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la FSD號稱全自動駕駛系統,究竟是革命還是吹牛?- 方展策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新技術雖有助改善人類生活,但如果技術本身還未準備好,人們卻高估技術所能做的事情,或許會造成人命傷亡。伊隆·馬斯克(Elon Musk)今年10月突然宣布推出全新的「Full Self-Driving」(FSD)測試版軟件,可讓特斯拉(Tesla)電動車從「Autopilot」自動輔助駕駛模式,升級至全自動駕駛系統,讓原本遙不可及的無人駕駛一下子提早實現!但隨後卻遭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打臉,局方直言市面上沒有任何一款車輛具備完全自駕的能力。到底箇中實情如何?
FSD初試啼聲表現勝預期
2020年10月21日,馬斯克在Twitter上宣布,全新的「FSD」全自動駕駛Beta版軟件已向部分車主推送。相比起當年發布「Autopilot」時的高調姿態,今次特斯拉對「FSD」的態度已略顯低調。據悉,首批獲邀參與測試的車主為數不多,只屬小規模的封閉測試。不過,當愈來愈多測試參與者上傳試車短片,顯示出「FSD Beta」的行車表現更勝預期,讓這款新版自駕系統火速成為社交網絡上的熱門話題。
參照馬斯克先前的說法,「FSD」將會分作3個階段推出:首階段是小規模封測,次階段是較大範圍的公測;如前兩個階段均能順利完成,預計可在2020年12月底前向美國所有Tesla車主推送「FSD」。馬斯克已宣布,「FSD」軟件售價會由8,000美元(約6.24萬港元)調高至10,000美元(約7.8萬港元)。
「FSD」在功能上究竟有何獨到之處呢?啟動「FSD」後,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便會懂得自行轉線;駛到十字路口,車輛也能按照導航路線,自動轉彎進入正確的道路;遇到前方有汽車擋住車道,車輛先會自動減速停車,然後轉向繞過前車。不少車主在試用「FSD Beta」後都表示,其自駕表現貼近現實中真人駕駛會做出的反應,非常實用。
司機高估Autopilot能力
不過,「FSD Beta」的升級說明中提醒,這只是早期測試版本,用戶必須謹慎使用,並強調司機在行駛過程中始終要把手放在方向盤上,隨時關注路面情況。今次Tesla特別強調安全性,或許跟「Autopilot」歷年來涉及多宗致命車禍有關。
2015年10月,特斯拉正式發表「Autopilot」,容許車輛在特定情況下進行自動駕駛,讓全球Tesla車迷興奮不已。2016年1月,搭載「Autopilot 7.1」的Model S被視為首款L2級別的車型。根據國際汽車工程師學會(SAE International)對自動駕駛分級的定義,L2 級別屬於部分自動駕駛,司機負責周邊監控,並要預備隨時接管車輛,自駕功能包括主動式定速巡航、自動跟車、自動泊車等。
最初Tesla沒有明確說明,L2級別需要司機處於駕駛狀態,行車期間不但要全神貫注監控路面,雙手也不能離開方向盤;有關要求僅在產品說明書上寫了便算,但試問有多少人在開車前會翻閱說明書呢?可能因為這種隱晦的表達方式,再加上駕駛者高估了「Autopilot」的自駕能力,於是自2016年起間接或直接釀成至少5宗致死交通事故。
致死車禍地點分布中美日
2016年1月,在中國河北邯鄲的高速公路上,一名Model S車主啟動了「Autopilot」,車輛進入定速巡航狀態,惟自駕系統未能準確識別前方的道路清潔車而直撞上去,23歲車主重傷身亡。同年5月,美國佛羅里達州一輛正開著「Autopilot」的Model S,因系統無法在晴朗天色下辨識貨櫃車的白色車身,結果直接撞向貨櫃車,40歲司機死亡。
2018年3月,一輛已開啟「Autopilot」的Model X駛至加州山景城附近,失控撞上公路石壆,再與兩車相撞,司機送院不治。同年4月,日本神奈川高速公路發生一宗碰撞事故,涉事貨車與電單車司機下車商討;一輛Model X從後駛來,因司機啟動「Autopilot」後不小心睡著,以致未能閃避貨車,撞向路旁人群,造成一死兩傷。
2019年3月,佛羅里達州一輛「Autopilot」在運作中的Model 3,失控撞入橫越路口的貨車車底,司機喪生。經歷多宗事故後,特斯拉終於在官網上寫明:「目前的 Autopilot 自動輔助駕駛導航功能需要駕駛員主動監督,無法使車輛實現自動駕駛。」
FSD越級挑戰L5級別
馬斯克早於2020年7月的世界人工智能大會上宣稱,Tesla的自動駕駛技術已非常接近L5級別,預計年底前將完成L5的基本功能開發。換言之,「FSD」已在「Autopilot」基礎上跳過L3和L4級別,越級挑戰L5級別。
SAE把L5級別定義為自動駕駛的最高境界,屬於完全的無人駕駛,在任何場景下均可由車輛完成所有駕駛操作,人類在車上毋須保持注意力集中。至於中間隔著的L3和L4,前者是AUDI與本田等大車廠正在積極實現的技術目標,後者則是Waymo與Cruise等無人車初創努力追求的研發境界。由此視之,Tesla或許已一下子超越所有競爭對手了!
美國監管機構密切關注
在「FSD Beta」釋出後不久,交通安全監管機構NHTSA隨即表示,正密切關注這款新版自駕系統的狀況,當公眾面臨不合理的安全風險時,就會立即採取應對行動;同時,又直接打臉Tesla,強調現時市面上並未有任何一款車擁有全自動駕駛的能力。事實上,參照「FSD Beta」的升級說明,要求車主時刻盯著路面,並把雙手放在方向盤上,這樣的描述只能符合SAE分級定義下的L2級別,即是部分自動駕駛。
兩大無人車初創Waymo與Cruise均坦承,現有技術水平離L5級別還有一大段距離。以Waymo為例,自2020年10月起提供不設安全駕駛員的無人的士服務,服務區域局限於亞利桑那州鳳凰城地區50平方里,因有限定操作場景,按照SAE分級定義亦只會視作L4級別。研調機構Forrester曾於2019年分析無人車工程師提供的數據,結果認為全自動駕駛車輛可能要10多年後才能出現。
對自動駕駛持觀望態度
由是觀之,馬斯克宣稱「FSD」是全自動駕駛系統,似乎是有點誇大了。可是,隨著「FSD Beta」步入公測階段,參與測試的車主數量將會大幅增加,意味著Tesla能蒐集更多行車數據,供人工智能神經網絡反覆學習,加快改進自駕演算法。馬斯克曾透露,擬每5至10天就更新一次「FSD Beta」,務求逐步完善系統,或許終有一天可進化到L5級別……儘管暫時未知那一天何時到來。
因此,現階段大家對自動駕駛應抱持觀望態度,千萬不要被一些令人驚艷的新功能搞得興奮過頭,以致高估了自駕技術所能做的事情。否則的話,日後馬路上可能會經常出現類似以下的不可思議事件:2020年7月,加拿大亞伯達省公路上有一輛車以時速140公里超速行駛,警方接報到場,竟發現這輛行駛中的Model S內裡空無一人,原來兩張前排座椅均被完全放平,司機與乘客都趟著睡覺!亞伯達省皇家騎警交通服務局局長在一份公開聲明中指出,新一代汽車的駕駛輔助系統並不等同於全自動駕駛系統,駕駛者仍須承擔駕駛的責任。
原文:經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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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未來能有更多類似這樣的判決。
『事後檢警勘驗事故調查報告,認為事故當天天候晴朗,路面乾燥、無缺陷、障礙物,視距良好,楊卻因疏於注意,撞上曾男,檢警認為,楊男行駛時本應注意車前狀況,又有超速行為,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楊男起訴。
楊男不服,辯稱是曾男車輛失控滑到他的車道,路上行駛根本沒辦法預見會有車輛滑過來,「我沒有任何過失!」
全案審理期間,法官重新勘驗事故調查報告,發現曾男左轉時,為行經交岔路口中心處,就提前左轉,且與楊男撞擊前,就先「自摔」才會滑到楊男車道,也未遵守「轉彎車禮讓直行車」的交通規則。
另外,地院合議庭引用美國大學警察科技管理學院事故重建分析所用的反應時間,認為從觸發到有效剎車,至少要1.6秒,若以肇事路段速限為50公里視算,需要22.22公尺距離才能反應,若加上有效剎車所需的11至14公尺長度,楊男即使依速限行駛,要要在33至36公尺前發現事故,才能避免車禍發生。
合議庭認為,事故發生前,楊男與曾男僅有8公尺距離,即使依速限行駛,仍難以防範事故發生,超速與肇事無因果關係,全案肇因是曾男操作不當自摔,因此判楊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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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才有用!增強駕駛員使用輔助系統能力】
近年來搜尋公車車禍,會發現過勞、加上未禮讓行人、超速、未依規定行駛等原因,幾乎占滿整個新聞版面。
以桃園來說,從4月因搶紅燈撞死婦人到8月遭爆工時造假事件,都脫離不了這些關鍵字,如果公車司機在勞動權益以及駕駛安全上一直未能改善,未來還是會持續發生這樣的車禍憾事。
除了常談的過勞問題外,近期發生許多因為駕駛疏忽而造成的死傷車禍,但其實這些疏忽和意外應是可以避免的。
公路總局從2018年開始規定新領照的大客車或大貨車應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並編列了預算補助,裝設率超過99%;桃園在2019年也陸續補助市區公車業者裝設公車放大型凸透鏡及A柱凸面鏡設施及智慧偵測警示等,其中也包含2018年交通部補助的車輛安全系統。
然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一整年的A1(註)車禍事故總計1814件,其中大貨車、大客車肇事件數合計166件,比前年增加23件,顯示大型車輛車禍件數並未因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的裝設減少。
其中原因,根據運研所成效評估報告,發現輛駕駛員左轉時,確實使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車內螢幕的比率僅17.8%,右轉時會看螢幕者,也只有21.6%,倒車時為36.5%,使用情形不盡理想。
可見在硬體設備的裝設上雖近達百分之百,但駕駛員是否確實使用才是減少事故的關鍵,智翔過去曾在交通局質詢中提出,駕駛員需配合手勢確認行人通行狀況,減低公車轉彎交通意外的肇事率。因此於駕駛員訓練與規範上,應增強使用輔助系統能力,或列入考核標準,才能真正發揮輔助系統功能,進而減少因為駕駛疏忽造成憾事的狀況。
註【A1類】: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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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在一個T字路口要左轉時被對方的直行機車撞對方的車頭 ... 難道直行車隨便來都無所謂超速撞個人還可以要賠償嗎我轉彎車頭都已經到對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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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發生了一件事故 最近終於調解完了
行車記錄器轉成 gif檔
最終結果
我方賠償對方16萬元(第三責任險+強制險支付)
對方賠償我3萬元
以下是這件案子處理過程跟心得,文長
一發生事故沒多久 大概是因北宜原本就是警察重兵看守的地方
所以也不用特別打電話 他們自己就巡察到現場了
這時就可以看出 騎重機的原罪 其中有一台卡車 完全沒看到事發經過
一經過就朝著我吐口水說 "再飆阿 垃圾"
後來對方另一個夥伴從別處騎到現場 也是馬上一副要衝過來打我一樣
還是對方原本就在現場的同伴攔住他 只能說 重機出事 就一定是重機的錯
實在是無奈
到警局做筆錄的時候 口述時速40 對方突然迴轉我煞車不及才撞上
然後附上行車記錄器的影片
初判表第一次的結果 我方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迴轉未看清車輛為主因
對方不服 提出申訴 我才知道 原來這個是可以申訴的
第二次初判表 我方多出了肇事因素為超速 警方根據我的行車記錄器
一定時間內經過多少黃虛線來推測我的車速87(真的是87)
我覺得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當時時速多少 如果算出來真的是87 那就87吧
我認為這件事故最多就是50:50
接下來對方還是覺得主因是我方超速 堅持送肇事鑑定
因為他很忙 很拖時間 我就自費3000元送申請了
鑑定委員會開始之後 對方自述
他有停下來看 只是那時沒看到說我騎很快 還說有陳情書什麼的
我的說法是 我方是直行車 路權應在我方
當我發現對方突然要迴轉時 我已盡量煞車但還是來不及(這邊可能是敗筆)
時速我還是堅持40 委員說有行車記錄器 速度都是可以計算的
接下來肇事鑑定結果 雙方同為肇事因素
對方還是不服氣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 他自費了2000送出覆議
這邊是我疏忽 沒想到對方還會覆議 而且覆議的時候對方會附上自己的意見
我在申請覆議的2個禮拜內 沒能把自己的意見也一併附上去 就這樣覆議就結束了
所幸覆議的結果 還是跟肇事鑑定一樣 同為肇事因素
接下來就是開始談和解
我方從頭到尾就是只拿財務損失
鯊魚帽一頂42800 富邦乙式險自負額1萬 還有些保險不賠的非原廠品等等 加起來7萬
對方 一開始是3萬醫療費 7萬財務損失 包含人身部品 腳踏車 外加10萬精神賠償
對方沒骨折 有外傷
和解當天對方突然加開了一樣 除疤之類的美容估價收據 6萬元
我才知道 原來還沒花費 先估算的 也可以求償 長知識了
總之對方要求26萬元
對於我要求的賠償 要我自己吞下去 一毛都不賠
對方律師還一直說 他們一直不覺得他們有錯 一切都是我超速的緣故
總之我是認為 既然結果為50:50 那就不要把全部肇責都推到我身上
最後結果就是
我方賠償對方16萬元 全部由保險支付
對方賠償我3萬元
我的修車費用總共13萬 自負額1萬 乙式險付給我將近11萬
被砍了1萬多元
據說富邦跟對方求償的費用不到2萬元 真佛心來著
經過這件事之後 我看到路邊的腳踏車都會特別小心 絕對要放慢
保險一定要保好 保滿 不然我這次一定是大失血
行車記錄器 可以事後再提供 而且可以只挑對自己有利的部份提供
以上是經驗分享 祝大家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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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119.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538105420.A.921.html
而且況日費時 就算了
※ 編輯: IamTD (59.125.119.35), 09/28/2018 12:02:44
說有看到但是他迴轉的太突然 來不及反應就撞上 可能會比較好
※ 編輯: IamTD (59.125.119.35), 09/28/2018 12:12:50
民事訴訟我拿到的跟他拿到的都會比較少 但這個過程很冗長
還得花時間請假 況且無論上不上法院 我都不用出錢賠對方
純粹就是爭一口氣 不划算阿
※ 編輯: IamTD (59.125.119.35), 09/28/2018 15:02:47
我變成他的墊被就是了 所以他才會沒骨折 是多處擦傷
※ 編輯: IamTD (59.125.119.35), 09/28/2018 15:09:04
也沒什麼醫療費用 最貴就那頂帽子而已 真的是滿虧的
※ 編輯: IamTD (59.125.119.35), 09/28/2018 15:22:10
尤其是 你明明覺得不全是自己的問題 卻還要一直想辦法去證明自己沒有問題
我自己是不想再一直陷在那個情緒裡面啦
而且就算證明了 我也不認為自己無責 自己肇責30%我認為是可接受的
7萬 算折舊再 70% 上法院最多最多我也只能多拿個2萬
如果對方刑事不打算和解 2萬付過失傷害的罰金都還不夠
因為我不打算請律師 這種冗長的流程+心力 絕對是不划算阿
考慮把消音塞拔掉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