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 該怎麼約定呢? (一)🔷
很多人在結婚之前,都會出現既興奮又焦慮的情形。🥴
開心的是,即將要和心愛的另一半共組屬於自己的小家庭;但同時焦慮的是,面對兩人即將要一起生活的柴、米、油、鹽、醬、醋、茶,還有諸多生活費用的分擔等,不知道小倆口是否已經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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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上面的這些共識,其實可以透過 #婚前協議書 來一一檢視,雙方是否真的已經準備好開始進入「#兩人世界」💑。但婚前協議書,倒底該如何約定,才能真正的保障彼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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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跟大家說明常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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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婚前協議書一定要律師見證或是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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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民法對於婚前協議書並沒有任何形式上的規範。因此,只要準夫妻兩人將協議好的事項用白紙黑字寫下即可,不一定需要找律師或是公證人進行見證或是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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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囉,若雙方可以事先找律師諮詢並進行規劃、擬定,以免用語上不精準而事後產生爭議,也是一個很不錯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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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哪些事項可以放入協議書中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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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律師被詢問過的內容真的是五花八門@@ 因此,以下僅先就 #目前法律上有明文規定 的部分,進行簡單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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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如何冠姓〗
依照 #民法第1000條 規定,是可以書面約定冠配偶姓氏的,但記得約定後,要向戶政機關進行登記。當然如果沒有約定的話,還是各保有原本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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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住所〗
小倆口結婚後,依 #民法第1002條 就有了同居的義務。因此對於婚後的住所,當然是可以進行約定的。不過現代人的工作型態較為複雜,萬一因工作的因素,不得以僅能先分隔兩地或是做假日夫妻,也可以事先約明清楚,避免雙方日後為了住處而發生爭執,嚴重的話,甚至可能演變成為他方訴請履行同居義務或是離婚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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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費用負擔〗
這也是目前法律明定雙方事先約定的範圍(#民法第1003條之1 參照)。所以囉,舉凡家庭生活中所有可能產生的費用,例如:水、電、瓦斯、房屋租金、伙食費、給父母孝親費用、年節包給親友團的紅包、平日親友的紅白包,以及其他雙方經討論後的支出項目,都可以事先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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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以上費用的支出與負擔,也是要視雙方的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情形做調整、分配。若不知道負擔比例如何拿捏,按雙方收入比例分配負擔支出費用,不失為一個可以參考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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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制的選擇〗
依照 #民法第1004條 約定,夫妻若沒有以契約約定財產制,就是以 #法定財產制 做為夫妻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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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現行的法定財產制,仍是由夫妻各人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自己名下的財產(#民法第1018條 規定參照)。但唯一麻煩的地方是,當夫妻雙方離異時,則會有 #民法第1030條之1 規定的 #剩餘財產分配 的問題。
簡單來說,就是「婚後財產」扣除「婚後債務」後,剩餘較少的一方,可向他方請求差額的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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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為了避免雙方感情破裂後,還得面臨爭產的窘境,律師私心建議大家在擬定婚前協議時,可以選用 #分別財產制度。另外,還要提醒大家,即便婚前協議中做了選用分別財產制的約定,記得還要去法院進行登記(#民法第1008條第1項 規定參照),才能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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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私房錢〗
「律師、律師,私房錢真的也有法律的明文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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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依照#民法第1018條之1 規定:「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額,供夫或妻自由處分。」因此,除了家庭生活費用的負擔以外,雙方是可以約定夫或妻可以享有一筆金額,是供其自己花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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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若是小倆口已經協議好,婚後有一方因為家庭照顧的需求,而需扮演全職家庭煮夫(婦)的角色,若是經濟能力許可,建議就可以在婚前約定一筆自由處分金供對方使用。除了可藉此感謝對方的付出,也可以讓對方不會因全心照顧家庭沒有收入來源而有不安全感;避免常此以往,而埋下雙方爆發衝突的導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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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姓氏〗
依照 #民法第1059條第1項 規定,子女出生登記前,父母可以以書面約定從父姓或是母姓。
所以若是小倆口或是雙方家族對於未來金孫的姓氏有任何的要求,也可以先在婚前協議書中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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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哪些是目前實務上認證過不能放入婚前協議書中的地雷呢?請待律師下回的專業解說 ^^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講得更坦白一點,衛福部目前開出來的購買合約的要求,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看看引進疫苗的相關法條,藥事法三十九條跟四十八條之二,跟特殊藥品引進條例,裡面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提到原廠授權書這幾個字。因為根本沒有法律規定引進疫苗要原廠授權書。 講白了,法無明文規定,這就是要卡住你,就是要拖累你。就是要不...
目前法律上有明文規定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講得更坦白一點,衛福部目前開出來的購買合約的要求,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看看引進疫苗的相關法條,藥事法三十九條跟四十八條之二,跟特殊藥品引進條例,裡面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提到原廠授權書這幾個字。因為根本沒有法律規定引進疫苗要原廠授權書。
講白了,法無明文規定,這就是要卡住你,就是要拖累你。就是要不惜以民眾性命為代價,每天見證幾十人死亡,只為了政治代價,他們無動於衷。
這就是我們的當局,這就是死幾百個人不開口,送個花籃就全黨跳出來的愚蠢執政黨。
本來的預期喔
大概就是六七月你就慢慢去打
那個一千萬(劑)的AZ跟莫德納五百萬(劑)對不對
可是這樣子也是不夠啊
所以那個時候順勢國產大概在八月左右就出籠了嘛
你知道我的意思
那他沒有想到我們的疫情在五月十五就爆發
那結果現在那個海外的疫苗全部跳票嘛對不對
那來的非常少一千萬(劑)來了十一萬(劑)
五百萬(劑)來了十五萬(劑)對不對
那現在人民就急了嘛
人民就急了說你至少要救我這六月跟七月啊
救民於水火之中
因為我現在都淹到這裡
但黨跟我講你再等兩個月
阿宅我跟你講
所以這樣六七月
如果因為那個原來的一千萬(劑)跟五百萬(劑)的莫德納
又沒有辦法及時來對不對
也不會也沒辦法
所以你變成是額外再去募捐或是去購買
或是求人家
對對對可是這些額外來的東西就會佔掉了
你的國產疫苗原本預期在八月之後的份額
比如說郭董這五百萬(劑)對不對
佛光山五十萬(劑)嘛對不對
還有各縣市雲林也說要買一百萬(劑)不是嗎
假設說這個都讓它進來
搞不好夯不啷噹
搞不好慈濟也會動
慈濟也失不了這個面子啊
對嘛 所以你說這樣夯不啷噹加一加搞不好有一千萬(劑)
對不對這合理吧
好那你如果現在進來一千萬(劑)對不對 對啊
那後面我們講那個AZ本來的一千萬(劑)
還有莫德納的五百萬(劑)也陸續都來了呢
那這樣不就佔掉了你原來規劃的份額了嗎
你了解我的意思
那等等我跟你講
我要先講一個內行的說法
我之前特別去問了貿易公司跟藥商
他說因為這一波呢疫苗完全是賣方市場 對
所以他的合約裡面原來有一個到貨期
現在各家都不寫
各家都不寫
我跟你講歐洲本來考慮要告AZ
對啊之前就講了啊
對啊現在想一想也是沒有動手
就是他告了還得了
阿宅你去想一想喔
如果假設我們這一陣子
夯不啷噹募的有一千萬支
那加上你本來有的一千萬(劑)的AZ
跟五百萬(劑)的莫德納嘛對不對
人家預期它們早晚也會到嘛對不對 對
那這樣加一加不就兩千五百萬(劑)了嗎
那你認為老百姓會選哪一邊
我一定選BNT啊
就是你基本上會選海外的國際認證做過三期的疫苗
這是合理這是正常科學選擇嘛
一旦做出這樣的選擇
那你國產疫苗怎麼打
那他的邏輯就是要培養國產疫苗
疫苗產業
可是現在人命關天
所以這種議題就已經出來了
人命才是政府的第一要務
不是人民活著才有政府
才有培養產業的問題
培植產業怎麼會是第一目的呢
第一目的當然是救人命嘛
所以老百姓為什麼會覺得說
你遠望天邊
你要遠望天邊的彩虹我們也不是反對你
沒問題我們沒有反對國產
可是我面前這兩個月我要活啊
所以為什麼他會受大很大的壓力
尤其來辦這件事的又包括郭台銘包括佛光山
那張亞中我們就不提了
就是方方面面的壓力
還有日本要捐嘛對不對 對啊
我說光是這三個力量你很難說NO
老沈私底下就跟我講
他說因為郭台銘今天(6/1)送件對不對 對啊
你如果真的沒讓他過
他說這個恐怕是鋪天蓋地的反抗
官逼民反我告訴你
這個會非常嚴重
我跟你講我認識很多獨派的朋友
他們在上次停電就已經很幹 那當然
就是他們就覺得說這個跟統獨沒有關係
然後比如說現在疫苗他們也要打美國疫苗
因為他們有很多是學理工的嘛甚至是學醫的嘛
他就認為美國疫苗比較靠譜
所以你說在這個議題上
你六七月不來救他
然後硬要說你要試試國產的好
這是他聽不下去
因為我今天聽到一個說法
這個如果是真的那就麻煩 怎麼了
因為你知道郭董送的那個案子是一個三方合約
就是說台灣是直接從德國出貨寄到台灣
可是那個quotan就算上海復星的嘛
而且你的那個royalty就是40%是給上海復星收
對對對對對對對
那三方合約當然合約上就會有上海復星這四個字嘛
郭董簽的合約呢
就是方方面面都照顧到 對啊
也就是要錢的有錢
但我跟你講
要利潤的有利潤
阿宅我跟你講問題出在哪裡
欸哪裡
我聽說經濟部有個高層我就姑隱其名
是不是王美花呢 比她還高
那我就跟你講
經濟部還有比部長還要高的嗎是鬼是不是
我跟你講他就她講說三方合約不等於原廠授權
你想要刁這個
我跟你講我一定站在郭台銘這邊...
我跟你講阿宅如果原廠授權不就是雙邊嗎 對啊
那雙邊你當初就是簽不出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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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律上有明文規定 在 毛城城 MoCity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香港不允許帶寵物乘搭公共交通工具,而主人要帶寵物外出多數都會乘搭私人交通工具,人在車內就必定要佩帶安全帶,而法例有否規定寵物在車廂內,不能四周亂走,要做相應的安全措施呢?
城市大學法律系講師徐鳳翎指出,目前香港的《道路交通條例》只針對人類道路使用者,例如駕駛者必須在繫上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而對寵物在道路使用的守則上並無明文規定。
徐鳳翎補充,雖然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提醒駕駛者要保障駕駛時的安全,如要帶同寵物外出,最好寵物的活動空間在控制範圍之內,例如使用寵物安全帶或寵物籠等等,確保各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此外,她提醒各位主人,如果需要短暫離開車輛,獨留寵物在密封的車廂,則有機會構成虐畜,如主人有意帶寵物外出,就最好連同寵物帶離車輛,避免獨留寵物在車,令寵物得到全面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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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律上有明文規定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51020東森 防房東逃稅 租賃契約不得禁止房客報稅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7pM-71f2ANQ
打開房門,9坪多的套房,附床鋪冰箱等全新家具,租金開價2.2萬,未來房租多少?房東房客都得據實報稅。......↓
翻開租賃契約,一般都會有這一項「房屋所得稅如果比出租前提高,增加部分要由房客負擔補貼」因為房東不想繳租賃所得稅,條文制定遊走在法律灰色地帶。不過未來出現這樣的規定,恐怕會被罰3-30萬元。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等於是說箝制住讓房東為了省稅,而不去報稅,雖然相對有保障,但以後租房子都是「加稅價」。
內政部地政司草擬「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為了防止房東逃稅,其中不得記載事項還包括不得約定房客「不能遷入戶籍」。
以及屋況據實以報,像是這個物件位於租屋網上,衛浴、套房、雙人床、附上雙門冰箱,還有衣櫃和陽台,照片中的物件和出租的實景,一模一樣。
過去房東 張淑晶 因為要求房客繳回租賃契約,擅自更改許多不平等條文,這也將被明文規定不得記載。其他像是交屋後,因為水電瓦斯調漲,把增加的費用轉嫁到房客身上,都不行。
但羊毛出在羊身上,房東據實繳稅就怕轉嫁到租金上,恐怕成長1成,這項規定除了規範企業經營者,也包括職業房東,目前草案送交消保處討論,最快年底上路,如果房東未限期改善又是累犯,最高恐怕被罰50萬元。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08313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