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的人(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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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的人》全劇播映完畢,出人意料的結局讓很多人相當感動。對此,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以下有雷,沒看過的劇的人自行斟酌,看過但很喜歡的人,或許也可就此跳過。不過,說出逆風言論前,想先和讀者分享一個曾發生在我生活周遭的真實故事。
我家位處頂樓,長年有漏水問題。前些日子父親剛好有閒,下定決心找水電師傅通盤抓漏整修,想根本解決漏水問題。師傅是父親舊識,經由朋友的介紹曾有幾面之緣。這次前來替我們家做工程,因為工程規模較大,時程較長,所以日子一久與父親也建立了一定的感情,除了基礎社交的寒暄之外,也會彼此相互關心,聊某些更深入的話題。
師傅來自香港,自幼與家裡不睦,獨自一人來台灣打拼,有了老婆,有了小孩,便開公司,承包水電工程,為了生活而奮鬥,師傅帶人和善、技術好、且做事細心,相當受人信賴。然而雖然他跟父親聊得愉快,看起來也和藹可親,但他在家中卻是那種刻板印象中的典型父親,不知如何與兒子相處,只能用威權包裝、用工作來逃避。因此縱使工作使得全家大小生活無虞,但卻從中感受到一絲的孤獨。
彼時,正值香港抗爭運動之時,師傅擔心家中狀況,於是回香港一趟,我們不清楚他們家的立場與狀況,但因局勢,還是不免稍微擔心一下。幸好,過沒幾天,他平安地回到台灣,也跟父親通了電話,要來進行工程最後的收尾,到時整個工程就算大功告成。
沒想到,又隔了一天,卻傳來師傅意外死亡的消息。不像電影中有什麼天大的理由、無跡可尋、沒有陰謀、跟政治立場無關、甚至無病無痛,就只是在某個平凡不過的屋頂工程中,因為疏失不慎跌落,然後撒手人寰,留下妻子與兒子獨自生活。
你說這是結構性問題嗎?我想不是,但你說這純粹只是一個隨機的巧合意外嗎?我也不這麼覺得。
這個事件所代表的意義,出發點並不是出自於藍領階級的慘,而是在於藍領階級工作時所應承受的風險,是那種每天活在當下,走鋼索的緊張感,上一秒還在談論著未來的計畫,下一秒可能已經毫無知覺。
這樣的生命無常,極力掙脫階級結構的徒勞,我想可能會是一個突破特定族群的切口,因為這樣的情緒,我想不僅只會在藍領階級中發生,只是在藍領階級發生的可能性更大,且一但發生,沒有人能夠接住他們。
回到《做工的人》這齣戲,改編自林立青的同名散文集,故事以自身所見所聞出發,描繪工作周遭各種藍領階級的眾生相,有吸毒的、攜家帶眷的、跑宮廟混幫派的、年老孤獨但有技術的、當然有成功賺錢的、苦幹實幹的。
可以說,在林立青樸實無華的文筆中,我們看見了一個江湖,江湖中每個人際遇不同、福分各異,相當真實。也因為他同樣身處於江湖之中,對我來說雖然書中仍有一些因為位置不同對於事情的偏見,但卻沒有所謂消費的問題,如果有,也可能難以讓人發現。
只是,影集《做工的人》卻有類似的問題,我不太清楚是否為消費,但有一種上對下的視角貫穿全劇。
舉個或許語境不同,可能也不是對的非常準的例子做說明。去年台灣紀錄片《未來無恙》,作品描述導演姻緣際會之下認識兩個生長在偏鄉高風險家庭的青少女,透過影片揭露他們不為人知的過去,希望陪伴著他們成長,確保他們未來無恙。[1]
雖然《未來無恙》的出發點可能是好的,但我以為這部影片最大的問題在於—它提供悲慘但不難想像的情境,藉由少女們生活處境的困難與自我揭露,搭建出一個看似安全無虞的保護網,讓觀者能夠毫無道德負擔,跟著拍攝者一起將情緒投入影像當中,獲得一些想像性的認同與理解,進而無意識的將觀看與實際幫助拉成等號。
同樣的概念移植在《做工的人》身上,我的想法也是類似,影集中提供了一個看似悲慘但不難想的情境,藉由底層工人的困境,以及看似合理推論所延伸出的人物悲喜與道德情操,搭建出一個安全的保護網,讓觀看者能毫無負擔的跟著劇中的角色同悲同喜,將情緒投入至影像當中,獲得想像中的情緒想法與反饋,進而不知不覺將觀看、同理、以及實際幫助拉成等號。
殊不知,在影像過後,或許多了關注,但閱聽者絲毫沒有改變,這樣的作品的影響卻僅只加強了所謂的「刻板印象」,只是在刻板印象之外,好像多了某些「這群人其實也有情緒耶」的體悟。
或許有人會問,同樣的故事,為什麼散文與劇情影集兩者我的想法會差這這麼多,我是不是一個議題自助餐的雙標仔?並不是(雖然感覺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是雙標仔,也很難去實際解釋)。對我來說,林立青的散文,之所以真實可信,且具有感染力,是因為它寫作的動機,以及其自身的出發,讓我們在閱讀文本的當下,便假定了它有可能為真,因此如何解讀這些可能為真的內容,成了閱讀散文最大了樂趣。
然而,當這樣「假定為真」的散文,成了「虛構真實戲劇」改編之後,觀眾思考的出發點就成了「假定為假」,因此如何在這個假定為假的狀況當中,得出戲劇作品的意圖,它又如何呼應真實世界也成了一個有趣的過程。
以此延伸,《做工的人》最大的問題便是它在一個假定為假的前提下,將整個故事以一種「紀錄片假定為真」的方式進行推展,打著真實事件改編的大旗,將虛構的事件丟入劇情中,讓觀眾無從得知何者為真,何者為假,並因此將這樣虛構的事件誤認為真實世界就是如此,從而對工人的處境表示同理,最後自然而然地接受結局溫情的號召。
當然我了解,所有的真實事件改編作品一定會因戲劇的因素而有所虛構,但我在意的是這樣的虛構,會是幫助我們更加理解作品的意圖、讓作品更加接近真實,還是反而誤導我們,將觀眾帶往一個假定、只有意圖,難以經的起辯證的情境。
同時讀過散文,看過影集的人都知道,影集《做工的人》以散文集中的〈走水路〉作為原型,並補足了人物細節,同時加進了樸攏共三人組等設定,以此延伸成今日劇集的樣貌。在〈走水路〉中,故事主角同樣是阿祈、阿欽兩兄弟,阿祈住在彰化的老家照顧父親、阿欽則北上工作,時常塞錢給嫂嫂。
雖然起初相安無事,但久病床前無孝子,在經濟與家庭分工下,照顧父母的重擔逐漸落在阿祈妻子身上,兩兄弟一個顧家、一個北上掙錢,無奈也好、逃避也罷,都以工作麻痺自己,一直到阿祈中風之後,這些背地裡的病痛以及情緒才一次爆發出來。最後阿祈為了不要再拖累自己的家庭,不想再麻煩妻子,請阿欽成全自己,將毒品注射至自己體內,告別人世。
試想,若按照這樣的劇情照搬成影集,其實與實際成品的後半段有著高度重疊,一樣是在生活邊緣掙扎(先不說他有房還有地),一樣不想成為家人的負擔拜託弟弟阿欽殺了自己,但唯一不同的是,劇情在原先這樣生活的無奈,以及為了家人未來所做的體貼當中,加了意外的「兩百萬」,然後將之轉化成某種阿祈的殉道。
更要加上妻子的淚聲俱下、同事的懷念理解,最後結束在滿滿的溫情召喚之中,讓原先以現實為走向,喜劇為包裝的工人生活真實改編劇,成了某種具有道德宣傳效果,甚至可說是中產階級自嗨、自慰的產物。
「兩百萬」究竟有什麼問題?我們設想一個狀況,一個正常沒有急迫經濟壓力的人,如果中了兩百萬,會怎麼做?我相信除非有巨大的理由,否則絕不會把獎金全數捐出,而是拿來改善自己的生活或者滿足其他的物質慾望。
並不是說中獎者不可能回饋社會,但我以為全然的奉獻與無私對於人類而言是多麼困難。然而,今天《做工的人》給予我們的是,一個一心想要發財的人(恰巧他又是一個普遍印象中缺錢、然後劇中前三集塑造成很想發財的人),朝思暮想終於中了發票獲得兩百萬,但此時編劇又給觀眾一個比他更慘的對照組(還要單親、外配加兒子唐氏症,有沒有這麼煽情?),提供一個情境給這個當事人:「好像此時不捐,那我就根本不是人」(但他看起來也沒有真正很缺錢,這又是另外一題,但或許是某種合理解釋,因為他可能比較沒有後顧之憂,最大的經濟問題在他自殺後解決了)。
進而推展出一個結論:「這些人雖然窮,但道德卻是高尚的,這些人生活雖然困苦,但仍是善良的。」
如這真是整個劇集最後想要說的,那我可不可以隨意延伸?回到前面的說法,既然這些人道德高尚、人很善良,他們的舉措、他們的生活,相當值得同情、有可能獲得同理,我的觀看代表了某種關心,縱使我對於他們制度下的結構性悲劇所知不深,但我相信他們會過得很好的。
基於這樣的理由,我會覺得影集《做工的人》結局給出的溫情號召相當噁心,看似要在這樣的情境之下讓人有所救贖,然後欺騙觀眾一切都沒事,事情總會過去的。但,真的有人相信這種屁話嗎?如果不相信,那為什麼大家愛看?
在此稍微解釋一下我所說的救贖,最後一集很多人在哭,主角死後生前的善事被揭露,老婆覺得悔不當初、阿全的女神回來、昌哥昌嫂相擁、阿欽的前後任女友在墓前若有所思。我當然明白某種程度上這代表,縱使面對過去的悲慘與現實的苦悶,還是要咬著牙繼續下去,因為希望可能就在雲後面。
但我也同時以為,這樣的溫情是一種方便的手段,因為追根究柢我們無從得知他們努力的後果,又或者說在他們失敗之後,他們又突然被拯救了,這種拯救可能是廉價的:兩百萬、觀眾的善心、影集的溫情、女神毫無理由的回歸等等,所以說,我不禁懷疑,那是否代表當一個人慘到某種地步,就會有某種東西來拯救、來告訴你事情都會過去,然後就有救贖的可能?(對自己、對別人皆是)
因此,結局噁心的地方在於—它的設計不是一種對劇中角色關心後的解放,某種程度上來說是拍攝者、又或者是對觀看者某種心理負擔的救贖,它告訴那些因為被劇情設計(兩百萬、聖人、殉道)而感動的人,能夠暫且忽視真實世界的慘,純粹被情感所感動。
然而將觀看與同理、幫助化為等號,再繼續前往下一個地方,觀看/關心另一組可能「引起」興趣的題目,給予觀看/幫助。然而,這世界會因為此種高關注、低涉入的行為有什麼樣的改變嗎?更悲觀點想,這反而造成某種刻板印象的深植,所以看完了《做工的人》,我們對於做工的人的印象是什麼?回頭想想,搞笑、天真、善良、重義氣、高道德?我真不希望是這幾個字。
回到最初的故事,我以為在之所以有機會碰觸到工人的結構性議題,是因為我並不把那個來我們家修繕的水電師傅作為不同的人(雖然我那樣寫可能會被誤會),而若以此出發,身為一個人,在遭遇困難時如果墜落了,那麼他有多少的機會有可能被這世界接住,他的家庭不至於分崩離析?
我相信人是多變的,家庭是複雜的,環境縱使影響一個人很深,但或許無法完全改變人的本性。因此在各行各業中有各式各樣的人,我以為《做工的人》最終要回去討論人本身,一個人是如何生存、如何與世界互動、又是如何落難、落難後又該會是如何?
而不是創造出一個情境、創造出一個兩百萬,強制這些本應該有權利自私的人封聖、殉道,如果真是這樣,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是一個結構性的工人問題?還是一個特殊高貴的道德情操?並不是說兩者沒機會兼顧,但以高貴道德情操,認為可以偷渡結構性問題,就顯得有些拙劣。
註一: https://www.mplus.com.tw/article/2834
知覺風險例子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司法精神醫學體系改革2:司法鑑定的漏洞比想像還多!】
首先,感謝各方專家前輩紛紛賜教,讓我深深覺得用功還不夠,且這個領域要改革的項目實在太多,我們團隊會盡快將這些精闢意見整理,以作為我們推動修法與監督行政單位的依據。事實上,精神醫療的最大洞,是在社區預防與復健項目,這涉及錢在哪裡?資源如何分配?跨領域如何整合?等問題,我們會繼續來推動這條漫長改革的路。
今天的系列二,我們會稍微聚焦到法律問題上,先來探討在昨天「系統化攔截模型」中「攔截點3」從法庭與監獄的問題,這也是民眾最關心的,可不可以讓精神犯罪者得到適切的處遇。在勇警李承翰殉職事件一審判決後,許多民眾對精神醫學鑑定,以及法官判決感到失望,我這邊還是要來快速帶大家看一下精神犯罪者的鑑定重點為何,而哪邊應以專家意見為主,哪邊法官又需做定奪?
首先,幾乎世界所有國家,都需要有責任能力才能受刑罰,舉一個很極端的例子,上個月美國有個五歲男童開休旅車想「去買藍寶堅尼」。假設此男童在路上失控撞死路人,那他要負過失殺人罪刑入獄嗎? 而若是他朝向路人衝撞,那要判死刑嗎?想當然,在此狀況下,監護人須負起民事賠償責任或可能的兒福法令刑責,然而,我們卻無法將五歲兒定罪。
因此,各國的法律制度經過兩個世紀的演變,大多把犯人(以下以精神障礙犯罪者為例)分為「完全責任能力」(依法判刑),「部分責任能力」(酌減其刑+保護治療),「無責任能力」(只需保護治療)三類,而判別準則經過演變,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在20世紀下半後,不論是美國的模範刑法典或1975年德國刑法,都走向「犯罪時要有精神疾病」+「因此辨識能力&控制能力有問題」的雙重檢定法則。
但問題來了,司法鑑定,不是只有「責任能力鑑定」,在犯罪者被司法體系攔截時,為了與醫療體系互相配合,我們需要的是「三重能力鑑定」:
1. #受審能力鑑定:所謂受審能力,是指「幫助審判進行」以及「幫自己做重大決定」的能力。犯罪者必須知道自己是被告、知道被告什麼罪、知道刑事法庭是「檢察官起訴被告,律師辯護,再由法官判決」這個過程,最後要能有幫自己做決定(例如要不要上訴、認罪協商等等)的能力。
你可能覺得,管他受審能力,人抓來審就對了。然而,沒有受審能力的混亂病人,最大問題可能是無法釐清犯罪真相,導致判決不準確,譬如其實是別人殺的但堅持相信是自己殺的等等怪異思考。當然,為了個人的尊嚴與其權益,也需要他神智清楚的就審。舉個非精神疾病的例子比較好瞭解,日本「京阿尼縱火案」的犯人,由於縱火燒到自己難以言語,因而是把他醫到一定程度後再正式抓上法庭審判的。
而精神病患很多發病時,充滿幻覺、妄想,言談缺乏連結與邏輯,在法庭上根本不知道在幹嘛。因此這時就要先強制治療一段時間,評估穩定後再去審判。這也能減少「裝病脫罪」的機會,因為抓到以後先送進精神科病房治療,失去自由以外,24小時接受三班護理觀察,每天會談,還要做各種檢查,藥物治療,如果再裝就關久一點,一般人根本不可能維持24小時戒備好幾週到能騙過專業團隊的。
2.#責任能力鑑定:《刑法》19條在2005年修法時,修法理由中提到,關於責任能力多「認以生理學及心理學之混合立法體例為優」,「生理原因」指的是「有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為準」,「實務即可依醫學專家之鑑定結果為據」,而「心理原因」則是「行為人之辨識其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是否屬不能、欠缺或顯著減低。」這部分「由法官就心理結果部分判斷」。
也就是,犯罪時有精神疾病並不能「脫罪」,而是要看他是否處於「無法辨識行為違法」,或「無法依其辨識控制行為」,要達到如此混亂的程度,其實是不多見的。就算符合刑法19-1,我們應視為「有罪但有心智疾病」(guilty but mentally ill, GBMI),亦即「無刑事責任」(Not criminally responsible, NCR),仍須根據刑法87條監護處分。
3. #再犯風險鑑定:判斷病人的責任能力後,對於責任能力下降或失去,需要監護處分的病人,其實還需要判斷其「危險性」與「再犯風險」,來覺得後續處遇的位置,例如,「高暴力、高再犯風險」,就需要到戒備森嚴的「司法精神病院」去,若治療效果不佳,可能要長期拘留於此。而「中度風險」,則一般送到精神專科醫院的「司法精神醫學病房」。一些犯下輕罪,同時「低度風險」的患者,則是在一般精神科住院甚至社區服務治療,譬如我就聽過我們團隊的醫學顧問講過,有一個失智症的阿婆偷拿一塊豬肉被監護處分六個月;或是從小智障+聾啞人士,被拐騙去搬漂流木,結果違反森林法監護處分一年,同夥都放出來了他還在住院,這類的患者或許接受有強制力的社區治療還對他們比較有幫助。
至於風險鑑定的工具,大致分為非結構臨床分析,精算風險分析(ARA)和結構性專家判斷(SPJ)。其中,非結構分析較為主觀的,預測能力較差;而精算風險分析則是納入一系列的風險因子,根據統計提供一個數據化的預後估計值,來預測未來暴力的可能性;結構性專家判斷則納入部分專家專家彈性調整整體的風險程度。大體上,ARA和SPJ有相同的預測準確性。但某些證據累積較多的領域,ARA的預測力比SPJ好,但SPJ對於治療後的追蹤預測效果較好。
我們來看看實務層面的例子,以我國為例:
1. #受審能力:
我們的法律其實有受審能力的概念,這是來自《刑事訴訟法》第 294 條:「被告心神喪失者,應於其回復以前停止審判。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者,應於其能到庭以前停止審判。」
問題在於,刑法已在2005年修正時拋棄「心神喪失」的傳統責任能力概念,但刑事訴訟法第294條卻未一併進行修正、仍保留半世紀前「心神喪失」的文字,因此,大概只有「對外界全然缺乏知覺理會及判斷作用」的患者(如昏迷、嚴重譫妄、嚴重失智症)才符合。對於精神病極度發作,認為自已是有八隻腳和100個眼睛的外星使者的患者,並不能符合這條,使得刑訴294很難運用。
因此,實務層面我們會發現很多沒有受審能力的個案仍然被審判、被判刑,例如北投殺童案主嫌,在法院上堅持自己沒病,辯護律師主張精神異常抗辯,是國家機器派來迫害他,誣賴他有病的壞蛋,這種混亂狀態,除了讓法庭增加喜感,並不利釐清真相,追究責任。把他醫到穩定再來審,並非讓他脫罪,而是讓他能神智清楚的知道,自己必須誠懇的面對受害者與司法,無法逃避!
2. #責任能力:
我們上面講過,根據修法意旨,生理原因由醫師鑑定,而心裡原因則有法官充分根據各方證據判斷後判定,然而,實務上法官也常把後者丟給醫師,導致完全由醫師決定審判的過程,和立法精神明顯不符。
再者,許多輿論認為鑑定過程過於草率,其實一部分是沒有足夠鑑定時間與資源,或是在病患急性發作期,就趕著要求做出結論。給予鑑定團隊充分的時間,足夠的法律授權,提升刑事案例之鑑定費用,都是實務上需要的措施。反倒在同一審中找不同團隊多鑑定幾次,並不是最急迫的需求。
最後,對於「有罪但有心智疾病」的個案,目前修法方向朝向打開《刑法》87條的監護處分時間天花板,這點我也贊成。但須注意,過去立法時會設監護處分五年,是根據一些證據顯示(白話的說)「五年醫不好大概也很難好了」,問題是,延長監護處分後,對於高再犯風險個案,或是部分合併人格疾患,在精神症狀改善後,犯罪風險仍難以降低個案的長期拘禁場所如何規劃? 在長期監護處份期間,是否能隨著病情調整治療模式? 監護處份結束後,如何在社區追蹤(目前沒有具有約束力的機制)?這些配套措施,是延長年限以外,需要規劃的!
3.#再犯風險:
我們上面講了很多專業的風險評估方式,但是台灣實務上的鑑定報告會不會寫呢?答案一般來說是:沒有!
唯一和再犯風險評估較有關的法條是《保安處分執行法》第46條:「因有刑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條之情形,而受監護處分者,檢察官應按其情形,指定精神病院、醫院、慈善團體及其最近親屬或其他適當處所。 」也就是說,決定風險高低的,竟然不是專家而是檢察官自己決定! 各位可曾看過法官判監護處分,而檢查官送去慈善團體執行的? 答案當然沒有,因此每個人都是送到地檢署簽約的醫院去,那就沒有所謂風險分級了。
這個目前或許還不是問題,但未來建立「司法精神病院」,或是監護處分年限可無限延長,病人病情改善,但仍有部分風險時,是否都仍需要昂貴的特殊單位住院治療? 或是可以移轉到低強度的病房或社區治療?這就需要建立風險分級的制度!
所以大家就知道了,要改善我們的精神疾病犯罪鑑定過程,並讓病犯得到該有的刑罰,同時接受治療,這需要很完整的配套,除了《刑法》外,還要修《刑事訴訟法》、《保安處分執行法》以及其他配套法令,這也是我們要在國會繼續追蹤的!
明天,我們團隊會再跟大家報告英國、日本的風險分級方式,以及世界各國的司法精神病院狀況,還有台灣成立司法精神病院會面臨的實務層面問題,請大家繼續指教~
知覺風險例子 在 財經狙擊手 - 股市阿水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阿水的投資雜談 - 第三集 (神奇飆股、期貨反轉指標?! )]
大家好,我是股市阿水,
今天又要來跟大家分享第三集的投資雜談、神奇指標
這篇很適合剛接觸投資這個花花綠綠世界的朋友們
也歡迎分享,但請轉載請附上粉私團來源或寫這是由"股市阿水"所提供
這邊提到的神奇指標
是我最近聽到一些朋友分享給我的
大致上的流程是這樣
他說:
"他聽某一個高手說,當外資的XXX來到了兩萬,就代表這行情要走多方了
而如果爆增或者來到五六萬以上,就代表這行情要走空方了
很厲害,他也大概看了一下,似乎盤勢果真大部份是這樣
以後他可不可以用這個來操作股票或者期貨?"
我想大家看到這邊,一定很想知道這是什麼指標對吧?
阿水我也不賣關子
我可以很直接跟大家直接說:這個指標是什麼完全不重要,這,就叫投資盲點。
什麼叫投資盲點呢?
若要很詳細的說,其實這是我們人天生的缺陷,也就是我們天生與生俱來
讓我們認為:這樣應該沒有錯的事情,它,偏偏錯大了。
而會造成這種神奇指標的問題,它本身也是一個複合型的慣性思考陷阱
也就是說,造成我們誤認的這種情況,它是由我們腦中很多個不正確的直覺與想法造成的。
這當中比較大影響的是
1. 空想性錯覺
2. 選擇性知覺
第一點空想性錯覺,就好比不知道大家還記得前陣子的新聞嗎?
有一個老闆從監視器中看到了他的店門口有一張很可怕的鬼臉盯著他看,他怕到完全不敢出去查看,於是打電話報警,警察到了現場發現
其實只是剛好是角度問題,就只是一個桶子跟腳踏車造成了從監視器中
會好像看到一個鬼臉兇狠的看著監視器
第二點選擇性知覺簡單來說,就是我們眼中會只看到我們想看到的,在這個舉例中,就是會發生所謂的
﹝先射箭再畫靶﹞的情況
這類神奇指標,其實充斥在我們的投資市場中,
我們常會因為別人告訴我們某某參數、某某意義告訴了我們什麼事情
所以當往後我們投資的時候,就會習慣性的參考這個東西去做判斷
但通常結局都不是很好
當中牽涉到的思考陷阱也包括了像代表性捷思所造成的問題,這個我們之後的雜談再來討論
那你會問,不對呀,水哥,你那朋友不是也有看一下走勢跟這個指標的對照嗎?他不是也覺得滿同步的嗎?
這就是我接下來要說的東西了
這些我們人天生容易出現的不正確思考方式,在一般生活中最多造成一些偏見跟誤解,但拿來投資,問題就很大了
請讓阿水我來把問題的層面拉到投資的角度裡面來
首先,我們要先知道,投資方法與技法,一定要先知道幾個重要因素
1. 實際入場點
2. 入場點到出場點中間的震盪
3. 如何知道錯誤做停損
4. 群體回測數據為何
5. 資金策略為何
也就是說,首先假設這個指標跟你說要反轉了,舉例來說,現在指數一直在下跌,你看到了這個神奇指標,這只是一個”大概數”
它跟你說大概到兩萬左右,這行情要走多方上漲了,
但指數一天可能有一百點的震幅,我到底要在哪一天下單?如果三天都是指標兩萬怎麼辦?
可能一來一回,這個入場點就差了三四百點,
再來,第二點,如果我看了這個指標進去操作,那他一定會有一個我從進場到獲利出場的震盪期
就好比我們買股票,不太有機會一進場就漲停直接鎖死到天邊吧?
每天都會有上下震盪,
那,我們怎麼知道這個震盪是在我們控制中的震盪,還是這已經是反轉的震盪了
就好比剛剛的例子,指數一直在下跌,進場後指數還是有漲有跌,但下跌居多
我們該認為這是市場即將反轉的訊號,還是其實我們這次的進場是錯誤的?
也因此我怎麼知道自己這次做錯了,不該再持有,該停損了?
最後,我們怎麼知道這個人家說的指標,是經過多久的回測?是最近?是過去十年?那會不會有最近失效的問題?
而資金策略也影響我們,我們該用多少資金進場,我的進場曝露了多少風險?我的最大損失會是多少?
有人看到這邊可能會想問,嗯,想這麼多,那不要投資好了
不,阿水要強調的只是前半段,當我們看到或聽到有人告訴我們一個技法很好用,一個指標很神奇
請先思考一下,有沒有很明確的進退場方式,有沒有很明確的可以知道,我這次做錯了,我下次再來,你有沒有很明確的知道自己承受了多少風險
一個指標若只跟你說,要漲了,要跌了,
不一定沒用,但你要搭配的投資商品可能就要慎選了
你若選擇期權這類需要精準進場點的,光知道要漲了,要跌了,並不是一個有用的指標,就好比一台飛機要空投補給品,差個一公里還OK,
但絕對沒辦法接受你把東西從原本丟到台北市某一棟建築數卻丟到了台中一樣
但若你是中長期的投資策略商品,例如ETF,或許就能從趨勢中去抓一些進場點,因為即使中間震盪,你的損益並變化並不大
最後,阿水提醒大家,聽一些所謂神奇指標,一定也要搭配上你的個性,
例如你本身就沒空看股票,也不喜歡殺進殺出
結果硬是要聽一個教你短線抓轉折的方法
先不論這個方法是真是假有沒有用,
但他就不符合你的投資個性,當你虧損時你會覺得煩燥,而且也會對於需要這麼短線進場與出場覺得壓力很大
世上沒有最好的投資指標,只有經過回測與實證,適合你自己的指標才是好指標
與其四處打聽,不如用數學及統計的角度,做好資金控管,了解商品特性,做自己喜歡的長度商品。而且當你越了解技法,你看的東西越全面,你自己就不會想太多,
如果你越勉強自己操作那些看起來很賺的方法與技法,但你一點都不熟,而且也不適合你的投資步調,你只會很容易沒辦法照表操課,到最後操作的一團亂,然後繼續找尋一下個神奇指標,這樣不是太像跑在籠子裡的倉鼠了嗎?
記得,跳出圈圈,你才能看到全面。
阿水雜談,我們下次見。