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好奇,這些二二八的謬論哪來的,至侯漢廷以來,又進展到什麼程度,結果搜尋一下.
發現比侯漢廷當時還糟糕.
變成了理中客當道,開始玩弄一些取巧的謬誤,諸如例外凌駕通則,部分取代整體,移轉責任,去語境的謬誤.
令人驚訝的是,他居然擷取《Formosa Calling》這本通篇描述國民黨暴行的書籍,裡的一個段落,將抗爭者分為主和派和鷹派,主和派成為眾矢之的,鷹派覺得主和派是叛徒,要殺你,對於政府來說,你玩兩面手法,拖住政府的「善意」,所以也要殺你,於是原本國民政府不分青紅皂白的殺人,變成鷹派也有一份,推論「敵人就在本能寺」.
於是陳建仁的說法「國民政府派來的軍隊開始殺人時,大家都躲在日式的房子裡,擔心被抓走!」
變成了「當時在殺人的,可不只有國民政府派來的軍隊.」
賦予陳建仁的說法「不一樣的感覺」
而稱「現在我們以為二二八事件就是因為整編廿一師血腥鎮壓、暴力清鄉而平定的,實際上,國民黨沒有那麼業餘.而在另一方面,國民黨也沒有那麼狠,當年大日本帝國強制把台灣人民直接編成保甲,對內自我監視,對外與反抗者對幹,讓台灣人民自相殘殺.」
「二二八事件能迅速恢復秩序的兩大功臣,一個就是跟政府站在一起的台灣人幫忙去策反或勸退頑固的反抗者,一個則是戶政人員趕緊更新戶籍資料,而不是靠什麼強大的武力鎮壓,當年陳儀他們,腦袋還是非常清楚的.」
而有趣的是,《Formosa Calling》就是描述國民黨的武力鎮壓情況.
「在法庭上,利害關係人的證詞,其可信度往往需要七折八扣.二二八事件當然也不例外,我們就暫時將本省、外省的說法都放一邊,看看外國人怎麼說的.」
《Formosa Calling》作者的確是紐西蘭人,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的人員,但顯然這個「把本省外省說法放一邊,看看外國人怎麼說」的說詞,依然被套上有色眼鏡,只擷取有利於黨國的論述,並營造台灣人自己害死自己的印象.
其所引述的「第九章 抗暴的最后階段」
https://sites.google.com/view/1-formosa-calling/%E7%AC%AC%E4%B9%9D%E7%AB%A0-%E6%8A%97%E6%9A%B4%E7%9A%84%E6%9C%80%E5%90%8E%E9%9A%8E%E6%AE%B5?authuser=0
書中開頭即描寫了,「當我們再度重返高雄市區時,發現吉普車上的旗子和我們原先預期的作用大不相同..我們的車子不斷被那些因為糧食被國民黨軍隊搶走而挨餓的人攔下求情.每當我們停下來時就立刻有一大群人圍上來訴說他們的痛苦遭遇.」
「其中一名女孩在講述她的遭遇時幾度努力忍住激動情緒,其他人群也保持一片沉靜.女孩的父親是高雄市一名有頭臉的重要人物而且他不贊成武裝反抗. 但是無論如何還是被國民黨軍隊帶走后無人知其下落.這個女孩向所有可能想到的人打聽,但她的父親仍下落不明.
國民黨軍隊洗劫了他們家,擄走了所有值錢的東西包括食物,她的母親因悲傷驚嚇而崩潰.作為獨生女的她只好擔負起找尋父親的責任.但我們又能為此做什麼呢?我只有不得已的告訴她我們實在不可能做得比她已經做出的還多」
這段內容不知為何變成理中客口中「廝殺使得雙方都失去了理性,而初期被狠打的軍方,在殺回市區之後,也並沒有對反抗者的『領導人』客氣.」
腦補的成分特多,不如說,國民黨軍一開始屠殺就不客氣了,強姦婦女,滋擾百姓也沒在客氣,這時候反而有「可以客氣的餘地」,實在令人莞爾.而一個仕紳毫無道理的被捉住,尚不確定他的身分為何,是否為「領導人」,就直接解讀成平等的廝殺,國民黨軍可以對無辜的仕紳不客氣,這種三歲小孩的詮釋,簡直是把歷史當作玩具.
而這開頭的段落跟後續作者的律師朋友顯然是不同的對象,不同的故事,理中客卻把他們合在一起,把他弄成一個「主和派」的故事.
「她的丈夫苦口婆心地勸告暴徒不要用武力,但換來了大家對他的敵意,只得逃亡,暴徒來到他的住處,燒毀了他的房子.當時,這位太太被暴徒打得很慘,她讓我看了滿是瘀青與傷痕的雙腿,並表示她身上也滿滿都是。她處於崩潰的狀態,顯然這當下並不是好時機來告訴她我們在要塞看到的那件事.」
這一段是理中客擷取「主和派」律師朋友的妻子,被暴徒打的經歷,他以此推論出鷹派才是元凶,但整段的原文是什麼呢?
「在希望我們幫忙的要求當中,有一個是我們那位律師朋友的妻子.我們的那位律師朋友曾經反對暴亂,我的翻譯則在要塞認出他遭到國民黨軍隊毆打.我們於是驅車前往他的辦公室去看他的妻子,聽到的又是一樁令人難過之事.
她的丈夫曾經大聲急呼並且勸戒群眾不要鬧事,但是卻引來一片反對而不得不落荒而逃,群眾們甚至包圍他的住宅將之燒毀.他的妻子也遭到群眾毆打.她展示給我看雙腿一片淤青,並且表示身體其他部分也到處是這樣的淤青.
她曾經因此而神經崩潰,但是當我們告訴她我們在要塞見到的那個遭國民黨軍隊毆打的人可能是她丈夫夫時,她的反應還很鎮定.她表示,她丈夫的兩個好朋友也幫了不少忙.其中一人已前往要塞.由於我們的備胎仍然下落不明,我乃認為現在是再去那里走一趟商量商量的時候了.」
「丈夫遭國民黨軍隊毆打」被省略了,而有趣的是,他的丈夫被認為是首領.
「到達那里時,我們立刻和第一天晚上就來拜訪我們的其中一名軍官朋友見了面.他首先詢問我們的來意,當我們表示要尋找這個人的下落時,他的反應是『哦,他是首領.』語調中似乎暗示我們不必對他抱什麼希望.」
我們看看這個中立客觀的紐西蘭人的解讀是什麼,
「雖然我解釋了他曾經試圖帶領人們不要參加暴亂,但沒有效果.很顯然, 任何形式的領導人都是國民黨軍隊清算的首要目標.(在此希望附帶指出,這是我所見國民黨不論任何理由有系統消滅台灣領導人的第一個跡象).此外我也表示希望找回我們的備胎,但所得的答案是一個人推一個人,最后當然是原地打轉,沒有下文.」
「任何形式的領導人都是國民黨軍隊清算的首要目標」
「在此希望附帶指出, 這是我所見國民黨不論任何理由有系統消滅台灣領導人的第一個跡象」
什麼時候變成了鷹派不想恢復秩序,國民黨軍隊反攻,主和派兩面不是人,國民黨軍迫於無奈只好一起槍擊,或者加以逮捕,甚至鷹派還有可能參與殺害台灣人栽贓主和派的故事?
其所根據的,就是他的律師朋友曾經勸群眾不要鬧事,最後被反對,妻子被毆打,腳下一片瘀青.
這個律師朋友的真實故事是什麼呢?
那就是作者對群眾演說,表示受高雄市長的請求,去致力為這個城市促成停戰,然後他前往人民總部,在那裏見到他的律師朋友,而他似乎是主要負責人.
而作者被要求「做為我們代表團的負責人去國民黨的軍事總部要求停火.」
「他們於是告訴我,在過去兩次談判嘗試里,有一名男子受傷,一名被打死,所以我們這次談判也不必那麼急」
顯示開火之前,反抗方試圖派人談判已經出現犧牲者.
當作者去見國民黨軍方的時候,發現遠處有一挺機關槍和五六支步槍在對著他們,而他表明身分,免除危機,見到軍官的時候,與之交談,突然出現槍響,在場的人趴在地上,雖然,沒有跡象顯示子彈射向那裡,而原作者也沒記載是哪一方開火.
在他獨自一人起身開始偵察的時候,又爆發槍響,這一次他確定了是國民黨軍官開火,並且槍擊了一名婦女.
一名年輕台灣人上去搭救,和作者一同將婦女攙扶到國民黨軍事總部,但是軍事總部這邊沒有繃帶或夾板可用,他們做了應急處理後,送往對面的「人民總部」,那裏有一位醫生,然後那名婦女最後被送往附近的醫院治療.
作者表示因為因為這個事件打斷了談判,雙方也不願意再恢復.
最後,國民黨軍隊開始佔據優勢,作者並強調了雙方武力懸殊.
「很顯然,國民黨軍隊已經開始有組織進攻這座城市.此刻為止我們所見到抗暴分子擁有的全部武器不過六枝步槍分屬於不到二十名男子.當槍聲逐漸從旅館經過而最后在遠處消失時,不免感到自己相當幸運.」
「從旅館里我們可以看到國民黨的中國國旗飄揚在前面所提的軍事總部和 人民總部頂上,機關槍手則攫取了戰略據點.不時從街角傳來的零星槍聲使我意識到國民黨軍隊掃蕩肅清的程序已經開始.槍聲越來越近,而我們的權宜之計就是再退回到我們在旅館內的避難所里.」
「這位曾經參與緬甸戰役的國民黨軍官駕駛著我的吉普車.在路上我立刻看出台灣人這次反抗注定要失敗.因為街道邊和山頂上到處可見架設的機關槍,有的機關槍口徑還非常大.相對來說完全沒有武裝的台灣人自然一點獲勝的機會都沒有.」
「我們受到要塞里國民黨指揮官禮貌接待.他告訴我們說,因為共產黨煽動的關系,他們被迫攻擊這座城市.但我們這邊卻沒有看到任何和共產黨有關的人或物.隨后他們把軍需官辦公室給我們當臨時臥房,我們的床鋪則是辦公室里的桌子.當時缺少糧食,但幸運的是,由於旅館里一名旅客的先見之明,我們隨身帶了旅館特別為我們買來的面包和奶酪.」
「早上時我們看到幾批人犯被繩索綁在脖子上帶進來.其中一名犯人獨自一人站在入口處,他的雙手手腕被鐵線綁在背后,由於綁得太緊鐵線已陷入肉里.他的兩支上臂也同樣被鐵線牢牢捆綁,同時脖子上也綁了一圈繩索.看起來已到了精疲力竭的極限,但是每當他的頭低下時,國民黨士兵就用綁在步槍上的刺刀背打他的嘴巴.」
「我的翻譯認為這人是我們的朋友,是人民總部的領導人之一而且非常反對發生毆打事件. 我不認為我們認識這人,但我的翻譯堅持認為我沒有仔細體會該男子過去幾天所經受的悲慘經歷.其中証據之一就是他顯然變得非常削瘦.
總而言之,不論這人是誰,眼見一個人遭到這樣對待都是令人震驚的.我們討論是否該出點力,但最后決定如果我們對這名男子展露任何興趣的話, 可能只會給這名落在國民黨軍隊手中的男子帶來更多麻煩.」
這應該就是那位律師朋友.
https://sites.google.com/view/1-formosa-calling/%E7%AC%AC%E5%85%AB%E7%AB%A0-%E9%99%B7%E5%85%A5%E6%9A%B4%E4%BA%82?authuser=0
在福爾摩沙的呼喚第九章裡還有許多針對國民黨軍隊的暴行敘述,包括他們到了一個旅館裡面,被其他人歡迎,他發現裡頭全是女性,唯一一些男子是比他們先到的軍人,他們原本不想住下來,但是那些婦女們面露驚愕的表情,釋出求救訊息,這讓他改變主意.
「由於我的翻譯也正忙著找出事情真相,我當然就更不知情了.不過無論如何我還是看到旅館老板娘把一疊紙條塞給這批國民黨士兵為首的一人手里,不久后,這些士兵就離開了.我的翻譯這才告訴我,這些國民黨軍人原來打算今晚帶這些女孩回去睡覺的,但由於我們的到來使他們放棄了這個想法.」
「這天下午和晚上,這家旅館的氣氛都非常緊張,每個人都坐到我們的房間里來.她們異口同聲地訴說著國民黨士兵在這家旅館開槍強行進入的情形.她們表示,除了第一位出面和國民黨軍隊他們打招呼的老板被當場射殺外,她們全都認為,是由於我出面和這些國民黨軍人打招呼才(挽) 救了一些人性命.談話里不斷夾雜著怨嘆和顫栗.在她們離開我們的房間后,我還可以聽到她們談話直到深夜.」
「一個有趣的事實是,在我離開被帶往要塞的那一天晚上,這棟旅館整個被機關槍掃射了一遍,特別是在樓上部分,子彈貫穿了整個房子,有時候甚至穿越四座牆壁,因此這些子彈顯然是穿甲的機關槍子彈.」
「一名國民黨士兵那天早上因為頭部槍傷死亡,國民黨軍隊於是逮捕三名醫生和三名護士.理由是沒有適當救護這名士兵.由於其中一名參與救護的台灣人護士是『聯合國救災及重建署』的護士之一,所以我們全體向市長要求平反這件事.在此情況下,另外兩名加拿大籍護士覺得她們不能因此離開這名台灣人護士,於是決定留下來.」
「但更嚴重的事實是,每天早上總有屍體躺在街頭.這些屍體都是些重要人物.他們往往是在夜晚在家中被拖出去殺害的.國民黨憲兵曾追索一名台東地區的議員.這名議員在高雄發生暴亂時經由花連和蘇澳去了台北.所以他和高雄的暴亂一點也沒有關聯.但他確實曾經一再要求國民黨政府建立法律和秩序,因此自然也就成了國民黨政權追索的目標.」
「在高雄時我們以為我們的處境夠糟了,但比起台北的情況簡直小巫見大巫. 一名『聯合國救災及重建署』的女性官員住處即使在門前掛有美國國旗情況下,也遭到國民黨軍隊襲擊.幸好一名駕駛吉普車的西方人路經此處看到這種情況而(挽)救了她.因此之故,這位西方人到現在還只好駕駛他那車身有幾處彈孔連方向盤都被打掉一部分的吉普車.而這就是當時在台北的國民黨軍隊典型作風.
在國民黨增援部隊從中國大陸扺達台灣前,台灣行政長官陳儀利用一連串保証安撫反抗分子.然后在國民黨增援部隊扺達后就對民眾展開有系統的屠殺.一卡車一卡車滿載配備有機關槍和步槍的國民黨軍隊從基隆港兼程進駐台北.他們對掃射街道上的民眾還嫌不夠,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地對商家和住宅開火.
在台北和基隆之間的一個村子里,有二十名年輕人的睪丸被閹割,耳朵被切掉,鼻子被挖開,然后才被軍刀刺死.他們的屍體和許多其他人的屍體堆在一起達好幾天之久.在河里看到屍體漂來並不是不尋常之事,一名騎腳踏車的男孩顯然在警察下令時離開的不夠快,國民黨軍隊於是把他的雙手用軍刀砍下,然后再把他刺死.
在台北也是一樣,國民黨軍隊的習慣做法是,當他們搜索房屋時,一定把首先出來開門的人當場槍殺.
暴亂剛開始時,一群初中學生到萬華車站準備搭火車回家,其中兩名學生先進入車站向站長詢問.國民黨憲兵於是把他們叫過來並且不準他們離開車站.其他等在外面的學生不知里面發生了什麼事,也紛紛進入車站了解.這下子車站里的四五名憲兵在沒有任何警告的情況下就對這些初中生開槍,最后打死約二十人.
國民黨軍隊繼續續多天追索他們名單上的要犯,持續幾個月的時間不斷有人失蹤.更沒有人知道究竟有多少人遭到殺害.」
「事實上,經過日本五十年統治,台灣人已經得到良好的生活水平,而且法律嚴格的范圍以內,台灣人也可以安全的生活.因此他們想象著,隨著大陸同胞的到來,他們的經濟和社會條件一定會進一步改善.因此之故,當大陸人前來接收台灣時,的確受到台灣人揮舞著中國國旗興高采烈地歡迎.然而,這種情況沒有持續多久.
前來接收台灣的國民黨軍人在迅速建立起簡陋的營舍后,立刻開始有系統的搶劫和強奸.舉例來說,在北投,街道上的女孩子往往被施以麻醉劑后帶往軍營讓軍人發泄,然后再用船送往大陸.其中一名比較聰明的女孩在騙取俘虜她的人的信任后,利用間隙翻牆逃到父親那兒,她的父親向警察求救.然而警察現在已經是大陸人擔任了.這些警察對憲兵十分懼怕,因此當然對這件事置之不理.」
「當然了,所有武器也都必須交出.雖然可能的確有一些步槍被台灣人交出來,但如果我在高雄國民黨軍事總部親眼所見是一標準的話,那麼,這些被台灣人交出來的武器大部分是刀,劍,和長矛.事實上,台灣人對自己沒有武器感到懊悔.而我所見到唯一一些台灣人擁有的步槍,只是一輛在街道上急駛的卡車里的一群年輕人所擁有的五六枝步槍罷了.
據我所知,這些步槍是在暴亂剛開始時國民黨士兵遭到襲擊時丟掉手上的武器逃跑時被台灣人揀來的.但陳儀從大陸召來的增援部隊火力可不一樣了,加上花言巧語和陰謀詭計,那些拿著木棍長矛的台灣人當然不是配備著步槍有組織的國民黨軍隊的對手,更別說國民黨軍隊還有機關槍和手榴彈呢.
在這場事變里台灣人的死亡人數一定非常多,然而這也証明了台灣人是勇敢的,在被迫走投無路情況下不惜決一死戰.」
我們不知道這一部直指國民黨軍隊暴行的《Formosa Calling》,最後怎麼變成人工的「敵人就在本能寺」,只能說這種超譯的方式正在誤導其他人,開啟平行世界.
在這個平行世界裡面,暴民的鷹派堅持要做亂,主和派變成替罪羔羊,國民政府軍策略運用得當,透過詳實的戶籍資料實行連坐法,加上有「不同想法」跟政府站在一起的台灣人幫忙去策反或勸退頑固的反抗者,國民政府是迫不得已,無法施行仁政,會令反抗份子囂張,一切都是為了恢復秩序,維持社會穩定.
這樣的說法,跟如今的中國共產黨「維穩」說有何不同?
沒什麼不同.
前因後果顛倒,先是實行「暴政」使台人反抗,而國民黨軍隊憑藉優勢兵力實行鎮壓,再逼迫人民互相監視,或者協助對付反抗份子,因為他們知道反抗者成功無望,他們害怕被報復,為了生存只能服從.
而這些樣態,被後來黨國高級知識份子們,解讀成台人自己害死自己,台人只想要暴動,不想要和平,暴民害主張和平的人被連累.
事實是,不管是暴民還是主和者,都是被下手的對象,沒有這些黨國軍隊的入侵、掠奪,台人根本不用算計對方,分什麼鷹派、主和派,他們割下年輕人的睪丸、對路過的男孩因為沒聽令趕快離開所以砍下他的臂膀,乃至於抓路邊的女孩施打麻醉劑帶往軍中強姦,送到中國,這根本就不是什麼以鷹派、主和派等抗爭者為對象,而是牽涉其他無辜平民,無差別的發洩中國兵虐待的欲望.
常識來看,鷹派看到統治者的作為,會無條件相信政府軍會履行承諾,主和者會天真的認為,放棄武力,政府軍就會放過他們?
在《Formosa Calling》裡的主和派都被殘酷的酷刑折磨,導致作者連自己的朋友也認不出來,這國民政府軍連且勸戒群眾不要鬧事的人都被如此對待,何況其他人呢?
與其說,主和派的人因為沒有代表性,使得談好的條件無法買單,被政府認為你拖住他們的「善意」,不如想想,這個蹂躪台灣的外來殖民政權所作所為,信度在哪裏?主和派的人被當作是叛徒,被大家討厭,這說法是真的嗎?這會讓鷹派仇恨他們欲置他們死地,大過於對國民黨政府屠殺的罪刑?鷹派真的有蠢到連屠殺他們的人跟想和談的人的行為都分不清楚嗎?鷹派被處死的有比主和派少嗎?還是主和派擁有較多裙帶關係可以逃過一劫,或用曾經反對暴亂來說服敵人保命呢?文中被作者救助的律師不就是最好的一個例證嗎?作者甚至能爭取他的公平審判,並且準備類似良民證的聲明,依靠關係讓他受到較好的照顧.
至於鷹派會有相應的待遇和脫罪的理由嗎?「鷹派不願意恢復秩序」這種觀點實在奇妙,破壞秩序的始作俑者不就是國民黨軍隊?鷹派恢復秩序不就是等同投降然後被屠殺嗎?如果一名議員只是因為「一再要求國民黨政府建立法律和秩序」與高雄的抗爭沒有一點關聯,就被憲兵一路從花蓮追捕到台北,我們應該想的是,「國民黨的秩序」是不是跟一般正常人認知加以脫節?真正想追求秩序應該是抗爭者,企圖維持秩序的也是那些菁英和議員代表吧?
因此,這個吹得天花亂墜的理中客所說的陳儀「捉小放大」,實屬無稽之談,《Formosa Calling》裡記述得很清楚,被當作主和派的律師(原作裡沒有主和派這種名詞),和其他人五花大綁實行拷問,不分鷹派或主和派,是說,如果國民軍採取的方式是「搜索房屋時,一定把首先出來開門的人當場槍殺.」蓄意謀殺的手段,怎麼會去分你是鷹派、主和派?如果對象包含沒聽令趕快離開的男孩(割下他的臂膀),甚至聯合國的女性官員(被襲擊)、旅館老闆一出門就被射殺,甚至姦污婦女不成老闆娘還要塞給他們紙條,初中生只是搭火車就被集體槍殺,這顯示軍紀已經敗壞到一種程度,對於武裝的反抗份子,怎麼可能善待?「一律處以減刑,准予自新,只要不是領導人」簡直是天方夜譚.
只有像是蔡孝乾這樣加入國民黨,成為共犯,並且出賣自己人,做出實質貢獻,才有可能被策反成為黨國高官吧?一般犯人只要不是領導人就能准予自新?直接被殺或判的機率比較高吧?
「反抗者中間,不願意恢復秩序的人,也是所在多有.我們現在以為陳儀在當時枉殺了許多無辜的台灣人,這句話是不確切的,因為除了少部分被明正典刑殺掉的之外,大部分的人其實都是失蹤下落不明.而事實上,比起枉殺的,枉縱的才是絕大部分,這是因為當時官方是為了穩定局勢,選擇了抓大放小的政治操作,只要你不是領導人,那就一律減等處刑或准予自新,表面上好像很合理,但這就給了有心人操作的空間,其中就包括了大家都討厭的主和派反而變成暴動領導人被抓、被殺的狀況.」
屠殺是國民黨軍隊、鎮壓是國民黨軍隊、說你有沒有罪,亦是國民黨,逮捕、判刑、無差別殺戮,亦是國民黨軍,這「有心人士」怎麼操弄?就算實行操弄,這有心人士也是國民黨軍隊吧?《Formosa Calling》已經說明了「陳儀從大陸召來的增援部隊火力可不一樣了,加上花言巧語和陰謀詭計,那些拿著木棍長矛的台灣人當然不是配備著步槍有組織的國民黨軍隊的對手」是誰在操弄實行陰謀詭計?鷹派?明明就是國民黨吧!
《Formosa Calling》作者指出:
「但更嚴重的事實是,每天早上總有屍體躺在街頭.這些屍體都是些重要人物.他們往往是在夜晚在家中被拖出去殺害的.」
造一個假想敵,幫真兇卸責,如果暗指「鷹派」私下暗殺這些「主和派」或者是仕紳,而不只是國民黨軍,這就跟「共產黨在裏頭煽動」的說法無異,只不過,把共產黨換成所謂「鷹派」,成為國民黨軍的替罪羔羊-然而,作者所見到的是,每天早上有重要人物的屍體在街頭,被國民黨軍在夜晚中從家中拖出去加以殺害,根本沒有什麼「鷹派」.然後捏造陳建仁的說法「國民政府派來的軍隊開始殺人時,大家都躲在日式的房子裡,擔心被抓走!」暗示人民害怕的是鷹派,是暴徒,就連陳建仁的父親也害怕被他們殺害,這無異是在捏造事實.
說這種沒根據的栽贓論述,是會下地獄的.
枉縱的跟枉殺的是怎麼比較?罪刑不確定,任意加之,沒經過審判就逮捕定罪,反抗的人該殺?不反抗的不用殺?但是兩種人皆被殺,枉縱是怎麼個縱法?抓不到的人算枉縱?牢房不夠關是不是枉縱?無法管理,所以後續清算,是不是枉縱?後續發生的白色恐怖以二二事件紀錄為依據,這也叫枉縱?言下之意,不就是暗示或明示陳儀放的人比殺的人多?寬大為懷?
「枉縱」是怎麼個縱法?是不是先假定了所有人都有罪,所以應該被我抓和拷問?「枉死」又是怎麼個死法?在國民軍隊濫捕濫殺的歷史裡,大多數不都是枉死的嗎?難道我們現在紀念二二八,紀念碑上的死者都是罪有應得?
就問一句話好了,以反共之名,加諸的罪,是不是全台人都有可能犯罪?說你有罪就有罪?如同《Formosa Calling》所記載,作者本人為聯合國人員,依舊被軍統監視,並且在他面前展示被殺的人都是共匪,罪有應得的假象,這能相信嗎?作為最大的共匪陳儀,實行抓捕任務和命令,本身又有何效力和正當性可言?
照這邏輯,新疆集中營關押的維吾爾人,逃掉的,都是枉縱,被關的老弱婦孺都犯了真實的罪,他們被暗殺處決、虐待致死的人,不列入紀載數字,所以枉死的人很少?
失蹤的人比較多=都被枉縱?反而不是枉殺?這又是什麼邏輯?
《Formosa Calling》明確記述「國民黨軍隊繼續續多天追索他們名單上的要犯,持續幾個月的時間不斷有人失蹤.更沒有人知道究竟有多少人遭到殺害.」
香港人15歲少女陳彥霖失蹤浮屍海面,香港人被失蹤的人無數,實際上是被殺害到連屍體都找不到,可以說失蹤人口比死亡人口多,所以枉縱大於枉死?這些失蹤的人是被枉縱的,被香港人私下暗殺掉的,反而不是港警殺死的?
謬論.
如果說主和派因為看到有人被割睪丸,便認為會有和平,平民百姓看到少女被強姦,會主動和政府站在一起,我想那真是一個地獄玩笑,台灣人就算內部如何尖銳對立,有不同立場,也不會看到反人類的罪刑視若無睹,或加以認同,認為其他不同立場的人,會比眼前這些阿山兵的作為還要可惡,認為這是政府的釋出的「善意」,這種說法跟你們必須要接收我祖國的善液沒啥不同.
有的,只是對恐懼的服從和被逼迫的意識而已.
「那些在二二八事件中,明明沒有參與暴動,卻被當作暴動首謀被抓失蹤的,以及那些明明有具體事證,他就是參與了,但卻完全沒有被處理的人.他們是怎麼閃過的?他們是怎麼被贓到的?被贓到,明正典刑就好,又何必私下暗殺?這中間出了什麼問題?」
明明沒有參與暴動,卻被失蹤,就說明了國民黨軍無差別殺戮;國民黨軍的具體事證,不可信,參與完全沒被處理,只有幾種可能,第一,就是如同《Formosa Calling》聯合國官員作者,以特殊身分擔保,替其說項,第二,就是如同歐陽可亮在二二八的證言,受害者運用各種管道,無論是委託有力人士打電話給陳儀,或者是用黃金贖身,第三,如同前述對國民黨軍提出特殊貢獻,招供,如谷正文說的,很欣賞蔡孝乾的享樂主義,給予優待迅速變節.
私下暗殺就是找不到事證,或者與國民黨軍有利害衝突,比如你是某某財主,他覬覦你的地,你的錢,你的妻小,或者是「寧可錯殺一百,不可縱放一人」,別忘了陳儀向支那尋求的軍隊,他們上岸的口號是「陳儀失去台灣,我們要收復台灣!」這樣的「再收復」就足以作為他們屠殺的理由.
我們來問問,如果連一個家中懸掛米國國旗的聯合國官員,女性,都會毫無道理被襲擊,火車站的初中生都可以騙入車站中槍殺,說他們是暴民,有參與暴動,國民黨軍欲加之罪,你何患無辭?還有什麼他們不敢做的?他們襲擊女性官員需要講證據嗎?被他們贓到了,說你是暴徒,和ooxx說過話,他沒辦法明正典刑處理,於是就私下暗殺,正因為大部分「明正典刑」都是虛假的,沒有證據,「沒有道理就是道理」,他可明正典刑你,也可以因為害怕被聯合國官員上訴向南京報告,而承諾保釋他人,在人治的社會裡,被栽贓的人,找不出他的證據,就暗殺他,這不才是獨裁者的常識嗎?對於陳儀之於蔣介石而言,算什麼問題?
「現在我們再回頭看『國民政府派來的軍隊開始殺人時,大家都躲在日式的房子裡,擔心被抓走!』這個說法,有沒有不一樣的感覺了?」
神父還是第一次看過,探討歷史居然是憑感覺,不是外行,即是反智,國民黨軍隊開始殺人,人們躲在日式房子裡,若影射他人見到的國民黨軍隊,兇手另有其人,這無疑是睜眼說瞎話,指鹿為馬,蒙蔽他人的視野,《Formosa Calling》紀載了雙方國民黨軍和反抗軍的印象,反抗軍可以向他承諾保證人質安全,國民黨軍的俘虜則每個都悽慘無比,不成人形,無法進行任何保證.
黨國栽贓他人的罪,如今,又有中華民國人將黨國的罪栽贓給台灣人,這就是這篇檢討被害者的論述,荒謬而弔詭的地方,不該懷疑的,你去懷疑,應該懷疑的,你不疑有他,人民手無寸鐵,雙方強弱懸殊,被害的比例也天差地遠,偏偏要從中找出魔鬼的影子,附加在無法說話的屍體上面,老話一句,這種論述會下地獄的,堪稱中華民國版的至道學宮.
「為什麼後來大家不敢談論二二八事件?恐怕跟當時的鷹派反抗者,#透過某種方式,大部分都逃過了死劫更有關聯.」
乃至於說,人民不敢談論二二八,不是因為害怕報復,被判以莫須有的罪,以及面臨龐大強暴的恐懼,而是因為反抗者逃過了死劫,堪稱笑話.
這就跟中國不能提六四,不是因為中國施壓,扭曲歷史,洗腦人民,沒有言論自由,而是因為王丹逃過了死劫一樣,實在可笑、可悲、可憐.
《Formosa Calling》的作者用真正中立的、客觀的,不帶黨國意識形態色彩的人-孩童,來寫下這個改變.
「街道上原來都擠滿了玩耍的孩子,台灣各地的孩子也習慣爬上我們的吉普車來玩,我們在各處總是會遇到歡笑的孩童向我們揮手打招呼,說一聲『Hellook!』這樣的童言童語.」
「但是在事變之後, 不但街道上很少看到人,而滿臉愁苦的孩子顯然也沒有心情再和我們興高采烈打招呼了.有時候我看見一些婦女和男孩在牛拖的犁后面艱難的耕田,心里不禁在想,他們是不是承擔起父親的工作了? 因為他們的父親或丈夫已經為了自己家園重新獲得自由而犧牲了.」
如果說一個聯合國官員,再被黨國的掩飾、阻饒下,依然看見這麼多怵目驚心的事實,我們要問的是,在當時的人們親眼所見的,又是什麼樣血淋淋的景象?以至於惡過於巨大,觸碰了心中最後的一根弦,勒緊它,如同勒緊得自己的喉嚨.
我們不免想到作者在書中說的那句名言,
「如果他們繼續對自己說這場暴亂是由共產黨引起的,遲早他們和整個世界都會相信.」
現在,有活在台灣的人對著其他台灣人說著更加匪夷所思、包藏極度惡意的言語,企圖去竄改歷史,
我希望大家不要輕易相信,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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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丸真實身分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因為,那天是我和他的三週年紀念日。
當然不是結婚!是在、一、起,就是所謂的「交往」啦。
你說起算日嗎?就是從他說「當我的女人吧」那天開始算起啊!
我知道你覺得很蠢,我以前也這麼覺得──在他給了我這個絕對無法做其他解釋的保證之前。尤其是當我過了三十歲那個當口,還沒能把任何一個途經我生命的男人,放在我的愛情芳名錄上,我開始覺得戀愛這種事根本跟大風吹一樣,規則就是要少幾個位置,大家才能搶著坐。而我,永遠都是在音樂停止時慢了半拍的那幾個人之一。
甚至這一次我都就定位了,卻被一個小我八歲、年輕貌美的女人給趕起來,說那位置是她先坐的。你說多不公平!她多的是位子可以坐,為什麼就說我坐的是她的位置呢?她沒注意到我坐穩時已經三十六歲了嗎?她不知道那讓我有多窘嗎?尤其是我在坐下的那一刻還舉起雙臂大聲歡呼,告知眾人我不會當「剩女」了。
「我們會結婚嗎?」
畢竟我得把握生得出女兒的最後良機。
「……當然。」
你注意到了,我也注意到了,那個「……」。
但,沒關係,至少當時我是這麼想的,這是個還不錯的開始。
就是從那天起,我開始以未婚妻的身分自居,練習怎麼當一個稱職的老婆,儘管過去十幾年,我一直看不起那些在愛情中迷失自己的笨女人。
像什麼呢?
我不再把全部的心力放在工作上了,雖然過去,那也只是我抗拒對婚姻的渴望、假裝不在乎家庭生活的浮板而已。沒辦法,親戚們都在問我媽,我媽又來問我:「交男朋友了嗎?還不打算結婚嗎?是不是眼光太高了?」而我只能說:「過兩年吧!工作真的太忙了,沒時間。」不然我要回答「因為嫁不出去」嗎?這些親戚究竟有沒有在看新聞?不知道年夜飯的十大地雷問題榜首是什麼嗎?
不過,還好有了他的保證,我算是吃下了定心丸。
我不用再把工作當成晚歸的藉口,逃避回家和老媽大眼瞪小眼。每當快到下班時間,我就開始讀秒,準備在分針指到「六」時,揹起我的C牌包包衝出公司。不是我有多期待與他見面,畢竟都在一起三年了,而是,我終於有機會在公司表現自己有急著下班的理由,在那個「……當然」的保證後。
怎樣算是未婚妻呢?
關於這問題,當時我也想了不下幾十次。就是兩個人說好,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唄!
我記得我幫他做了不少次便當,送到他公司給他當午餐──沒錯,就是那些早早就嫁出去的女人做的事。坦白說,我也不是不願意,但總要有對象吧!送便當這種事情,應當是某種程度的交情或深情才能耍的心機,我就是沒遇到那個人過,直到他說「……當然」。
雖然我不懂,為什麼他總是叫我在公司附近等。我不夠漂亮嗎?讓他沒有面子嗎?
疑神疑鬼不是一個要與人許下終身的未婚妻應有的風範,我是這樣說服我自己的。
但,總該見見他的父母吧!每次都是他送我回家的,自從他說了那句「……當然」以後,我甚至還讓他上樓見了我的父母,因為,每次和親友介紹的對象出去幾次沒了下文,老媽總愛催著我主動打電話給對方。
「女追男隔層紗。」老媽說著上個世紀的俗話。
我實在懶得跟老媽說,人家不跟你繼續聯絡,你就該知道意思了,自取其辱這種事,我在三十幾歲還幹不出來。
老爸的態度呢?他倒是無所謂。
「結婚不見得比較快樂。」說這句話時,也不看看他的老伴翻了幾個白眼。
不過,後來這些都不是問題了,他們總算對三姑六婆五叔十嬸有了交代,因為我要結婚了。日期未定,但是男主角已經說了:「……當然。」
讓我想想我還做了什麼未婚妻該做的事。
要結婚了,第一個缺的當然是婚戒啊!T牌的經典款,我就滿足了,鑽石不用大,大了俗氣,我只要看得出那個它特有的八爪戒造型,就足夠讓公司裡的小瞳嫉妒到下輩子去了,因為我賭她這輩子嫁不出去。
我們逛了T牌、B牌、J牌……他都說那不是完美的那一顆,他知道,屬於我們的那一顆就在那裡,等著我們找到它,雖然後來花了半年的時間,完美的「它」一直都沒有出現。
那麼婚期呢?宴席起碼要在婚期的半年前訂吧!
「別急,等你先見過公婆再說。」是正常的程序沒錯啦,但公婆呢?還沒到完美的那一刻?
我的確開始疑心了。
畢竟,他算得上相貌堂堂,雖然已屆不惑之年,但跑馬拉松的訓練讓身材維持得很不錯,談吐、風度也上得了檯面,還是個部門經理,怎麼會輪到我坐這個位置呢?
我知道大家都說我蠢,但我還是有點小聰明的。
所以,我沒有事先告知他,上樓進了他們公司,然後請櫃檯那位臉有點臭的小姐通知他。
他看到我,臉都鐵青了,但我總得冒險一試,畢竟我不是二十幾歲的小女生了──踮起腳,對著高我十公分的他,啄了他的臉頰一下。
「我想你嘛!」
那四周掃射過來的眼神幾乎讓我百箭穿心。
接下來你們都知道了,就如同我剛走進你們事務所說的那樣。
他的老婆馬上就被通知了,因為他不只是部門經理,還是公司的駙馬爺。
留給我的手機號碼是他的公務手機,下班就關機,而且他從不離身(真是辛苦他了)。
事發之後,那支手機打來的第一通電話居然是他的老婆,老闆的千金。
我還得感謝她呢!她相信我是無辜的,只要我從此跟他一刀兩斷就好。
怎麼可能!我三年多的青春呢?讓我莫名其妙當了三年多的小三,在這三年中,我從意見調查表的「31至35歲」跳到「36至40歲」,她到底懂不懂啊!
「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還有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他明知你們是以結婚為前提而交往,竟對你故意隱匿已與他人結婚的事實,已造成你精神上極大的痛苦,顯然已超越一般社會客觀上所能容忍的程度。總之,你可以向他請求精神賠償,過去的案例大約是幾十萬元。」
這是大律師說的,就法來論法。
那你呢?雖然你只是律師娘,但待在律師的身邊,也看多了吧!你說,我該怎麼辦?
我連最後相親可能成功的機會都被他毀了,精神賠償幾十萬,有什麼意義嗎?
看你年紀也跟我差不多吧!換成是你,你會怎麼做?
「第一,你該讓他知道他錯了,做錯事就應該受到懲罰。第二,你該讓自己知道,不是你的錯。即使換成幾百萬,也換不回你的青春,所以金錢當然不能衡量你受的傷害。但是,假使他未婚吧,最後一定會娶你嗎?娶你,你們一定會幸福嗎?人的幸福,靠不了別人給的。不論你的境遇是什麼,該負責讓你幸福的永遠是你自己。」
律師娘,我知道你想說什麼,我還是可以追尋我自己的幸福的,是嗎?
其實那三年多,我確實是感覺到幸福的,那是過去三十幾年來我不曾抓住過的,很殘酷,卻很真實。
我說了,我從大風吹的位置上被趕了下來,就是這麼一回事。但我相信,下一回音樂再停止時,我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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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復興水上狩獵】
卡帕喬歐(Vittore Carpaccio,c.1460-1526)被認為是文藝復興早期威尼斯畫派中,僅次於畫派創始人貝里尼(Giovanni Bellini,1430-1516)的傑出畫家,只是長期被低估了。至於大家較為熟悉,也是貝里尼學生的威尼斯畫派大師堤香(Titian,c.1490-1576)則要再晚一陣子才會出現。
威尼斯的人物景色和生活百態一直都是卡帕喬歐筆下主題,《潟湖狩獵》(Hunting on the Lagoon ,c.1490-1495)畫的就是威尼斯人在湖面上狩獵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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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裡有數艘淺底窄身的小船,船上每四人一組,船尾一位掌船,兩人划船一人手持弓箭。你猜他們狩獵的對象是誰?水裡的魚嗎?
其實他們在獵捕鸕鳥(cormorant),一種體型中等毛色黑亮的水鳥。因此箭上並非是尖銳的金屬箭頭,而是裝了黏土彈丸,以避免損傷鳥兒羽毛。仔細看畫面左下部,從水裡探出頭那隻鳥前頭就有個填土球正朝牠飛過來→表示下一秒就要被K中。
從這些狩獵者的講究衣著看來,應該都具備貴族身分。但他們狩獵時為何得採用黏土彈丸?難道貴族們也需要收集鳥類羽毛貼補家用?卡帕喬歐在這幅畫裡留下了不少謎團,以至於專家們至今仍討論不休,推測原因大概如此:
除了收集昂貴的羽毛,使用彈丸可以保全鳥身不至於撕裂。但從法國自然學家皮埃爾.貝隆(Pierre Belon,1517-1564)於1555年的論述中得知,當時在威尼斯常是5至6人行駛一艘輕盈小船,獵捕鸕鳥;每當鳥頭朝上時,便用黏土彈丸射擊鸕鳥身邊的水面,讓鸕鳥沒有機會起飛,經過反覆跳水過程終究力竭,再行捕捉。
此描述明顯與卡帕喬歐描繪的場景非常吻合。由此可知,要捕捉鸕鳥除了集中牠本倫,射擊水面也是可以。
鸕鳥是一種分布廣泛,食慾旺盛的水鳥,在中國和日本文化中早已訓練他們協助漁夫捕魚,威尼斯人捕捉鸕鳥用途,可能是為了羽毛,也可能是把牠們當成耗損魚類資源的害鳥而予以消滅,甚至只是滿足貴族狩獵的樂趣→運動消遣與個人吹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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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老半天,怎麼都沒有提到把鳥烤來吃?
若是以畫中貴族身份狩獵者來看,食用目的是最不可能的一項。因為鸕鳥通常不被視為珍饈野味,牠們口感太差,被認為不宜食用,僅適合下層階級或乾脆被當成魔鬼的食物。
不過再細看畫面後方背景小屋旁也圈養了鳥類,這些鳥明明有翅膀為何不飛走?
很明顯牠們已經被馴服,可能是翅膀被夾住或脖子上繫著繩子而行動受限,這都是為了訓練協助捕魚。以此角度看來,這幅畫的歷史地位馬上拉高,成為東西方文化交流的歷史紀錄。
馴鳥捕魚的方式約從14世紀便已從東方流傳至西方,尤其威尼斯作為地理和文化十字路口的特殊角色,且商業興盛,異文化交流情況更是頻繁,讓《潟湖狩獵》成為時代見證也很合理。
另外不知你是否發現到,每艘船的船舷上都站立著一隻鸕鳥?
照理說,見到同類被攻擊或殺害,船上的鸕鳥應該會產生驚恐情緒,不可能還如此事不關己整以暇。
比較可能的解釋是,這些鸕鳥根本是〝間諜鳥〞(常收看國家地理頻道的朋友應該很清楚這個梗),也就是人工誘餌,用來吸引同類親近。從這些鳥的僵硬姿勢、幾乎一樣的黑色外觀、缺乏特徵和毛色差異,以及每艘船上都只有一隻便可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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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潟湖狩獵》是幅木板畫,原來是作為裝飾窗版或櫥櫃門板用途,因此還有正反兩面。正面畫是潟湖狩獵情景,反面則是故意讓人產生錯覺,很有趣的大理石壁龕〝錯視畫〞( trompe-l'oeil , deceive the eye)--即某種視覺陷阱,在平面畫面上創造出極為真實的立體空間感;名稱雖在巴洛克時期才出現,但文藝復興時期畫家早已廣泛應用。
反面錯視畫上有一連串掛在繩子上的書簡,繩子左右兩側有釘子固定在框架上。這種創新構圖讓《潟湖狩獵》被視為是義大利繪畫中第一幅錯視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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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左下方還有束出現得很突兀的百合。
經過研究發現,《潟湖狩獵》只是某幅畫的上半部,它的下方原來還有一幅《兩個威尼斯女人》(Two Venetian Ladies),描繪兩位身分不詳,至今是貴族婦女或妓女仍沒吵完的女子,坐在陽台上。這個陽台就可以俯瞰整個潟湖景觀。
這種配對湊數並非偶然,除了百合剛好可以連接陽台上的花瓶之外,《潟湖狩獵》底部邊緣和《兩個威尼斯女人》頂部邊緣的透視現線與木板紋路圖案,經過詳細比對之後都確切吻合。
原來這是一幅結合室內外場景,大膽並置兩種景觀的精彩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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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潟湖狩獵活動結束之後,貴族們都吃些甚麼填飽肚子呢?
當時湖邊客棧(inn)提供的菜色多半有:巴西利末和苦橙汁調味的油炸淡水沙丁魚(從湖裡就地取材),或是肚子裡塞著檸檬和香草的烤鱒魚。同時當然也要再來點當地Venoto產區葡萄酒,何況這附近是義大利最著名氣泡酒款之一Prosecco和經典白酒Soave的故鄉,即使《潟湖狩獵》完成時的15世紀末這兩種酒款都尚未誕生,但已具備一定規模的釀酒工業。(不是我說,義大利原生品種多得讓人眼花撩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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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覺得看畫好像在辦案(自以為),畫中有著許多線索待發掘、考證與推敲,即使不見得是家喻戶曉的名畫,依舊敘說著許多有趣故事,《潟湖狩獵》即是一例。
可惜這幅畫1944年在羅馬古董店的一堆骯髒破敗玩意中,被發現而重見天日之後,上下兩邊各自落腳美國洛杉磯與義大利威尼斯,相隔兩地遙遙對望至今。
#兩家美術館是否該討論合體計畫?
#文藝復興藝術
#水上狩獵與飲食
#愛護動物我們看畫就好別狩獵
圖片來源 : 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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