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級的管理專家管仲
【一代名相管仲,中國歷史上第一流人物】
年輕時的管仲,窮困潦倒,是一個不成功的商人;膽小怯懦,是一個不勇敢的士兵;狂妄無能,是一個不稱職的官員。同時,他還是齊桓公的敵人,差一點置齊桓公於死地。但齊桓公卻拜管仲為相,而管仲也最終成為了一代名相,管仲究竟有何過人之處?
春秋時代,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各路諸侯不能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勢力強大的諸侯國為了爭奪天下的霸權,常年征戰,此間殺聲陣陣,英雄輩出,在中華大地上,五個諸侯強勢稱霸,史稱「春秋五霸」。五霸之首,是齊桓公。
齊桓公何以傲視春秋,而成為中國歷史上的風雲明主?最主要的原因,是齊桓公身邊有個能人,而且是個不是一般的能人——管仲。
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過早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鮑叔牙合夥經商,後從軍,到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為齊國上卿。
管仲的本事有多大?看看他的成績單便一目了然了。
A:齊桓公在他的輔佐之下,由一個區區小國,轉眼之間便成就了霸業,使齊國稱霸了40年屹立不倒;
B:管仲為相期間,設立了九個部門,稱之為「輕重九府」,用現在的話說,這九個部門分別是銀行、統計局、計量局、物價局、稅務局、財政局、對外貿易局、鹽政局以及鋼鐵公司。也就是說,管仲是這些部門的開山老祖;
管鮑之交──管仲&鮑叔牙
C: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翻譯一下。子貢說:「管仲是仁者嗎?應該不是。齊桓公殺了公子糾,公子糾的師傅管仲不自殺,反而做了齊桓公的宰相,這不是仁者幹的事。」孔子說:「管仲為相輔佐桓公,稱霸諸侯,匡正了天下,百姓直到今天仍受益。如果沒有管仲,我們恐怕披散着頭髮,衣襟向左敞開着(意思是很狼狽,很落魄,寓指邊疆夷狄少數民族的模樣),難道管仲像一般的平庸男女那樣,為了守小節,在小山溝裏自縊,而不被人知道嗎?」
孔夫子的話包含着幾個意思:一是管仲以民為重,他的操行是老百姓的福祉,好人,絕對的好人;二是管仲是大人物,大人物就要幹大人物的事,他不拘小節,卻成就了大事,為後人千古褒揚,這樣的管仲便是大仁者。
管仲說:「順民心為本」,「政之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也就是說,管仲重民思想影響了儒家,得到了孔子的高度讚揚便是最有力的佐證;
管仲拜相
D:管仲原創了最古老的審計原則──明法審數。明法審數包含兩方面的意思:一為法,審計人員要懂法,要按照國家所頒定的法令辦事,遵守法紀;二為數,審計人員要熟稔財政收支情況及財物出人的數量。
直到現在,審計這項工作亦應遵循管仲的「明法審數」,可想而知,一個不懂法、心中沒數的審計人員能做好本職工作嗎?
掌握審計的兩原則,不知法犯法,掌握了熟練的業務,才是合格的審計人員,才能真正為國家把好審計關。
管仲的「明法審數」,為後繼的法家所推崇,所繼承。
E:管仲是全世界色情文化的鼻祖,他創造性地發明了官妓這一職業和身份。
管仲治理齊國,官辦妓院,設女閭,以增加國庫收入。《堅瓠集》記載:「管子治齊,置女閭七百,征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此即花粉錢之始也。」妓女的主要來源是奴隸,「奚」者。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繩圈套女人」,套到了女奴隸,加入官辦國企當妓女,為國家賺錢,此類型的妓女便是「官妓」。
看來,管仲懂經營,會做買賣,利用開辦國有企業──妓院來創收,達到強國之目的,方法很齷齪,但目的很偉大。
管仲是色情業的鼻祖,後來者前仆後繼。
《吳越春秋》記載:「越王句踐輸有過寡婦于山上,使士之憂思者遊之,以娛其意。」《萬物原始》記載:「漢武始置營妓,以待軍士之無妻室者。」《南史》記載,齊廢帝「每夜輒開後堂,至營署中淫宴。」
看來,世界色情業的老鴇妓女們應該在廳堂供奉管仲,每天燒香祈禱,以此向管仲表忠心將此事業發揚光大,佑其財源茂盛達三江了。
梁啟超有言:管仲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流人物。
臺灣學者柏楊說:在國史中,堪稱政治家的不過六人也,而管仲確是這六個人中的第一人。
在漫長的中華五千年的文明史中,被推崇為彰顯華夏風範和智慧的人中,管仲是公認的第一。
齊桓公重用管仲,使齊國稱霸四十年。管仲也不是單槍匹馬,他比齊桓公更會用人。
建一大廈,光有一木難成;大海汪洋,僅有一溪歸入不行;稱霸天下,管仲亦是獨木難支。
於是乎,管仲任用了五個得力的選手。史稱「管桓五傑」。
隰朋擔任「大行」,即外交大臣;甯戚擔任大司田,負責農業生產;王子成父擔任大司馬,統帥三軍;賓胥無擔任大司禮,掌管司法;東郭牙擔任大司諫,負責監察。
這五個人各有所長所短,都是人中君子,非小人也。管仲恰恰采其所長,將他們任命在各自擅長的位置上,從而使管仲的治國之道暢通無阻,順乎民心。
管仲的用人之道確保了齊國的霸主地位。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
一是他有一顆赤膽忠心,從國家的利益出發用人。想要稱霸,必須用各種各樣的人,只要對國家有用的人,不論出身功績,都該使用;
二是用能人,尤其是重要崗位。何為能人呢?首先要有為齊國盡忠的決心,也就是說,人品要好,心術要正,有為齊國稱霸奉獻一切的崇高的理想;其次是有真本事,能幹好本職工作;
三是講團結。管仲啟用的「管桓五傑」便是「團結就是力量的」楷模。管仲率領他們團結在齊桓公的周圍,勁兒往一處使,心往一處想,集體的戰鬥力極強;
四是用人所長。人都是有長處和短處的,用其所長避其所短,是用人的最牛叉的技巧,不太好把握,而一旦應用自如,效果奇大;
五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看準了,就大膽地使用他,給他充分發揮才能的空間,不要因為別人的詆毀和誹謗而懷疑所用之人,不要因為他一次兩次的做錯事而懷疑他。
從以上五個方面看,管仲絕對是大師級的管理專家,可見一個國家有這樣一個人才是多麼幸運!
如果你是一個集體的頭兒,能做到以上五點嗎?如做到了,我相信,你的團隊一定很棒。
有了鮑叔牙的力薦,有齊桓公的高度信任,「春秋第一相」管仲以他的睿智、豁達,歷經多次不戰以屈人之兵,幫助齊桓公在華夏大地上書寫了春秋歷史上最輝煌的傳奇,無愧於「中華第一人傑」稱號。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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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史 #中國歷史 #管仲 #齊桓公 #鮑叔牙 #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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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
【事件經過】
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
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
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
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
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一次又一次的死心】
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
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
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
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
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
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
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
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
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
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
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
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
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
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
【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
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
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
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
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
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
【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
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
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
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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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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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brother,通篇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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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避重就輕,這就叫避重就輕,雖不知「開槍防疫」是哪門子的防疫方法,阻止民眾看野台戲,是如何能防止以水源和糞便傳染為主要途徑的霍亂,一面說,「陳儀來台才解除禁令」,另一面說「 陳儀禁止慶典聚會的隔離措施」,既說解除禁令,又說下禁令,這根本上是矛盾的,事實上,陳儀自相矛盾也不是新聞,例如,他曾經一面保證不會對台灣用兵,又通告處委會要寬大處理,事實上,一面暗中派兵鎮壓台灣人,連身為調停者的處委會,都加以屠殺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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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文章,充分顯現出中華民國人的無知和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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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看此文,還以為陳儀是陳時中,努力防疫,逮灣郎不知好歹,竟然聚眾反抗,偉大的中華民國政府不得已才加以鎮壓,然後「防疫靠警察」,日本人也是這樣搞得,所以開槍是對的,然後,偉大的祖國為了「大量運回滯留東南亞各地疫區的台灣同胞」所以才造成霍亂,彷彿霍亂是台灣人帶來的,然後延燒數年的霍亂,都是台灣人的錯,把黨國政府無能又無衛生觀念的防疫措施,講成是竭力防治的英雄,於是明明是加害者,反而成為救世主了;而明明是被害者,卻被說成了是造成疫情的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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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明是黨國政府防疫無能,變成是傳說中「抗疫英雄」,此中謊言的巧妙,與下流,與北京政府美化自身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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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忽略的一個重要事實,霍亂是從中國來的,而且正是黨國政府的軍隊與一干難民,帶來的,此前日本政府,不只將霍亂絕於本土,而台灣人民早已有衛生行為,也有衛生觀念,沒有衛生觀念,行為也不衛生,恰巧是中華民國,這個外來殖民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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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中國人搞武漢封城,凡出城的一律射殺,這是不是正確的防疫方式?若有中華民國人拿這種慘無人道,而且失敗的防疫,來譴責陳時中和台灣人,諸位以為如何?這恰巧是本文正在運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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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國政府如何「防疫」,詳情可見「布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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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所謂的防疫有多誇張,可以從霍亂從中國溫州來襲時,民報記者對於檢疫總所所長的訪問窺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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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在本省的檢疫工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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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是停止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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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因基隆港檢疫分所之失落霍亂由溫州侵入本省,本人為總所長應該負責,但本人到本省來只有兩三星期,檢疫總所之工作亦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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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霍亂病已經進入本省,到底檢疫工作有沒有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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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人有說過,在本人到台北前是完全停止工作,但是本人以後一定為本省之衛生工作盡量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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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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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防疫,靠得不是警察,而是醫生,日治時代,1919年至1920 年,發生霍亂,原因正是中國華南一帶,霍亂猖獗,隨著船舶,大肆進入臺灣,而黨國政府攜來的難民和軍閥,以及對於公衛體系的破壞,以及政府的貪汙和無衛生觀念,妄想如本文一般,光靠鎮壓和開槍就能遏止霍亂,使得全台灣島上不只台灣人,原住民也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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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還有最關鍵的因素,中華人念茲在茲的「兩岸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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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霍亂侵襲廣東、福建、浙江、江蘇,福州、上海、南京更為重災區,民眾上吐下瀉,明明中國有這麼嚴重的災情,黨國政府卻加以忽略,只顧著接收,1945年,台灣與上海、福州恢復航運,而長官公署居然不管海港檢疫,更嚴重的,竟然將日籍的檢疫人員遣送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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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是什麼「民眾對於防疫措施普遍地不配合、走私集團棄大港走偏港使霍亂入台管道地下化、政府大量運回滯留東南亞各地疫區的台灣同胞、港口檢疫設施在盟軍轟炸中摧毀殆盡」,而是「港口根本沒在檢,漣一般港口的檢疫措施都沒啟動,還大量遣返檢疫人員,只顧著『兩岸交流』」,而駕駛私有船隻穿梭臺南與中國大陸沿海港口,輸運兩岸往來旅客、商人及各式貨物,都是哪些人?自然國民黨軍和想發大財的商人,這些有本事往返兩岸的人,不管是半山也好,軍人也罷,或想逃難來台灣的「旅客」,特別容易遭受中國霍亂感染,然後將細菌帶入境,造成顯著的境外移入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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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霍亂嚴重的地方多是貧困地區,有辦法的人跑到沿海地區到中國做生意,傳染給該地環境不佳的居民,例如台東重安部落,這個阿美族部落染上霍亂,沒有醫療資源,政府放任自身自滅,一個部落80人死亡,屍體只能在海邊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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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放到今日來看,就是那些台商和馬英九連勝文等高級外省權貴,整天嚷嚷著小明怎麼不回來,開放兩岸交流,口罩送往中國,為什麼不打中國疫苗等華頭華腦的人物,這些捧中仇台的思維,可以說就是中國細菌傳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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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歷史總不斷重演,再被同一批華國人美化為「都是台灣人的錯,和我們沒關,台灣人好壞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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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要說「政府大量運回滯留東南亞各地疫區的台灣同胞」,這種避重就輕之詞,正確的說法是「大量運回中國東南沿海的中國人」,什麼「走私集團棄大港走偏港使霍亂入台管道地下化」,就連大港的檢疫措施也是乏善可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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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港口檢疫設施在盟軍轟炸中摧毀殆盡」這應該也是胡扯,如果港口沒被炸,檢疫設施更不可能消失-而一個簡單的檢疫檢查口,也不是什麼耗費周章的大工程,真正被轟炸的是醫院和大型醫療設施,但同樣的,如果你一點防疫概念也沒有,蓋再多方艙醫院也沒用,1943年這些設施即被轟炸過,而日本政府也同樣面臨戰爭時缺乏醫療物資,醫療院所倒塌的窘境,同樣被炸過一輪,戰時日本政府相安無事,霍亂禁絕,差隔幾時,換做國民政府上台,中國人掌權,即萬病齊發,1946,霍亂、天花、鼠疫猖獗,從無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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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台灣人無衛生觀念的問題嗎?常理來看,有衛生行為怎會沒衛生觀念?你懂得戴口罩,而沒有口罩能防疫的概念?「人民有衛生行為但無衛生觀念」,這種說法,無疑於貶低台灣人民智商於芻狗,而滿足外省權貴與黨國政府,暴行的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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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一干沒有衛生觀念的中國人,混入台島之中,寡占權位,散播病毒細菌,說成是「台灣同胞」自己害自己;陳儀的無能與外省高官權貴,貪汙腐敗,置防疫於無物,變成是台灣刁民欣賞野台戲,所以不配合防疫,造成疫情蔓延,正常人都知道,有受過一點基本教育的人都知曉,開槍式的防疫,高壓式的統治,認為把垃圾掃成一堆,丟到別處,把人民當成豬狗般囚禁,驅逐,腦袋只有完全封禁,自生自滅,關起門來便無事,這種「要就全要,不要就全不要」,要嘛,連廁所都沒門,讓你門戶敞開,疫病蔓延,不要,就全部關狗籠,不供給飲食、醫療,屎尿落滿大街小巷,出來就開槍,這種中國人式的防疫風格,中國的國民黨封布袋、中國國民黨的馬英九封和平醫院、中國的共產黨封省封城,都是野蠻落後的思想,談不上防疫,稱得上是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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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適用於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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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行政長官公署輕視疫疾防治作業,導致霍亂疫情流竄全臺,奪走無數寶貴生命.」-葉永文《臺灣醫療發展史:醫政關係》、賴永祥《傳染病與二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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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衛生環境惡劣,加上政府人謀不臧、民心丕變,成為二二八事件導火線.」-鄭志敏〈二二八事件前高屏地區的傳染病防治―以霍亂與天花為中心的探討〉、〈「二二八」前夕雲嘉南地區的傳染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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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至1954年臺灣傳染病復發,歸因於行政長官公署忽視海港檢疫作業,未重視衛生行政庶務,導致原本可預防災疫在人禍助長下難以收拾,甚至許多在日治時期被有效抑制的傳染病也捲土重來,引起社會浩劫.」-陳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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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多歷史學者指出事實,反倒是此文卻稱陳儀好棒棒,台灣人好壞壞,更將二二八事件之元凶,塑造成竭力防疫的陳儀時代,可謂是反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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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的防疫概念,古往今來,有三,第一,便是隱匿,第二,便是謊言,第三,便是發大財,綜合三點,造就了第四點,將人為的災禍和枉送人命的代價,栽贓給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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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是4v的錯,是台灣人的錯,10分防疫的工作,5分靠外國援助,3分靠台灣人,2分靠明理的外省人,全都說成是-10分外省高官權貴的功勞;外省高官權貴幹的壞事,說成台灣人也有一份,然後全體台灣人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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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伸縮華轉的謬論,從古到今,從中國到現在的中華民國,如同敗壞的基因,不斷傳承,到如今,居然有人拿現在台灣人的成果,去美化過往黨國政府失敗的惡行,可真是物盡其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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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亂,從中國東南而來;鼠疫,從廈門傳入;天花,黑死病,瘧疾,這些的這些,接踵而來的病毒和細菌,全都在1946發生,甚至刷新了台灣的歷史紀錄,而這些病症早已在日本政府下防治多年,就算是戰時的滿目瘡痍,疫病仍靜悄悄的,這是巧合嗎?唯一的變因是,中國因子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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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一來舉出這些「中國因子」,如何荼毒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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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病時,國際間援助台灣,進口了許多藥物,但這些藥物卻被國民黨官員和軍人中飽私囊,甚至轉賣到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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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台灣)軍方正在出售某些藥物...國民政府為防止將藥品轉運到大陸所建立的出口管制措施大部分是順著美國的意思去做的。...但是,國民政府當局進行的實際最終用途檢查顯然很少而且敷衍了事.他們沒有真正的興趣阻止藥物進入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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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通過常規管道進口外,醫療用品最近還從被扣押的貨櫃中運入了台灣.雖然所涉確切數量尚未確定,但據信它們相當可觀,而且眾所周知,軍方正在出售某些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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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密件「福爾摩沙的藥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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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已經絕跡30年的黑死病出現,肺病的藥和瘧疾的藥都被當時的衛生局長經利彬把持,1946年發生200件以上的霍亂病例,但台灣省衛生處長經利彬竟然拒絕給予收容與治療.在瘧疾治療方面,政府雖向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領到幾百萬錠的「阿的平抗瘧劑」(Atabrine tablet),實際接受治療的病患卻僅60人而已。他自己賣藥牟利,天花、霍亂也跟著肆虐,水資源嚴重污染,因為蓄水池的消毒用品被賣到黑市,過去挨家挨戶的水溝消毒變成要自己花錢接洽,水管和水龍頭被拆掉變賣,讓用水設施遭受破壞.隔離營裡的霍亂病人的排泄物被丟進附近的商業魚池,增添了傳染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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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出賣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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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擅長隱匿,訪台的議員、外賓、使者,若要看台灣的實際情況,即被隔絕限制,只讓他們學中國武漢那樣參訪,讓他們看自己想讓他們看的,若有人想問台灣人,或者找美國領事館,座車馬上就壞掉;抽水設備大量被偷,公共用水出了問題,黨國政府對公共衛生沒興趣,對港口檢疫沒興趣,他們只對利益有興趣-只要能發財,災難財,死人財,都會是他們的目標,聯合國救濟物資和醫療用品、藥物,得經過層層關卡,檢查哨不是用來檢查疫病,而是用來檢查有無能揩的油,送到台灣人身上,只有少數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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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對法治沒興趣,因為執法者本身就是犯法者,陳儀用許多無知識無經驗的中國人當警察,警局常坐滿被亂抓來的人,他們的家人必須賄賂他們,才能贖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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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與目無法紀,正是黨國使疫情散播的根本原因,怎會說跟「民主自治與法治經驗」無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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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並不是「防疫的枷鎖打開了,台灣人民當然也就變回原形,腦袋裡本來就不在乎防疫的人,自然也不會遵守防疫的禁令.」,而是一群中國人到台灣,獸性的束縛被解放,搞爛了中國以後,跑來搞爛台灣,防疫,靠得並不是警察,或者是什麼後藤新平建築起來的「警察防疫架構」,連坐責任、保甲與壯丁團,陳儀裁減,所以防疫系統崩潰,這完全是個人的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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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靠的是迅速的阻絕境外,港口檢疫,疫苗接種,以及人民的公共意識,日本參照西方經驗,落實海港檢疫系統,廣設傳染病院、隔離病房,並確立民眾通報機制;患者接受妥善的隔離、治療,避免疫情擴散;日本印發霍亂防治宣傳單、舉辦衛生演講會、放映防疫短片與宣導電影,深化民眾正確防治知識與公共衛生觀念.日方還在臺灣研發與量產霍亂疫苗,提供民眾施打,增強抵抗力,以消除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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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措施,與深化的衛生概念,才是日治時期,哪怕是因戰火滿目瘡痍,依然可以阻止傳染病的原因,靠的,並不是警察的打罵,保甲的連坐,高壓的統治,出村的開槍,而是日方人才結合台灣本地人才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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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上台,把檢疫人員,研發疫苗的人,全部驅逐回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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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營事件發生在台南,當時,台南居然連一個衛生院都沒有;而台南居然沒有一個啟動霍亂疫苗注射的紀錄,那些疫苗都到哪去了?錢進入誰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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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警察跑到野台上,阻止人們看戲,並開槍掃射,稱,是為了「防疫」,彷彿能聽見那警察的耳語,「你們這群下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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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腦袋裡根本不在乎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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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國政府的惡行,激起了聯合國官員和醫生們的公憤,他們警告要將此事公諸國際,衛生局長經利彬阻礙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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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利彬回答,「何苦來哉,只有那些窮人才會染到那種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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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所有的痲瘋病人都應該丟到偏僻的島嶼上去,讓他們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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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為了某一群人心裡的相對剝奪感,盲目的指稱糞水和清水一樣,所以台灣就必須負擔再一次的風險,這無疑是種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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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名為變態的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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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原本有要買500萬劑的BNT疫苗,快簽訂合約,只差最後一哩路,沒想到,被中國復興攔截,因為,「有人不希望台灣太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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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許多媒體責怪他,不把疫苗說清楚,「那時他真是心中擔憂,有苦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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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台灣已經有確定的疫苗了,陳時中這才把當時的狀況說出來,我們來看,那時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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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泛統媒針對疫苗反覆拷問,並責問他態度不一致,他們認為,好像自己不表明真實的意圖,就不會有人懷疑他們的動機了,他們要拷問到台灣疫苗的簽約破局,陳時中說了,就是政治力介入(台灣的,而非中國),搞意識形態,挑釁中國;陳時中不說,就說他瘋了,他說不會是中國製疫苗,明眼人看了就知道一定有問題,搖頭晃腦地說,各國疫苗研發都是多方押寶,看吧,果然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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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泛政治化啦!搞意識形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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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真實意圖是什麼?自然是為了利潤,由一群買辦,大發災難財,就跟當初中國人在台灣搶援助的疫苗然後賣到中國一樣,他們還能如此這般說著「是民進黨想發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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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說,「口罩為什麼不出口中國.」、「狗官!」,這就和國務院密件所記述的,政府並不熱衷在防止急需的藥物被運送到中國,因為大陸上的人民「也是中國人」,並且包括逃到福爾摩沙難民的許多親屬一樣,災害來臨時,他們優先想的,是祖國,而不是台灣,要台灣耗盡一切油脂,掏空如孱弱的蟬殼,看到周遭的人都死了,遠方的人活了,自己的口袋飽了,他們滿足地露出微笑-窮盡一切,發出聖母的光芒,撥亂算盤的輕響,只為了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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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欺騙台灣人,「台灣既然自己做不出疫苗,對國際疫苗就是先搶先贏,所以要來者不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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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台灣人要打中國的疫苗,休想讓台灣人拿到真正有效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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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就是拿全台灣2300萬人的性命,來開惡魔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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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馬英九,初一到初三,說著「不要拒絕中國疫苗」,有柯文哲,「我都可以預測得到,3月台灣的政治攻防就是這樣,台灣買不到英美疫苗.」他訕笑,「中國說要免費要送你,台灣就陷入焦慮.」有陳文茜,「連歐盟都拿不到,你休想!」,有連勝文「民進黨反中意識強烈,否定中國防疫成效跟疫苗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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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旺報,「疫苗輸入台灣,台灣準備好了.」有聯合報,「陳時中鬆口:可推薦中國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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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彷彿知道中國的行徑,胸有成竹的打包票台灣拿不到疫苗,自比為預言和先知,他們的目的很簡單,「台灣分不到疫苗,到時要不要買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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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SARS時,中國打壓台灣不遺餘力,排擠台灣參與WHO,面對中國傳來的病毒,他讓台灣分不到資源,得不到資訊,甚至人道救助,都得經由他們中國人之手,就像當初,聯合國的救助醫療資源,都得由陳儀政府來分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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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問,「你聽到台灣兩千萬人民的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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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員回答,「早就給拒絕了!誰理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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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副嘴臉,如今浮現在台灣島上這群中華民國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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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就是陳時中口中,「不希望台灣太高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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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brother,若有人沉浸在戕害台灣人的喜悅,獲得身為中國人的自滿,四處散播迷思與謬論,恨不得台灣人都染疫,包括他們自己,也許他們告訴他們的子子孫孫,在事過境遷之時,say,台灣防疫,都是馬英九和柯文哲的功勞,陳時中才是加害我們的元兇,病毒來自於美國,台灣人,都是一群刁民,不懂防疫,不在乎防疫,專門製造破口,是我們這些明白人,高級中華民國權貴,攜手其他本省台灣中間的明白人,成功對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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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裡什麼鳥都有,過去的王八蛋,現在依然是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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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王八蛋的行為,講成是自己的光榮事蹟,你們都是我的翅膀,協手迎向美好的未來,檢討被害者,把加害人當成是英雄,被害者當成是兇手,這就是中國思想當中的劣根性,「幻想自己是加害者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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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遇到這樣的人,請不要生氣,也不用罵他是王八蛋,儘管他們可能是的,是王八蛋之中,王八蛋之上的王八蛋,也請你,微笑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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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別忘了對他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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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靜靜地和你一起呼吸,請你不要弄髒我們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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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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