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支持陳菊當監察院長?】
監察院,是中華民國最高的監察機關、是憲政獨立機關,負責行使彈劾權、糾舉權、監察(調查)權...等,需要超出黨派、公正廉明的委員來負責處理。
我們的確敬佩陳菊女士曾為台灣民主奮鬥的過程,但是幾年過去了,我們看到的不再是當初的那位陳菊,而是位居高官、放縱自己的愛將索賄、偽造文書,變相侵害勞權的陳菊。
擔任高雄市長12年間,被監察院調查58案、彈劾3案、糾正30案,總共105件、多達194位公務人員遭起訴;擔任總統府總統府秘書長時,涉及私菸案與洩密案,如此重大的案件,如今卻不了了之。
身為民進黨大老,政治色彩又如此明顯。我們真的可以相信陳菊能夠公平、公正不帶任何政治偏見來擔任監察院長嗎?
請蔡總統捫心自問!撤換名單吧!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9的網紅戴瑋姍‧板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林于仙事件,四個月過去,無法對市民或議員提出內部調查報告! 一句資料都交給檢調,撇清了所有責任。 過去發生社會注目案件,多半是行政和司法調查並進,公部門可以優先公佈行政調查結果向社會說明。 為什麼這案,在市府的層次沒有辦法給大家明確的答案?要等到外部司法機關或者是監察院來調查才有真...
監察調查權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月旦知識庫~聲請釋憲
#統一解釋、 #裁判憲法、 #監察調查權、 #監察院
📌監察院聲請釋憲方法論之爭議/李建良 教授
📌監察院調查權之變革/林超駿 教授
📌監察院聲請釋憲之要件/陳愛娥 教授
📌釋憲機制之改革/李震山、張桐銳等教授
📌監察委員之釋憲門檻及解釋方法/楊智傑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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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調查權 在 戴瑋姍‧板橋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林于仙事件,四個月過去,無法對市民或議員提出內部調查報告!
一句資料都交給檢調,撇清了所有責任。
過去發生社會注目案件,多半是行政和司法調查並進,公部門可以優先公佈行政調查結果向社會說明。
為什麼這案,在市府的層次沒有辦法給大家明確的答案?要等到外部司法機關或者是監察院來調查才有真相?
金山小編過勞也是推給勞保局認定。一位強調安居樂業的市長應該可以做更多!
一位員工,選擇在自己工作場域結束生命。這當中,市府有沒有違反職業安全法的問題?
台灣曾有把自殺列為職業病的前例。
林女的職務內容,與五甘心和廖泰翔脫不了關係,種種在工作過程中的壓力,難道市府沒有應負起的責任?勞工局不用徹查到底?
五甘心這兩年確實從新北市府核銷了3500萬元。衛生局提供的案源,是他們最大宗、也最穩定的收益來源。
媒體披露這間公司還有剝削治療師、部分員工沒有執業登記,且服務項目申報有問題⋯等種種問題。
市府有責任去了解,他們委託的單位究竟是間什麼樣的公司,未來還要不要委託?
權勢的影響力無所不在。
陷入權勢性侵的被害人,難以在第一時間道出受害經歷。「無法發聲」容易被司法認定為合意,但若能看出權勢的運作,也許判決結果就會不同。
侯友宜市長擁有行政調查權、和政風單位。他絕對有能力調查「權勢」在事件中如何運作,並提供給司法單位,而非只提供事發當天的前因後果。
他可以做的,比我一位議員多很多很多。
就看他做與不做。
監察調查權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日質詢重點:
1. 針對現行《刑事訴訟法》對「有辯護人之被告」與「無辯護人之被告」就資訊獲取權之不合理差別對待,我於去年立法院審議《刑事訴訟法》時,即提案要求一併修正,卻遭到司法院及法務部拖延反對。
司法院遲遲拖延的結果是,今年3月大法官釋字762號解釋宣告現行法違憲。直到現在,司法院還是沒有提出符合釋字762的修法版本。
2. 台中監獄教化科長利用權勢要求受刑人代寫論文案,矯正署調查結果僅記過處分,針對是否涉及其他不正利益換取受刑人「教誨紀錄、受刑人成績評分」高分,矯正署不願公布調查結果、也不願提供資料。
3. 繫屬中司法案件之卷證,無論係國會或監察院對之行使調查權,本受有限制。然而,日前卻傳出有監察委員要求高等法院院長命書記官直接將卷至閱卷室供其調閱,我要求司法院應清楚調查此事。
監察調查權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鄭麗君主張廢除兩院,但並非連兩院所掌的職權一併廢除,應將考監兩院目前所賦予的權力收回重新分配。
鄭麗君表示應將現由考試院負責之考銓事項歸人事行政總處掌理,需要處理的是以法規確保人事行政之獨立性,可由立法院來討論之;另,監察院現有的調查權應回歸立法院,以強化監督制衡的行政權,所以當總統可能濫權時,國會即擁有完整的監督制衡能力。最後,審議權應設立審議機關來獨立行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