答。
「上海?可以啊,但妳ㄧ個人去沒問題嗎?」老闆還是耐著性子問,語調聽來輕鬆,但我明白那背後是用了多大的包容才能這樣跟我說話。
「我有朋友在那裡工作,很久沒見了,我想去見見他們。我也沒有ㄧ個人出過國,我想試試看。」我回。
「那我明天就幫妳訂飯店機票。」
「讓我自己來吧。」我握住他放在排檔桿上的手,柔聲說:「我想靠自己的力量完成這整件事情,我不能總是讓你幫我啊。」
「為什麼聽到妳這樣說,好像是要離開我?」老闆心酸一笑,邊放慢車速,還在黃燈卻已停在紅綠燈前。
我摸摸他的臉,安慰似地回道:「我很快就回來。」然後親了他的臉頰,試圖讓他安慰一些。
「各位貴賓,我們已經降落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在繫緊安全帶燈號未熄滅以前,請留在座位;機門未打開前,請保持行動電話關機。下機時⋯」
帶著對未知的期待,我來了。
我沒有提前告訴香港人我會來上海找他的事。事實是,直到我現在降落在上海的這一刻,我都沒有任何他的消息。也許他早已改變行程不來上海、也許他其實帶著他美麗的小模女友一起來、也許從來沒有來上海出差這件事,一切不過又是床笫之間的謊言而已。但就算是騙我都好,我需要一個信念。
一下飛機,排隊過了海關,我馬上到機場內的小便利店購買大陸sim卡。請店員替我裝好並設定完成後,我馬上收到第一封訊息,是來自老闆。內文主旨就是問我到了沒、要我小心注意安全、時時與他保持聯絡。
我回傳了訊息要他安心,我會好好照顧自己後,手機居然又震動了一下,竟是香港人。
「我到上海了。」他傳
沒想到他居然還記得我們在床上說的話!我有些釋然地輕笑出聲,為自己的這趟旅程有了好的預感。
「我也在上海。」我回傳。
「真的嗎?可是其實我現在在台灣。」
「那怎麼辦?結果我來了上海你去了台灣,那我們見不到了。」
「白吃,我在上海。妳好好上班,別胡思亂想。」
搭著進上海市區的地鐵,看著他的訊息,我突然有點失望,怎麼就不相信我真的在這裡呢?我可是費了千辛萬苦才能到這裡與你相見,只為了你的一句話。
所以我索性賭氣不回了。
我的飯店是一間在上海豫園附近的平價連鎖旅店,是我請在上海工作的一個男性好友阿泰替我訂的。
由於我回絕了所有老闆給的贊助,畢竟我是來偷情的我不能那麼沒良心還接受老闆給的好處,所以我在上海的一切生活起居都力求平實基本,不用太好,也不要太差即可。
抵達飯店整理好行囊,我又收到香港人的訊息。
「我到酒店了,酒店很棒,可以看見全上海的view。但我馬上要出門工作。」隨訊息還拍了一張他飯店房間的照片給我。
我不禁微微揚起嘴角,我們好像又回到了兩年前還是曖昧砲友的時候,總是在分享生活,就算是極小的事也要講的甜蜜。
看來,他女友沒有跟著來上海。
我抬頭看看窗外陰雨綿綿的天氣,靈機一動回傳道:「外面在下雨耶,你有沒有帶傘?」
沒多久,我手機就響了。
「妳真的在上海?拍張照我看。」他傳。
我走出飯店,拍了張街景傳給他,然後很快又收到他的訊息:「晚上有空嗎?跟我見面吧。」
因為害怕到了上海以後會被香港人放鳥,我在出發前運用自己有限的人際資源,硬是約了幾個也在上海的朋友見面。說是幾個其實也只有兩個而已。ㄧ個是幫我訂房的阿泰,另ㄧ個是好姐妹外派到上海工作多年的親姑姑。
第一晚我先約了姑姑吃飯,所以拒絕了他的邀約,但還是充滿暗示地為我們的夜晚留下一條活路,回傳道:「如果我們都忙完後你還想見我的話,就來找我吧。」然後又傳了我的飯店地址給他。
凌晨兩點,我放在床頭的手機震動了。
「我在妳酒店門口。」是香港人。
看來什麼都抵擋不過禁忌的慾念,就讓我們一起沉淪在歌舞昇平的夜上海吧。
每天白天他會去工作。下班後如果不用跟客戶應酬,他會直接來找我,帶我去吃飯,或到那裡走走。我們雖然走在路上不會牽手也不會勾手,畢竟我們各自都有戀人,在上海要是被什麼熟人看見也說不準,但我們總會心照不宣地挨著彼此,感謝上海的冷天氣。
夜裡,他回到他自己的飯店梳洗後,才會再打車來我的飯店過夜,因為他還有其他同事跟他到上海出差,雖然住不同房間,但若是被人發現有他女友之外的女子進出他的房間,也是不好的。
而我們沒有每晚都做愛。
有時只是依偎在一起相擁而眠、分享著體溫。
我雖然喜歡做愛,但我更喜歡可以一起不做愛。好像我們享受的是真正的彼此,而不只是身體敏感帶來的快感。
我雖然不是女友,但總比炮友還多了一點點吧?我總會在他入睡之後這麼偷偷想著。
我在上海的最後一夜,他帶我來到上海最棒的lounge bar:Bar Rouge。店址在充滿歷史韻味與異國風情的外灘十八號頂樓,可以站在露台眺望黃浦江對岸越夜越美麗的陸家嘴建築群。
其實這晚他是需要陪客戶應酬的,但他還是說我可以一起來沒關係。
白天趁著他去工作時,我特地到南京東路步行街去置辦新衣、新鞋,用盡心思精心打扮自己,希望為我們之間留下最美好的句點。
對,我來上海除了是為了偷情,更大的目地,是為了道別。
我發覺我們之間從來沒有一段真正美好的屬於彼此的回憶,我認為這是我始終無法對他死心的原因。如果我能和他真的有過一段什麼值得悼念的過去,我也能比較爽快放手吧。
我已經打定主意,這趟上海行結束後,我又要搬出當初好姐妹文化大革命那招,阻絕和香港人之間的一切,重新開始屬於自己的人生。
他向他的客戶介紹我是他來自台灣的朋友,我笑著接受了「朋友」的稱號,盡責地扮演好朋友的角色。
出社會這麼多年,我雖然不是什麼交際應酬的高手,但基礎的應對進退還是懂的。而且我的中文說的比他好太多了,大陸人不知為何又對台灣口音的普通話有某種程度的迷戀,再加上一些紅酒的加持,我簡直在他客戶眼中是台妹女神的化身。
這才是你堅持帶我來的原因吧。
當他的客戶被我逗得開懷大笑,一隻手假裝不經意地放上我的大腿時,我笑抿了一口紅酒,眼神瞟向他,並在心裡對他得意地隔空喊話著。
雖然被利用了,卻為自己對他而言的價值而洋洋得意。
此時他卻突然站起來,對我招了招手,示意要我過去。我向他的客戶說了聲抱歉就走至他身側,而他竟如宣示主權般,直接與我十指交扣。
我尷尬笑看著他的客戶,幸好大陸人天性爽朗,雖然有點驚訝,但還是邊揮著手邊笑著說:「沒事、沒事。」繼續沉浸在這一片歌舞昇華。他則像是沒事般繼續和大家敬酒說笑,我也只好假裝沒事繼續和其他人喝酒聊天。
只是這晚,我們的手沒有放開過。
最後他喝醉了,還吐了一地。而他的同事們彷如有某種有默契,直接送他和我回我的飯店。
我看著呈大字型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他,雖然有點遺憾今晚無法最後一炮,但當他牽我手的那一刻,我已經在心裡潮吹了,也算是有所得吧。
第二天一早,我整理好行李,他還在睡著。我愛憐地對著人事不省的他又親又抱了好幾次,才依依不捨地離開了房間。
我到櫃檯又加了點錢讓他可以在我房裡多睡一會兒,然後請飯店的人給他morning call,讓他不要睡過時間,錯過他回香港的飛機。
奇怪的是,從我離開飯店到搭上飛機回到台灣,我都沒有掉下一滴眼淚。
我知道我是難過的,但這五天太幸福,美好到讓我暫時忘記了該怎麼難過。也許等到幸福的迴聲終止後,我就懂得哭泣了。
再見了香港人。
這次終於是笑著和你說再見。
(十七)
劈腿的人若說自己有多愛自己的元配,那真的是連鬼都不會相信的鬼話。
在飛機抵達台灣的那一刻,我就明白我的人雖然回來了,但心卻是留在了上海。
老闆來機場接我回去。才上車,老闆就問:「今天妳要回家還是來我家?」
在結婚前能有自己的獨立空間一直是我的一個小小夢想。我認為女人的一生幾乎都不屬於自己,出嫁之前屬於原生家庭;出嫁之後屬於夫家。如果能在結婚前搬出家裡,有一個只屬於自己的空間,我覺得是能完整自己的一個歷程。
諷刺的是,竟是多虧了和香港人那段不知該稱之為什麼的炮友歲月,才成全了我這個小小夢想。
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大概就是在形容這種情況吧。
和老闆交往之初,我就向他述說過我的這個小小獨立宣言。我總會撒嬌著告訴他:「如果結婚後我就ㄧ輩子是你的,那結婚前就讓我保留一點點自己吧。」所以即便我們已經是經濟獨立的成年男女,卻沒有選擇同居。
而我也從來沒有讓真正的男友來過我家過夜;但我卻讓炮友來了。
「妳要回家還是來我家?」老闆又再問了一次。
沒想到我竟一秒就遁入若有所思的世界,聽到老闆的叫喚才趕緊回過神回道:「嗯⋯去你家。」
我臉上掛著微笑,卻是口是心非。
我只是想要為我這趟偷情之旅做點彌補。
「其實如果妳想回家也沒關係。」老闆一貫溫和地說。
但我還是能聽出他話裡的不同,這一點弦外之音終於觸動了我的惻隱之心,馬上說:「我這麼多天不在你不想要我陪你嗎?」
「想啊,可是妳要整理一下行李吧。我直接載妳回家好像比較方便。」老闆回。
「你想要我陪你我就陪你啊。」我盡量表現地嬌憨可愛。
「這五天我真的很想妳耶。」他騰出右手邊捏著我的臉邊說:「不然我們一起去住妳家,不就都好了嗎?」然後轉頭看了我一眼,眼底透著光彩。
我不禁在心裡倒吸了一口氣。
「好啊。」我說。
但開口的同時,我的胸口像經歷了一場喜馬拉雅山大雪崩,幾萬斤的白雪從山頂一瀉千里,壓得我瞬間窒息。
經過一個三疊紀那麼長的時間,我們終於抵達我家。老闆替我提起所有行李進到我房裡,我卻突然手足無措地慌張起來。
床單⋯床單!這是進到我腦海裡的第一個念頭。我該馬上換掉留有我和香港人交合時的淫靡氣味的那套床單才行。因此我立刻奔進臥室去扯下被套。
「要我幫忙嗎?」老闆後腳跟著進房說。
「不用⋯不用。」我連忙拒絕並扯開話題:「你要不要先洗澡?我先換個床單順便洗衣服。」
老闆卻沒回答,而是逕自走向我並緊緊把我攬在懷裡,邊說:「不要再離開我那麼久,我真的好想妳。」
接著我們順勢接吻了一陣,我輕輕離開他的唇邊,扯開嘴角笑著趕他說:「好啦你先洗澡,浴室裡有乾淨的浴巾你直接拿來用。快去吧!」老闆才轉身離開。
聽見老闆關上浴室門的聲音後,我終於鬆了一口氣。
我們在一起的時間也不算短了,藉著「慣性」,我好像也能這樣繼續走下去。其實在機場看到老闆時我也不會不開心;發現他像個小動物ㄧ般默默在等著我、想著我時,我心裡還是會產生一絲憐憫與惋惜。
人總是這樣,總是在追求懸崖絕壁上的那一支孤野玫瑰,卻忘了這一路上在腳邊伴著自己冒險的蒲公英。
我已經順從心中渴望,大膽的去追過一回,是時候我該停下腳步去珍惜真正該珍惜的那一個了。
況且我本來就是這麼想的。在決定去上海的那一刻,我也決定了那是最後一次讓慾望帶領自己;從今往後我該把現實放在眼前,當作追逐的標的,不然到頭來苦的終究是我自已。
老闆為我投入穩定安妥的未來,我付出愛情當作回報。
這很公平。
那我到底在糾結什麼?
蓮蓬頭嘎然而止的聲音將我從思緒中拉回現實,我趕緊將換下來的舊床單塞進衣櫃深處,繼續鋪著新床單。
老闆從浴室出來,下半身只包著一條浴巾。
「我想喝水。」老闆說。
「瓦斯爐上的鐵壺裡有煮好的水,旁邊架子上有杯子。」我沒停止手下動作,一邊將枕頭塞進枕頭套裡一邊回答。
但才說完,我就發覺我說錯話了!
我的房子很小,除了浴室有隔間外,其他空間都是開放式的一目瞭然。也沒有廚房,只有角落一塊地方做了個流理台、瓦斯爐,外面圍了張長桌當作吧台,就算是餐廚區了。
我馬上轉頭,看著只差一步之遙就到餐廚區的老闆,心跳快得連我的耳膜都在震動,卻無法阻止他走向我的秘密。
我只能瞪大眼,眼睜睜地祈禱著他就算見到了那東西,也不知道是什麼,或根本不以為意,甚至是沒看見。
「妳⋯為什麼有這個?」老闆邊問邊轉過頭來。
發現他的動作,我又趕緊轉回頭繼續將另一顆枕頭塞進枕頭套裡,如此簡單的動作卻做得不流暢,因為手已經心虛地顫抖起來。
「什麼啊?」我盡量穩住聲線,但音調還是不受控制地拉高。
「避孕藥。」老闆答。聲音已經有幾分冷淡,但聽得出來他想盡量表現平靜。
被發現了。
和老闆交往之初,我們就說好要以結婚為前提交往。而老闆年紀頗大又有經濟能力,因此更迫切地想要孩子,所以我們在第一次發生關係後,就說好了往後做愛都不避孕。
但我嘴巴上是答應他了,也都讓他不戴套內射;背地裡卻買了避孕藥,每日定時服用。
會把避孕藥放在餐廚區,是因為每天藥都要配水吃。我這人很懶惰,記性又不好,為了怕藥吃完了沒辦法馬上買到,我通常ㄧ買就買好幾個月份,全部固定放在吧台上。
我ㄧ時腦袋炸了無法思考,也撒不出個像樣的謊來,只好繼續背對著他沈默。
「妳吃避孕藥只會有兩個原因,ㄧ個是妳不想懷我的小孩、ㄧ個是妳有了別人,妳怕懷別人的小孩。」見我不語,老闆繼續說。
殊不知兩個原因都有。
我不禁為老闆出色的推理能力揚起了ㄧ抹苦笑。
薑還是老的辣。我心想。
老闆走至我身側,又道:「妳不說話,就是承認了。可是為什麼,不想要我的小孩?」
「我沒有不想要你的小孩。」我放下枕頭,眼神瞟向ㄧ側。
「所以妳有別人?」
深呼吸ㄧ口氣,我開口:「我只是不想那麼快懷孕,我想再多享受一下兩人世界,可是怕你會不開心,才偷偷吃藥。」
「那妳為什麼要買那麼多?」老闆又發現了癥結。
「因為⋯因為我不確定能不能跟你走下去。」說完的瞬間我都想掐死自己!什麼叫想享受兩人世界卻又不確定能不能走下去?
「那妳為什麼要答應跟我結婚?」
「可不可以不要再問了?我好累,想快點休息了。」我只剩下迂迴這招。
「妳應該知道我很愛妳,不管妳怎樣我都會接受,就算妳心裡有別人。」
此話一出,我不禁打了個哆嗦。
我逼自己抬頭望向他,試圖表現一種無所謂的超然淡定。
「妳生日那天,妳去廁所很久沒回來,我就去找妳了;妳去上海的時間,跟那個人去出差的時間一樣。我都知道,但只要妳會回來就好,我都可以不計較、假裝不知道⋯。」老闆說到最後居然哽咽了。
我從來沒看過老闆哭,但下一秒他卻突然唏哩嘩啦哭地像個小孩。
「對不起⋯。」我顫抖著站起身,走上前去擁住他。
老闆對我來說一直都像是一座大山一樣堅強可靠,但此刻他的無助軟弱卻惹得我的心也一陣陣酸軟起來。
他頭靠在我懷裡,眼淚鼻涕已經濡濕了我胸前衣物一大片。我一邊覺得罪惡至極,一邊卻又覺得鬆了口氣。我果然不適合擁有秘密,那是我想要也得不到的寶藏,就像香港人一樣。
命運往往會在你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的時候推你一把。雖然這把推得有點重,但終於讓我正視自己的內心。
我準備開口坦誠,老闆卻搶在我之前發話:「不要離開我好不好?我可以什麼都沒關係,只要妳留下來。」
我原本想說:我們分手吧,我始終愛的不是你。但他都這樣說了,我也只能把話含在嘴裡,再硬生生吞回去。
後來我們在床上解決了一切。
我想女人的陰道深處可能有個重新開機鍵吧,男人都覺得只要插入了就能重新開機everything。
包括已然破碎的愛情。
有趣的是,愛不愛身體會比心裡先知道。但現在的我已不是剛被賣進怡紅院的小雛妓,而是個看破紅塵的老鴇。我即使不願意,卻還能表現地千嬌百媚,讓他相信我願意和好。
結束之後,老闆問了我所有關於香港人的事,我盡量避重就輕地答了。
我說我們從前不認識,就是在那場跨年生日趴上第一次見面。他喝醉了抓著我就親,我居然覺得刺激,就跟他去開房間了。然後我們成為了炮友,但說好都不會影響我們原本的感情,也不會因此暈船,純粹享受肉體關係。
老闆聽完一切,要我發誓絕不再跟香港人聯絡;而我也要他答應我不會拿這件事當作籌碼要脅我,我們才算破鏡重圓、和好如初。
「那妳跟他在妳家做過嗎?」老闆最後又問。
「沒有。」我直覺就答。
那套塞在衣櫃深處的被單,看來只能一直塞在衣櫃深處了。
愧疚真是最好的演員。我成功演出了一場世紀大戲,演技自然真摯到我自己都為自己感動落淚,掌聲不停;也真的相信自己即使在經歷了這一切之後,還是能和老闆共譜一個美好未來。
也許錯過了才是天長地久。
再見了香港人。
這次是真的跟你說再見。
(十八)
一年後。
我一步步用力地踩著腳踏車,享受空氣中的鹹濕悶熱。
其實這味道並不讓人感覺非常舒服,但對我而言卻是非常安心自在的氣味。在這片空氣的包裹下,彷彿一個巨大的透明汽球籠罩著我,我終於可以放下曾經的一切,只為自己而活。
不為心動、不為執著、不為責任、不為愧疚。
我辭了在老闆餐廳的工作,把我的小房子賣了,帶著我所有的積蓄,一筆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在台東還算能當大爺的錢,在台東買了一個大多了的房子,經營民宿。
剛開始一個人要處理所有事情真的很難,但一個人的孤單,要比兩個人的寂寞快活多了。我在這種高強度的心力交瘁中,反而得到了解脫。
置之死地而後生。
現在我的生活終於又重新找回軌道,就像我每天騎著腳踏車去買菜的這條路徑一樣,令人安心、熟悉。
雖然在我迎著風、哼著不成調的小曲的時候,還是會有些記憶的片段,頑皮地從我腦海中的倉庫裡跳出來,但時間早就為過去磨去了稜角,我已經不會再為那些紛亂的回憶刺傷了。
先來說說老闆。
老闆是個非常聰明的男人。但他的聰明不是可以把任何數字憑空開根號的那種聰明,而是對人情事故的理解與運用。這除了需要一點心理素質的天份之外,更需要經驗的吸收及累積。
在我們和好之後,他對我的態度沒有更好,也沒有更壞,而是一如既往的溫和,就像恆溫熱水器那樣。
他也絕口不提到任何關於香港人的事,盡可能避免我們之間所有可能產生的尷尬。有好幾次我受不了自己的心理壓力想向他全盤托出我和香港人的ㄧ切,他都只是笑笑的說誰沒有過去,要我自已把回憶收妥,好好跟他共度未來就好。
他對我的智慧圓融,不拿我的過錯當令箭的態度,讓我找不到任何能和他吵架的點,就這樣又和他相安無事地過了半年。
我那時覺得我的一生就是這樣了,也開始籌備婚禮,準備和老闆結婚。
在轟轟烈烈過後,還能有所依歸,我算是幸運的吧?
再來說說香港人。
在被老闆發現了我的秘密後,我心虛地馬上把香港人的一切又刪除了。當然那套床單和那張拍立得我還是留著,只是藏得更好、更隱蔽、更小心翼翼。
我還打電話到電信公司請求將他的號碼封鎖,他就算傳訊息或打電話給我,我也不會知道。所以我們又二度形同陌路。
剛開始的確是很煎熬。
老實說,和他斷了聯繫這件事,比好好跟老闆在一起這件事還難。我每天都要努力克制自己不要打給電信公司將他的號碼解除封鎖、不要又想不顧一切跑去香港,只求廝守、不要想著我們之間還有ㄧ點點可能。
我只能說幸好還有老闆在我身邊,分散我的注意力,讓我這麼想著想著,從張開眼睛到闔上雙眼都會很想很想;到後來變成總是會想,但好像又總是沒在想。因為習慣了思念,想他就變成像呼吸一樣自然。他就是我的空氣,看不見、摸不著、聽不到,卻是我賴以維生的必要。
我在心裡默默住了ㄧ個人的狀態下,和老闆去了澳門,拜見他的父母,談論我們的未來。
老闆的父母年紀都非常大了,又只有他一個兒子,所以對我這個未過門的媳婦只有心疼與感激,沒有懷疑和挑剔。
我總是這麼容易就被家長所接受,讓我不禁莞爾,我的「公婆運」可能很旺。
澳門的一切又比香港更小、更擁擠,但有一樣的過馬路的聲音、一樣的語言、一樣的凍檸樂。
我總是在車子開到氹仔金光大道的新興賭場區,或從美麗的友誼大橋上望見澳門旅遊塔時,才會重新確定自己是在澳門,不是香港。
由於澳門的交通非常不方便,沒有捷運地鐵、計程車看見客人像看見仇人一樣不屑,所以老闆向他的朋友借了一部車子代步,載我到處去見他的親朋好友,宣布我們要結婚的消息。
我基本上就像是媽祖出巡一樣,今天見這個叔叔、明天看那個阿姨。老闆的好脾氣、好人緣,讓我們每天都有吃不完的飯、應不完的酬。在我感到心力交瘁的時候,我就會點一杯凍檸樂,用力地戳著檸檬,識圖從沉重中,嚐到一點清新的爽解。
我明白我的心是對老闆不公平的,但也只能安慰自己般地想著:我已經把我全部的人生都交給眼前這個男人了,可以讓我偷偷在心裡保留一點點自我吧。
老闆想在澳門登記結婚。雖然在澳門結婚登記的手續比在台灣麻煩,但他說他們登記結婚的民事登記局外觀很可愛,我一定會喜歡,比起在台灣的戶政事務所裡那種辦公的氣氛要浪漫多了。所以我在出發來澳門之前,就準備好所有結婚登記需要的文件。還邀請了Lisa這個媒人從香港搭船過來,陪我們去登記。
Lisa在我們準備登記的前一晚就來到澳門,我們安排她住在飯店裡。從港澳碼頭接到她後,她劈頭就和老闆說:「能不能讓我跟她獨處一下?」
「點解?(為什麼?)」老闆不解。
「結婚之前女生都有些心裡話要說嘛。我不會把你老婆吃掉,你不要怕啦。你載我們去吃飯,吃飽了再來接我們。」Lisa回。
上車後,Lisa和老闆用廣東話講了一個地名。不多時,我們就來到一個寧靜的海岸邊,旁邊還有一座漂亮的小教堂。
「這裡是什麼地方?」下車後,我問Lisa。
Lisa一邊親暱地捥著我的手,一邊回道:「這裡是路環,是我在澳門最喜歡的地方,不像澳門其他地方那麼擠,都像是用錢砸出來的一樣。妳看那邊。」Lisa手指著海的另一邊:「那邊就是珠海了,很近吧。」
我看著對岸珠海的夜景燈火,感到驚奇,沒想到澳門和大陸就是這樣近在咫尺的距離。
「如果對面那片燈亮的地方就是香港,妳會不會想游過去?」Lisa突然問。
「妳在說什麼啊?」我笑著反問。
「妳都要結婚了,妳不用再想一想妳真的要的是什麼嗎?」Lisa邊說邊拉著我離開岸邊,走至旁邊騎樓下的餐廳。
餐廳的桌椅就直接擺在路邊,牆上還靠著一個個大型水箱,各種水產生物就在裡頭展示著新鮮。
「我還能要什麼?這已經是我最好的選擇啦。」我笑著回,想盡量展現灑脫。儘管我心知肚明Lisa的話中有話,還是不敢戳破。
明天我就要和老闆登記結婚了!我不斷在心裡提醒著自己。
Lisa沒理會我的話,自顧自地坐下,要了菜單,開始點菜,我也只好學著她看起菜單。菜都點好後,她又開口道:「我現在說這些話,是希望妳好好想一下。結婚是ㄧ輩子的事,我知道老闆是個超好的男人,可是他的好是妳想要的好嗎?」
「妳知道老闆其實都知道我跟他的事嗎?妳應該也知道我去了上海吧,老闆也知道,可是老闆都原諒我了。他不計較,我怎麼還能計較。」我答。
「我這樣問妳好了,妳給老闆的是同情,還是愛情?」
而我答不出來。
幸好第一道菜在這時上桌了,我連忙拿起刀叉分著桌上的青菜,開口咀嚼菜肴邊含糊回道:「我當然愛他啊,不然幹嘛要結婚。」
「為什麼我看不出來妳很開心?妳那時候來香港,感覺不是這樣的。」
「就算我承認了其實我心裡愛的是另一個人,我又能怎樣?他又不愛我。」我放棄了迂迴,直接回道。
「妳怎麼知道他不愛妳?」Lisa反問。
「他又沒來找我。我那麼傷心的離開香港,小孩也沒了,他有做什麼嗎?就是匯錢給我而已啊。」
「那是因為他找不到妳啊!妳身邊所有的人,都不讓他找到妳,他只好要我來跟妳聯絡,結果妳就跟老闆在一起啦!」
「他也交女朋友啦,我為什麼不能跟老闆在一起?」
「他是男人嘛,會有需求,交女朋友很正常啊。」
「我是女人啊,我也有需求,我需要有人可以依靠。」
聽到此,Lisa翻了個白眼又大嘆一口氣,才說:「你們都好煩哪。」
「那我問妳,他給我的是同情還是愛情?」心底小小的火苗在問句發出的同時,也悄悄燃了。
我竟然還有期待。
Lisa抓起一隻蝦,邊剝著殼邊回道:「如果只是同情,錢給妳之後也就完了,幹嘛還要來招惹妳那麼多?老闆是我們boss的朋友,如果被發現他跟妳的事,他可能連工作都丟了。他是一個很現實的人,我很了解他的。不要只把自己當成受害者,那個時候他知道妳流產了,也是丟下工作拼命的趕回來了。這樣說妳明白了嗎?」
聽見Lisa的話,我的腦子霎時矇了,心跳也不受控制地激烈起來。我雖然表面還是平靜無波,可是我知道我的偽裝正在剝落,就像我手中的蝦殼一樣。
我扯起嘴角,試圖露出一抹笑容,假裝不在乎回道:「反正都過去了。」然後倒了一杯啤酒,朝Lisa舉杯,說:「祝我結婚快樂吧!」
Lisa見狀也為自己斟滿一杯啤酒,沒敬我就直接喝下去,喝完才說:「真的快樂不需要別人祝福。」
那晚我們都喝醉了,我這人酒品很差,我最後的記憶是我對著對岸的珠海大喊:「如果你是香港我就游過去!」然後脫了鞋子,把鞋子丟進海裡。
遠遠地我已經能看見家門。我加快騎車的速度,甩開不小心溜出來的回憶,ㄧ路衝到門前再緊急煞車。
我下車開了門,牽著車進院子裡停妥,就拎著菜進廚房去準備明天的早餐。
這個時節是台東旅遊的淡季,生意通常不好,但我居然接到了case,還是包下整間民宿的大生意。
我繼續哼著自己亂譜的小曲,開始洗菜、切菜,準備製作馬鈴薯沙拉。
後來我並沒有嫁給老闆。
第二天酒醒後,我一張開眼睛,就看見老闆正溫柔地看著我,還馬上替我遞上一杯水,解了我的口渴。
「現在幾點了?我沒有睡過時間吧?對不起,昨天晚上跟Lisa太開心了,多喝了幾杯。」我心虛地向老闆道歉。
「沒關係,時間還沒到。妳先洗澡吧,出來我有話跟妳說。」老闆回。
我順從地起床進了浴室,脫光衣服清潔身體。當我不小心瞥見鏡中的自己,竟發覺眼睛有些紅腫,讓我的樣子看起來頗為狼狽。我用冷水敷著雙眼ㄧ陣,然後擦著才濕漉漉的頭髮,走出浴室。
「怎麼了嗎?」我問。
老闆沒回話,只是愛憐地張開雙臂把我擁進懷裡,然後親吻我的額頭。
我帶著疑惑卻沒敢再多問,直到我發覺一滴水珠悄然滴上我的手臂。
一開始我以為是我髮上的水珠滴落,但當那水滴越發頻繁,我才發現,那是老闆的眼淚。
「你為什麼哭了?」我輕輕掙脫他的懷抱,趕緊抽了面紙替他擦去淚水。
「我捨不得妳。」老闆說。
我輕笑一聲,回道:「我們不是要結婚了嗎?等一下就去登記啦!」
老闆認真看了我ㄧ陣,才又開口:「妳真的想嫁給我嗎?」
而我的腦袋居然因為他的問題突然ㄧ片空白。
「你婚前恐懼症啊?」我只好打著哈哈。
「妳記得妳昨天晚上跟我說什麼嗎?」老闆又問。
靠腰我連我怎麼回來的都不知道,怎麼會記得我跟老闆說過什麼。
我搖著頭並眨了眨眼,表示無辜。
「妳說妳沒辦法嫁給我,妳從來沒有愛過我。」老闆答。
我心下一震,馬上回道:「我怎麼可能說那種話。」並又加深微笑、更柔軟音調,試圖降低我的罪惡。但我的心裡卻像下了一道閃電,頓時照亮我刻意忽略的所有感受。
「我很愛妳,我很想跟妳在一起一輩子,可是我更不想讓妳不快樂。」老闆邊說邊輕柔地撫著我的臉龐,好像我是ㄧ塊易碎的琉璃。
我忽地鼻頭ㄧ酸,終於知道要面對現實而落下了眼淚。
因為我知道,老闆要離開我了。
「我們分手,好嗎?」老闆說。
淚水模糊了我的視線,卻清晰了我和老闆之間的那條界線。那是我們這一年來努力在掩蓋,卻總是會因著淚水的沖刷而突出的一道隔闔。
「我想要妳快樂。」老闆又說
不過這個分離的時刻,我突然又覺得和老闆好貼近。因為他是真的懂我、愛我、疼我的人。
他可以用離開我,來成全我的幸福。
原來愛不是要一直在一起,而是有千萬種表達的方法。你不會知道那一種才是最好的,只能不斷思考、嘗試,找出最適合讓愛永存的形式。
有時離開,反而最能成全愛的本質。
我永遠會愛著老闆,用一種感激之心,愛著這個給我最多、最大方、最無私的男人。如果我能祈求誰的幸福,我會把這唯一的名額讓給老闆,而且一定要是最幸福。
老闆替我改了機票,讓我隔天就先飛回台灣。我又動用了紅色警戒,請好姐妹來機場接我。
而她一見我就馬上逼問我到底發生什麼事。
「妳真是史上最接近婚姻,又永遠結不了婚的女人!」聽完我的敘述,好姐妹驚呼。
「是啊,懷孕了都能流產、要登記了都能反悔。也許我就是被婚姻討厭吧!」我悻悻道。
「其實老闆根本不想跟妳分手,他是在以退為進!沒想到妳這個沒良心的王八蛋還真的說好,老闆真可憐。」好姐妹又說。
「媽的妳不要在那邊給我放馬後炮!我現在是失婚女子,很脆弱,請小心輕放,謝謝。」
「妳當妳自己是瓷器還是玻璃?我覺得那個Lisa說的很好,不要總是把自己當成受害者。而且妳這麼快就會罵髒話了,表示妳根本就沒有難過,妳快樂的很!」好姐妹回嗆。
「到底會不會罵髒話關我心情好不好屁事?」我轉頭問好姐妹。
但我才問完就突然明白了為何罵髒話是一種情緒指標。
「沒收功不能罵髒話!」我們倆異口同聲地說。
幹,好姐妹這周星馳迷!
但也感激有她這種樂觀開朗的個性,才讓我在經歷了這麼多風雨之後,還能笑得出來。
「唉好啦我其實真的是滿開心的。我唯一覺得難過的,是我辜負了ㄧ個真的愛我的人。」我說。
「怎麼會是辜負?愛是一種最自私的東西。他愛妳所以為妳做很多事,但重點是在做這些事的過程當中他很爽啊,他並不覺得苦好嗎?講難聽一點他是為了自己爽在做這些事,卻要說都是為了妳,殊不知妳根本不爽。妳就是情願愛個爛男人還被劈腿被小三甩耳光,都比他每天跪在妳面前幫妳洗腳還容易高潮。」好姐妹揶揄。
「啊唷妳不要這樣說老闆啦,至少他沒跟我把鑽戒要回去,我要還他他也不收。」我連忙緩頰。
「幹妳怎麼那麼爽!失戀一次就賺一筆,劈腿被抓包還沒被潑硫酸。上次是十萬港幣,這次我看是十萬美金了吧!幣值還會跟著國際趨勢調漲,妳滿聰明的嘛!妳八字拿來,我要是生個女兒也要妳這個命盤。」
「靠腰妳是有小孩喔!」我回嘴。
沒想到好姐妹卻突然靜默下來。
這三秒的空白讓我驚覺事有蹊蹺,急忙抓著她的右手就問:「幹妳不是真的懷孕吧?」
「還沒滿三個月不能講啦。」ㄧ改平日潑辣,好姐妹有些靦腆地答。
「連我都不講,妳還有義氣嗎妳?」
「義氣是用在妳流產被甩了之後把妳從香港帶回來、在妳結不了婚再被甩之後把妳從澳門載回家。懂嗎?」好姐妹邊說還邊戲謔地斜睨了我一眼。
我想我只能把好姐妹肚子裡的孩子當作自己生的來疼愛,才能報答她這一世的友情了。
將削好皮的馬鈴薯與紅蕃薯丟進滾水之中煮軟,我繼續處理紅蘿蔔和小黃瓜,將這兩種食材切丁;再起ㄧ個鍋子煮水,轉身打開冰箱,拿出幾個雞蛋,要做水煮蛋。
關上冰箱後,我又忍不住再端詳了ㄧ眼貼在冰箱上的好姐妹剛出生不久的女兒的照片。我倒衷心期盼這個女孩能是像她母親ㄧ樣的命格,擁有樂觀開朗的個性,和不用在情海波折的幸運。
我去找過香港人。
在我從澳門回來台灣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電話到電信公司將他的電話號碼解除封鎖,然後打電話給他。
電話才響了幾聲,很快就被接起來。
「喂。」對方說。
竟是個女生的聲音!
我一時驚愕,不敢回話,卻也不敢掛上電話。只是更緊緊地捏著手機,像在捏著我僅存的一點希望。
「喂?」對方又再喊了一次,語調上揚,顯示疑惑。
我還是不敢說話,用力抓著電話的右手掌心,已沁出汗來。
「邊個?(誰啊?)」這次是香港人的聲音透過話筒傳來,但聲音較遠,所以他的電話應該還掌握在那個女生的手上。
「唔知阿,唔識ge號碼,又唔講野。你個情婦嗎?(不知道啊,不認識的號碼,也不說話。你的情婦嗎?)」這個女生居然故意不把電話掛斷就直接和香港人聊起來,似乎是故意要讓我聽見他們對話的內容。還刻意放軟了聲音,嫵媚地柔蝕我的心。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要這樣虐待自己,明明把電話掛上就好,但我就是想聽、想眼睜睜看著開膛手拿刀挖出我血淋淋的心臟,再ㄧ口吞下。
「電話比我。(電話給我。)」香港人說。
然後我聽見ㄧ陣雜音,應該是傳遞電話的聲響。
「喂。」這次是相當清晰的香港人的聲音從話筒傳來。
而我卻在此刻才按下了結束通話鍵。
我將手機用力地丟在床上,終於知道將鬱結在心內的那口氣發出來。但那口氣太燙,早已灼傷我的心臟。我試著撫摸我的左胸口,想減緩ㄧ點痛覺,但不論怎樣都像是隔靴搔癢,我無法讓自己不痛ㄧ點。
絕望之下,我將手機關機,然後也沒卸妝、沒洗澡,就這麼捲曲著身子,躺在床上,直到睡意帶走我。
第二天ㄧ早,我自然地睜開了雙眼,發現自己居然還是和昨晚同一個姿勢躺在床上。
稍微扭動了ㄧ下身體,就有陣陣酸楚傳來;掙扎著起了身,我習慣性地先抓起手機要看時間,才發現自己已經把手機關機。
重新開機後,來電捕手告訴我,我有七通未接來電。其中三通是老闆打的、兩通是好姐妹。
剩下一通,是香港人。
我大概知道老闆和好姐妹打來的用意,應該是要關心我有沒有安全到家、心情如何。而香港人的那通未接來電卻成為了我唯一的亮點,雖然只有一通但足以照亮我整個宇宙。
我看著手機,還在思索著要不要回撥電話時,電話卻忽地震動起來。
帶著一種愉悅的躊躇,我接起了電話。
「妳找我?」香港人在電話那頭問。語氣平和,不似我心內波瀾。
我輕輕點了點頭卻沒有出聲。
「怎麼了嗎?」他又問。
「你⋯會想跟我在一起嗎?」我卻卻地發出希望。
「妳不是要結婚了嗎?」
「我不結了,我想跟你在一起。」
沒想到電話那頭卻是一片沈默。
「喂⋯?」我又輕喚出聲。
他先嘆了一口氣才答:「我女朋友對我很好,我不能對不起她。」
「所以我們還是沒可能,是嗎?」
「老闆很好,妳會幸福的。」
「我的幸福只有跟你在一起。」
「對不起。」
然後我就掛了電話,因為我已經泣不成聲。
我不小心被飛濺的水花給濺到了手背,因為我在丟雞蛋時沒抓準距離。但那水已沸騰,我被燙得馬上扭開水龍頭,沖洗那一塊傷口。
我邊沖著水邊苦笑著自己今日怎麼會突然浮現那麼多回憶,而且還是最苦不堪言的一段。
在和香港人講完那最後一通電話後,我才明白原來這個人從來沒有真的愛過我。至始至終,我都不過是一個炮友。
也許在我懷著他的孩子的時候,他曾對我有一絲愛憐;但沒了孩子,我就只是一個跟他在床上很契合,又肯跟他上床的女人而已。
一旦在正式交往前就願意付出自己的身體,就會被定義為「炮友」,然後就難以升級了。
不論他單身與否,炮友都不會變女友;不論我單身與否,炮友都不能變男友。
現在再想起這些,皆已是雲淡風輕。但這段回憶能像山頭的雲煙那樣縈繞著我,久久不散,表示在我心底刻下了多深的軌跡。
我甚至無法確定,自己還能不能再那麼用力地愛上下一個人。
有些深刻,只會產生一次;有些情感,只能給一個人。
也許我給錯了,但不知為何,我卻從來沒有後悔的感覺。如果人生能再重來一次,我應該還是會在看見香港人的第一眼就愛上他,即使我知道這段感情將無疾而終。
二度失戀之後,我二度文化大革命了我自已,只是這次是出於自我意志,沒有誰來要求我。
我三十歲了,依舊孓然一身。我已經不會期待誰再來敲開我的心房,只祈求明天的太陽不要太吝嗇,能給我一天舒適的溫暖。
「叮咚、叮咚⋯」
大門的門鈴突然響起,又將我從回憶中拉回現實。
我關上水龍頭及瓦斯爐,將手上的水珠在圍裙上擦乾,就小跑至門口開門,心想應該是今天的客人到了。
但門才ㄧ打開,我卻驚呆了。
「妳好,前妻。」來人說。
[關於炮友能不能變男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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