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一則故事,講述人大概深覺自己是受害者。
一位女性和一位離婚有小孩的男性談戀愛,一開始的甜蜜讓兩人即使相隔兩地,也願意一週見面數次,以解相思之情。幾個月後女生開始覺得不被重視,因為男方可能以帶孩子為由(也可能是真的)或是工作忙碌(也可能是真的),而見面次數降低為一週一次。女方抱怨自己不被在乎及珍視,於是停止回覆男方的訊息(搞失踨),讓男方緊張的檢視自己對對方的疏忽。在這個策略奏效恢復甜密後的沒多久,女方又開始感受到男方的不在乎或是缺乏殷情相待,而感到受傷被忽略。
這類故事我想發生在世界各個角落,姑且先不論事實為何(因為我們也不是當事者的任何一方),但從女主敍述裡可以嗅出對於關注及關懷的高度需求,這也可能是顯現為生理或心理的親密連結,一旦這個需求沒有被滿足,就容易感到不被愛、不被重視、甚至被貶低。
這讓我想到史帝芬.卡普曼(Stephen Karpman)博士的戲劇三角形理論,意即一個心理遊戲需涵蓋加害者、受害者及拯救者,缺一不可。簡單來說若迫害行為開始,也需要受害者的買單;受害者渴望的救贖,也需要拯救者泛濫的同情心或是投射出的聖母情緒來支撐。這三者環環相扣,在角色不斷變換下劇情不斷向下發展。
如同上述當女主控訴男方不夠珍視她、忽略她、不關愛她時(雖然以行為制約對方),但也得靠男方買單。這當中激發的是男方的愧疚感,以及對於「受害」而升起的保護欲或是補償心。然而畢竟不是事實,因此過沒多久,人還是會回到該存在的位置。換句話說,我可以以死相逼求你不離開我,但我也只能困住你的愧疚心,無法獲得真正渴望的關愛及關懷。
一個需要高度關注及關愛的「受害者」,我們可能會發現他很習於舔傷疤。方式不外乎抱怨他人的壞、世界的不公、命運的無情,或是貶低自己覺得自身無能、沒有價值、弱勢,好讓外界及他人對他們仁慈、照顧及愛護。說穿了這是裹著弱小委屈的糖衣,但行使的是強勢操控的意圖。然而受害者本身並不會自覺,因為他們的情緒及感受,源自兒時自己的親身經歷。以上述的女主來設想,有可能兒時缺乏父母的關愛及肯定,或是更糟的常處在焦慮危險的情境中,而讓她無法擁有安全的體驗,因此無法得知何為安全及信任。而這樣的孩子長大,情緒在受威脅時會自動化的反應-戰或逃,而帶起一連串主觀認定的信念想法及感受。因而,一旦再觸發類似的情境,就會有一樣的感受,認為自己不被愛不值得。再則,因為對情緒沒有涵容力,也沒能力或經驗去處理這樣的事,那麼最簡易的方式就是歸究他人,責怪及咎責就能夠逃離面對自己內在的不舒適感。
我想要脫離受害者角色得到自己真正渴望的,第一步必須得覺察到自己正在扮演受害者,一旦心理遊戲一方不繼續演,遊戲立即終止;第二則是釐清受害的源頭從何而來,並試著修通這個兒時傷痛;第三試著在僵化思維下,擴展意識的多元性及訓練情緒的涵容力。
這三步分別是覺察、探索及調整。我個人認為前二步最為困難,因為要一個人去認清事實:「我從小從未擁有卻極度渴望的,你卻這麼輕易唾手可得,而我可能這輩子要從原生處取得是不可能的,必需靠自己長出來。」是極具挑戰的,若是能走過前二步,那麼解脫就在不遠處了。
當我們對愛的需要充滿恐懼時,我們會離愛與被愛越來越遠。
#雜念與雜唸
#每個人多少都帶著一點傷
#來到地球學會療癒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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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女人一輩子的宿命?』
今年最暢銷的日本小說「便利店人間」裡有這樣的兩句話:
「我們身處的世界是披著現代社會外皮的繩文時代。」
「連孩子都生不了的老處女,又不結婚,根本是村落的累贅。」
這本小說,描述的是36歲未婚女性古倉惠子,在便利店打工的故事,把小說的情節拿來對比台灣這兩三天女星離婚的新聞,讓我忍不住打了個冷顫,原來在21世紀的現代,社會的本質從未改變過,大部分的人還是把「生個孩子」當作是女性最大的功能。
最讓我唏噓的還是「#女人為難女人」這一部分,女星的大姑、二姑陸續跳出來發言
「我媽自己為了傳宗接代生4個孩子間距15年,到老為了兒子開心接受無法抱孫的事實。」
婆婆的人生身為晚輩的我們沒有權利置喙,愛生幾個、間距幾年生產那都是她老人家的事,但是,以自己的人生經驗要脅下一代,還全家女人連成一個陣線,咆口對準同是女人-媳婦的身上,就讓我忍不住想動筆寫這篇文章。
我有個朋友,是家中四個孩子的老大,下面有2個妹妹1個弟弟,女孩從小聰明懂事,大學畢業後獨立到外縣市工作,一直工作到28、9歲,女孩的爸媽急了,一心想把女孩早點嫁出去,理由是「姐姐不早點嫁出去,下面的弟妹沒面子可以跟人講親」,逼婚就逼婚,這種奇葩的理由也可以拿出來說嘴。😤
女孩抗拒了幾年,最後在爸媽的要脅下,嫁給一個大她20歲的男人,原以為嫁給一個大自己很多歲的男人,從此可以被呵護成小公主,結果婚後5年,老公開始吃喝嫖賭,每次夫妻吵架,老公都拿她生不出孩子對她各種冷嘲熱諷。
一開始女孩為了婚姻,也曾試著邀請老公一同到醫院檢查,誰知男方不肯放下男性尊嚴不斷拒絕她,最後倆人以離婚收場,而且還是男方提出的,理由是「對方無法執行生孩子的義務,不符合我配偶的標準」,是不是讓人看了忍不住翻白眼翻到後腦勺,差點髒話都要飆出來了。🙄🙄
談離婚時,女孩的爸媽百般阻隢,儘管知道她在夫家受委屈,卻要她「忍辱負重」,說生不出孩子全是女人的錯,男人會生氣發火也是正常的,我向來都知道世間有「不是」的父母,原來世間存在著更多要自己女兒「忍耐」的父母,只為女兒離婚讓自己、家族臉上無光,#女兒的幸福居然輸給了面子。
(同是有女兒的父母,聽到這裡火苗又被點燃🔥)
這讓我想起英國作家 珍. 奧斯汀的小說,從最著名的「傲慢與偏見」、「愛瑪」、「理性與感性」都在描述英國十八、九世紀,女性為了追求社會地位和經濟保障而把婚姻作為依靠,她透過作品教導女人如何有尊嚴維護自己的人生,尤其她自己終生不婚的決定,彷佛是對當時父權社會無言的抗議。
奧斯汀在給為婚戀問題求助她的侄女回信中寫道:「關於求婚問題的「我願意」回答,我寫了那麼多文字,現在我應轉向這個問題的另一個回答,懇求你不要進一步陷入此事。除非你真的喜歡他,別考慮接受他的求婚。任何事都比沒有感情的婚姻要好,都可以被忍受。」
珍. 奧斯汀已是距離我們200年左右的作家,她的這段話,仍值得現代人深思,結婚的目的不就是和喜歡的人相伴,至於要不要有愛情的結晶,是夫妻雙方兩個人要溝通協調好的事,不是一方強迫另一方非得執行的「義務」,為什麼女人選擇不生孩子或生不出孩子,通通會被歸類為對家族無用處的人,就得飽受爭議和歧視呢?
最後,還是一句話,希望女人們自己把自己當人看,不要因為外界給予的評價就看低自己,最起碼 #要有底線和尊嚴。
現代女人活得太艱難了,年紀大了會被催婚,結婚後又被催生子,生子後又被催二胎,生了二胎又被催當好媽媽。記住!結婚需要我願意才能結,孩子需要老娘想生才能生,關其他人什麼事呢?這世上永遠不缺說閒話和看熱鬧的人,婚不婚生不生關他們什麼屁事,結婚又不等同於生孩子合約。
真正關心的人會直接提供實際的幫助,傾聽你、理解你、呵護你,而不是那些舉著關心的旗幟卻踩著你的痛點,還把手伸進你的生活指指點點的閒雜人等。
#歡迎分享
圖片:這圖片請讓我再用一次,因為它代表我此時此刻的心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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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當舖05》§
試閱時間到!
第二章的第二部分試閱!聽說漫畫有很多人覺得很棒是吧?唔,後面更精彩——因為我已經看過一些些了XDDD
再奉上Ooi Choon Liang老師畫的依依~可愛就是正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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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門外的躊躇,重逢(2)
「家裡最近還OK?」我記得她的父母三天兩頭就要吵一架,兩夫妻的火氣就像曾經熊熊燃燒的科威特油田般旺盛。幾十年吵下來,聽說連離婚協議書都撕了好幾張,卻硬是沒有離婚。
她家有一個很奇特的現象……就是這個所謂的離婚協議書。男方拿出離婚協議書,女方不肯簽字;女方拿出離婚協議書,就變成了男方不肯簽字,彷彿冥冥中雙方都有著各自的底線。因而她家吵架時,所謂的離婚協議誰都不會當一回事。街坊鄰里便時常看到這一對夫妻時不時自相殘殺,時不時相親相愛。
所謂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說的就是東漢末……哦不,是韓楚家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精力旺盛的一家就是了。
「都挺好的,就是家裡催我找男朋友……」韓楚居高臨下,朝我含情脈脈地眨了眨眼,讓我忍不住頭皮發麻,「阿樂哥哥,我是不是變漂亮了?」
嗯,我能看出來,被妳吃進肚子裡的食物都死得其所,一點都沒有浪費,它們與妳同在。
我凝神看了她良久,發現自己的大腿竟然還沒有她的小臂粗,又看看她的臉,暗自感嘆她的五官竟然散發著一種連我都沒有的猛男氣概,這種氣質明明應該歸我才對,「呵、呵……是漂亮了些……」
「哎喲~討厭~嘴巴好甜呀~」韓楚一陣扭捏,害羞地對我揮了一下手,輕輕地拍上我的背──
然後我就發現我的臉貼在地上。
「阿樂哥哥你沒事吧?」她急忙把我從地上「提」了起來。
「咳咳……妳的力氣還真是……總之,放我下來。」
「哦。」
「……我媽媽喊我回家吃飯,我先走了啊……下次聊、下次聊。」我乾笑著,說了一個蹩腳卻是事實的理由,跨上自行車座,拍了拍車把──
貞德,一切就拜託妳了。
開玩笑,才這麼一會功夫我就差點沒了半條命,再待久一點……我就可以永垂不朽了。
推脫了韓楚的挽留,我一腳踩下踏板,向父母的住所行去。
社區裡有專門的自行車庫,但我對年關的治安並不是很放心,尤其是貞德的特殊性,我沒有辦法將她長時間放置在公眾場所。
我決定把她放進家裡,而我家……住五樓,沒有電梯。
於是我從一樓樓梯開始爬起,先是深深吸了一口氣,然後將貞德扛了起來,控制著呼吸,向上走。
直到大腿越來越痠,手也開始無力,最後我在四樓半的地方停了下來。雖然還有半層樓就到達目的地,但我依舊停了下來。
並不僅是我真的累了,也因為我覺得剩下的這半層樓,比我之前的四層半走起來還要累。而且我需要喘口氣,我還沒有想好用什麼樣的表情回家。
嗯,我的邏輯好像有點奇怪,為什麼回家還要想自己是什麼表情的呢?
「怎麼都不說話?」我調整著呼吸,隱隱感覺到有些莫名的心慌,隨即開始變得煩躁起來,「說點什麼?」
「你這好像純情小男生去相親的德行是怎麼回事啊……」胖次毫不留情地諷刺,「是要尿褲子了嗎?」
嘖,我什麼都沒有聽到。
「主……主人,我太重了,真對不起……」
貞德一臉糾結,她一直不說話的緣故看來是在對自己的體重發愁。
「呃,唔,沒事,當鍛鍊身體。」我決定還是不要提醒她自行車不能減肥這件事,免得她難過。
「只是覺得,這種時候還是別來影響你的好。」書書則微微一笑,「如何面對自己的家庭,應該由你獨立決定才對。」
我沉默地看了書書一會,搖搖頭,輕笑一聲,「……承認吧,妳也不喜歡我家。」
「……」書書沒有反駁,脣瓣緊緊抿成一條線,臉色突然變得有些蒼白。
我看著她的臉頰,突然感覺自己好噁心,低下頭將貞德重新抬了起來,走向最後的半層樓,「……抱歉,是我不對。」
書書沒有回應,貞德也沒有發聲,只有胖次罵了一句──
「沒出息!」
我來到家門前,還沒來得及按門鈴,就聽到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在門內響起,然後內門被突兀地打開。隔了一扇鐵質的防盜門,透過門柵之間的縫隙,我看到了母親,卻突然感覺這間屋子彷彿是一座監獄。
但誰才是被關在監獄裡的人,我分不清。
隔著縫隙中的薄紗,我只能模糊地看到母親臉上的表情,心裡卻清晰地浮現出她的笑容,眼角紋、因為枯瘦而露出的顴骨,含蓄而矜持的笑容。
「聽到腳步聲,就知道是你。」她說了一句,就將門打開,發現我旁邊還有一輛自行車,微微愣了一下,卻沒有說什麼,「快進來吧,來得正好,剛買了春捲皮,現做的哦,菜已經好了,洗洗手快吃吧。」
我沉默地將自行車抬了進去,靠牆放好。走到洗臉檯洗了一下手,抬頭的時候,透過鏡子驀然發現自己背後站了一個人。
我嚇了一跳,轉過身,看到的是一個頭髮已經花白的男人,他像是在看外星人一樣,死死地盯著我,卻一言不發。我被他看得有點不自在,忍不住開口說道:「好久不見,爸。」
他依舊沒有說話,漆黑的眸子透著一股讓我有些憋悶的冷漠。當我忍不住想要離開的時候,他突然開口了:「會不會下棋?」
說到下棋,他的眼睛開始發亮。
「不會。」
聽到回答,他突然伸手抓住我的衣領,把我拉向臥室,「我教你。」
他的力氣很大,我的脖子被他拉得有些不舒服,卻不知道該怎麼反應,是強烈抗拒地推開他,還是喊我媽進來?
總之,我搞不定他。
我甚至不知道我該不該拒絕,而在我猶豫的當口,我已經坐了下來,在我面前擺了一副磁石製的圍棋盤。
然後,爸爸不由分說地抓了一把棋子,塞到我的手上。我低頭一看,卻發覺黑子、白子都有。
他已經不會下棋了,他只是想體會下棋的心情。
「我黑棋,你白棋。」他的聲音沒有半點起伏,只是陳述一個規則一般,也完全忘了要教我的事。
說著,他將一顆黑子放上棋盤,發出「啪」的一聲。第二顆白子也跟著落在棋盤上,但這顆棋,不是我下的。
我沉默地看著他將一顆一顆棋子雜亂無章地放上棋盤,當他發現自己手上的棋子漸漸減少後,才抬起頭看了我一眼,沒有讓我跟著下,而是一把抓過剛才放到我手裡的棋子。
他繼續下棋,彷彿我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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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 肯 離婚 在 Re: [代Po] 我想離婚我先生不同意怎麼辦? - 看板marriage 的推薦與評價
雖然推文已經有回答,但還是忍不住想回文補充 XD
1. 如果你堅持想離婚,花點錢找律師諮詢吧,律師能指導你怎麼做。
如果不可能判離婚,也會直接告訴你,省得你在那邊煩惱怎麼離,但其實不可能離。
他們案子看得多,有實務經驗,
網路上的人通常不是離婚專家(正常人誰天天在離婚)
很難教你如何成功離婚。
2. 你願意為離婚付出多大的代價?
如果是「協議離婚」,通常是你要付錢給對方做為撫慰金。
這就是你的談判籌碼,否則對方大可以不簽字,繼續拖住你。
(你可能覺得很不合理,明明這段婚姻你比較痛苦,
為何離婚是你要付他錢,但婚姻就是這樣,想解約的人請付違約金)
至於贖身價碼、小孩誰養、小孩照顧的養育費用如何分攤等等,就需要靠律師幫忙談了。
如果協議不成就只能走裁判離婚,我國裁判離婚條件如下:
1.重婚者。
2.與人通姦者。
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4.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
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7.有不治之惡疾者。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你自己看看你可以用哪一條來離婚。
如果都不適用,還有一條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但這條就是法官自由心證,你說的「不前戲、早洩、雞雞都不洗乾淨」
能不能成為離婚理由呢?
這個也要問律師看看以前台灣有沒有這樣的判例了。
但我個人覺得很難,因為你要如何舉證先生「不前戲、早洩、雞雞都不洗乾淨」呢?
只要先生在法庭上矢口否認,你根本拿他沒輒。
所以才說要找律師幫忙看還有什麼招可以用。
3. 如果真的離不成,其實也不一定要離。
如同前面板友推文所說,
如果你沒有再婚的打算,離不離也只是差在那張紙而已。
你真的不想做愛難道他能強暴你? 真的強暴的話記得收集家暴證據。
這樣剛好符合第3條裁判條件
先生如果與人通姦的話也記得蒐證,這是第2條裁判條件。
但你自己絕對不能先通姦,先通姦者要訴請裁判離婚很困難,
因為法官會認為婚姻的破綻,責任歸屬在你。
就算走協議離,先通姦者要付出的價碼很高,幾乎是淨身出戶。
所以你先生說的「等你找到下一個男人他才要離」,我覺得根本在挖坑給你跳。
等他抓到你通姦,到時候你財產沒了、小孩沒了,
你每個月還要付他錢做為小孩撫養費。
----
忍不住勸告還未婚的人士:
1. 婚前性行為很重要。
如果你堅持不可以婚前性行為,
那就一定要增加相處時間,仔細觀察這個人是否自私,
只想要別人服務他,不考慮你的感受。
2. 飯可以亂吃,婚不可以亂結。
現在很多人看名人明星、身邊朋友離婚,就以為離婚就是很簡單的事。
以為跟男女朋友交往一樣,不合就可以分手。
事實上,離婚是非常非常困難的,除非你願意把所有財產都給對方。
別人在離婚背後付出了多少血淚代價,我們是不會知道的。
為什麼那些明星非要在電視上控訴配偶家暴、外遇呢?
醜事搞到人盡皆知不是很難看嗎?
就是因為離婚非常困難,不這樣做,很難談到好的價碼離婚。
願意好聚好散的夫妻太少了。
※ 引述《skyjazz (史蓋爵士)》之銘言:
: ※此文為板主代Po,板主不代轉信給原發文者,請不要寄信來板主信箱※
: 和先生結婚接近四年 有一個兩歲半的女兒
: 從談戀愛開始 我們一直是遠距離 結婚之後依然是遠距離
: 我先生經常抱怨沒有家的感覺 因為妻子女兒都不在身邊
: 以前是因為經濟考量 想多賺點錢所以沒有住一起
: 現在則是覺得跟他在一起不愉快 就算在一起也沒有家的感覺 所以不想去
: 具體那些不愉快呢 好多好多 隨便舉幾個例
: 比如做愛 我第一次是給我先生的 對這件事情比較不懂
: 我先生從以前就不太前戲也不戴套 都是直接插進來 插爽了就射 然後就結束了
: 其實我覺得很痛也不舒服
: 要不是他會早洩 大概一兩分鐘就射了 真的每插一下我都覺得很不舒服
: 我當然也有跟他說過 請他做前戲因為我很不舒服之類的
: 他只回我:我就是不做前戲 不然你自己摸自己吧
: 而且我更氣他做愛前都不洗陰莖 每次做完我都覺得不太舒服
: 要他洗乾淨 他卻說:洗乾淨太乾 會插進去
: (那你為何不好好前戲 讓我變濕 這樣不就很好進去= =)
: 所以後來我都不跟他做愛了 也不去找他(因為想到見面搞不好要做...)
: 後來他就改成抱怨:夫妻性生活不協調 會造成很多婚姻問題
: (我心想所有的問題都是因為你太自私 不然有什麼問題解決不了)
: 然後也會威脅我說要去找別人
: 現在則是常說很想念前女友 因為前女友做愛功夫很好 都是她服務他之類的
: 每次他這樣說 我都覺得自己的心好像一張紙 被他撕成一片片碎片
: 說到前女友 我其實有跟他說:你這麼捨不得她 幹嘛分手?
: 我先生卻說都是我害的 因為我們剛交往時 他跟他前女友剛分手沒多久
: 其實還有機會挽回 都因為我去加他前女友好友 叫她離我先生遠一點
: 他前女友才死心去交別的男朋友 現在也結婚生子了 不可能了
: 聽他這麼說 我心裡其實只有黑人問號
: 我們認識的時候 他自己就有說已經和談及婚嫁的女朋友分手
: 而我們交往也是他主動開口問我要不要當他女朋友 不是我倒追啊
: 再說以我的個性根本不可能去叫他前女友離他遠一點
: 最近我特別去看他前女友的網誌
: 結果看到我們在一起不到一星期時 他前女友發了一句話
: "你說我們是家人 我們就是家人 你說你要跟現在的女朋友結婚 我就去參加"
: 所以明明是他自己跟前女友說要跟我結婚的
: 現在又賴我囉?
: 我真的覺得怎麼會有像他這麼自私又不負責任的人
: 其實我很想離婚 也一直跟我先生提離婚
: 拜託他去找適合他的人 也請他放過我 讓我還有機會去尋找自己的幸福
: 但他不同意離婚(為什麼...)
: 問他為什麼不願意 他說因為現在有小孩 等小孩大了要離再離
: 不然就等我找到另一個願意和我結婚的男人 他就願意放手
: 問題是我現在還是已婚狀態 怎麼去找其他男人交往啊 我都過不了自己這一關
: 就算我真的去找 哪個正經男人會認真對待一個已婚婦女 把我當結婚對象?
: 之前我也想 既然離不了婚 那再試試吧
: 所以我也跟他一起看A片 嘗試一些新動作
: 但是做完我心裡還是只有空虛 因為還是只有我在努力啊 他根本什麼都沒有做啊
: 也許他稍微滿足了 那我心裡的傷 我的需求誰來滿足我?
: 我到底該怎麼辦啊 最近我心裡經常很混亂
: 大家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82.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11333433.A.E69.html
※ 編輯: sandra80032 (60.248.82.210), 11/22/2017 14:55:01
所以才會說原原PO絕對不能自己先通姦,要撐到對方受不了先求離。
對方說的「等你找到下一個男人我才要離」我怎麼看都覺得很怪,感覺是個陷阱。
※ 編輯: sandra80032 (60.248.82.210), 11/22/2017 15: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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