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寒冬】衫越著得多會越暖?
⭐穿太多過度悶熱會中暑
⭐了解衣物功能好好搭配最緊要
#星期一踢走BlueMonday
抗寒冬穿搭迷思
洋蔥 vs 玉米穿衣法
天氣冷自然要添衣,但不要認為穿衣服數量與保暖程度成正比,穿衣服太多不但不便行動,如果穿衣太多以致體溫上升出汗,汗水把熱能帶走,保暖不成反而焗出病來。來學習坊間最流行的兩種穿衣法,按不同場合的需要聰明配搭,讓你保暖而不臃腫。
洋蔥穿衣法
- 穿搭多層衣服,就像洋蔥一樣一層搭一層
- 依照室內外溫度變化增減衣服
- 分為三層,內層吸濕排汗,中層保暖,外層防風
- 適合進行戶外活動的人士
玉米穿衣法
- 進入室內時脫去外衣即可,就像粟米剝去外皮一樣
- 分兩層,內層為貼身衣物或發熱衣,外層為保暖並防風的大褸
- 適合有暖氣設備或室內外溫差較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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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unking styling myths during winter
The onion vs corn dressing styles
It is normal for us to put on more layers of clothes when it is cold, but do not think this is enough to keep warm. Wearing too many clothes can hinder our movements, and it can cause us to sweat, which dissipates heat from the body. Consequentially, this kind of dressing style might cause us to fall ill.
Come and learn about these two trendy dressing styles, which you can consider adopting for different occasions. These styles of dressing can effectively keep you warm and will not make you look plump.
The onion style
- Put on layers of clothes, just like layers of an onion
- Add and reduce the layers based on the changes in the indoor and outdoor temperatures
- Divide it into three layers: the sweat-absorbing layer on the inside, the insulating layer in the middle, and the wind-breaking layer on the outside
- Suitable as outdoor wear
The corn style
- Remove the outer layer once you are indoors, just like how you remove the cornhusk
- You should have two layers of clothes: the insulating layer on the inside that can keep you warm, and the outer layer that can break the wind and rain
- Suitable to be worn in places with heaters and those that experience drastic changes in indoor and outdoor temperat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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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女 #我畏冷
皮褸配搭男 在 曾子曰不要臉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無間悼》
〈風流總是被雨打風吹去
──記羅文〉
〈前言〉
這一陣子一直都在想著自己與羅文曾經對過的話,還有他那不經意斜睨你一眼的眼神,我還是歷歷在目,仿佛那隻是發生在昨天,而已。
以前因為工作的關係,先後兩次跟他面對面地做過訪問,一次是在一九九一年, 另一次是在一九九六年。還記得第一次見面之前,心裡還有按捺不住的雀躍,畢竟自己是聽他的歌長大, 那兩次的見面,我們言談甚歡,我無所不問,他暢所欲言,我常說,訪問有如談戀愛,對手是誰就主導著這段關係的長短,及悲歡。
還好,對手是羅文,他讓我從他的身上捉住一些早已失去了的記憶,是多或少也沒有關係,有,總比空白一片好 那到底是屬於自己成長中的陳舊片段。
那天就與友人說起,屬於我們那個年代的歌手逐漸少去,許冠傑、徐小鳳、 林子祥早已淡出,譚詠麟和張國榮游了上岸, 梅艷芳獨木難支,陳百強、 黃家駒先後離去,現在是羅文……心裡不禁悽悽然起來,什麼都去得這麼早?
我看見羅文病重時的瘦削,看見他半掩臉包全身的樣子,我知道他想的是什麼,再看他出出入入醫院好幾趟,我看在眼裡,心裡難受,我永遠都記得他不管在人前或人後都是那麼一絲不苟的樣子,他是那一種一亮相就要給足100分的天生藝人。
他對我說過: “站在台上, 我就是King of The Stage。”
我當然知道。
我想,這三十五年以來,如果香港不曾有過他在渾身解數地表演醉生夢死的把戲, 一切將會變得黯然無光,甚至是孤寂和平凡。
只是風流總是被雨打風吹去,留下的,就只有這一些美麗的回憶。
還有,羅文,永在懷念中。
〈主文〉
生於一九五零年農曆十二月三十日
卒於二零零二年農曆九月十三日
難得一聲好本領
一個歌迷敬上
(1)
享年五十二歲。
來不及問他: “你甘心嗎? ”還未答復,人就已經不在了。
自去年四月開始承認自己患上了肝癌,某些香港傳媒就似乎在等待這一天的到來,守候在他的家門,步步跟蹤,緊緊貼近。
所以,我們看見最殘忍的傳媒力量,他們將他最不願意公諸於眾的病態呈現出來。
但是,他還是我行我素,半遮臉也要到處走動,他說: “我經常都偷走出去,我是一個要經常到處走動的病人,不可以天天睡在床上。”
他不滿那些狗仔隊變成他的守門狗,他說,他不是不想見見大家,他只是想讓人看見的是他好看的樣貌,而不是又瘦又醜的樣子。
我記得他說過,他希望這個世界上最好是俊男美女處處可見,他說: “為什麼每個人的臉上都要掛住眼袋呢? 世界上人人都有靚樣,不好嗎? ”
病也要病得很好看,人家就稱他為抗癌戰士,只因為他的樂觀面對,他說: “我要做個好榜樣,告訴其他人,癌症是可以醫好的。”
最後,戰士選擇了戰死沙場,他還是敵不過癌症的煎熬,這是他最後的一次戰役。
(2)
有人曾經問過羅文對生命的意義,他說:“人生是不斷地努力,之後還是努力。”
“不會太疲倦? ”
“不會! ”
我相信他回答問題時的樣子,一定是斬釘截鐵,振振有辭。
(3)
九六年他來馬宣傳時,我們在他的酒店套房內,興高採烈地談著談著。
“聽說你要去拉皮? ”我問。
“是啊! 我很想,但沒有人贊成,張國榮說如果我去拉皮,他就不要跟我做朋友。”他說。
“為什麼突然想到要去拉皮? ”我問。
“是突然之間想到的。”他用雙手緊緊地扯著雙頰上的臉皮往後拉去,微笑地說: “就是拉這麼一點點,拍照會好看一些,笑起來也會很靚。”
“不會很假咩? ”
“所以不要拉得太過分囉,一過分就會很假,拉少少就可以了。我想在二十五周年的紀念演唱會中,可以很美很美地出現在大家的面前,以笑到很firm的樣子見人。”
“希望有機會見到你那樣的笑容。”我說道。
“但,我那有時間去拉呢? 拉了皮,至少要休息一個月,我哪裡有這麼多的時間呢! ”他說。
“其實,不用去拉也不錯嘛! ”我由衷地說。
“是啊! 我雖然不是很高大,但身材很balance,我的五官樣樣都不錯,尤其是眼睛,夠大,有神,眼形也幾好……”
他開始指手劃腳地自我介紹起來了。
(4)
黃霑如此寫過他。
我們都佩服羅文他的歌唱技巧高,香港沒有人會有疑問。但是, 我倒覺得順理成章,歌星當然要歌唱技巧好。不好, 就不應該當歌星。 所以,唱得好, 技巧高,只是盡了本份,不必佩服。
佩服他的,是他具有百折不撓的精神。他永不言敗,波濤洶涌,他矗立其中,有似中流砥柱。
黃霑就是這樣寫過他。
(5)
我永遠都記得他在九一年在馬華三春禮堂唱歌的每一寸表情。
有一幕,他放下咪,清清喉嚨,叫大家安靜下來,就是這樣,他突然清唱起來,沒有音樂伴奏,連咪也是多餘的,只是這樣的對著空氣清唱,音不走, 聲不震,唱完了一首 《小李飛刀》。
聽到這裡,我的嘴巴成了一個圈圈,是的,這才叫做唱歌啊。
(6)
關淑怡、黎姿、容祖兒、何嘉莉、葉佩雯、鄭伊健、古天樂、周海媚、趙學而、張燊悅、譚小環、林家棟, 都是他的徒弟。
可是, 他自己卻是沒有學過聲樂。
那一年,一九六七年,他跟朋友夾band,band隊的名字叫做Roman & The Four Steps。
開始時,他只負責彈吉他,聽人家唱得多,也就跟著開聲玩玩,他的band友才發覺他的天賦,對他說: “你唱得很好,很像Platters,不如你也唱主音吧。” 於是,他就開始他的歌唱事業了。
唱啊唱啊唱,Roman & The Four Steps總算是唱出了一個名堂,羅文這個名字不脛而走,名作曲家王福齡聽到他的歌聲,覺得他是一塊瑰寶,便介紹他進入邵氏唱國語時代曲,主要負責幕後代唱,之後越唱越紅,《愛情的代價》就是那時候的勁歌金曲,連東南亞也向他招手,邀請他前來登台。
一九七一年,他就跟肥肥沈殿霞組成《情侶合唱團》到處登台,足跡遍佈東南亞和美加,過了一年多,他決定單飛,他要重新打造自己的天空。
有麝自然香,一九七四年有一間日本娛樂公司非常欣賞他的歌唱技巧,認為他是可造之材。於是,他飛去了日本,吸收了當地的日月精華,他打道回府,香港廣東流行曲剛剛抬頭,他唱了一首 《小李飛刀》, 就奠定了他的江湖地位,一直到今時今日,羅文還是只此一人,唱了四個年代,他還是在這裡,一直到他再也不能唱下去為止。
三言兩語就將他的輝煌歲月道盡,但那卻是他大半生的點點滴滴,一轉眼, 三十五年過去了,他的人也不在了,但幸好他的聲音卻留了下來,至少, 日後跟下一輩說起這個傳奇人物時,不至於死無對症,空口無憑。
聽一聽, 他就是羅文了。
(7)
“我已經玩得太多了,老實說,誰能夠我玩呢?”他對我說道。
那一次是第二次跟他見面,他煙不離手,一面跟我談了一個下午有關他的妖之道。
“形象對藝人是十分重要,但卻不要刻意要求做到千變萬化,一個歌手應按照自己的天份,才能做出一個屬於自己的形象。”
與他談他最愛的形象,他的聲音顯得亢奮,正中下懷,說的就是這個樣子。
“像阿梅與我,是天賜給我們這麼多的才華,我們歌路廣,才會有不同的形象出現,形象是以你的表演方式和歌路,才塑造出來的,如果是為了一個形象而去做,效果就會不好。”
現在的新人,是潮流流行什麼,就將什麼都擺在自己的身上,也不理會適不適合,一到有什麼大show表演時,就像有一大班嘩鬼出籠一般。
“以前的明星一上台,是很Glamour,很高貴的,不像現在的歌星普通到像街上行人甲乙丙一般。平時的阿嬸都穿Gucci,她們有錢是她們的本事,無所謂,但你是Star是站在台上讓人follow你的,人家花錢來看你,阿嬸是花錢滿足自己,自是不同。所以,做Star就應該要有做Star的樣子。”
有的歌手走的是小女孩歌路,但卻扮到白唇膏,黑眼圈,藍指甲,羅文說: “根本就難看! 阿梅不同,唱《壞女孩》她就像是壞女孩,王菲也不同,唱《棋子》唱《誓言》,她的歌路和形象一旦配合,就會有自己的style。”
然後, 他又說: “我也不同,我可以妖也可以很正氣,但我妖時就妖,正氣時就正氣,形象與歌路的feel是100%的合拍。”
羅文是百變形象的開山鼻祖,他袒胸穿fur 時,郭富城可能還在穿著開襠褲,他說: “現在的後生一輩子都不夠我創新。”
重溫一下,他覺得以前的種種形象都是感覺完美,因為都是按照著歌路去設計。
像《小李飛刀》就穿古裝扮大俠; 像《好歌獻給你》就穿海軍裝; 《波斯貓》時就戴耳環穿皮褸; 《讓我奔放》則穿皮褸戴鐵鏈; 《心裡有個謎》又扮礦工, 還有什麼大斗蓬、孔雀袍、珠片衫、 電燈泡、大皮草……都曾經是他亮相的形象,實行衣不驚人死不休。
“我夾band時就扮披頭四,剪個冬菇頭,全香港第一個留長髮的就是我, 所以那時候常被人抨擊。”
與肥肥合組《情侶合唱團》時, 他覺得至經典老土,一要他唱時代歌曲, 肥肥逼他電個野草頭,穿斯文衣服,他說那時候簡直是慘無人道。
“與肥肥拆檔之後,我立刻跑去剪一個陸軍裝,在頭頂上染個十字架,另外留兩條幼長髮在前面,畫黑眼圈,大眼淚,戴七粒鑽石耳環,穿工人牛仔褲裡真空。”那一年仍是萬物皆保守的一九七二年,他不屑地道: “我睬佢都傻,年輕人就是如此,你看不順眼,表示你老餅罷了! ”
一九八零年時,他還脫光光地拍了一輯寫真裸照,那時候本來是為了新專輯 《仲夏夜》拍攝封面照,概念是在百褶窗中以赤裸上半身登場,本應該是拍不到什麼的。
“那時候覺得自己的身體這樣美麗,就趴在地上,乾脆什麼都不穿,拍一輯自己收藏。”但不知道如何,公司卻將他那隻赤裸上半身下穿泳褲的照片外流出去,但有雜誌登了出來卻只佔一個小小張的版位,他看了,就氣頂, 火滾。
“我給你們第一手的照片都登這麼小張,說什麼不適合家庭看,好,我就將那些沒穿褲的也拿了去登,一登之下,對方的雜誌立刻賣斷市,我的人就是如此硬頸,你說不行,我就硬要去證明可以的。”
現在看回那些寫真照,他無怨無尤地說: “那真的是很美麗的回憶。”
以前的千變萬化,現在的他就像是洗盡鉛華,返璞歸真,他說: “我現在最喜歡穿西裝,會覺得很class,男人最靚的樣子就是穿西裝,不然就穿白襯衫牛仔褲,那種白襯衫像可以聞到太陽的味道。”
他每一季花在置裝的費用,大約是港幣十幾二十萬,對名牌,他獨愛Armani,因為: “剪裁好,質地好,夠時尚,穿上去一定舒服。”但偶爾他也會穿穿Versace、 Romeo Gigli等牌子穿穿爽, 他說: “我絕不會穿Kenzo、Miyake、Yohji這些日本時裝, 我穿衣要穿到挺要醒要smart,那些鬆鬆的時裝只會穿到我像傻佬那樣。”
上述說的都是一九九六年時的談話,我曾經忠實地用文字記錄下來,現在重新翻看,我還很清楚地記得那一天他穿的是緊身Polo上衣,配搭一條黑色起骨長褲,仿佛他就在我的眼前晃過,印象深深印在那裡,揮也揮不去。
(8)
羅文是妖氏一族的元老,在他的眼中,妖是一種自內心散發出來的妖味,而不是刻意去堆砌出來的假“形象”。
“以前的澤田研二, 很夠妖,但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一到中年就會整個變形,他現在就慘不忍睹了。”
“我以前很崇拜David Bowie,有一次我在多倫多看見他拖住一個很cheap的女人,他就像整條鹹菜一樣。”
“Elton John妖到很有氣派,還好,現在他還是。”
“阿梅是女妖的代表人物,她連唱《愛情的代價》都可以妖的。”
“張國榮也不是妖,他是姣,人人都說我姣,其實我哪裡夠Leslie姣。”
“黃耀明是又妖又姣,我覺得他那些東西是屬於床上的,非常意淫,我也很意淫,但我的是活力的意淫,他的則是媚態的意淫。”
“梁朝偉的是味道妖,很男人味道的妖,很頹廢的妖。”
他告訴我,他在台上的妖,只不過是一種表演方式。
在台下,他是一點也不妖。
“男人就是男人 妖給人的感覺是陰陽怪氣的。”他說。
不知道放在他墓碑上的那張照片,是妖的? 還是不妖的?
(9)
他的耳朵很大,很長,命相說的長命百歲,就是這一種富貴的耳朵。
還有, 我很喜歡他的原名─譚伯仙,夠中國,夠鄉土。
至於他的羅文如何由來,相信是Roman的中文翻版,還有籮記這個稱呼, 他也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其實, 譚伯仙也好,羅文Roman籮記都好,人死留名,我們記得的不只是他的名字而已。
至少,我還記得他對我說過: “站在台上,我就是King of The Stage。”
(10)
我問: 這麼多年來,你失去了些什麼?
羅文: 失去了很多感情的事,但這是沒辦法的。
我問: 那你還有什麼想追求的?
羅文: 希望多談戀愛,戀愛對一個人的幫助會很大。
我問: 那為什麼這麼多年來還是獨身呢?
羅文: 因為我習慣了獨身,我很害怕別人會騷擾我的私生活,我享受一個人的世界。
我問: 沒有想過要一個家嗎?
羅文: 我沒有家庭觀念,我只是享受戀愛,但卻逃避結婚。
我問: 為什麼呢?
羅文: 我看見很多朋友結了婚都不開心,我要是結婚就希望不會離婚,因為這是一世人的。
我問: 那你不會有需要一個女人的時候嗎? 你如何去解決?
羅文: 那時就唯有聽多點音樂,想些東西……
我問: 你不擔心自己會做一世王老五嗎?
羅文: 這些都讓它順其自然,來到就來。
我問: 那你以後真的不結婚?
羅文:世上沒有絕對的可能有一天我也會有結婚的沖動,這是不能說定的。
以上對話摘自一九九一年的一篇採訪,那是我跟羅文做的一個專訪記錄, 說的就是千絲萬縷的兒女私情。
(11)
還是談愛情。
“我拍拖的次數多得記不清,只是我選的女友都是圈外人,你們不認識的,也就沒有報導的價值而已,於是好事者又傳出一些難聽的說話,真氣人!”
他說他戀愛的時候是不顧前因後果全心全意地投身進去,不然,那根本就不是愛情。
他說,他愛過三次。但都是全軍覆沒,弄到自己傷痕纍纍。
第一次,是因為他要去日本發展,所以就跟第一個女朋友分手。
第二次,是因為他要回香港發展,所以就跟第二個女朋友分手。
第三次,因為她的父母反對他們的來往,所以也是無疾而終。
“我喜歡的女性,很現代的,健健康康,帶點艷光的,就像李美鳳那一種類型。”
那時候傳過他追求李美鳳,他說,本來開始是好好的,但經過傳媒的大事渲染,結果是還未有進一步的發展,就已經嚇壞跑了人家。
和沈殿霞,他說沒有這一回事。
“我和肥肥只是好朋友的關係,她當我是弟弟,她的人很好,很照顧別人,但是有時侯她的母愛太強了,強到令人受不住。”
有人曾經如此問過他:“不打算談情說愛?”
他說:“那是很花時間的一件事。”
再問:“有人說你對異性沒有興趣?”
他說:“只是沒有太多的時間。”
有一次李美鳳來馬宣傳,我捉住機會半試探問她:“羅文說他很喜歡你這樣的女子,你們也曾經交往過?”
她聽了,不禁大笑,反問我:“你相信嗎?”
我沒有回答她,因為相不相信那是另一回事,有情人終成眷屬,始終是可喜可賀的, 值得高興的。
(12)
“能將自己的一生獻給歌迷是我個人的心願。”
他如此說過。
就算是遺言吧。
#寫於2002年
皮褸配搭男 在 Sweet vs Bitter - Syreeta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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