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工大吉|薇仲團隊2019年一月份工作報告】
大家新年快樂!今天是濕濕冷冷的開工日,我和議會議員同事們和議會工作同仁們一起參加新春團拜,祝大家開工大吉、🐷事順力!
上任到過年前,忙著基隆團隊的重整腳步以及搬辦公室、忙碌地參加各社區、團體機關的尾牙、和大家互道新年快樂(行經親親幼稚園時還發生車禍,接著也要好好思考此處規劃改善的方向!),我們也處理了勞動議題,也收到許多朋友們的建議,不論是關於警察、學校、里內等機關的建設,還是市民關心的塞車、道路設計、環境衛生等市政規劃的問題,我和團隊會繼續努力監督以及和公部門研討改善的方針。~如果還有建議的事項,可以透過表單或私訊粉專來給我們建議:https://goo.gl/forms/vIFY0viK1GZNkMTD3!
開工後,除了繼續認真準備未來的議會工作、處理辦公室搬遷庶務、參與各項春酒及社區活動外,我要在這邊向大家報告2019年1月份我和團隊進行的工作,未來我們會準備更多與大家討論市政、議員經手的經費、各項議題的平台和內容,邀請大家持續關注!
1月3日
🐷參與「改善果菜市場入口處工程相關事宜」會勘:為了減少車禍事故並保障用路人的安全,這次會勘,協同各界意見以及專業建議初步做成以下結論,簡單整理為:(一)市場出口右轉車輛、機車都要走迴轉道,不直切進麥金路(二)修正右轉迴轉道轉角幅度,且注意坡度(三)等待變更設計(需注意設計變更後會給交旅處時是否可增加人行紅綠燈設置)此次變更可能會影響到行人過馬路(轉彎處路幅變寬、斑馬線變長)、相關人行號誌的設置以及秒數調整,我會持續監督市府麥金路迴轉道的變更設計以及交通配套,希望麥金路能有更好的交通設計!
➡️監督麥金路迴轉道的變更設計以及交通配套:https://goo.gl/1vWe7U
🐷參與「麥金路與樂利二街62巷巷口隔音牆影響行車安全暨樂利二街62巷紅線塗銷」會勘:由於該隔音牆工程仍有法規、職權劃分的疑義需釐清,此次會勘結論為請相關單位針對問題進行釐清後,由區公所再次舉辦會勘,同時為保障行經該路段的行車安全,先研議以加裝爆閃燈提醒用路人方式進行。
1月9日
🐷參與「汽車客運產業工會抗議七休一放寬記者會」:我和穎孟、郁婷一起到勞動部前聲援臺灣汽車客運產業工會召開的記者會,抗議勞動部日前同意客運業者可以在年節、紀念日或國定假日,鬆綁七休一(兩項附加條件:不得連續上班超過9天、勞工單日工作時間超過11小時的天數不能連續超過3天)。
➡️別再讓客運駕駛勞動條件雪上加霜!https://goo.gl/ZeTKPq
🐷參與「麥金路(富景天下對面)道路鋪平」會勘:針對麥金路(富景天下對面)鶯安里通往壯觀里的道路坑坑洞洞、不平易造成用路人危險的問題,此次會勘結論為依照上次會勘由土地所有權人(建商)先行維護後,請市府研議修改相關法令,以利公部門後續辦理道路維養工作。
1月10日
🐷參與「大武崙溪分洪道先期環境影響調查及分析說明會」:分洪道工程除了會影響生態環境,也會影響安樂區及中山區居民,以及在排水口影響範圍作業的漁民生計。我認為分洪道施作的必要性及規劃內容調整,需要更詳實的參考資料、評估和充分的討論。因此,主管單位應先將已完成、正在進行及即將開始進行的「大武崙溪排水改善方案」短、中期計劃的境影響評估、對於大武崙溪排水改善成效(或評估)相關資料公開,作為討論長期方案的分洪道規劃是否需要調整的參考。再者,若未來確定要進行分洪道工程,也應針對全長可能達1.7km~2.4km的管線施工期間可能影響的範圍,進行詳細的環境、生態及污染調查及評估。
➡️持續監督分洪道工程規劃:https://goo.gl/8jPwLV
1月12日
🐷時代力量第一次黨員大會!因應《政黨法》的修正,政黨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法人化的程序,時代力量於2019年1月12日下午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黨章修改。在超過規定人數門檻黨員的參與下,時代力量順利召開黨員大會(不用被解散)。然而,黨員大會中針對黨章內決策委員組成規定的修正提案(原住民族及單一性別名額保障的提案)引發黨內爭議與外界的討論。我向所有因為黨員大會中涉及歧視、不當言論而受傷、感到失望的朋友們道歉。我認為,對每一位朋友的悲傷、憤怒和失望最尊重的態度,就是起身面對歧視的源頭:更加開放地和每一位不同生命經驗的朋友對話與溝通,希望能彼此理解,進而開展議題的空間!
➡️進步價值的推展,需要更多的對話:https://goo.gl/3uDZb8
1月18日
🐷參與台電公司「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公開說明會:針對這次說明會的內容,我認為過於簡略,且在問答時間開發單位無法確實回答參與者提出的問題及疑慮。2018年3月28日於環保署第329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結論中,說明了審查會認定此案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並提出十七點非常重要的建議。我要求開發單位針對這十七點包涵了生態、環境、空氣品質、文化資產等重要指標的建議以及現場民眾提出的問題,應儘速、詳實地公開回覆。
➡️持續監督協和發電廠的更新改建案:https://goo.gl/xY7Vqa
1月19日
🐷119消防節,感謝辛苦的消防隊員、義消以及婦宣隊辛苦的付出、保障基隆全體市民的安全。 然而,消防人員的勞動權益還有很多的進步空間,包含職場安全、業務與勞動權益。基隆的消防員仍在「出勤二日休息一日」的過勞中,還因為消防法對於消防員的職責、職場安全沒有明確的訂立規範,除了經常要負責業務無關的捕蜂抓蛇(基隆市捕蜂抓蛇的業務由消防局轉移至農政單位目前還在協調中),也拿不到補休或是加班費。去年,消防權益促進會和時代力量黨團合作,因應化學大火推動《災害防救法》、《消防法》修法、入法,而關於基隆市非本業業務的明確規定,我也會繼續努力!
➡️向辛苦的消防隊員、義消以及婦宣隊致敬:https://goo.gl/cYc2cn
1月20日
🐷監督市府建置「違反兒權法公佈專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權法),違反相關規定者,各縣市政府得公布姓名與名稱。目前,尚有多個縣市政府未設置專區公告違法托嬰中心暨不適任托育人員名單,或是即使有公告,卻頻率低甚至只公布一次就沒再更新,不利家長查詢。目前,基隆市社會處的網站上已經建置公佈專區,但尚未有任何資料,經初步詢問社會處後,了解目前有裁罰的個案都未符合《兒權法》規定必須公佈的要件,因此專區內尚未有資料,我們會持續監督!
➡️落實兒少保障,建置違反兒權法公佈專區:https://goo.gl/3S8W37
➡️基隆市社會處網站公佈專區:https://goo.gl/Becy36
1月21日
🐷投入時代力量第二屆決策委員選舉,並和韋達、于凱、少彣、柏毅、惠敏發出共同聲明,希望進入決策委員會將我們的理念帶入,期許時代力量獨立走出未來20年的路,捍衛台灣民主、人權、幸福!
➡️共同聲明:https://goo.gl/a6jTMt
➡️致基隆的朋友與時代力量的黨員夥伴: https://goo.gl/sHVdtH
1月23日
🐷決策委員參選人「明仲之聲」直播:我(基隆小陳)和陳志明(暖男小陳)一起直播,聊聊議員選舉的甘苦和參選決策委員的理念
➡️直播這裡看:https://goo.gl/DKZD8i
1月28日
🐷決策委員參選人「基隆少女」直播:我與和平島小公主少彣、彰化縣議員吳韋達及時代力量秘書長陳惠敏,分享參選時代力量決策委員的理念、政見,也一起基隆的市政、景點和無敵小吃。
➡️直播這裡看:https://goo.gl/8A9Vi3
2月1日
🐷當選決策委員,感謝黨員們的支持,持續專注議員職權、經營市政議題,同時也要兼顧時代力量黨務制度化建置!
「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的推薦目錄:
- 關於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在 台北市議員張茂楠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在 林燕祝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在 [問題] 請問機車碰撞賠償和解請教- 看板biker - 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 關於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在 [抱怨]撞到悲哀,被撞活該!汽車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詳細圖解) 的評價
- 關於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在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判決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星星公主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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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在 台北市議員張茂楠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踢爆烏龍車鑑 大南客運擺爛一年
家屬捧遺像 泣訴要市長給公道 》
大南客運832-FT大客車於103年12月31日上午7時54分於市民大道第一車道西向東行駛至中山北路左轉中山北路南北向方向車頭駛向市民大道東向西第一車道未暫停直行造成東向西之19歲男大學生王泰翔因閃避不及機車擦撞彈出20公尺外送醫不治。鑑定報告胡扯瞎掰,作不實之交通鑑定,草菅人命,掩蓋事實,作出與車禍不符之鑑定造成車禍發生至今已近一年,受害家屬仍無法得到公平正義的對待,向張茂楠議員投訴,張茂楠議員檢視此影帶之畫面抽絲剝繭發現鑑定簡直是掩耳盜鈴模糊是非,欺騙欺負受害家屬作不實之鑑定如下:
一、 機車被撞之同時仍見西向東仍有車輛機車行駛應可代表為綠燈行駛中,
同樣的東向西亦可佐證應為綠燈,可見王泰翔無搶黃燈之事實。
二、 大客車綠燈由市民大道左轉中山北路為綠燈應為不爭之事實,但左轉進入
中山北路南北向應視為待轉,應注意有無直行來車再通行行駛,但公車司機未先停車再開,乃是左轉後未先停直駛才會發生此一不幸之車禍,主要肇因應為公車未遵守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之交通規則,但車鑑會竟然顛倒是非本末倒置,『鑑定公車無肇事責任,機車違反號誌管制』。為踢爆車鑑會昏庸,死者父母特攜帶影片還原車禍發生之現場實況影片,讓社會公斷並要求柯文哲市長嚴懲車鑑會失職官員及查明是否有不當關說…,為死者討回公道,並要大南客運負起責任。
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在 林燕祝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記者洪瑞琴、林孟婷/台南報導〕罹患「重症肌無力」的黃姓女童,過馬路時被機車撞到,雙雙受傷,台南市永康區公所調解委員以「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先行」為由,認為女童須賠對方車損5千元;黃媽媽昨向市議員林燕祝陳情,指女兒不敢獨自過馬路,總是問「媽媽,我是走路過去被撞到,為什麼要賠錢?」
去年7月,女童從台南市大橋二街168號前,南向北徒步穿越車道,機車女騎士沿大橋二街西向東直行,車禍造成50多歲女騎士重傷斷兩根肋骨、女童左肩脫臼。
走路被講成轉彎車
黃媽媽說,女兒從安親班走路回家,機車騎士硬指女兒是「突然闖出來」,害她閃避不及撞上;開調解會時只有1名調解委員,並說「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先行」,女兒「未走到中間線」過到對側車道,女兒被撞還要賠錢,她很不服氣,堅持車輛應禮讓行人,女兒平時走路步伐緩慢不穩,怎可能「突然闖出來」?為何調解全歸責於女兒身上?
但事件的調解委員昨說「永康區調解委員會一年要處理3千多件案件,這是一年多前的事,說真的,沒有印象了!」並否認說過這種話。因現場沒有錄影存證,成了羅生門。
機車女騎士昨表示,小女孩「突然闖進」快車道,才造成閃避相撞,女童在路權上已理虧,而她受傷更嚴重,肋骨斷了3根,高額醫療費並未讓對方賠,是因對方家長態度不佳又硬要求道歉,她才提出要求賠5千元和解;至於調解委員有沒有說「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先行」,她已不記得了。
交通大隊鄭組長表示,車輛優先禮讓行人,是指通過行人穿越道為前提,至於行人橫越馬路,車輛與行人都應注意左右動向,但若真做出「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先行」的比喻,就欠妥當了。
交通局副局長林炎成說明,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只要未劃設雙白線或雙黃線等禁止穿越道路標線,且過馬路地點周遭100公尺內,沒有交通號誌,也沒有行人穿越道或斑馬線,行人都可以跨越馬路(例如本案),「否則鄉村道路怎麼過?」但行人須注意左右來車。
女童合法橫越馬路
議員林燕祝則氣罵「真是王八蛋!」本案有交通事故現場圖,且女童是合法橫越馬路,調解委員應有專業素質,以「公平、公正與同理心」做調處,怎可讓女童負全責?
黃媽媽表示,該調解委員還以之前辦過路人過馬路與機車相撞的案例,指出原本調解賠7千元,路人因不服而上法院,反而賠了10幾萬元(更多),她當時在無助之下,只好蓋印和解並賠錢。
區公所1位資深調解委員認為,本案雙方都要負起「應注意未注意之責」,只是調解賠責的比例見仁見智,若當事人不服,可以不要簽和解,另循車禍鑑定,走法院訴訟途徑,否則調解書送法院核定,就視同民事判決。
奇美醫院神經內科醫師鄭天浚表示,重症肌無力是一種身體免疫系統問題,通常會伴隨其他疾病的發生,其特徵是「肌肉無力」,肌肉越想用力,就可能更沒力,且症狀會隨時間改變,多休息會稍微改善無力症狀。
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在 [抱怨]撞到悲哀,被撞活該!汽車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詳細圖解) 的推薦與評價
(3)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16.路口無號誌且無幹支道之分者,對向行駛左、右轉彎車肇責分攤情形。 (1)右轉彎車未讓左轉彎車先行時,則右轉彎車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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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肇事主因仍為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的大明,所以下次行駛到路口要轉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 <看更多>
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在 [問題] 請問機車碰撞賠償和解請教- 看板biker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小弟盡量減述及提供重要訊息
若是不足小弟再補充,請參考大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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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車) A X B (左轉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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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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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車對方機車,直行車
B車我方機車,左轉車
X是撞擊點,距離T字路口約3公尺,兩車正面撞擊,無人受傷
路口是小巷弄,無燈號,地上無車道線
撞擊後有找警察處理,筆錄做完前往車行估價,協調
A車主找了附近甲車行估價(A車主認識)
A車車損:三角台(需換)+正面車殼估4000、避震器未知(沒拆)
B車車損:三角台微調(有偏)+前輪土除?估2500
我請甲車行開估價單給兩造,各自拿自己車的估價單,估價單流水號連號
當下無法協調肇事責任,談不攏(並無吵架),雙方留電話 ,A車主表示會再和我聯繫
期間我曾傳賴給對方,不知有無新的想法比例分配?可以再談談?
對方不予理會
三天後A車主,傳來甲車行開的A車估價單
車損變成 三角台、扳車台? 正面車殼 前叉共8500、避震器未知
A車主表示:全賠,不然給法官判
我方不接受全賠(我覺得左轉車絕對有錯,直行車也有部分責任?、
若認知有錯願意指正)
A車主表示法院見,態度算挺僵的,我方態度不卑不亢
目前僵持中,我預計30天後申請初步肇事責分析表,再說,先不理會
問題:1.估價落差有點多,"可能"沒壞的都壞了
雖有第一次可能錯估,我方有注意事項嗎?
2.A車無法騎乘,若是他先自己修了,我方有可以主張的地方嗎?(我想換家估)
若是拖著,日後會衍生出A車請求交通代步費否(怕比修車價還高)?
B車可以騎乘,但是車殼破損卡輪胎,也不太敢騎
3.肇責真的是左轉車要全吃嗎?(當然一定有責任)
請問有經驗的網友給點建議
=============================我是分隔線===================================
剛剛查了保險公司的理賠原則(參考用):
15.路口無號誌且無幹支道之分者,轉彎車與直行車肇責分攤情形。
(1)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者,即未達中心線搶先左轉時,則轉彎車負100%肇責,
直行車無肇責。
(2)直行車路口未減速或超速時,則轉彎車負70%,直行車負30%。(互賠)
(3)直行車未讓已轉彎車先行時,直行車負100%肇責。
再請教:1.何謂幹支道?
2.原PO比較像屬於上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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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46.90
※ 編輯: biography 來自: 203.70.146.90 (11/22 17:17)
※ 編輯: biography 來自: 203.70.146.90 (11/2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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