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對山神不敬了嗎?】
這年頭許多雞毛蒜皮的事都能吵,最近戰火竟然延燒到了「那些年,我在山頂做的事」。我一開始以為自己也只是旁觀看熱鬧的人,但仔細一想,不對不對,這麼說我似乎也在無意間冒犯過山神?😅😅
這讓我想起著名影星威爾‧史密斯(Will Smith)在2012年接受訪談時所說的經典名言:「我在14歲的時候超級中二。但你看看,我14歲的時候沒有Twitter跟Facebook,所以我只有私底下中二啦。」
是吧,不管14歲、28歲或42歲,這年代只要上傳任何東西到網路都不安全,就一群人看來稀鬆平常的照片,給另外一群人看卻可以掀起軒然大波,但我這一篇想討論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被民眾和媒體濫用的「山神」兩字。
比如說,有些人在山頂做了一些行徑,竟然常成為網路上的話題,最常看到的就是有批評者認為某些舉動「對山神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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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神山神知多少】
我知道世界上有些地區之中,存在著傳統信仰與登山健行活動的衝突與互動,特別整理如下,讓大家在看臺灣之前有個參考基準。
⛰️〈喜馬拉雅山脈諸國與西藏〉
位於不丹的岡嘎本孫峰(Gangkhar Puensum, 7570 公尺),就因為政府從1994年出於尊重信仰的理由,禁止攀登6,000公尺以上的山峰。隨後,更在2003年再因環保因素完全禁止登山活動 (應該是看到了鄰國尼泊爾的慘況),據信使之成為現在世界上最高的未登峰。
世界第三高峰干城章嘉峰(Kanchenjunga, 8586公尺)於1955年英國首登之時,兩位登山者由於尊重當地錫金人(Sikkimese)的信仰,刻意在離山頂數公尺的地方打住,保持極頂處不受凡人侵犯,這不只流為後世佳話,也成了日後攀登這座山峰的默契 (至於其他隊伍有沒有嚴格遵守,就不知道了)。類似的情況也可見於1957年的魚尾峰(Machhapuchhre, 6993公尺)英國遠征隊,在距離峰點150公尺處刻意折返,但此後就禁止攀登了。
著名的西藏健行行程「轉山」所繞的岡仁波齊峰(Mount Kailash, 6638公尺),同時是四個宗教的聖山,又鄰近幾條亞洲大河的發源地,一來尊重信仰,二來保護水源,所以禁止任何登山活動。80年代中期,中國政府曾發給傳奇登山家萊茵霍爾德‧梅斯納(Reinhold Messner)攀登許可,但這位義大利人拒絕了;2001年曾有謠言指出一支西班牙隊伍申請到了許可證,引發國際輿論沸騰,當時梅斯納就表示:「如果我們登上了這座山,就等於是攻取了人們靈魂的一部分。岡仁波齊峰既不高又不難,我會建議他們去尋找別的挑戰。」隨著中國政府出面闢謠,此事不了了之。
‧ 岡嘎本孫的原意:神靈三兄弟的雪白之峰(white Peak of the Three Spiritual Brothers)
‧ 干城章嘉的原意:高山白雪的五個寶藏(the five treasures of the high snow),當地信仰中女神尤瑪‧三芒(Yuma Sammang)的居所。
‧ 岡仁波齊的原意:雪之珍寶(precious jewel of snows),印度教中是濕婆神一家的住所、佛教中他是宇宙的中心須彌山,等等 ...
※照片正是岡仁波齊峰喔!一座超美的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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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山岳信仰〉
日本有著獨特的山岳信仰,從被列為世界遺產的富士山和紀伊山地即可見一斑。自中國大陸傳入的佛教與本土神道教結合之後,僧侶不只開始將山林當成靈修的場所,足跡還進入深山蠻荒地帶,認為此舉可增進修行的效果。素有東方馬特洪峰之稱的槍岳,即是由播隆上人首度登臨,甚至為了保障信眾的安全建立了山小屋和鐵鍊。由此可知,宗教信仰並不一定會封山,反而還可能是個開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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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的神山〉
看玉山裸照的新聞中,玉管處副處長說2015年曾有外國遊客在馬來西亞神山山頂拍裸照,然後發生了大地震,就被當地居民認為是觸怒了神靈。無獨有偶,我今年去神山健行的時候,就和帶攀岩徑道活動的當地嚮導聊到此事,結果那位膚色黝黑的大哥笑著說:「這兩件事情之間從科學上來看毫無關聯啊!地震怎麼會跟山神有關哩?大概只有村裡的老人會碎碎念吧!」
整體而言,可能是年輕一輩的緣故,擁有不同的觀念與知識,讓他對這件事情有自己的看法。再說,神山是一座徹底觀光化的山,也是當地社群的重要收入來源,怎樣對山才是不敬,他們解釋上自然會有很高的靈活性。
‧ 神山名字的由來眾說紛紜,其中一個的意思是受尊敬的亡者之地(the revered place of the d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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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魔鬼塔案例〉
美國的情況可能是另一個極端,身為一個原住民沒什麼地位的自由國度,幾乎無人在乎他們的傳統信仰。在懷俄明州東北的魔鬼塔(Devils Tower)是個國家紀念區(national monument),同時也是個攀岩勝地,曾帶領美國隊遠征K2未果的登山家弗利茲‧威斯納(Fritz Wiessner)就在1937年以現代攀岩技術首登其高達265公尺的火成岩石壁,而且全程只用了一個岩釘。
然而,這個地標同時也是周圍數個平原部族的聖地,所以近年興盛的攀岩活動引來了原住民領袖的批評。那攀岩的人回覆是啥?答案是「誰管你」,這個地方是國有地,我們有權這麼做。(但如果是在印地安領地的話,情況就對原住民有利)
最終經過協調,攀岩群體才同意在每年6月,也就是部族舉行儀式的時候暫停活動,但這充其量也只是個無強制力的君子協議,少數人認為政府不該因宗教信仰妨礙自由,甚至對國家公園發起訴訟呢。
綜上所述,大家應該初步瞭解了山岳信仰的多元背景,以及與現代登山活動、體制文化的衝突。然後我們就可以繼續往下看臺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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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我們有山岳信仰嗎?】
讓我們將目光移回臺灣,面對一個事實:在台漢人的山岳信仰十分淺薄,或者極端一點說,還留著漢人先民對原住民的偏見殘跡。
許多人連山岳信仰都解釋不清楚,倒是很懂魔神仔、紅衣小女孩、黃色小飛俠、嘉明湖外星人。血淋淋的事實就是:沒人知道山神是什麼,鬼故事懂得還比神多,大家操持著「老佛爺要放在心裡尊敬」概念,道聽塗說、人云亦云。
相較之下,世居此地的原住民擁有與山林緊密結合的泛靈信仰,跟人們口中的山神較有關連,但將其名號掛在嘴邊的傢伙,又瞭解原住民的信仰系統嗎?多半不是,或根本99%不是,每人心中都有自己版本的山神,才是真相。看到別人的行為不順眼,看到人人都在罵,就也跟風抬出神的名號,搏扶搖而直上到一個空虛的道德制高點。
所以說,在山上發生了何事,就以公共場合的禮儀與公德心面相視之,所謂的「山神」對在台的漢文化圈來說,只是個虛無飄渺的概念,不似他國的聖山,是真的有個完整的信仰系統在其後撐腰。
三角點的基石亦同,比起大肆宣稱踩上去會觸怒山神,不如就單純當成一個公物或遺跡來看待。莫忘了,在日、台政府接力搬運各式石柱上山之前,那裡什麼都沒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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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講個尊重】
在我的觀念中,我們入山就只是講究個「尊重」兩字,尊重彼此、尊重環境、尊重他人信仰。山下應是如此,山上也無不同。
我本身無宗教信仰,先祖更不住在臺灣,但我知道這是原住民的老家,我願意跟著你一起在香菸、米酒之前默禱,向祖靈打聲招呼,助我們行程順利;我知道你的獵場也是我所關懷的環境,所以願意付出一份心力共同守護他。
公共場合講究的是禮貌,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行為模式,尤其是玉山這種熙來攘往的健行熱點,想要赤身露體拍照留念,就必須考慮到社會觀感如何。很麻煩我知道,但在公共場合就是如此。
當然,信仰是個人自由,但假如信仰只是建立在以一己好惡為準的口舌之快,那麼還有值得尊重的價值嗎?見仁見智。或者哪一天,我們的社會真會出現個「拜山教」或「基石派」宗教團體,發展屬於漢人的山岳信仰,統數十萬教眾號令江湖,那我想倒是值得 ... 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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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女神曾格爾 在 飛碟早餐-唐湘龍時間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準備過週末!今天的旅遊單元,節目第一段邀請晴天旅行社線控經理 盧昭庭,帶大家到水上天堂-威尼斯狂歡囉!當然不能錯過三大嘉年華之一的義大利威尼斯嘉年華,以及到佛羅倫斯、聖馬可廣場體驗義大利的多元魅力!再來第二、三段節目邀請到百威旅行社副總經理 俞示芬來到空中,有「東方夏威夷」之稱的峴港,成為了越南旅遊的新選擇,不管是到巴拿山還是順化,都是非常適合情侶、家庭旅行、員工旅遊共同出遊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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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暢遊義大利 ,來威尼斯嘉年華狂歡吧!》
※來賓:晴天旅行社線控經理 盧昭庭
◎內容介紹:
世界三大嘉年華包含義大利威尼斯嘉年華、法國尼斯嘉年華、巴西里約熱內盧嘉年華,其中義大利威尼斯嘉年華(義大利威尼斯面具節)約在每年2月舉行,活動期間,將臉孔藏在神祕的面具後的人們,身著精緻華服,成群結隊地走上大街,宛如一場中世紀的露天化妝舞會。
接著來到水上天堂‧威尼斯,由120個以上的小島、超過170條運河及400多座大大小小的橋樑交織形成的水幻迷離世界,內部交通僅能倚賴船隻及徒步而無法行車。威尼斯聖馬可廣場曾被拿破崙譽為「歐洲最美的客廳」,四周圍繞華麗的建築及咖啡館,是旅客到訪威尼斯流連之地,聖馬可大教堂融合羅馬、拜占庭及哥德式風格,教堂內以金箔裝飾及鑲嵌畫引人注目。
最後是不可錯過的佛羅倫斯,擁有數量如此驚人的著名藝術作品及建築物。由專業中文導遊帶領您參觀烏菲茲美術館,細嚐達文西、米開朗基羅、拉斐爾大師級藝術真品,見證波提切利筆下女神《維納斯的誕生》,感染文藝復興的浪漫。
※主題:《東方夏威夷,中越世界遺產巡禮》
※來賓:百威旅行社副總經理 俞示芬
◎內容介紹:
來去越南度假!以中越峴港為起點,造訪峴港粉紅大教堂、山茶半島、順化皇城、啟定皇陵、仿古龍船遊香江、巴拿山、 迦南島簸箕船、會安古城,欣賞印象會安秀,沿途樂趣無窮。有「東方夏威夷」之稱峴港,是越南中部的一個港口城市,屬越南第4大城市,曾有「世界六大美麗沙灘之一」的美譽。因為19世紀法國人進駐至70年代越戰時期,所以市內不少建築物都極具法國色彩。
巴拿山也是中越旅遊的精彩亮點,此區有佛手天空步道、雲端夢樂園、法國山城、靈應寺及雲端纜車;其中的佛手黃金橋,海拔超過上千公尺,橋面由一雙巨手撐托,隨四季變化風情,如遇雲霧繚繞,宛如電影特效打造的異世界,令人為之驚艷。
另推薦蘭珂悅樁渡假村,渡假村提供豐富多彩的活動,如登山、大自然漫步、深 海潛水、雙體遊船航海、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景點觀光、制陶等五花八門的活動,無論是旅人希望享受悠然安閒還是驚險刺激的活動,都能讓人得償所願。
登山女神曾格爾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因為楊泰興大哥在本版留言,說沒有貼他專訪的文章,讓我覺得非常失禮,因此我趕緊把它找出來。裡面有一段,我當時對來訪的楊大哥提到:
"王瑞豐案促使邱顯智投身司法改革,「廢除軍事審判制度,成為我畢生心願,法、德已經廢除軍事審判了,台灣也不應該保留,」他說。"
這應該是洪案發生的前一年。當時我自己以王瑞豐案,聲請大法官解釋,希望可以廢除軍事審判制度。萬萬沒想到洪家委任了一心想要廢除軍法的我。在被軍檢霸凌的情況下,一個月後竟有25萬人上街示威,真的廢除了軍法。
全文如下:
冤獄平反,追求公義的人權律師:邱顯智(德晴法律事務所律師)
作者:採訪撰文/楊泰興,攝影/許育愷、黃于倩
過完舊曆年的一個閃耀陽光午后,走訪了邱顯智的德晴律師事務所,事務所就在台中法院對面四樓,不大但清爽,目前事務所三個人,一個律師、一個法務專員、一位助理,典型的小而美。「專員是我大學好同學,房子他們家的,我們一起打拚,他家是法律世家,剛好有這個點空出來,我便到台中執業,而鄭性澤案這幾個人權案都剛好在中部,我自然參與比較深一點,一切都是冥冥注定的,我投入法律實務工作才兩年,算是菜鳥。」邱顯智說來羞赧,少了些浮誇。
走上律師這條法律實務的道路,有其必然性與其偶然性,邱顯智坦率地說,年少時可沒立什麼偉大志向,一路走來跟一般年輕人一樣懵懂,而幾次轉折點都有幸看到追隨的典範並得到貴人相助,至於投身「廢除死刑運動」等社會公益活動當中,他表示一切都是義所當為,沒什麼太特別的。
從醫科叛逃到法律系
來自嘉義竹崎鄉下的邱顯智,老家就在知名的「奮起湖」附近,唸的竹崎鄉龍山國小才百來個學生,「爸爸在嘉義農專教書,但假日我們全家都還是要回山上務農、灑農藥、種龍眼。」功課不錯的他順利考上嘉義第一志願──嘉義中學,也就讀第三類組,準備考醫科。
邱顯智回想起來,他覺得鄉下小孩對於未來是沒有什麼想像的,也不太清楚什麼是律師、法官,「家鄉普遍認為『唸得上去』就該考醫科,我幾乎沒有選擇。」但高中時期的邱顯智對史地很有興趣,特別喜歡看報紙,那時剛好是政治運動蓬勃的一九九一年到一九九四年,國會直選也在此時,而這些訊息對青年邱顯智腦袋的衝擊特別大,每天貪婪地吸收報紙上的資訊,他發現到這些頭角崢嶸的政壇要角,幾乎清一色畢業自法律系,自此,他才開始對「法律人」這個身分有了模糊的想像。
「那時候特別著迷於台大法律系憲法學者李鴻禧教授,他那時談什麼『龍的憲法』之類的,我都如數家珍。」一九九二年,有一次李鴻禧到嘉義市中央公園噴水池演講,邱顯智還特別踩著腳踏車去聽,「聽完就覺得怎麼這麼會講、這麼有道理,」邱顯智談到這一段法律啟蒙,聲音不自覺興奮起來,眼睛放出光芒,「不過等進了法律系,就發現是另外一回事了,哈哈。」
邱顯智自認是無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高中時代每天很高興地帶便當上學,帶便當放學,別人在猛K書,他在看報紙,聯考一出來,果不其然落榜,而且還差最後一個志願一大截,家中總算徹底斷了讓他當醫生的心。面對重考選擇時,邱顯智告訴自己,我要幫自己重新選擇生涯,「念第一類組,考法律系。」找到了方向,一切就不同,隔年放榜,他考上中興大學法律系。
「大學時功課如何?」邱顯智面對提問時,總是典型憨憨羞赧的笑容、不顯誇,「說來很不好意思,我功課一直在後半段,當時鄉下小孩一到台北,就發現實在太好玩,功課自然不太好!」「同時,我是山裡的小孩,大學參加登山社,頭一次爬山就發現,原來山才是我的心靈故鄉,大學就瘋狂地爬山,也沒管好功課。」「不過我愛上了讀書,只是都不是課內書。」
「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呢?有沒有參加學生運動?」典型的羞赧表情再次展現,更多了一點惡作劇的促狎表情,還多了一點遲疑,「有是有──啊!我大學也有參加環保社,但是遊行我都走後面,還會偷偷溜走,」他笑道。「反而當年的那些熱衷社會參與的同學都回歸主流價值,我卻越來越投入。」
「大四時,我專心準備預官考試,順利考上軍法官,打算去當兵,連電風扇都送人了,沒料到最後一名考上中興法研,就隨緣繼續唸了,研究所我唸了四年,連律師資格都是唸研究所時,不小心考到,」邱顯智再次強調自己幸運跟隨緣,以及生命冥冥中的安排,自己都料想不到,這次考到軍法官,在軍方台南監獄服役經歷,竟然促成他走向人權律師的第一步。
反對軍法審判制度的決心
他描述親身見證的第一個冤案經驗──王瑞豐案,當時現役軍人的王瑞豐跟友人被控搶劫,審判結果,王瑞豐一路判有罪,最後判五年入監服刑;而友人因為不是軍人,經普通法院判處無罪定讞。看到判決書的當晚,邱顯智因看到友人那份判決書所列舉十幾點被害人指證錯誤,徹底失眠;隔天面會時,王瑞豐劈頭一句「怎麼會那麼扯啊!」讓邱顯智羞愧得無法自已,落荒而逃,因為當時他也是這個製造冤案體制的一員,最後王瑞豐被白關了兩年多後假釋出獄。
這次震撼教育讓他印象太深刻了,在出國看到歐洲制度,更堅決了他反對軍法審判制度的決心。邱顯智解釋說:「從法國大革命以來,法官獨立、檢審分立就是訴訟法上的基本原則,而軍事審判徹底違背這個精神。」「我們的軍法制度有軍事檢察官、軍事審判官,但是他們隸屬同一個上司──國防部軍法司,在軍令如山、上命下從的軍事體系下,身為一個校級或尉級軍官的軍事審判官,怎敢違背上命、獨立審判。法官獨立性在此制度下蕩然無存,發生江國慶案之類的誤判,也就不意外了。」
他鄭重引用拿破崙的話強調:「法國只有一種正義,你首先是一個公民,其次才是一個士兵。」王瑞豐案促使邱顯智投身司法改革,「廢除軍事審判制度,成為我畢生心願,法、德已經廢除軍事審判了,台灣也不應該保留,」他說。
追隨兩位人生導師,走上非主流的法律路
退役後雖有律師執照,浪漫的他並沒有急於投入職場,即便德文不佳,他仍迫不及待地奔向德國,想一圓他的學術夢,原來碩士時他師事陳愛娥老師,陳老師是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一直鼓勵邱顯智到德國深造,認為所有學公法的學生都應該到德國體驗真正「法的精神」,赴德求學的訊息都是來自陳老師的提供協助,陳愛娥成為他心中想追隨的第一個典範形象。
「德國唸書免學費,台灣法律又大多承襲自德國,在內心當中,要出國似乎除了德國之外,沒有二想,事實上,到德國也是我頭一次出國,」邱顯智娓娓道來在留歐六年對他的影響,除了在海德堡大學研讀法理學之外,最深刻的是來自西方法治精神的切身體驗,「我居住的海德堡旁邊小城曼漢(Mannheim)的法院前面就有一座司法受難者紀念碑,用來紀念曾被這座法院誤判冤獄的受難者,也時時提醒法官們不要因為自己的傲慢與不察傷害到公民權益,這讓我很震撼,另外,當你旁聽德國的法庭開庭時,你會發現法官與兩造律師、檢察官是平起平坐而非高高在上,」他感嘆地說。
「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大埔強拆案後,有鑑於警方暴力濫權逮捕民眾情形日益嚴重,有將近全台五分之一、近千位律師連署,挺身警告公權力違法。/邱顯智提供
原以為會就這樣走入法學象牙塔,循著導師(mentor)陳愛娥的道路回國任教,但老天爺又跟他開了一個玩笑,寫論文時指導教授因病過世,必須重起爐灶,他的女兒又在此時出生,讓他必須暫停學業就職。一方面基於自己的理念,一方面邱顯智看了廢除死刑運動工作者張娟芬寫的《無彩青春──蘇建和案十四年》一書後受到感動,邱顯智在回國前夕寫了一封Email給為蘇案義務辯護的羅秉成律師,表示自己的感佩以及願意向他學習,羅律師接信後立即回信給他表示歡迎,這讓感性的邱顯智激動萬分,一個月後便束裝返國,投入羅律師麾下工作,邱顯智有幸又遇到人生第二位導師。
邱顯智口中尊稱「師父」的羅秉成律師是知名人權律師,與他的相遇讓邱顯智人生再度轉一個彎,在跟著師父投身冤獄平反工作中,讓他很有成就感,也發現到自己很享受第一線與人互動,協助訴訟當事人的過程,而從師父的身上,他也切身體會到偉大的律師不一定要賺很多錢、打贏很多官司、而是擁有庶民與同業的尊重。
邱顯智形容起師父時,平實地評價卻感受到他紮實的尊敬,與提及陳愛娥老師時的興奮頗有不同「羅律師雖然不是像台北理律、萬國那種大事務所的律師,但卻高票被票選進入法官評鑑委員會當委員,你就知道同業多敬重,」他說。「有一回我跟羅律師去新竹一家咖啡廳,老闆認出羅律師,堅持不肯收錢。」
自此,邱顯智雖有動搖過,但是他看到自我成就的其他可能性,依循著師父的道路,一方面自己開一家事務所,自己接案,一方面投身公益案件以及冤案平反。不同導師的偶然性給邱顯智帶來不同人生機遇,但浪漫樂觀的他,自我堅持與選擇走上這一條非主流的法律路,似乎也有其必然性。
留德時因西方法學的衝擊、空間的距離讓他對故鄉的司法狀態有了更多思考,也由於思鄉情切,過去不寫文章的他,開始在網路上對台灣司法寫出建言與分享,這些文字思考的紀錄被廣泛轉載,除了沈澱為他出發的動力,也讓他的理念更廣為人知,逐漸讓他在司法改革運動當中有一定的能見度。
回國之後,他曾短暫再度回德國,也曾跟其他律師一樣,到主流大事務所任職,但他在經歷過這些之後理解到,這不是他現階段想走的道路,他毅然選擇一條壓力較大的開業道路,也獲得較高的自主性。「我的妻子在新竹擔任法務經理,沒她的支持,我是沒法這樣任性地做想做的事,」原來定居新竹的他可是每天搭高鐵通車台中上班。
「正義的圖像,是透過對不正義的想像而得來。」
法學最核心的概念便是正義,正義最一般形式就是「報復」,而一般民眾往往不能諒解律師幫一些爭議人物辯護,爭取權益,例如白冰冰對因謝長廷幫陳進興辯護相當不諒解,甚至製作一支廣告控訴謝長廷,「不是好人,不是壞人,而根本不是人」,那麼,參與死刑犯辯護的邱顯智心中的正義觀又是如何?
邱顯智對這一個問題沉吟不語,特別從書架上翻出一本書表示,接觸法學多年後,現在比較接受的正義觀是比較接近德國的法哲學家馬丁逵爾勒(Martin Kriele)的觀點,「正義的圖像,是透過對不正義的想像而得來。」他解釋道,正義是很難描述的,但是不正義卻相對容易一些,一百個人對正義有一百種想像,很難具體說出正義是甚麼,但是大家對不正義的想像會很具體,而對於這些不義行為的糾正便就是正義。他舉例說,有人被搶劫,路人見義勇為追捕就是正義的,因為這是對搶劫的糾正。
他又舉其義務辯護的桃園關廠工人臥軌案為例,「歷任官員也一再向失業勞工保證絕對不會討錢。請不起律師、眾多不認識字、國語也講不好的老阿嬤們,獨自上法庭,面對法官、律師的壓力,一個由人民納稅錢養的國家,可以這樣嗎?」糾正這樣的行為便是正義之舉。
對於正義這件事情,他認同他的態度有點近似村上春樹所言:「以卵擊石,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他對於國家機器是充滿不信任,而他確認這樣的不信任是現代民主國家的基礎,對於庶民與國家的抗爭,邱顯智是更願意站在弱勢庶民這一邊。「一個國家如果沒有正義,只是強盜集團。」他引用奧古斯丁的名言說。
廢除死刑,避免不可挽救的誤判
對於那些死刑犯呢?對於這個挑動大家神經的議題,邱顯智的態度基本上很簡單,他認為目前被挑起的很多爭端都是模糊而混亂的,例如「犯罪被害人保護」往往跟「廢除死刑」對立起來,同時參與這兩方活動的邱顯智認為這些爭議卻是偽命題,因為這二者都是人權運動的一環,本質精神是一致的。
「律師因為擔任被告辯護人,接觸司法實務,了解判決怎麼做出來的,所以支持廢除死刑改以終身監禁代替,跟接觸原告(被害人),了解被害人的苦,所以加入被害者保護協會,這兩者都是律師的工作,怎麼會對立?怎麼會有衝突呢?」他強調。
邱顯智特別提到他心目中的英雄──美國法學大師亞倫.德蕭維茨(Alan M. Dershowitz)的話,「律師幫他討厭的當事人辯護,是美國最優良的傳統。」他強調作為律師最重要的工作,不是探究真相,更該是避免國家對於刑罰權的過度評價(擴張),廢除死刑的道理很簡單,在他實務經驗當中,基於人的有限理性,為了避免江國慶案之類的枉殺事件發生,基於死刑的不可補救特質,應用終身監禁替代,「即便在德國那樣法制精確的國家,誤判也是一大堆。」他說。
他指出:「法官的職責是在維護被告的無罪推定,但實務上,台灣法官有強烈的有罪推定的傾向,面對檢、警方掌握龐大的國家機器資源,辯護律師很難掌握超越檢方的證據」,邱顯智表示,警方常僅僅只憑「自白」便宣告破案,檢方也常以共同犯「自白」便將人起訴,儘管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六條對於自白的「任意性」有嚴格規範,但是由於法院的習慣性縱容,讓檢、警方在程序上一直便宜行事,才造成許多爭議性的案件,喧騰一時的鄭性澤案也是如此,程序上的正義在台灣一直是粗糙而被忽略的,多少冤案因此而產生,面對不及格的司法改革,台灣要追求的不僅止於實體正義,更有程序正義,這也是邱律師憂心同時不得不支持廢除死刑的務實理由。
聊到這兒,邱律師提到對於觀審制度的看法,「儘管有些人稱觀審制度意義不大,可是你要是看到法院開庭有人旁聽時,法官、律師精神為之一振的抖擻情形,你就知道有沒有人看,對於法律工作者能否扮演好角色、確實走完程序,攸關重大。」
幫台灣的正義女神勒緊鬆脫的蒙眼布
除了一般接案維持事務所開銷之外,他積極投入了冤案的義務辯護以及廢除死刑的司法普及教育,樂此不疲,他鼓勵年輕學子即便不投入法律工作,也可以就讀法律相關科系,因為法律教育的薰陶對一個公民助益甚大,法律思維訓練更有助於學子對社會現象分析的縝密跟深入。邱顯智也鼓勵學子多走入法庭旁聽,多看歐美的法律劇,這都可以幫助深化台灣的法治水準。
在西方法院門口常可以看到象徵司法公義的正義女神朱斯提提亞(Justitia),版本眾多但幾乎不離三大特徵,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寶劍,而且雙眼蒙著布條,寶劍象徵國家的巨大權力與懲罰,天平象徵度量是非,但是蒙眼布的象徵讓人猜不透,正義不是要目光如炬,明鏡高懸嗎?
柯維爾(Robert Cover)教授提出的解釋廣被接受,西方傳統下的司法中「蒙眼不是失明,是自我約束,是刻意選擇的一種姿態」,而「『程序』就是正義的蒙眼布。」三者缺一,即非正義。
邱顯智律師扮演的角色與其說是幫忙司法擦亮雙眼,還不如說是幫台灣的正義女神勒緊鬆脫的蒙眼布,避免女神因其傲慢與偏見,寶劍誤傷無辜,邱顯智投入這些工作,作為一個法律工作的個體戶,他資淺,但幹勁十足,作為一個司法改革推動者,他兼職,但樂在其中,「唯一的遺憾是讀書的時間太少了,我每天只能從新竹到台中高鐵途中看德文法律書,」他說。看來邱顯智還孜孜不忘他的學術夢呢!
http://www.ylib.com/ReadingLifeArticle.aspx?ID=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