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不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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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恐怖是中國人殘害無國籍台灣人的國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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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槍斃了家屬去領遺體還要付錢
我的朋友江炳興在1970年(民國59年)5月30日在新店安坑刑場和另外4位難友一起遭槍決。
自從他在1963年(民國52年)6月11日在陸軍官校被捕入獄後,他到那個牢獄,我就跟著到那個牢獄,我們歷經調查局三張犁的黑牢,保安處六張犁 的黑牢,保安處西寧南路東本願寺,警總軍法處青島東路看守所,警總軍法處安坑分所。
被捕的前兩年是秘密囚禁,刑求逼供。在1965年(民國54年)8月5日才判決確定。江炳興被判10年,我被判5年。
發監執行, 我們都留在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當外役, 他到洗衣工廠,我負責庭園花木草坪的維護和管理。
一直到1968年(民國57年)7月6日 我坐滿5年的牢才在警總軍法處安坑分所分開。 我回台中南台中變電所宿舍後院種花來賣, 他在1969年(民國58年)11月30日從安坑分所移送到台東泰源感訓監獄當福利社外役。
他到台東泰源監獄不到三個月,在1970年(民國59年)2月8日發生泰源事件,就是有人刺殺衛兵, 謠傳江炳興是首謀,我至今不相信。
被送回安坑的人有6位,只有江炳興是從安坑分所洗衣工廠去的,其他人在泰源已關了7年以上,他們有的是到山上砍材的樵木組,有的是在養豬,有的做其他勞務的外役,可以自由進出監獄大門。
被押回安坑分所的江炳興帶著腳鐐,關在獨居房,剛進去時全身是刮傷,衣衫破爛不堪,天氣又冷一直發抖,十分狼狽。
安坑分所洗衣工廠的桂班長認識他有4年之久,感到訝異,趕快拿乾淨的內衣褲和冬天的衣服給他更換並責備他「你怎麼那麼笨!別人在泰源監獄至少7年,他們對四周環境很熟,你剛去不久,什麼也不清楚,你卻跟人逃到山上,什麼地方是山路也不曉得,到處亂闖荊刺刮傷那麼厲害,衣衫也破得那麼爛,這下子可慘了吧!」 這件事是在解嚴之後,我到新店找已退役的副所長謝鴻鈞時他告訴我的。
初審是判這六個人再送綠島感訓三年,覆判時蔣介石批5個人改判死刑,另一個再關15年。在1970年5月30日早上被拉出去槍斃。
江炳興的父親接到通知,可以去台北領回遺體,他由讀小學的妹妹陪他一起去,以前聽說要先付六百元,到那裡才知道那是1950年的行情,錢不夠怎麼辦?只好寫切結書,等回台中再寄差額。於是他們將江炳興的遺體簡單地埋葬在台北市郊的六張犁公墓。
2012年文化部長龍應台要親自把被扣留40年的江炳興遺書交給家屬,但江炳興的父母、弟弟和較大的兩位妹妹都過世了,最後找到當年江炳興失去生命時還在讀小學二年級的小妹。小妹站在家門口接到她大哥的遺書時,百感交集,眼淚掉了下來,龍部長緊緊的擁抱她,撫慰她的心。
我們可以想像江炳興被捕後帶給他們家人多麼大的痛苦,相信江炳興的死讓他們傷心欲絕。幾十年來他們在孤立無援下生活。
當我們來到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景美和綠島白色恐怖紀念園區,在紀念碑看到每位死難前輩的名字,他們在很年輕時就被剝奪生命,我們怎能不感嘆,只能為他們默禱並輕聲說一句「請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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