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的醫生說「不相信我就去看別家」,真有落實病人自主權嗎?】#讀者投書
有時候看病,如果你不斷詢問,有的醫師會覺得被挑戰了,對病人說你聽我的就對了,不願意的話就另請高明。而這種狀況的發生,醫病雙方其實都有責任。
在醫學倫理中討論到醫病關係時,有兩個基本的、互為表裡的原則:病人的知情同意和尊重病人自主。而在英國掛了急診住院的我,體驗到和台灣不太相同的過程……
#醫病關係 #知情權 #病人自主權 #醫師 #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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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同意原則倫理 在 Icu醫生陳志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樂於分享新戰績,沈著應戰要繼續
勇於承擔勿隱匿,團隊合作去芥蒂
2/12國際醫療期刊NEJM刊登中部某醫學中心收治的兩名確診病例(第5例和第8例),兩人是夫妻關係。
就此案例報告,分享個人的看法:
1.這篇文章最大的價值在於點出:病患可能在發病前(潛伏期)就已有傳染力,在密閉空間(共眠、共食)就會將病毒傳染給親密接觸者。其實,文章沒有交待,但是,我覺得 #體液交換,是更大的危險性行為!居家隔離期間,應該明白的說明:嚴禁接吻、性行為!
而且,被隔離者和其接觸者,有可能因為兩人的潛伏期不同,而「同時」出現症狀!所以,不要因為接觸者的症狀「太早」出現,而輕忽的將其排除!
2.妻子是與第1例同機自武漢返台,但是因為兩人座位相隔20排以上,疾管署判斷,妻子不是由第1例所傳染,而是在武漢未上機前就已經感染。所以,呼應我之前的呼籲,請勿責怪任何染病者是否刻意隱匿,因為很多人其實根本無從得知自己是否已被傳染。
但是,我們每一個人,如果有刻意隱匿「旅遊史」或是「接觸史」的話,那就真的很不應該。
3. 如果先生所接觸到的唯一感染源是其太太,那麼,從圖中看來,武漢肺炎的第一個症狀,不一定是「發燒」,而是有可能單純只有「流鼻水」或是任何其他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等)或是類流感的症狀(肌肉痛、疲累、腹瀉等等)!或者是,這個「發燒」,不一定是到38度以上,而可能只有微微的體溫偏高?
所以,對所有會接觸到「因接觸到確診個案而被居家隔離者」的家人朋友,都應該要留意有沒有這些症狀?體溫是否有「升高」而不只是有沒有超過「38度」。
#個人覺得「居家隔離者」,除了一定要嚴格遵守不外出以外,也應該與其他家人,徹底的隔離,自己在獨立的房間內、不一起用餐或面對面聊天、衣物不要一起洗、垃圾獨立處理、遵守防疫人員的指導消毒環境... 為了我的家人與朋友,我會這麼做。甚至,對於「居家檢疫者」,我也會以高規格要求自己,比照「居家隔離」的標準,為了保護我的家人與朋友,因為,如果我的家人與朋友因為我而感染,我會很內疚的!
4.我們社會也要正面看待「被隔離者」!
#被隔離者付出自身的活動自由,是為了維護我們大家的健康!
所以,我們要給他們多一點鼓勵!給他們的「願意配合」多一些肯定、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協助!
5. 此例雖是個案,卻能提供額外的重要防疫資訊,因此,個人認為,應由疾管署統一向醫界發佈此個案之相關細節,可以「增加」大家對防疫的瞭解,並與世界各國分享。
6.部分媒體,過度強調抗流感藥物與抗生素的治療角色,已有感染科專家澄清,此二種藥物對武漢肺炎,並無直接療效。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213/1644736.htm
https://tw.appledaily.com/column/article/906/rnews/20200213/1703931
7.至於網路平台上,許多有關投稿相關的討論:治療團隊是否有必要在治療未結束以前就投稿?相關的倫理考量是否周延?照顧團隊中誰可以寫這篇論文?論文的作者掛名、重大疫情病人的病歷查閱權限、知情同意取得之時機與方式等等,因為我並不瞭解實情,則不在此評論。主管單位和各醫院或許可以藉此機會訂定管理辦法,拜託也不要一直私訊我,問我的看法。
8.最後再烏鴉嘴一下: 目前台灣防疫努力的成果很棒,各醫院也可能競相會有不少「成功」經驗的分享,這是好事!但是,一定要記得SARS「三零」、和平醫院洗衣工事件的教訓!現在沈浸在「成功」的氛圍,會給各醫院帶來壓力,誰也不想當第一個出包的醫院,要擔心會有「更謹慎」揭露出現院內感染的情況(我不會用「隱匿」這個詞,但是,因為滋事體大,各醫院可能會更謹慎、再三確認、才往上通報,希望這樣的「謹慎」之餘,也要考慮可能會錯失控制疫情的機會)!另外,萬一不幸出現社區感染、或院內感染,大家也不必過度讉責,因為大家都已經非常努力的在防杜了,積極面對遠勝於抓戰犯和口水戰。
9. 防疫如同作戰,團隊合作尤其重要,無論是政府層級的「跨部會」團隊合作,或者是醫院內的「跨科別」團隊合作,大家或許有不一樣的立場與考量,但是一定要好好坐下來溝通,摒除芥蒂,回歸到團隊合作的三個基本原則:「共同的目標、共享的資訊、相互的專重」,我們才能平安的度過這一場戰疫。
防疫,真的不是只有政府的事
是大家要共同一起對抗的事~
歡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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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案例報告,分享個人的看法:
1.這篇文章最大的價值在於點出:病患可能在發病前(潛伏期)就已有傳染力,在密閉空間(共眠、共食)就會將病毒傳染給親密接觸者。其實,文章沒有交待,但是,我覺得 #體液交換,是更大的危險性行為!居家隔離期間,應該明白的說明:嚴禁接吻、性行為!
而且,被隔離者和其接觸者,有可能因為兩人的潛伏期不同,而「同時」出現症狀!所以,不要因為接觸者的症狀「太早」出現,而輕忽的將其排除!
2.妻子是與第1例同機自武漢返台,但是因為兩人座位相隔20排以上,疾管署判斷,妻子不是由第1例所傳染,而是在武漢未上機前就已經感染。所以,呼應我之前的呼籲,請勿責怪任何染病者是否刻意隱匿,因為很多人其實根本無從得知自己是否已被傳染。
但是,我們每一個人,如果有刻意隱匿「旅遊史」或是「接觸史」的話,那就真的很不應該。
3. 如果先生所接觸到的唯一感染源是其太太,那麼,從圖中看來,武漢肺炎的第一個症狀,不一定是「發燒」,而是有可能單純只有「流鼻水」或是任何其他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等)或是類流感的症狀(肌肉痛、疲累、腹瀉等等)!或者是,這個「發燒」,不一定是到38度以上,而可能只有微微的體溫偏高?
所以,對所有會接觸到「因接觸到確診個案而被居家隔離者」的家人朋友,都應該要留意有沒有這些症狀?體溫是否有「升高」而不只是有沒有超過「38度」。
#個人覺得「居家隔離者」,除了一定要嚴格遵守不外出以外,也應該與其他家人,徹底的隔離,自己在獨立的房間內、不一起用餐或面對面聊天、衣物不要一起洗、垃圾獨立處理、遵守防疫人員的指導消毒環境... 為了我的家人與朋友,我會這麼做。甚至,對於「居家檢疫者」,我也會以高規格要求自己,比照「居家隔離」的標準,為了保護我的家人與朋友,因為,如果我的家人與朋友因為我而感染,我會很內疚的!
4.我們社會也要正面看待「被隔離者」!
#被隔離者付出自身的活動自由,是為了維護我們大家的健康!
所以,我們要給他們多一點鼓勵!給他們的「願意配合」多一些肯定、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協助!
5. 此例雖是個案,卻能提供額外的重要防疫資訊,因此,個人認為,應由疾管署統一向醫界發佈此個案之相關細節,可以「增加」大家對防疫的瞭解,並與世界各國分享。
6.部分媒體,過度強調抗流感藥物與抗生素的治療角色,已有感染科專家澄清,此二種藥物對武漢肺炎,並無直接療效。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213/1644736.htm
https://tw.appledaily.com/…/arti…/906/rnews/20200213/1703931
7.至於網路平台上,許多有關投稿相關的討論:治療團隊是否有必要在治療未結束以前就投稿?相關的倫理考量是否周延?照顧團隊中誰可以寫這篇論文?論文的作者掛名、重大疫情病人的病歷查閱權限、知情同意取得之時機與方式等等,因為我並不瞭解實情,則不在此評論。主管單位和各醫院或許可以藉此機會訂定管理辦法,拜託也不要一直私訊我,問我的看法。
8.最後再烏鴉嘴一下: 目前台灣防疫努力的成果很棒,各醫院也可能競相會有不少「成功」經驗的分享,這是好事!但是,一定要記得SARS「三零」、和平醫院洗衣工事件的教訓!現在沈浸在「成功」的氛圍,會給各醫院帶來壓力,誰也不想當第一個出包的醫院,要擔心會有「更謹慎」揭露出現院內感染的情況(我不會用「隱匿」這個詞,但是,因為滋事體大,各醫院可能會更謹慎、再三確認、才往上通報,希望這樣的「謹慎」之餘,也要考慮可能會錯失控制疫情的機會)!另外,萬一不幸出現社區感染、或院內感染,大家也不必過度讉責,因為大家都已經非常努力的在防杜了,積極面對遠勝於抓戰犯和口水戰。
9. 防疫如同作戰,團隊合作尤其重要,無論是政府層級的「跨部會」團隊合作,或者是醫院內的「跨科別」團隊合作,大家或許有不一樣的立場與考量,但是一定要好好坐下來溝通,摒除芥蒂,回歸到團隊合作的三個基本原則:「共同的目標、共享的資訊、相互的專重」,我們才能平安的度過這一場戰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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