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常在強調,議員的存在價值,必須要先做好自己法定職權(質詢、提案、審查)的工作,除了開會、立法、監督預算外,深入基層,爭取各項建設,是我們的日常。
身為民意代表,可以找到問題,凸顯問題,進而解決問題,是我們非常重要的課題,但在資源困乏、議會又經常監督失衡的苗栗縣,能找到資源或整合資源更顯珍貴。我在議員任內期間,受到了很多鄉親的託付,經常要在基層遊走,舉凡鄉間小路的修繕、學校軟硬體設備的爭取、偏遠地區自來水延管架設、社區社團協會的輔導、山上的野溪整治、田邊的水利駁坎、清寒家庭的善款救助……還有更多更多需要透過無數次開會討論取得結論後再去爭取資源的案件,這些都是我們議員的日常除了在議會開會行使法定職權外,必須去體察民意需求的部分。
苗栗縣政府的資源真的不多,很多建設經費的爭取經常力不從心,我在過去這幾年的議員生涯裡,深深體會到「解決問題,比凸顯問題更重要」,能凸顯問題引起社會、行政機關的關注,或許對解決問題有所幫助,但當這個問題卡關或沒有資源時,還需要更多的智慧再做研議跟資源的整合,否則對陳情的鄉親來說,最終的結果等於是0。
過去五年來,雖說不是苗栗縣執政黨的議員,資源的爭取必然會有相當大的差異,但透過問題的凸顯,再做資源的整合,我們也從地方及中央爭取了超過新台幣「一億元」的經費來挹注給地方各個需要幫助的角落,當然這對各項建設條件相對落後的苗栗來說,或許只是杯水車薪,但我們確實也將這些爭取到的經費解決了許多鄉親多年來遲遲無法解決的問題,資源不在多,比起胡亂蓋的蚊子館及一堆人情建設,能精準到位藥到病除才彌足珍貴!
#目前爭取經費107113895元
#所爭取經費皆有檔案並以確實到位完成結案才納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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